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 奖惩并用全力推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源头管控工作
2016-12-07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张再创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张再创
综合施策 奖惩并用全力推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源头管控工作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张再创
浦江县地处浙江中部,面积920平方公里,人多地少是浦江的基本县情,也是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随着水晶、挂锁、绗缝等产业的不断发展,资源要素供给的不平衡性日益显现,曾几何时,浦江全县违章建筑达610万平方米,遍及房前屋后、村头地角,极大损害了公平与正义,严重破坏了和谐与稳定。浦江县65%的信访事项都与违建有关,一度成为全省上访最严重的县。显然,违建已成为全面推进“两美”浦江建设必须逾越的重大障碍。
2012 年以来,浦江县响亮地喊出“拆违治污染、拆违保安全、拆违立规矩、拆违求公平、拆违见美丽、拆违转作风”,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重整山河的魄力,全面打响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战,在全省率先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几年来,累计拆除违法建筑586万平方米、涉及占地6700余亩,关停水晶加工作坊2万余家、挂锁生产作坊700余家,成功拆除的典型案例有占地45亩的“最大别墅群”、占地100余亩的“最大违建厂区”等。2015年,浦江县成功获得全省首批“基本无违建县”称号,今年将向“无违建县”发起冲刺。“三改一拆”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也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如何巩固“三改一拆”成果、如何走上依法依规用地的良性轨道,成为浦江县目前面临的一个最大课题。为此,积极探索违法行为源头管控工作,采用堵疏结合的方式,以管得“住”为目标,在管得“早”上下功夫。
一、保障合理需求,有效降低违法冲动
针对传统产业生产用地和农民住房等合理需求,浦江县给予充分保障,力求有效降低违法用地冲动。
1.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实行集聚发展
水晶、挂锁产业是浦江的传统支柱产业, “三改一拆”行动中,大量违法水晶作坊被拆除,为有效保障企业生产用地,采取集聚入园的方式,全县水晶企业及加工户由高峰期的2.2万家集聚成公司制企业1243家,投资20亿元、占地1000亩的4个水晶产业集聚区已建成使用。同时,锁具产业启动东部、西部两个集聚区建设,已引进温州万洋集团以市场化模式启动浦江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其中占地面积达400余亩的东部锁具集聚区已动工建设,占地115亩的西部挂锁集聚区已完成部分地块的出让工作。水晶、挂锁等核心产业实行集聚发展,以往点多面广的违章作坊生产模式不复存在。
2.分类施策,破解农民住房难
浦江县高度重视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从创新机制入手,补齐政策短板,着力消除落地难瓶颈,强化指导监督考核,探索破解新方式。在认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订“一户一策” 制度,通过新建(翻建)、原拆原建、修缮、调剂、经济补偿、公寓安置等,明确解决时间、落实责任人,开展了24个旧村(区块)改造、地质灾害搬迁和下山脱贫奔小康工程。近两年来,共解决农村住房4335户,其中无房户1024户,危房户3311户,累计用地达523.23亩。
二、依托网络管理,努力消除违法萌芽
为切实巩固“三改一拆”成果,浦江县对“两违”行为(即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行“两网化”管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和“信息准确、反馈及时、实时指挥、督导快速”的网络体系,从机制上、技术上对“两违”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实现卫片零约谈和无新增违建创建目标,2015年度违法耕占比降至2.34%,今年力将违法耕占比控制在2%以内。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两网化”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也相应建立了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管理实行两网化和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细化责任、各负其责。
2.明确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三级管理”模式将全县划分为16个网格,建立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察网络;按照“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定任务”的原则,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监管重点,制作了网格化三级动态管理示意图,进一步明确各监管职责范围和重点监管用地的分布情况,并对监管区域不定期督查、动态监督,以确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得到遏制。
▲东部水晶园区
3.建立执法监察信息数据库
实行“一村一档,划片分块管理”的办法,将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纳入其中,建立国土资源的基础信息,形成全县综合执法监察工作信息数据库,实现“单位基本情况、用地基本情况、审批基本情况”三清。
4.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报
以县指挥中心为平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建综合执法大队,社区(村)聘请监察协管员,建立起各乡镇(街道、开发)三级综合执法监察队伍,形成了一支比较固定的专兼职综合执法监察员队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执法监察工作,综合执法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乡村的各个角落。同时加强部门间配合协调,依托国土、规划、农业、林业、安监等多部门组成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形成强大的国土资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5.严格按规定时限处理
乡、村级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对本辖区“两违”行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必须发现,现场进行制止并及时将疑似违法用地情况通过两网化信息系统上处置,乡级指挥中心对群众举报或自收到违法信息之日起3日内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经调查违法情况属实的,现场予以制止,并将违法用地情况上报两网化信息系统,乡级指挥中心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需在1日内做出合法性判定,判定违法的由乡级指挥中心下达处置指令,在5个工作日内处置到位,对重大“两违”行为要在24小时内上报县指挥中心,县指挥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研究制定处置方案,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
三、多措并举,夯实违法管控基础
浦江县高度重视依靠基层组织有效管控违法行为,从宣传教育入手,以耕地保护奖补机制为抓手,激发基层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
1.坚持事前防范,强化早教育
始终坚持把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放到首位,采取授课、PPT、展板、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目前已对全县429个行政村(社区)村主要干部和乡镇(街道)干部组织了15堂国土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课,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用地、地籍、地质灾害防治等国土业务,现场授课宣传对象1800余人,分发宣传资料3000余册。
2.激励性保护与强制性保护相结合
全县以耕地保护奖补机制为抓手,选取檀溪镇小洑村和花桥乡东塘村两个村作为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试点村。目前,《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浦江县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浦政办发〔2016〕128号)已经正式下发,按照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全县25.71万亩耕地按照70元/亩的标准实施,扣除省核拨的603万元,县预计将补贴1200万元左右,涉及429个行政村(社区)。同时,另行安排奖补资金总额的8%用于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和农户耕地地力保护工作。
奖补挂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奖补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实施、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制止纠正等直接挂钩。当年度村(社区)集体和个人发生土地违法行为1宗,自行纠正并恢复原状的,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按80%的比例享受奖补资金,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享受年度奖补资金;当年度村(社区)集体和个人累计发生土地违法行为2宗的,自行纠正并恢复原状的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按50%的比例享受奖补资金,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享受年度奖补资金;当年度(社区)集体和个人累计发生土地违法行为3宗(含)以上的,不享受年度奖补资金。
宣传引导。奖补机制实施细则出台以后,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多途径、多平台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传达贯彻,提高乡镇干部对该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充分利用乡镇、村的微信群,将政策链接转发至各个乡镇、村(社区)工作微信群,政策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微信朋友圈转发量近万次;三是利用新闻、报纸等常规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全县范围内,已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耕地保护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