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钧天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的通知
2016-12-02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教育报刊征订和运用工作的通知》(黑教办【2015】1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综合改革各项措施,激发中小学生(幼儿)对优秀课外读物的阅读兴趣,强化广大教师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推动读刊用刊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期刊的育人功能,黑龙江教育杂志社决定举办2016年“钧天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读刊用刊活动期刊
黑龙江省教育主流媒体黑龙江教育杂志社主办(协办)的优秀教育期刊《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学习》《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
二、读刊用刊活动分组
教师组(含师范类在校学生)、高中组、初中组、小学中高段组(3~6年级)、小学低段组(1~2年级)、幼儿组。
三、读刊用刊活动内容和体裁
(一)教师组参评作品内容
1. 阅读《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2. 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3. 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 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经验和体会。
(二)学生组参评作品内容
1. 中小学组
①阅读《高中生之友》《初中生学习》《小学生之友》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②刊物中某篇文章的读后感或评论;
③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④记叙与刊物有关的其他内容。
2. 幼儿组
书画作品。
(三)其他
教师组、中小学组的参评作品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为宜,题目自拟,字数以1500字以内为宜。
四、读刊用刊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奖励
(一)本次读刊用刊活动由黑龙江教育杂志社主办,由黑龙江钧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教师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0%、15%、25%评出一、二、三等奖;学生每组分别设一等奖40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120个。
(三)全省评选10个市(县、区)为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含学生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由黑龙江省教育杂志社颁发获奖证书。
(五)优秀作品将在《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学习》《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选登。
五、参评作品的数量、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研读《黑龙江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学习》《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的基础上,请认真组织本辖区的作品评选活动,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择优报送省里参评。每市(县、区)选送参评作品各组不少于10篇(件)、不多于30篇(件)。
(二)参评作品须详细注明市(县、区)、学校(学生作品同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学生作品同时注明指导教师)。各市(县、区)寄送参评作品时须附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格电子稿通过E-mail发送到:yuan2007153106@123.com。
(三)请各市(县、区)相关负责人将参评作品在2016年11月15日前寄送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筑街道黑大芳洲园启智路88-9-4号(黑龙江钧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邮编: 150081
电话:(0451)86663582 86610481
手机:13503642921 1379662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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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