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垃圾的回收现状、政策分析及其建议
2016-12-06黄惠娥李丽萍吴晓滨卢耀贵
黄惠娥,李丽萍,吴晓滨,卢耀贵
(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汕头515041)
中国电子垃圾的回收现状、政策分析及其建议
黄惠娥,李丽萍,吴晓滨,卢耀贵
(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汕头515041)
随着我国电子产品使用的快速增长,电子垃圾的资源回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如何实现有效的电子垃圾回收,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综述了我国电子垃圾的回收情况和主管部门政策的分析,借鉴国外已证实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电子垃圾回收提出建议。
电子垃圾;回收;政策分析
电子废弃物(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又称电子垃圾,电子产品在使用后被淘汰报废就成为电子废弃物。伴随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子电器设备的广泛使用,电子垃圾已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固体垃圾之一。据统计,仅2012年全世界产生的电子垃圾就有4 890万t,全世界每人约产生电子垃圾7 000 g[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0年公布了一份调研报告称,我国电子垃圾每年产生量超过230万t,仅次于美国的300万t,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生产国[2]。据中国再生资源协会统计,2011年我国电子垃圾总量达350万t,预计每年还将以5%~10%的速度增长,同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很多发达国家的电子垃圾也被倾泻到中国来。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如果不能够处理这些电子垃圾,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更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但如何制定有效的政策,采取科学方法来解决电子垃圾的回收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此背景下,综合分析了近年来一些有关中国电子垃圾现状的文献,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据此提出电子垃圾回收方法的建议。
1 中国电子垃圾的回收现状及政策分析
1.1相关法规
2003年以来,中国相继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电子废弃物的收集、处置方法均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主要出台的法律法规如表1[3,4]所示。
1.2相关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虽然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垃圾的法律法规,但其中还存在一些待完善的问题,主要归纳如下。
1.2.1在立法上,国内现存的法律法规并不是特别适用于我国目前的情况,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大多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厂商规模小,更替快,直接照搬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我国的特性。同时,我国缺乏贯穿整个电子产品周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二手市场的可行性政策[5],也缺少相对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1.2.2在执法上,对于电子垃圾回收管理的工作,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多个政府部门如环保部、工信部、商务部等均有工作职责,职责交叉不清,易导致执法时的混乱。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方与中央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各地区缺少执法和监督机构,使得法规的执行力低。例如,贵屿拆解示范区在2005年获批后未能投入运营,而成为了电子交易市场,推行环保设计、禁止露天焚烧等要求也难以落实。
1.2.3在实际操作中,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过程的责任和费用责任主体不明确,没有运行良好的回收网络。正规企业的运行成本高、但服务便捷性却低,导致回收不到足够的物资,运作体系十分低效。戴尔在美国年均可回收废弃电脑35 000 t,而在中国只能回收约550 t;北京华星环保公司自2007年运营以来几乎没盈利;杭州大地环保等也都处于半搁置状态[6]。
表1 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1.3电子垃圾的回收方式和存在的问题
如今国内电子垃圾的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7]:一是通过商贩上门收购;二是通过社区垃圾回收站收购;三是旧货市场收购;四是由产品制造商直接回收;五是某些家电销售商使用家电“以旧换新”的形式回收。回收方式回收后,大多卖到旧货市场或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集散地。但由于国内对这些电子垃圾的回收缺乏统一的管理,在利益的驱使下,我国电子垃圾的回收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3.1电子废弃物回收渠道及其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主要还是通过小商贩进行回收,他们受利益驱动,提取了其中有用的部分,却随意丢弃剩下的含有环境毒害物质的部分,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而正规的回收企业能回收到的电子废弃物却比较少。据统计,北京市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的小商贩人数约有10多万人,专业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的企业却不到10家。
1.3.2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回收业务量少
按照国家要求,正规企业对电子废弃物的处置,需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这样一条生产线大概就要花费几千万,并且在传统小商贩的冲击下,企业回收不到足够的原料,投资后回报率低,导致生存困难。北京市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电子废弃物不足10%[8],家电回收的政策虽然能够促进正规企业的电子废弃物回收量,但由于是政府作出补贴,缺乏可持续性,只能在短时间内起到缓解作用。
1.4我国电子垃圾回收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1.4.1电子垃圾能够被循环利用,其中含有大量的塑料和金属蕴含巨大的价值。在利益的驱使下,众多的小商贩纷纷组成“游击队”,加入了电子垃圾回收的大军,由于其回收手段灵活,成本低廉,以及回收价格的优势,从而使得这些商贩能够回收到大量的电子废弃物,而正规企业却空有设备,回收不到生产的原料。
1.4.2我国当前电子废弃物回收技术落后,运输及处置市场不规范,现存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大多是商贩自发形成的,主要依靠市场利益来驱动,秩序比较混乱,这也导致了相关法律的实施困难。
1.4.3电子垃圾回收布局点少,一项全国调查显示,被调查150个居民小区,几乎没有专门收集电子废弃物的人员机构,仅有26个居民小区建有专门收集废旧电池的箱子[9]。居民的电子垃圾处理程序繁琐,使得很多电子垃圾直接被当成一般垃圾丢弃,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污染了环境。
1.4.4公众对于电子垃圾的认识不足,也缺乏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也做得不足。
2 发达国家电子垃圾回收经验
目前,大多数的发达国家电子垃圾回收是基于生产商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Responsibility,简称EPR)核心管理体系,核心内容主要是生产者主要承担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影响的责任,这种责任延伸到产品的生产、回收、处置等生命周期的阶段。这些国家的电子垃圾回收大多起步早,通过立法和强有力的执行,结合自己国家的自身特点,在EPR原则基础上,建立起了适合于自己国家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
德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EPR责任是由城市垃圾管理机构和生产商一起承担,前者承担回收任务,完善设施来分类回收电子垃圾,后者则承担回收点垃圾箱的放置、运输、分类、拆解、粉碎处理等工作。电器生产商也通过组建EAR(Elek-tronik Altgerte Register)基金会来协调管理。德国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呈现的是一种竞争的商业模式,生产商通过委托处理厂和物流公司进行电子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理,因此处理厂在产能允许的条件下,通过争取更多电子垃圾来增加利润以及降低处理费用。
日本电子废弃物EPR体系由两种模式协作分流,即独立(品牌生产商合作回收)和集体EPR模式并存。两种模式如下:(1)品牌生产商合作回收并处理其废弃物。市场份额较大的家电生产商处理电子垃圾的方式可分成A,B两种,A:利用现有的处理商能力,达到法定的处理要求;B:联合建立处理厂,追求更高的资源利用率。(2)集体EPR模式是市场销量较小的家电生产商委托家电协会,代其履行回收和处理责任。
国外电子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体系在很多方面是值得中国借鉴的,比如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全的回收网络、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明确划分、协调管理及约束机制、资金保证及经济激励机制等,这些保证了系统的协调性、经济性和较高的环境效益[10]。但由于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我国也不能生抄硬搬国外的做法,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进的经验,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制度。如何在总结借鉴其他国家电子垃圾处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电子废弃物现状及回收存在的原因,走出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的资源化、环境污染最小化的道路,是当前研究的重要内容。
3 对当前我国电子垃圾回收的建议
3.1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
虽然同样是根据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原理,德国和日本的责任分配不同,德国在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的各项责任均由生产者承担,而日本是生产者承担实施责任,经济责任则指向消费者。我国工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各项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低,技术生产落后。我国需要根据具体的国情,制定适合自身的法律法规,考虑到我国不规范的回收状况,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还要研究如何制定针对性政策法规来整合现有的混乱现状[11]。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在我国主要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我国的地域辽阔,电子电器产品分布广泛,仅让生产者来进行产品回收及处理,是不经济也不现实的做法,特别是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企业还不具备这样的回收处理能力。即使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通过生产商联合成立的组织来签约代其履行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责任。目前在我国行业第三方组织作用较小的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可来代替生产者组织,负责电子垃圾回收体系的管理和运作[12]。
3.2按照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的思路,探索并建立适合我国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
由于入行门槛低和缺少约束管理,小商贩的回收处理及经营组织已经成为我国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主要渠道,他们的经营灵活,效率较高,同时还能够提供就业机会,但其不稳定、不规范、缺乏监管的交易行为,又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有学者认为,我国建立电子垃圾回收体系可根据国情采取堵疏结合的策略:一方面,可通过规范对二手电子市场和废旧家电市场的管理,禁止一些无资质的单位从事电子垃圾的处理,同时加大对非法拆解与丢弃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大力扶持一些正规回收处理企业收编“街头游击队”,探索连锁式的创新经营模式,同时鼓励生产商、销售商等以投资参股、战略联盟等形式参与到回收处理环节,通过规模化与一体化经营,降低产业的成本。
3.4加大环保宣传,营造有利于电子废弃物治理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电子垃圾治理的宣传工作,提升大众的环保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这一些电子废弃物不仅是一种可循环利用的商品,更重要的是一种需要治理的有害废弃物,需改变对于回收价格的传统认知,培养绿色消费习惯,同时可以鼓励环保组织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治理与监督活动,推动综合治理进程[13]。
3.4提高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技术水平,建立电子废弃物信息管理平台
一方面,除了提升对电子废弃物拆解、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的技术规范以及污染防治水平,也要对电子产品的再生产电子电器的质量、安全性能,再利用零部件的标识等制定严格的标准,并强制实施。另一方面,对于电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的数量以及成本费用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跟踪管理,加强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流、物资流和资金流的监测分析,以及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信息管理平台。
总之,电子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回收利用这些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但我国的电子垃圾回收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从而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因此,电子垃圾资源化作为一个生机勃勃的新兴产业,不仅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更对生态效益具有同样深远的影响,须特别防制其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作用。
[1]吴培锦,田义文,邵珊珊.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现状及法律对策[J].特区经济,2010(4):233-234.
[2]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Recycling From E-waste To Resources[R].2009.
[3]梁迎修.借鉴国际经验探讨我国电子废弃物的法律治理之道[J].环境保护,2014(06):61-63.
[4]冷罗生.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的法律措施——国外经验与我国对策[J].行政管理改革,2012(12):38-42
[5]Yu J,Williams E,J u M,et al.Managing e-waste in China: policies,pilotprojectsandalternativeapproaches[J]. Re-sources,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2010,54(11): 991-999.
[6]姚凌兰,贺文智,李光明,等.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发展现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2(S1):410-414.
[7]金江军.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策略研究[J].生态经济,2012(5): 171-173.
[8]闫学斌,陈淑敏.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J].中国商贸,2009(9):228-229.
[9]宋利伟,刘宝学.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利用策略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1(4):93-95.
[10]王红梅,于云江,刘茜.国外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系统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对中国的启示[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09): 1-5.
[11]姚淑姬.电子废弃物回收的法律规制[J].商业时代,2010(29): 107-108.
[12]蓝英,朱庆华.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J].商业研究,2009(5):9-12.
[13]孔令锋.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环保效应与电子废弃物治理[J].生态经济,2010(6):164-167,174.
Status,policy analysis and suggestions on electronic waste recycling in China
HUANG Huie,LI Liping,WU Xiaobin,LU Yaogui
(Shantou University Medical College,Shantou 515041,China)
Along with the increasingly rapid growth of the electronic products used in China,the electronic waste recycling has got more attention.It should be concerned how to implement effective e-waste recycling,reduc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promote the resource utilization.This paper reviewed the condition of e-waste recycling in China and analyzed the policy.With lessons from advanced experiences in foreign countries,it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e-waste recycling in China.
e-waste;recycling;policy analysis
X705
A
1674-0912(2016)10-0029-04
2014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056013106)
黄惠娥(1992-),女,广东汕头人,汕头大学医学院2011级临床专业在读学生
李丽萍(1964-),女,山西人,博士,教授,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学及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伤害流行病学。
(201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