《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解读
2016-12-07朱婧策划刘小青
文/朱婧 策划/刘小青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解读
文/朱婧策划/刘小青
1 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义
缓解受到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的冲击
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打造创新发展新高地,建成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
2 国家赋予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哪些使命?
3 为什么将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作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目标?
对标硅谷:
全球连结能力、吸引人才的能力、持续的技术进步、政府的作用等四大因素是硅谷成功的关键
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引全球创新人才,持续推进技术进步,通过构建完善的创业生态和创新环境,建成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
4 什么是“1+1+7”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格局?
要求强化深圳、广州的创新引领作用,形成以深圳、广州为龙头,珠三角其他7个地市为支撑,功能错位、协同发展的“1+1+7”区域创新一体化建设格局。
5 高新区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地位如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高新区成为我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
6 针对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要积极向粤东西北地区推广科技园区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产城融合发展等先进经验。
二是要开展新兴产业的区域分工协作,形成功能梯度布局、产业错位配套、资源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要建立针对科技、人才、成果的对口帮扶机制
四是要提升人才集聚、技术研发、科技金融融合、创业孵化等发展水平,帮助粤东西北地区逐步集聚创新资源,不断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7 如何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环境?
8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哪些先行先试政策?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
6
1.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政策;
2.税收优惠试点政策;
3.股权激励试点政策;
4.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政策;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6.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试点政策。
4
1.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4.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先行先试
我省拟先行先试的政策: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异地审理机制、快速维权机制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等科技金融政策,创新外国人才来粤工作就业管理、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外国人才分类管理等人才政策……
9 为什么要推进珠三角自创区和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
10 《实施方案》印发后,如何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督查机制等方式,将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