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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证小说的尝试
——论《世说新语》刘孝标注

2016-12-05敬,张

关键词:世说世说新语援引

郝 敬,张 莉



以史证小说的尝试
——论《世说新语》刘孝标注

郝 敬,张 莉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多种新兴的史学注疏方式,改变了史注依附于经注的传统注疏之法。这一阶段的小说在其体系发展中,借鉴史学的诸多表现形式,始终表现出贴近史学的文体特征。刘孝标注《世说新语》,遵循了裴松之对《三国志》的注法体例,以及补阙备异的新兴史学原则,成为新兴史学注疏的主要代表形式。同时,在小说学领域,则开创了以史注小说、以史证小说的学术新气象。

史证;小说;世说新语;刘孝标注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宋时期临川王刘义庆与众文士编成的一部小说书,在中国小说体系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世说新语》继裴启《语林》、郭澄之《郭子》,终于成就了记言类小说在南北朝时期的鼎盛,其独特的语体风格被后来者加以学习与传承,这种记言类小说的类型被称为“世说体”。《世说新语》成书后,历代史志书目都有著录。《七录》当著录于子兵录小说部*《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类在著录“《世说》十卷”后,附注“刘孝标注,梁有《俗说》一卷,亡”。可见,《世说》刘孝标注十卷本在萧梁时期的书目即有著录。,《隋书·经籍志》著录于子部小说类*魏征、令狐德:《隋书》卷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011页。,《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著录于小说家类*[日]藤原佐世:《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日本东京:名著刊行会,1996年,第57页。,《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于丙部子录小说家类*刘昫等:《旧唐书》卷四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036页。,《崇文总目》著录于小说类*王尧臣、欧阳修等:《崇文总目》卷二十七,《中国历代书目丛刊》第一辑上,北京:现代出版社,1987年,第89~90页。,《新唐书·艺文志》丙部子录小说家类*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39页。,《宋史·艺文志》著录于子部小说类*脱脱等:《宋史》卷二百六,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5219页。,《四库全书总目》归入子部小说家类的杂事之属*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835~1836页。,始终居于小说体系的核心位置。

学界对《世说新语》及刘孝标注已多有研究,这里不再赘述,仅就《世说新语》刘孝标注与其时小说的关系略加申述。

最早为《世说新语》作注的是南朝萧齐时期的史敬胤,其注现存于南宋时期汪藻所撰《世说叙录》中,约40余条*汪藻:《世说叙录》,是书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影印思贤讲舍光绪十七年刻本《世说新语》,第613~908页。。据现存注文,敬胤采用的注法与刘孝标注法类似,众引典籍,考订史实,但惜其注文全本已佚,不能窥其全貌,这里不再赘述,刘兆云先生撰有《〈世说〉探原》*刘兆云:《〈世说〉探原》,《新疆大学学报》1979年增刊。,徐传武先生撰有《〈世说新语〉刘注浅探》*徐传武:《〈世说新语〉刘注浅探》,《文献》1986年第1期。,对敬胤注文均有相关讨论,可参。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多种新兴的史学注疏方式,最具代表性的则是刘宋时期裴松之注《三国志》,改变了史注依附于经注的传统注疏之法的状态。而这一阶段的小说在其体系发展中,借鉴史学的诸多表现形式,始终表现出贴近史学的文体特征。因此裴松之注《三国志》,包括援引小说之举,完全遵循了补阙备异的新兴史学原则。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也遵循了裴松之对《三国志》的注法体例,广征博引,采用了众多的史料,将这部当时即纳入小说范畴的作品作为史书来注解。唐代史学家刘知幾在《史通》的“补注”篇中,列举了四种史注的形式,其中就将裴松之与刘孝标的史注之法作为与古史之注相对的类别。其云:

次有好事之子,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五《补注第十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21~122页。

刘知幾将史注的体例分为四种,第三种便是“掇异补阙”,以裴松之《三国志》注、陆澄《汉书注》、刘昭《后汉书注》、刘彤《晋纪》注、刘孝标《世说》注为代表;与其余两种并举,呈现出不同于经注的特征,成为新兴史学注疏的主要代表形式。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后,刘孝标对《世说新语》的注疏之法就为史学独立于经学、发展成独立学科门类,起了重要作用。

刘孝标注文撰成后,历代皆给予较高评价,尤其是对其广征诸书,保存文献的注书之法多加褒奖。宋人高似孙在《纬略》中云:“宋临川王义庆采撷汉晋以来佳事佳话,为《世说新语》,极为精绝,而犹未为奇也。梁刘孝标注此书,引援详确,有不言之妙。如引汉、魏、吴诸史,及子传地理之书,皆不必言。只如晋氏一朝史,及晋诸公列传、谱录、文章,皆出于正史之外,纪载特详,闻见未接,实为注书之法。”*高似孙:《纬略》卷九,长沙: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133页。按,是书底本选用守山阁丛书本,并附墨海金壶石印本抄补曹学佺序一篇及阙文二则于后。明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云:“裴松之之注《三国志》也,刘孝标之注《世说》也,偏记杂谈,旁收博采,迨今藉以传焉。非直有功二氏,亦大有造诸家乎!若其综核精严,缴驳平允,允哉史之忠臣,古之益友也。”*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一三《史书占毕一》,上海:上海书店,2009年,第133页。清人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云:“孝标所注,特为典赡。高似孙《纬略》亟推之。其纠正义庆之纰缪,尤为精核。所引诸书,今已佚其十之九,惟赖是注以传。故与裴松之《三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同为考证家所引据焉。”*《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第1836页。清人沈家本在《世说注所引书目》中云:“考证之家援引此书与裴书并重,古籍之散亡,即零章断句亦足珍贵,矧若是之繁富者邪?今特辑其目而以考订,别传、家传至八十余家,谱牒至三十余家,并为隋、唐《志》之所不著录,此固非寻常之遗文佚事矣。”*沈家本:《世说注所引书目序》,引自《古今书目四种十四卷》第2种,载沈家本著《沈寄簃先生遗书》(乙编),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1~2页。

对刘孝标注文的系统研究始于宋人汪藻的《世说叙录》,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小说家类著录:“《世说新语》三卷,《叙录》二卷。”又云:“《叙录》者,近世学士新安汪藻彦章所为也,首为考异,继列人物世谱、姓氏异同,末记所引书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16页。清代对刘孝标注文的研究则更加细致,形成了两部较为重要的研究著作,一为清人叶德辉所撰《世说新语征引书目》,其云:“暇日取《世说》注中所引书,凡得经、史、别传三百余种,诸子百家四十余种,别集廿余种,诗赋杂文七十余种,释道三十余种。”*叶德辉:《世说新语征引书目》,载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487~488页。按,是书乃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思贤讲舍光绪十七年刻本,叶德辉此文在书中更名为《世说新语注引用书目》。一为清人沈家本所撰《世说注所引书目》,其云:“今所辑之目:经部三十五家,史部二百八十八家,子部三十九家,集部四十二家,又,释氏十家,凡四百一十四家。”*《古今书目四种十四卷》第2种,第1页。均对刘孝标注引文献种类作出了统计与整理。

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不仅在南北朝小说发展过程中是一个重要事件,并且在对于小说的流变研究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加以关注。

首先,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开创了以史注小说、以史证小说的学术新气象。从《隋书·经籍志》及其附注对《世说新语》的著录情况看,刘孝标作注的萧梁时期,当时的各种官私书目已将《世说新语》纳入小说范畴,作为小说书来处理。那么,刘孝标注当为第一次有目的、成系统地对小说书作注,并且由于作注与原书成书的间隔时间较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对“当代小说作品”作注。而自裴启撰《语林》后,南北朝时期的小说观念仍然保持对真实性的追求,与史书修撰的实录原则大抵相仿。小说观念因此呈现出史部之书外衍形态的特征*详细讨论可参拙文《实录与虚构:魏晋史书的创新与小说的坚守》,未刊稿。。《世说新语》注重作品材料的真实性,即使无法完全用史书来界定,但依然可以作为史料来解读。从这个意义上看,刘孝标作注,大量援引史部之书来佐证《世说新语》这部小说,其实也是史注之法的一种延伸,即实质上是对史料的一种注疏与考辨。

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曾总结了裴松之注《三国志》援引文献资料的六项主要目的与标准:“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文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五,第623页。刘孝标在注《世说新语》时也承袭了裴松之的注法体例。如高似孙所言,刘孝标在作注时,广泛征引诸家晋史中的材料。据笔者粗略统计,刘孝标注引干宝《晋纪》10次,邓粲《晋纪》26次,徐广《晋纪》14次,曹嘉之《晋纪》3次,刘谦之《晋纪》6次,刘璨《晋纪》1次,王隐《晋书》53次,虞预《晋书》25次,朱凤《晋书》4次,沈约《晋书》1次,孙盛《晋阳秋》115次,傅畅《晋诸公赞》66次,《晋百官名》18次,何法盛《晋中兴书》2次,《晋安帝纪》29次,《晋后略》2次,《晋世谱》2次,《晋东宫百官名》2次,《晋中兴人士书》1次,《晋惠帝起居注》3次,檀道鸾《续晋阳秋》72次等。刘孝标在援引这些史料时,就充分体现了裴松之《三国志》注法中的六项主要特征:

1.引众家之论以辨是非。例如,“言语”篇第47条云:“陶公疾笃,都无献替之言,朝士以为恨。”*刘义庆撰、徐震堮校笺:《世说新语校笺》,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9页。以下引文皆出此本,仅在文中标明页码,不另注。刘孝标在援引《陶氏叙》介绍陶侃生平后,又援引王隐《晋书》所载陶侃《临终表》,作按语:“有表如此,非无献替。”(60页)又如,“规箴”篇第18条云:“小庾在荆州,公朝大会,问诸僚佐曰:‘我欲为汉高、魏武,何如?’”(312页)刘孝标援引宋明帝《文章志》:“庾翼名辈,岂应狷狂如此哉!时若有斯言,亦传闻者之谬矣。”(312页)充分运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来辨明是非与否。

2.参诸书之文以核讹异。例如,“方正”篇第39条云:“梅颐尝有惠于陶公,后为豫章太守,有事,王丞相遣收之。侃曰:‘天子富于春秋,万机自诸侯出,王公既得录,陶公何为不可放!’乃遣人于江口夺之。”(182页)刘孝标先引《晋诸公赞》与《永嘉流人名》,介绍梅颐与梅陶兄弟俩的基本情况,又援引邓粲《晋纪》说明《世说》之误,并佐以王隐《晋书》,作按语:“二书所叙,则有惠于陶是梅陶,非颐也。”(182页)又如,“品藻”篇第22条云:“明帝问周伯仁:‘卿自谓何如庾元规?’对曰:‘萧条方外,亮不如臣;从容廊庙,臣不如亮。’”(281页)刘孝标注曰:“按诸书皆以谢鲲比亮,不闻周顗。”(281页)其他史书中记载的都是谢鲲与庾亮比较,而并非周顗与庾亮比较。可见,参考不同的文献成为刘孝标核实错讹的主要手段之一。

3.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例如,“德行”篇第15条云:“晋文王称阮嗣宗至慎,每与之言,言皆玄远,未尝臧否人物。”(10页)刘孝标先援引《魏书》与《魏氏春秋》,分别介绍了司马昭与阮籍的生平情况,再援引李康《家诫》,详细介绍了本事的由来。又如,“赏誉”篇第54条云:“王丞相云:‘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严严,卞望之之峰距。’”(248页)语意不好理解。刘孝标先通过援引虞预《晋书》、《卞壶别传》、邓粲《晋纪》交代相关人物生平,再援引《语林》,注出王导之言的原始语境:“孔坦为侍中,密启成帝,不宜往拜曹夫人。丞相闻之,曰:‘王茂弘驽痾耳,若卞望之之严严,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峰距,当敢而不?’”(248页)最后,刘孝标作出“此言殊有由绪,故聊载之耳”(248页)的判断,消除了《世说新语》断章取义的做法给读者理解设置的障碍。

4.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例如,“政事”篇第16条云:“陶公性检厉,勤于事。”(99页)刘孝标援引《晋阳秋》《中兴书》中记载二例,注解本文中没有记载之事,更加深了读者对陶侃“性检厉,勤于事”的特征印象。

5.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例如,“德行”篇第30条云:“桓常侍闻人道深公者,辄曰:‘此公既有宿名,加先达知称,又与先人至交,不宜说之。’”(18页)刘孝标援引《桓彝别传》详细介绍了桓彝的生平,并自注了法深的详细生平,为读者阅读作出了必要的人物背景补充。

6.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例如,“品藻”篇第13条云:“孔愉有公才而无公望,丁潭有公望而无公才。”(279页)刘孝标援引《晋阳秋》曰:“孔敬康、丁世康、张伟康俱著名,时谓‘会稽三康’。伟康名茂,尝梦得大象,以问万雅,雅曰:‘君当为大郡而不善也。象,大兽也,取其音狩,故为大郡;然象以齿丧身。’后为吴郡,果为沈充所杀。”(279页)增加注释了张伟康的其人其事。

此外,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之法还具有纠谬、存疑、备异等方面的系统特征。

例如,“文学”篇第1条“郑玄在马融门下”,记述了马融因妒忌郑玄而欲害之事。刘孝标直接加以反驳:“马融海内大儒,被服仁义;郑玄名列门人,亲传其业,何猜忌而行鸩毒乎?委巷之言,贼夫人之子。”(104页)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又如,“赏誉”篇第143条云:“谢公语王孝伯:‘君家蓝田,举体无常人事。’”(268页)谢安品评王述之语,其他的史书中没有相关的记载,并且与王述的性格完全不符合,故而刘孝标注曰:“按述虽简而性不宽裕,投火怒蝇,方之未甚。若非太傅虚相褒饰,则《世说》谬设斯语也。”(268页)

当然,更多的纠谬建立在刘孝标对众多史料的考察分析基础上。例如,“方正”篇第6条云:“夏侯玄既被桎梏,时钟毓为廷尉,钟会先不与玄相知,因便狎之。玄曰:‘虽复刑余之人,未敢闻命。’考掠初无一言,临刑东市,颜色不异。”(157~158页)刘孝标援引《世语》与《名士传》,加以考辨,作出按语:“郭颁,西晋人,时世相近,为《晋魏世语》,事多详覈。孙盛之徒,皆采以著书,并云玄距钟会。而袁宏《名士传》最后出,不依前史,以为钟毓,可谓谬矣!”(157页)又如,“方正”篇第9条云:“和峤为武帝所亲重,语峤曰:‘东宫顷似更成进,卿试往看。’还,问何如。答云:‘皇太子圣质如初。’”(160页)刘孝标援引《晋诸公赞》、干宝《晋纪》、与孙盛《晋阳秋》中的记载比较,认为“荀顗清雅,性不阿谀。校之二说,则孙盛为得也”(160页)。

在对本文的解读出现不明之处时,刘孝标如果没有确凿的史料佐证,往往会表明存疑的注疏态度。例如,“言语”篇第6条云:“董仲舒放孝子符起”,(33页)该句下,刘孝标无法确知本事由来,故注曰:“未详。”(33页)又如,“政事”篇第3条云:“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91页)刘孝标注曰:“检众《汉书》,袁氏诸公,未知谁为邺令,故阙其文,以待通识者。”(91页)又如,“任诞”篇第41条云:“张驎酒后,挽歌甚凄苦。”(407页)对挽歌的来由,刘孝标先列举了谯周《谯子法训》中的说法,又援引了《庄子》《春秋左氏传》《史记绛侯世家》等各种说法,作出自己的判断:“然则挽歌之来久矣,非始起于田横也。然谯氏引礼之文,颇有明据,非固陋者所能详闻。疑以传疑,以俟通博。”(407页)

刘孝标注《世说新语》中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以小说注小说、以小说证小说。就今人对传统小说观念的理解,《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的符合小说特征的作品,经笔者统计大约有16种,共征引87条。为了便于本文的讨论,依据小说作品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制成表1,并标明这些小说作品在各个时期史志书目中的类别归属情况。

表1 《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小说在各史志书目中的类别归属

续表1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本表依据六朝小说观念的发展,参考《隋书·经籍志》及其附注的著录归属原则,整理出这些作品在《七录》中的相应归属。另外,表1中的《裴子》一书,学界研究往往与裴启《语林》作一书处理,这里为方便讨论,分为两书。《灵鬼志谣徵》一书,《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灵鬼志》三卷,荀氏撰。”*《隋书》卷三十三,第980页。《新唐书·艺文志》丙部子录小说家类著录:“荀氏《灵鬼志》三卷。”*《新唐书》卷五十九,第1540页。其余史志书目皆不见著录。“谣徵”可能为《灵鬼志》其中篇目之一,惟刘孝标注引四例皆作“《灵鬼志谣徵》”,故这里也沿例用之。《说林》一书,据刘孝标注引文字内容为韩康伯事,当非孔衍所撰《说林》。鲁迅《古小说钩沉》将该条文字辑入《语林》*鲁迅:《古小说钩沉》,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26页。,周楞伽辑本则有辨正*裴启撰、周楞伽辑注:《裴启语林》,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126页。,这里依刘孝标注作他书单独处理。

从上表可知,刘孝标注引小说,按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子部之书,如《语林》《裴子》《杂语》《郭子》《说林》与《博物志》等六部作品,前四部作品自成书则一直在各史志书目中归属于子部小说类。而《博物志》也在唐末纳入小说的范畴内;另一类是史部之书,包括《世语》《列仙传》《汉武故事》《孔氏志怪》《灵鬼志谣徵》《异苑》《搜神记》《幽明录》《妒记》与《十洲记》等10部作品,在南北朝时期与唐代初年,都属于史书系统,分别归属于史部的杂史、杂传与地理子类,其中又以杂传类最多,达到七部,在宋代以后渐次纳入小说范畴。

刘孝标注引这些小说作品,与前文所论注法和目的一致,即追求对《世说新语》文本的史学观照。用今天的视角看,则是以小说注小说、以小说证小说的首次尝试。但是其所援引的这些小说作品,包括《世说新语》本身,在那个阶段都无疑体现出真实性的评判标准。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注法与用例,都是在史注大体系范畴的外衍,依然遵循史注的各种注法约束。例如,“轻诋”篇第6条云:“王丞相轻蔡公,曰:‘我与安期、千里共游洛水边,何处闻有蔡充儿?’”(444页)蔡谟何以招致王导如此的不平,《世说新语》只记录了这简单的一句话,详细原因在本文中并不能准确反映,所以刘孝标在援引《晋诸公赞》与《蔡充别传》介绍了相关人物背景后,又援引《妒记》,详细介绍了该事件的原委。其云:“丞相曹夫人性甚忌,禁制丞相不得有侍御,乃至左右小人亦被检简,时有妍妙,皆加诮责。王公不能久堪,乃密营别馆,众妾罗列,儿女成行。后元会日,夫人于青疏台中望见两三儿骑羊,皆端正可念。夫人遥见,甚怜爱之。语婢:‘汝出问,是谁家儿?’给使不达旨,乃答云:‘是第四、五等诸郎。’曹氏闻,惊愕大恚。命车驾,将黄门及婢二十人,人持食刀,自出寻讨。王公亦遽命驾,飞辔出门,犹患牛迟。乃以左手攀车栏,右手捉尘尾,以柄助御者打牛,狼狈奔驰,劣得先至。蔡司徒闻而笑之,乃故诣王公,谓曰:‘朝廷欲加公九锡,公知不?’王谓信然,自叙谦志。蔡曰:‘不闻余物,唯闻有短辕犊车,长柄麈尾。’王大愧。后贬蔡曰:‘吾昔与安期、千里共在洛水集处,不闻天下有蔡充儿!’正忿蔡前戏言耳。”(444~445页)这样,读者就可以借助于小说的记载完全获知王导此语的前因后果。又如,“任诞”篇第28条云:“周伯仁风德雅重,深达危乱。通江积年,恒大饮酒,尝经三日不醒。时人谓之‘三日仆射’。”(399页)刘孝标援引《晋阳秋》曰:“初,顗以雅望获海内盛名,后屡以酒失。庾亮曰:‘周侯末年,可谓凤德之衰也。’”(399页)又援引《语林》曰:“伯仁正有姊丧三日醉*此“醉”字,当据《太平御览》卷497“酣醉”条引《语林》,改为“醒”字。见李昉等《太平御览》,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275页。,姑丧二日醉*此“醉”字,亦当据《太平御览》卷497“酣醉”条引《语林》,改为“醒”字。见《太平御览》,第2275页。。大损资望。每醉,诸公常共屯守。”(399页)将周顗“三日仆射”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清楚楚。

当然,即使是如《孔氏志怪》《灵鬼志谣徵》《异苑》《搜神记》《幽明录》这样记述鬼神之事的作品,前文已经讨论,在南北朝时期是作为史部之书的子类而发展,如在《七录》中当归属于记传录的鬼神部,而在《隋书·经籍志》中则明确著录于史部杂传类。那么,刘孝标选取此类之书作为史料注疏《世说新语》,在南北朝时期又有何不可?譬如刘义庆领众文士既编修了《世说新语》,也撰成了《幽明录》;干宝既编成了《晋纪》三十卷,也修成了《搜神记》。即使小说在当时已经作为子部的一个子类独立出现,但其追求真实性的特征与史部之书并不矛盾,因此在时人眼中,往往可以作为史书的外衍而被认知。

但是随着史学观念的发展与体系的完善,刘知幾就对初唐时期撰修八史中的一些史料处理方法,如将子部小说《语林》《世说新语》,史部杂传《幽明录》《搜神记》的一些资料采撰入正史,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厘正。其云:

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皇朝新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邓之所粪除,王、虞之所糠粃,持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遍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史通通释》卷五《采撰第十五》,第108页。

刘知幾认为这些作品不足以采信,如果“摭彼虚辞,成兹实录”*《史通通释》卷十七《杂说中第八》,第449页。,纳入史学的体系,必定会造成史学的混乱。刘知幾对史学实录原则的厘正观点,在后世得到了认可与强化。纪昀在《晋书提要》中云:

其所褒贬,略实行而奖浮华,其所采择,忽正典而取小说,波靡不返,有自来矣。……其所载者,大抵宏奖风流,以资谈柄,取刘义庆《世说新语》与刘孝标所注,一一互勘,几于全部收入。是直稗官之体,安得目曰“史传”乎?*《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五,第625页。

但是刘知幾也对刘孝标注《世说新语》的史学素养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云:

马迁持论,称尧世无许由;应劭著录,云汉代无王乔,其言谠矣。至士安撰《高士传》,具说箕山之迹;令升作《搜神记》,深信叶县之灵。此并向声背实,舍真从伪,知而故为,罪之甚者。近者,宋临川王义庆著《世说新语》,上叙两汉、三国及晋中朝、江左事。刘峻注释,摘其瑕疵,伪迹昭然,理难文饰。而皇家著晋史,多取此书,遂采康王之妄言,违孝标之正说。以此书事,奚其厚颜!*《史通通释》卷十七《杂说中第八》,第450~451页。

并且,刘知幾进一步认为刘孝标的史学素养足以修史,但却只用来注小说,实在可惜。其云:

孝标善于攻缪,博而且精,固以察及泉鱼,辨穷河豕。嗟乎!以峻之才识,足堪远大。而不能探赜彪、峤,网罗班、马,方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自兹已降,其失愈甚。*《史通通释》卷五《补注第十七》,第123页。

今天我们看来,刘知幾的批评过于苛刻,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有其时代背景和史学、文学生长环境的相互影响。尽管刘孝标未能给我们带来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史学著作,但其为《世说新语》成为记言类小说的范式,努力注疏,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开创了以史证小说、以小说证小说的学术研究方法,其意义实在是不容忽视的。

责任编校:刘 云

10.13796/j.cnki.1001-5019.2016.06.006

I206.2

A

1001-5019(2016)06-0038-08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5BZW070);安徽省2016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6005)。

郝敬,安徽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安徽 合肥 230039);张莉,合肥工业大学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讲师,文学博士(安徽 合肥 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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