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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现状调查研究
——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为例

2016-12-06张成功

长江丛刊 2016年14期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城镇化

张成功 赵 妍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现状调查研究
——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为例

张成功1赵 妍2

【摘 要】我国已经进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城镇化对于社会的经济发展、稳定和谐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新市民群体虽然在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其思想道德水平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所要求的人的全面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具体论述了新市民的内涵及其在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中的原则、内容,并结合在海口市琼山区两所社区的实际调研情况,将新市民思想道德水平低的表现概括为新市民的城市融入水平低、自利性强、社会责任感低,将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现状归纳为教育方式单一、教育活动不突出、社区对思想道德教育的人力与物力的投入不够等。

【关键词】城镇化 新市民 思想道德教育

一、新市民及其思想道德教育概念界定

新市民是一个相对性的群体称谓,它是相对已经彻底融入城市社会生活、完全市民化的城市居民而言的。新市民的内涵在学界仍处于争论状态,远没有得到统一。归纳学界对于新市民群体界定的主要观点不难发现,新市民群体主要表现在狭义与广义两方面。狭义的新市民群体侧重于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与失地农民;广义的新市民群体则指原住市民以外的到城市工作和生活的群体。结合海口市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本研究中的新市民群体具备如下基本要素:①已经脱离农业生产;②主要生活在城中村、城市外延等地区;③社会价值观念、思想道德水平向城市公民转化,但转化速度很慢,城市归属感、认同感极低;④已被政府认定为城市的准市民,但他们并不情愿进行市民身份置换。

本研究的中心是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相对于传统市民、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所针对的是新市民思想道德水平偏低的现状,因而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含义应当是在新型城镇化与公民道德规范的指导下,提升新市民群体的思想道德水平,以使新市民成为现代性的个体,促进其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二、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理论

(一)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原则

1、扬弃化原则

扬弃化是指吸收旧事物中的积极因素,抛弃其中的消极因素。在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应当明确的是其思想道德及社会关系主要建立在传统乡规民约的基础之上。这就需要在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中进一步发挥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引导村民遵守适用于城市生活的新的乡规民约,培养新市民的主体、责任和参与意识,才能是城镇化效益最大化。

2、生活化原则

生活化原则是指教育方式与教育内容的生活化、大众化。思想道德教育的生活化就是思想道德教育方式与内容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内容使教育主体在生活实践活动中实现社会生活与思想道德双重的发展与提升。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生活化是建立在尊重新市民认知规律、思想道德现状的基础上,通过街道、社区活动将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设置于新市民的现实生活之中。

3、显性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原则

在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显性教育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直接的、有意识的、明显的教育活动,而隐性教育则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间接的、无意识的、隐含的教育活动。虽然作为最主要教育方式的显性教育有着很多优点,但是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却有着难以逾越的瓶颈。因而,需要隐性教育及时地予以补充。与显性教育相结合的隐性教育通过认识导向、行为示范、陶冶情操等作用在思想道德教育领域能够对受教育者产生更有效的作用。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需要利用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不同特点进行结合与互补。

(二)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内容

转型期中的新市民经受着新旧两种观念的碰撞与摩擦,即同时遭遇到愚昧和文明、传统和现代、封闭和开放的两种价值观念的夹击和冲撞。[1]因而,新市民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诸多方面必然与党和国家根据社会发展所要求的公民道德存在较大差距。

1、义利观

生产力、生产关系决定意识形态,因而确立正确的义利观对于思想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有助于人们生产生活蒸蒸日上,而错误的义利观则易使人误入歧途。在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新市民由于从相对“简单”的乡土社会向复杂人际关系的城市社会转化,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与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他们的义利观遭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具体来说,义利观教育需要新市民明白利益的获得需要个人诚实守信的努力工作,在去获取利益的同时还需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相应的支撑,二者融合才能够提升自我价值,实现新市民在人格道德上的净化与境界的提升。

2、集体观

集体观或称集体主义应该是:集体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辩证统一,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己主义、个人主义获得发展的空间,减弱了道德的约束作用,并导致人情冷淡、异化加剧。对于新市民进行集体主义道德教育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新市民个人集体主义教育的目的是使新市民明白集体主义需要以个人的正当利益作为基础、支撑,个人与集体是命运共同体;其次,新市民聚居社区的集体主义教育需要使新市民明白社区是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场所,社区居民应当共同努力使其社区更加安全、繁荣、和谐,而维护社区公共环境、邻里之间和睦融洽、避免扰民行为则是集体主义的集中表现;最后,新市民与整个社会的集体主义教育需要使新市民以整个城市的社会发展为重,学会顺应、利用城市的发展趋势,尽快融入、认同城市的宏观环境。

3、社会融入与认同观

社会融入与社会认同相似都需要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思想道德教育要让新市民明白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具有一致性,新市民群体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就需要融入社会,并为城市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而随着城市社会的发展,也能够从另一个方面为新市民群体的发展提供机会、条件与自由的社会空间。具体来说,首先,新市民要以素质提高为中心,使其身体、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等方面与城市化的要求相适应;其次,在引导新市民参与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的同时,保证思想道德教育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防止其异化思想的产生、蔓延;再次,将社区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带动受教育群体定期、定量的集体主义教育;最后,提升新市民群体的生活质量,通过幸福感与归属感的提升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正在享受城市化与现代化带来的发展成果,并在他们心中树立起城市主人翁地位的理念。

三、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的现状调查分析

(一)新市民思想道德现状

1、新市民生活变化大,城市融入水平低

从新市民生活变化的角度,在原村址生活的新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主要表现在街道路面硬化、街道卫生整洁;其次,随着城市向外延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通达度得到极大改善。从新市民城市融入的角度,据问卷“我现在已适应城市生活,是一个真正的城市居民”题中,赞同的新市民占26.4%,反对者占73.6%。据问卷“我对我所生活的社区有天然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但对这个城市却没有强力的感觉”题中,赞同的新市民占69.8%,反对者占30.2%。据问卷“我平时的社交圈子中,占比重最大的群体”题中,47.3%的新市民认为是亲友、老乡,33.9%认为是同事、工友,13.2%认为是本社区的邻居,而选择传统城市居民的仅占5.6%。因而,新市民无论是从自身的实际生活,还是从其发展方向与生活愿景都没有完全融入城市。

2、新市民自利性明显

新市民的自利性是指新市民在身份认同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倾向。最明显的反应在于问卷中“我是农村人也算城市人,在哪里得到的实惠多就倾向于哪种身份”的判断,赞成的新市民占71.7%,反对者占28.3%。同时,在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访谈中,她表示新市民对于市民身份并不认同,她个人也不认同,虽然区政府、民政局大力推动城镇化,但仅仅是形式上的,村民仍然将自身认定为农民,更不愿实现户籍变换。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民身份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如以农民身份参加的新农保与以城镇居民身份参加的城市社会保险差别并不大,更重要的是农民身份可以得到失地补偿。

3、新市民社会责任感明显偏低

在“我没有大的人生理想,只希望自己家庭幸福,不给国家、社会增加负担”的评判中,88.7%的新市民赞同,11.3%反对。说明新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在意的是自身的生活水平。在“我认为爱岗敬业、尊老爱幼比文明礼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更重要”的评判中,79.2%的新市民赞同,20.8%反对。说明新市民在判定社会、职业、家庭三重道德中赞同“小道德”比“大道德”重要的新市民将近八成。

(二)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现状

1、没有针对新市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且道德教育方式单一

在社区居委会调研的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虽然也发现了新市民思想道德水平偏低的问题,但是由于没有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因而也就只能将城市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直接照搬过来应用于新市民身上,因而其效果必然不高。

2、社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少,影响力小

在调研的过程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介绍了该社区在2014年度所组织的与社区居民相关的多种活动,并重点指出该社区的活动在整个琼山区都是比较突出的。通过归纳发现活动从内容上来看基本以慰问困难户与党员学习为主,很少针对社区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虽然社区宣称开设有每月一次的公民道德讲堂,但在2014年度的活动中并没有真正实施,其实质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

3、社区对思想道德教育的人力、物力投入不够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予以实质地重视,反而将思想道德教育放在了工作的最后。人员配备不足主要表现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6人,网格员13人;财政支持不够主要表现在社区居委会每年度的工作经费只有5万元。由此即使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认识到新市民思想道德方面存在问题隐患,也由于主客观多重因素的制约而无法针对新市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四、结语

随着海口市近十年城镇化水平的极大提高,新市民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其规模也得到了空前的增强。根据上述新市民思想道德水平及其教育现状中存在问题的论述,有助于我们分析其成因,并通过实践路径的改善使新市民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生活,从而最终达到人的城镇化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小兵.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道德建设问题[J].城市问题,2011(10):70~74.

[2]罗国杰.关于集体主义原则的几个问题[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6):36~39.

(作者单位:1.海南师范大学;2.河南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城镇化背景下海口市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研究”成果(编号:Hys2015-47)。

作者简介:张成功(1988-),男,河南洛阳人,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赵妍(1989-),女,河南许昌人,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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