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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经验看我国立体绿化发展政策的问题和优化方向

2016-12-06孟晓东王云才

风景园林 2016年7期
关键词:屋顶立体绿化

孟晓东 王云才*

从国外经验看我国立体绿化发展政策的问题和优化方向

孟晓东 王云才*

立体绿化是缓解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绿地效能和景观风貌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立体绿化总体水平较低,各地发展不均衡,有待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本文梳理了国外立体绿化的政策框架和类型,从其经验出发,总结出我国立体绿化政策发展中的问题,包括推行力度弱且法律法规缺失、政策化评价体系缺失、财政补贴统一标准缺乏、激励性政策形式单一等等,最终提出法制化、规范化、特色化、效益化、信息化的政策优化方向。

立体绿化;园林管理;公共政策;强制性政策;激励性政策;援助性政策

1 我国立体绿化的发展现状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推进,城市绿地空间被建设用地大量侵占,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在此背景下,立体绿化是适应未来城市高密度发展模式[1-2]、提升城市生态效能和景观风貌、实现健康和可持续生存环境的重要途径。国外立体绿化最初以“空中花园”、棚架等形式出现,关注生产功能和美学效果,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和发展,开始朝向规模化、多元化、法制化发展[3]。我国立体绿化的出现可追溯至原始农业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立体绿化在上海、深圳等地发展较快,其类型包括公园棚架、街面围墙、建筑屋顶、阳台、立交桥绿化等。随着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召开,多个场馆采用了屋顶和垂直绿化,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相比之下,我国立体绿化总体增长速度较慢、发展水平较低;在各地发展不均衡,建设量较大的仅有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城市(表1);立体绿化生态效能有限,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之所以造成这一现状,除了立体绿化发展本身基础较弱、研究历程较短的原因之外,立体绿化政策发展的滞后和缺失是背后的关键原因。国外针对立体绿化政策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政策研究和制定直接体现在政府报告和政策指南

中,形成的政策体系较为完善;而国内研究中缺乏针对目前立体绿化发展现状的系统化政策探讨。本文借鉴国外立体绿化政策的成功发展经验,梳理立体绿化政策的主要类型,在国内外政策对比基础上总结我国政策制定、推行和保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立体绿化政策的优化方向。

2 国外立体绿化政策类型及实施关键

2.1 强制性政策

2.1.1 法律法规建设

立体绿化政策的有效实施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最终保证的。一些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机制,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款。德国有着自上而下的完整法律规范支撑,1982年开始立法强制推行屋顶绿化,从国家到地方的建筑法律规范中都有关于立体绿化的相关要求;除此之外,国家、地方级的环保法例也是立体绿化实施的有力保障。1998年颁布的联邦建设法案明确了屋顶绿化作为生态补偿和源头控制手段之一[4]。在立体绿化标准和准则方面,德国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其进行研究,如德国园林发展与景观研究协会(FLL)以及德国国家工业标准(DIN),出台的一系列准则、规范和指南使立体绿化的具体实施得以保障。

在美国,材料检验协会(ASTM)是类似于德国FLL的国家级立体绿化研究组织,同时,屋顶绿化和墙体绿化被纳入联邦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在芝加哥,2002年的《节能法案》(Chicago Energy Conservation Ordinance)要求所有的新建和翻新的屋顶必须实施绿化或安装反射式屋顶,从而减轻城市热岛效应[5]。日本将改善环境作为长期发展目标,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制定了一系列绿地保护条例,并通过条例的不断修订,将屋顶绿化由“行政指导”升格为“义务”[6];各城市政府在条例中对实施对象、绿化面积基准和计算方法做了详细的界定。韩国法律法规中对立体绿化产生影响的是《有关城市公园及绿地法律》,在此基础上规定了城市公园绿地的相关事项并讨论城市绿化技术中人工地基绿化(屋顶及墙体绿化)的制度及激励政策;《建筑法》规定在建筑设计时,要按照地方自治团体条例所规定的绿化比例把土地面积的一部分划定为绿化面积;《有关住宅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中认定屋顶绿化面积可以作为造景面积或绿地面积[7];在地方层面上一些绿地条例中提出了屋顶绿化的激励和财政支援措施。

2.1.2 纳入发展规划

将立体绿化列入城市计划以及各类发展规划当中是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持续进行的有效方式。政府通过制定长期战略规划,确立城市绿化的发展目标和实施途径,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调整,实现滚动式的推进。新加坡1965年建国后不久,政府就确立了建设“花园城市”的发展目标,聘请国际知名专家,高起点、高质量地编制了概念规划和各层次规划,包括公园绿地系统规划,该规划每10年编制一次,每5年修编一次;成立“花园城市行动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相关方案,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连续性和严肃性;此外,在其城市规划中设立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绿色和蓝色规划”[8]。 新加坡还制定了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要求,其中就包括大力发展空中绿化,拟于2020年引进空中绿化30 hm2,2030年引进50 hm2。 卫星图片显示,从1986到2007年,在新加坡人口增长了68%的情况下,其绿化覆盖率从36%增长到了47%,这主要是政府进行长期规划和大力推行的结果[9]。

德国颁布的联邦建设法案(1998)将屋顶绿化规定为土地利用规划中最基本的要求;在新发展区域,将屋顶绿化强制性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规定了最低要求,将屋顶绿化、排水管网和蓄水设施统筹规划,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10];1980年代,墙体绿化作为一项城市计划率先在柏林实施。在奥地利林茨,2001年林茨绿色空间规划针对不同的土地利

用类型提出了一系列实施标准和强制性措施,这些都被纳入了区域发展规划当中[11]。

表1 国内各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现状Tab.1 Current Situation of Vertical Greening Construction among Chinese Cities

WANG Yun-cai, who was born in 1967 in Shanxi, is a professor and Ph.D. Supervisor. His current position is Deputy Chair of the Landscape Architecture department, in College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Planning, Tongji University. Also he works for the Key Laboratory of Ecologyand Energy-Efficient Study of Dense Habitat,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specializes in teaching,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ngineering practice in ecological planning and design fields. (Shanghai 200092)

2.1.3 具体强制性要求

一些国家对立体绿化的强制性要求在建筑项目申报审批阶段就有所体现,如德国、日本,将立体绿化作为建筑“生态补偿”的方式,在提交建筑设计方案时须同时提交屋顶绿化设计的计划书,只有当绿化比例达到一定要求才可能被批准。[12]很多城市确立了最低屋顶植被覆盖率及相应的建造标准,并对满足一定面积和坡度条件的屋顶进行强制性的绿化要求,一些城市如巴塞尔、芝加哥甚至要求新建建筑必须进行立体绿化。芝加哥的节能法案提出用“冷屋顶”的方式来减轻城市热岛效应,即规定新建或翻新屋顶的太阳能反射率须大于最低标准(如屋顶坡度小于2:12时,反射率须大于或等于0.25)[13];而屋顶绿化是增加太阳能反射率、降低屋顶温度、减轻热岛效应的有效方式。

日本官方在推动屋顶绿化过程中给修建者制定了明确的义务,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进行监督。如在2001年东京修订城市绿地保护法中,规定业主在新建和改建占地面积1 000m2以上的民间设施和250m2以上的公共设施时,必须达到20%的屋顶绿化覆盖率,否则予以罚款。 在《东京都自然保护条例》中有对违反者的罚款要求(20万日元以下)[14]。而新加坡在建设“花园城市”过程中更是有着健全的法制保障和严格的惩罚措施。在加拿大,城市不准建砖墙、水泥墙,必须营造“生态墙”,具体做法是沿墙等距离植树,中间缀以攀援爬藤类花草,亦可以辅以铁艺网[3]。

2.1.4 国外立体绿化强制性政策特点

国外有关立体绿化的法律法规建设具有如下特点:(1)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体系。以德国为例,法律法规涵盖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其类型既有强制性力度较大的建筑、环保法律以及联邦建设法案,也包括力度较小的规范、准则性文件,从整体和具体实施层面推进立体绿化建设;将立体绿化与绿色建筑、城市绿地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强调立体绿化在建筑节能、城市环境改善中的重要作用。(2)科学的长期战略规划。从地区环境问题出发,明确立体绿化建设目标,制定长期规划,与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相结合;在实践中调整规划,实现滚动式推进。(3)强制性措施贯穿整个项目进程,在不同国家、城市的强制实施区域和力度有所区别;义务与惩罚措施并行。

总体来看,国外立体绿化强制性政策具有发展历史长、政策涵盖面广、目标明确、整体力度大的特点。强制性政策在政府财政力量较弱的情况下,或在城市发展初期以及新建区域较为适用。但是在这种政策下,短期内业主和开发商无法看到立体绿化效益,从而拒绝负担立体绿化建设成本,使政策难以推进;对于城市中的已建成区域和更新改造的项目,也需要更为灵活、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性政策措施[15]。

2.2 激励性政策

2.2.1 直接财政补贴

直接财政补贴是立体绿化激励性政策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常见的是对满足建设要求的屋顶、墙体绿化按面积给予补贴,如德国1m2屋顶绿化可获得10~20欧元补贴[3],日本1m2屋顶绿化补助约1~2万日元[14]。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来资助立体绿化。从2005年起,瑞士巴塞尔政府拨出100万瑞士法郎作为节能基金用于奖励屋顶绿化在节能(主要是电力)方面做出的贡献[6];新加坡“空中绿意津贴计划”(SGIS)资助屋顶和墙体绿化项目,津贴将高达项目绿化费用的一半[15](屋顶绿化方面不超过75新币/m2,垂直绿化不超过750新币/m2),同时新加坡国家公园局专门设立“花园城市基金”,主要用于垂直绿化项目的研究开展和公园的建设;日本设立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整备费”,等等。

2.2.2 低息贷款

低息贷款属于财政援助方式的一种,与直接补贴相比,这种政策措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日本政府从1999年开始对修建楼顶花园的业主提供低息贷款,建筑面积在2 000m2以上、楼顶花园面积占楼顶总面积40%以上时,可享受修建屋顶花园以及主体建筑资金的部分低息贷款[6]。日本开发银行为鼓励屋顶绿化,对建筑面积2 000m2以上、绿化面积占到屋顶面积50%以上或500m2以上的项目予以项目工程费用、相关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的费用等不超过总费用50%的低息贷款[14]。美国新建筑如有屋顶绿化项目,其审批程序可以从简,必要的时候芝加哥政府可给与低利率融资等经济援助。

2.2.3 税收减免

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策中强调屋顶绿化蓄积雨水、减缓雨水排放速度的功能,对建造屋顶绿化的项目实施雨水管理费用的减免。如在美国波特兰,当屋顶绿化覆盖率达到70%,实行35%的暴雨管理费用减免[5];德国各地政府对实施屋顶绿化的建筑减免50%~100%的雨水流失费[16]。日本国土交通省都市地域整备局的“绿化设备规划认定制度”将经过规划设计并得到地方政府认认定的屋顶绿化设施予以固定资产税的减免,连续五年减免固定资产税的50%[17]。

2.2.4 容积率奖励

容积率奖励政策在日本开始较早。大阪

市从2002年5月开始,设立屋顶绿化可奖励容积率的核算方式:每1m2屋顶绿化面积可换算成0.2m2的有效开放空地面积。2011年,大阪政府对绿视率达25%的建筑实行建筑面积、容积率优惠政策[14]。

在芝加哥,当屋顶面积的50%以上或者不少于185.8m2的区域被植被覆盖,将允许开发商以政策规定之外的更高密度建设;在波特兰,对屋顶绿化实行容积率奖励的数额取决于绿化覆盖屋顶的面积,奖项分为三个等级:绿化覆盖率在10%-30%的绿化屋顶,每平方英尺屋顶可获赠1平方英尺(0.09m2)额外楼面面积;同理,绿化覆盖率30%-60%,以及60%以上的,获得2平方英尺(0.19m2)、3平方英尺(0.28m2)额外楼面面积[6]。新加坡政府为鼓励阳台绿化,放宽私宅兴建阳台条例,开发商将获得额外容积率建造阳台(超额顶限为10%),并将空中露台、屋顶展示空间等划分到建筑总面积之外的范围[15]。

2.2.5 计入城市绿地面积

韩国《有关住宅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中,提出屋顶绿化可算作绿化面积;韩国建筑法规在“第3条土地造景”中,认定屋顶造景面积的 2/3 可以计算为造景面积,但不可以超过整体造景面积的50%。日本东京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规定:兴建大型建筑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 楼顶花园可以作为绿化面积使用;东京、横滨、大阪、神户等城市规定,在布置地面绿化指标时,可将屋顶绿化、墙面绿化面积一并计算[14]。在德国,开敞型屋顶绿化在达到一定的绿化形式和施工质量时,其面积的50%被计入绿地率。

2.2.6 纳入生态评分体系或建筑认证制度

德国柏林设立了BAF指标,用以说明生态有效面积与基址总面积的比率,针对不同区域各自设定目标值,激励建设项目通过增加不同类型的生态表面面积来实现城市生态环境优化的目标,墙体绿化(不含窗户且最高10m)在其中分值为0.5/m2,屋顶绿化(集约式)为0.7/m2[15]。“西雅图绿色因子”(Seattle Green Factor)要求建成项目拥有30%商业植被覆盖率和50%的多家庭居住区域植被覆盖率或与之生态功能相对等的生态面积,有一系列促进雨水收集、采用节水种植技术的景观策略因子可供选择,而屋顶和墙体绿化是其中重要积分项[18]。此外,立体绿化因子还被纳入比较成熟的生态建筑认证制度当中,在不同的地区都有类似政策形式,如美国LEED绿色建筑认证、新加坡绿色建筑评估、韩国环境友好型建筑认证等等,政府对达到认证标准的项目按级别给予财政奖励。

2.2.7 国外立体绿化激励性政策特点

包括直接财政补贴、间接激励措施的立体绿化激励性政策具有如下特点:1)各国家和地区对立体绿化直接补贴力度大,一些国家设立专项基金进行补贴。这种方式简单明确,每1m2补贴数额与整体生态效益成正比,在城市建成区、高密度发展区适宜推行。2)政策形式多样,对政府来说,低息贷款、税收减免、容积率奖励等措施更为经济、长期有效,且在城市建成区和新建地区普遍适用。政府可以针对具体的环境问题和业主、开发商以及其他不同利益诉求人群灵活采取政策措施。3)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突出立体绿化在雨洪调控方面的功能,解决具体的环境问题。4)通过计入城市绿地面积、纳入建筑认证制度,在更大的城市环境背景下强调立体绿化,一方面是一种有力的激励方式,另一方面加强公众对立体绿化生态功能的认识。

2.3 援助性政策

援助性政策主要是政府对立体绿化的研究和建设进行财政、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及推广宣传工作,是对强制性政策和激励性政策的补充。韩国首尔政府对墙体绿化等城市绿化工程造景设施提供一部分树木、鲜花等景观材料援助;在釜山,向有关部门提交屋顶绿化项目计划书,可获得苗木补贴[7]。瑞士巴塞尔政府提供资助进行屋顶绿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研究[6];新加坡成立空中绿化部门,建立都市绿化与生态中心培训相关园林工作者,以促进高层建筑立体绿化的成功实践[8];芝加哥建立一个网站用以支持屋顶绿化建设,并提供技术和建造咨询,同时对市政厅进行屋顶绿化建造,从而作为一个研究和示范项目;加拿大1999年成立北美屋顶绿化领域著名的非赢利性组织“Green Roof for Healthy Cities”(GRHC)进行屋顶绿化的支援和推进工作,并由园林专家于2002年12月正式发布了国家层面的《屋顶绿化技术导则》。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还通过举办立体绿化设计竞赛、设立表彰和奖励项目、举办学术会议、开展公众对话等方式进行立体绿化建设的推广和支持,如瑞士巴塞尔的“最佳屋顶绿化”表彰项目,北美波特兰的“生态屋顶”(Ecoroof)倡议活动[6];新加坡的高层绿化设计竞赛、“城市花园奖”[8],等等。

立体绿化援助性政策措施可概括为政府出资、宣传、提供平台3个方面,具有如下特点:1)政府通过绿化材料援助、示范项目奖励等方式支撑立体绿化发展,或者提供资金推进研究和技术进步。因此援助性政策可以作为财政补贴的补充形式。2)成立立体绿化管理部门,培训专业人才,建立互联网技术咨询平台,通过政府的力量为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人才保障。3)开展竞赛、展览、会议、体验等多样化活动,加深公众对立体绿化功能和前景的认识,鼓励公众参与,从而能够保证

上述政策具有良好的实施环境。

3 我国立体绿化政策实施类型和存在问题

3.1 我国立体绿化政策实施类型

3.1.1 国家层面

目前,在国家层面上推行立体绿化以出台鼓励性质的文件和评价标准、技术规范为主。如2006年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2007年国家建设部出台的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等等。其中《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包含绿色建筑对于立体绿化的具体要求和评分办法,属于前文所述“激励性政策”范畴。

3.1.2 地方层面

国内立体绿化推行力度较大的城市主要有上海、北京、深圳、西安、成都等,政策

类型包括出台技术标准和规范条例、制定发展规划,以及绿地折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宣传评选等。其中发展规划、规范条例中的规定应属“强制性政策”范畴,但大多数规范性文件停留在“意见”、“办法”层面,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绿地折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属于“激励性政策”,而地方部门和学术机构组织的展览、宣传、评选等活动则属于援助性措施。

表2 我国立体绿化政策实施类型Tab.2 Types of Vertical Greening Policy in China

总体来看,我国立体绿化政策和推行措施涵盖面较广,前文所述3大基本类型都有所涉及(表2)。但与国外较为成熟的政策体系相比,我国并不具备完善的立体绿化政策措施分类框架;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处于空缺状态,各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各地发展不均衡,政策措施较为全面的仅限于少数大城市,在体系化、多元化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3.2 我国立体绿化发展政策存在的问题

在按照国外立体绿化政策框架对我国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存在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 推行力度弱,缺乏法律支撑和长期规划

对比国外立体绿化政策发展,我国立体绿化推行时间较晚,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国家层面仅提出“提倡立体绿化”等字样,没有细化如何推行的条款[19];各地出台的有关立体绿化的规范条例以具体实施层面上的技术标准为主,对立体绿化的推广作用十分有限;部分城市针对地方特点,明确管辖内建设项目立体绿化的具体要求,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作用,然而各城市的强制性要求缺少法律依据和统一标准。在规划和政府计划层面,只有深圳市将立体绿化写入绿化发展规划当中,其他城市则缺少规划或只有临时性的政府计划。总体来看,立体绿化法律法规在各个层面上有待完善,政策目标不明确,缺乏科学有效的长期规划。

3.2.2 缺乏政策化评价体系,与绿地率和绿色建筑评价衔接不足

目前对于立体绿化效益、施工技术、案例研究较多,能够对某一项目立体绿化建设优劣进行评价,但是缺少政策引导下的定量、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由于统一评价标准缺失,立体绿化的生态、社会、经济、美学效益难以度量,建设效果无法保证。一些城市如上海、北京、深圳、西安、昆明等设定了立体绿化折抵绿地率的标准,同时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也包含对公共建筑进行立体绿化的评分说明。这些量化折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了立体绿化在城市绿地系统和绿色建筑中的生态效能和地位,但目前各城市立体绿化折算标准不统一、部分城市折算的限制条件过多,如昆明要求12层以下建筑物屋顶绿化才能计入绿地面积,立体绿化折算方式和标准的科学性有待商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虽然强调了立体绿化在固定二氧化碳、改善保温隔热效果、节约土地方面的作用,并赋予了相应分值,但是只针对了公共建筑而在住宅建筑中未提及。

3.2.3 财政补贴数额小,缺少统一标准

目前一些城市针对屋顶、墙体绿化推出了财政补贴的标准,但存在问题是补贴数额在各城市间分布不均,财政补贴缺乏统一标准和普遍适用性。《上海市建筑节能专项扶持办法》中提出了对立体绿化示范项目的补贴方式,而这种补贴办法只针对公共建筑。深圳市罗湖区设定了立体绿化的补贴标准,但不适用于其他管辖区。

3.2.4 激励性政策形式单一,缺少针对性

措施

对比国外立体绿化政策,我国的激励性政策措施种类较少,仅包括财政补贴、绿地折算、植树义务折算,以及个别城市的税收减免政策。激励性政策措施具有普遍适用、灵活选择、长期有效等特点,不同城市针对自身特点制定政策措施,其效果更加显著,是单一财政补贴方式无法达到的。

3.2.5 政府对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宣传推广的支援力度不够

理论研究、技术创新是立体绿化高效发展并缓解城市环境问题的关键,公众认知、参与也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这些从根本上需要政府提供平台、资金以及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国内目前的援助性政策措施包括组织评选、展览和体验活动,以及对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总体上侧重于宣传推广。在创新性研究、技术咨询平台搭建、专业人员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与国外还有着很大差距。

4 我国立体绿化政策优化方向

4.1 法制化——明确目标,多层次完善、有效衔接

从国家到地方逐步建立完善的立体绿化法律、规范、标准体系。首先是要针对热岛效应、生物多样性降低、洪涝和干旱等城市环境问题,确定立体绿化政策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立体绿化发展规划,或将其纳入现有绿地规划和土地发展利用规划当中,在实践过程中对实施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实行滚动式推进;其次是保证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明确性,在法规之下设定相关实施细则,使法规条款能够有效落实;再者是加强法规、规范、标准的衔接性,在建立法律框架的基础上,使立体绿化规划、设计、实施、养护的每个环节都有依据可循。

4.2 规范化——制定统一标准和评价、奖励机制

无论是立体绿化强制性措施、财政补贴方式还是评价标准方面,在立体绿化效益研究和国外参照基础上,各地都需要根据其发展程度,形成规范统一的实施标准和依据。如明确各地立体绿化强制性实施的对象标准,明确各地立体绿化项目补贴的对象标准和补贴力度,以及深入研究立体绿化评价方法,形成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体系。

4.3 特色化——结合地域特征和发展现状,解决城市具体问题,增加激励性政策类型

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基础上,各地须参照国外已有政策,增加激励性政策措施的类型,根据政府财力、城市环境状况、城市发展阶段和建成状况,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灵活选择激励办法,使政府、开发商、业主都具备一定程度的能动性,在保证立体绿化政策长期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填充既有立体绿化的政策框架,形成富有地域特色的立体绿化政策体系,从而缓解不同地区所面临的具体生态环境问题。

4.4 效益化——提高效率,追求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效益化是立体绿化适应未来城市高密度、集约化发展的重要趋势。一方面通过政策促进立体绿化产业化发展,如材料与构件的商品化、模块化,以及生产经营一体化和协作服务社会化,达到提高效率、缩短项目建设周期的目标。[20]另一方面,促进提升立体绿化的综合效益,即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研究新型技术、建立评价体系,提升立体绿化的生态效能;结合“空中菜园”、“垂直农场”等理念,在增加绿量的基础上保障农产品供给,从而获得一部分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增加就业机会、提供舒适的城市景观空间和生态教育空间,为城市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4.5 信息化——构建网络平台,强调公众参与和信息透明

包括技术支援和政策公开两个方面。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的优势,通过网站等形式搭建立体绿化技术咨询平台,加强宣传和推广活动;同时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并保证不同层面政策的公开透明,使信息获取便捷准确。

5 结论与讨论

我国立体绿化事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政策问题是限制立体绿化发展的关键因子。但目前国内立体绿化整体水平较为滞后,各地发展不均衡,政策的长期有效性难以保证。以国外现有立体绿化政策体系作为借鉴,针对我国发展状况制定符合国情的立体绿化政策,推动其健康发展,是重中之重。(1)逐步构建完善的立体绿化政策框架体系,从国家到地方层面保证强制性政策、激励性政策、援助性政策全面发展;(2)须促进立体绿化政策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自上而下巩固立体绿化政策体系的整体性和有效性,使不同层面、不同阶段的政策落实有具体依据可循;(3)须充分发挥各方能动性,发展特色化、效益化、信息化的立体绿化政策,在因时、因地增加激励性政策措施类型的同时,结合先进理念和技术,保障立体绿化的生态效能并满足一部分经济、社会需求,真正达到科学、公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1]董春方. 城市高密度环境下的建筑学思考[J]. 建筑学报,2010,(4):20-23.

Dong Chunfang. The Architectural Thinking under Urban High Density Surroundings[J]. Architectural Journal, 2010,(4):20-23.

[2]王云才,杨眉.高密度语境下绿地生态效能研究[J].住宅科技,2013,(11):37-39.

Wang Yuncai, Yang Mei. The Research of Green Space Ecological Efficiency of High Density Areas[J]. Housing Science,2013,(11):37-39.

[3]关乐禾. 高密度城区垂直绿化系统评价及设计导则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15:6-26.

Guan Lehe. Study on Systematic Evaluation and Design Guidance of Vertical Planting in High Density Urban Area[D]. Shanghai:Tongji University, 2015:6-26.

[4]朱义,李莉,陈辉.国内外屋顶绿化政策激励措施[J].园林,2011,(8):14-18.

Zhu Yi, Li Li, Chen Hui. Policy Incentives for Green Roofs in China and Abroad[J]. Garden,2011,(8):14-18.

[5]Van Lennep E, Finn S.Green Roofs over Dublin: a Green Roof Policy Guidance Paper for Dublin City Council[S/ OL](2008-8-5).http://www.sdcc.ie/sites/default/files/ publications/dcc-green-roof-draft-guidelines-sept-2008.pdf

[6]高铭鸿.屋顶绿化公共政策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9:20-26.

Gao Minghong. Public Policy Research for Green Roof[D]. Chengdu: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2009:20-26.

[7]姜泰昊,吴海英,姜英姬.韩国的屋顶绿化制度及激励政策[J].中国建筑防水,2010,(19):51-53.

Jiang Taihao,Wu Haiying,Jiang Yingji.South Korea's green roof Institution and incentive policies[J].China Building Waterproofing,2010,(19):51-53.

[8]贾辰,李朝阳,陈启宁.新加坡空中花园设计简析及启示[J].现代城市研究,2013,(8):30-38.

Jia Chen, Li Chaoyang, Chen Qining. Enlightenment of Design of Sky Garden in Singapore[J]. Modern Urban Research,2013,(8):30-38.

[9]Inter-Ministerial Committee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A lively and livable Singapore:Strategies for sustainable growth [R]. Singapore: 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and Water Resources / Ministry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2009:22-37.

[10]Design for London and the Greater London Authority's London Plan and Environment Teams. Living Roofs and Walls-Technical Report: Supporting London Plan Policy[R/ OL]. London: Greater London Authority City Hall, 2008. https://www.london.gov.uk/sites/default/files/living-roofs.pdf.

[11]赵晓英,金晓玲,胡希军,马永俊. 国外屋顶绿化政策对我国的启示[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8,(3):204-207.

Zhao Xiaoying, Jin Xiaoling, Hu Xijun, Ma Yongjun. The Enlightenment of Foreign Roof G arden Policies to China[J]. Journal of Nor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2008,(3):204-207.

[12]IMAP. Growing Green Guide- Green Roofs, Walls and Facades: Policy Options Background Paper[R/OL]. Melbourne: IMAP Councils and State Government,2013. http://imap.vic.gov.au/uploads/Growing%20Green%20 Guide/Policy%20Options%20Final%20Report.pdf

[13]Eley Associates. Assessment of public policies affecting cool metal roofs[R/OL]. Final report prepared for the Cool Metal Roofing Coalition,2003.http://www.slideshare.net/ auralmarketing/assessment-of-public-policies-affectingcool-metal-roofs-tmi-casestudy28

[14](日) NIKKEI ARCHITECTURE编,胡连荣译.最新屋顶绿化设计、施工与管理实例[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16-17.

(J) NIKKEI ARCHITECTURE, editor, Hu Lianrong, translator. The latest instance of green roof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M]. China Architecture & Building Press,2007:16-17.

[15]Antony Wood, Payam Bahrami& Daniel Safarik. Green walls in high-rise buildings: An output of the CTBUH Sustainability Working Group [M]. Chicago: Council on Tall Buildings and Urban Habitat,2014:27-31.

[16]Ngan,G. Green Roof Policies:Tools for Encouraging Sustainable Design[R/OL]. Report to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anada Foundation,2004.http://gnla.ca/assets/ Policu%20report.pdf

[17]李海英,白玉星,高建岭,编著.屋顶绿化的建筑设计与案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8-9.

Li Haiying, Bai Yuxing, Gao Jianling.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Green Roofs and Case Study[M].Beijing:China Architecture & Building Press, 2012:8-9.

[18]Randy Sharp. Introduction to Green Walls Technology Benefits and Design[S/OL]. Green Roofs for Healthy Cities,2008. http://greenscreen.com/docs/Education/ greenscreen_Introduction%20to%20Green%20Walls.pdf.

[19]曾春霞.立体绿化建设的新思考与新探索[J].规划师,2014,(S5):148-152.

Zeng Chunxia. The New Thought And Exploration Of Vertical Planting[J]. Planners,2014,(S5):148-152.

[20]黄春华,李凌云.基于“BOT+EMC”的立体绿化融资模式初探[J]. 现代园艺,2015,(15):86-89.

Huang Chunhua,Li Lingyun.Vertical greening Financing Mode Discussion based on the “BOT+EMC”[J].Xiandai Horticulture,2015,(15):86-89.

On Policy Problems and Optimizing Directions of Vertical Greening in China Learning from Experience Abroad

MENG Xiao-dong, WANG Yun-cai

Urban environmental problems can be relieved along with the greening efficiency and the landscape feature can be promoting by developing the vertical greening. Nowadays, the situation of vertical greening development is backward and unbalanced among Chinese cities. The political system remains to be improved further. This paper highlights a vertical greening policy framework and corresponding policy types taken from several countries.Then on the basis of experience abroad, the paper summarizes Chinese vertical greening policy problems, including the weakness of promotion and the absence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lack of politicized evaluation system, the lack of public subsidies unified standard, the single form of incentive policy and so on. As a result, the paper proposes some optimizing directions on leg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localization, benefits integration and informatization.

Vertical Greening, Landscape Management, Public Policy, Oppressive Policy, Incentive Policy, Assistance Policy.

TU986

A

1673-1530(2016)07-0105-08

10.14085/j.fjyl.2016.07.0105.08

2016-03-07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镇群高密度城区绿地生态效能优化关键技术”(2012BAJ15B03)

孟晓东/1991年生/女/安徽人/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风景园林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景观规划设计(上海200092)

MENG Xiao-dong, who was born in 1991 in Anhui, is a Ph.D. student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in College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Planning, Tongji University. Her research focuses o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planning and design.(Shanghai 200092)

王云才/1967年生/男/陕西人/博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副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为生态规划设计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和工程实践(上海200092)

邮箱(Corresponding author Email): wyc1967@ tongji.edu.cn

修回日期: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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