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之前统制经济的实践
——以丁文江的棉纺织染实验馆为例
2016-12-01刘素芬
刘素芬
抗战之前统制经济的实践
——以丁文江的棉纺织染实验馆为例
刘素芬
1934年,在丁文江竭力组织筹备下,棉业统制委员会和中央研究院合作成立了棉纺织染实验馆。棉纺织染实验馆的成立,代表了1930年代知识分子对于统制经济的实践,也是近代中国产官学合作的开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抗战爆发后,棉纺织染实验馆的机器设备内迁广西桂林,筹设广西纺织机械工厂,成为1949年之前广西唯一的近代棉纺织业,对于抗战经济贡献卓著。
抗战之前 棉纺织染实验馆 丁文江 翁文灏
所谓统制经济,是指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一切服从战争需要的总背景下,制定的一种高度专断集权的资本主义战时经济模式。它以行政的法律手段直接干预和管制生产、流通、分配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为特征,成为保证抗战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
以往对统制经济的研究一是围绕主持或策划实施这一政策的核心人物蒋介石、宋子文、丁文江、翁文灏、吴鼎昌和张嘉璈展开的,另一种是以战时统制经济与国家资本扩大的相互关系为视角的。本文从最早实行的棉业统制为着眼点,通过对保存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中研院史料和台北中央研究院的民国经济档案以及主要当事人蔡元培、翁文灏的口述史料的解读为突破口,以进一步探寻抗战前国民政府统制经济政策的起源及其演进过程。
一、棉业统制委员会的倡议
国民政府统制经济的重划及其实施始于1933年的棉业统制委员会的设立,棉业统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棉统会)设有委员22人,其中常务委员有5人:陈光甫、李升伯、谢作楷、唐星海、邹秉文,由陈光甫担任主任委员。其中陈光甫、李升伯、邹秉文分别代表金融界、纺织界、农业界,三方面共同合作,分别从棉产的改良与推广、纺织业的研究与协助、棉业金融的策划等方面来解决棉业问题。后来棉统会的工作重心转向植棉,成效较著。一般来说,棉统会受限于经费和时间,加上国内外经济不景气、社会风气未开,成就有限,但得力于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产销和金融多方面的配合以及必要的政治和法令支持,从而大大提升了该机构的实际作用。例如棉统会与中央研究院合作成立棉纺织染实验馆,做为纺织研究机关,改进棉纺织染技术。①
目前学界关于棉纺织染实验馆的研究很少,只有王树槐之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其对于棉纺织实验馆早期的筹备过程略而不详,而近年开放的档案可以补其不足。纺织业各流棉纺织染实验馆的筹建最早始于1934年1月,棉委会商议创设纺织染实验工厂和研究院各一所,一方面试验研究本国现有的制品,另一方面仿造大量输入的洋货,并开放作为工厂技师和学校学生的研究机关。2月5日,主任委员陈光甫致函许炳堃(潜夫),邀其到上海协商计划。②但因经费有限,本年度(1934年)只有25万元可用于研究院,因此不得不谋求合作对象。当时有中央研究院愿意合办,可以另筹15万元,共有40万元。陈光甫向许炳堃请教如何着手进行。③这是棉统会首次提到与中央研究院的产官学合作计划。4月13日,许炳堃回复陈光甫:
仿造外货并不难,但研究试验应从简易之处着手,建议先采购上海各厂所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研究改善,等财力充裕再购置新式机械进行研究,提供各厂择优采用……因设备不足,学生实习可暂缓,但各厂技师和工人的训练确有必要。……棉统会应先从统制各工厂着手。但恐同业竞争合作不易,建议先由棉统会筹款,再商洽各银行贷款,以会款作为担保,统一替各厂办理代购原料、代售制品,进而指导技术与管理,再支配工作,作必要的机器设备改善,并由各厂自行决定是否加入。④
许炳堃的意见并未获陈光甫采纳。但他代表纺织业界对于棉业统制的看法,认为改良棉种缓不济急,主张从银行融资着手,到统购统销、技术协助,业者可自由加入。可说是以统制为名,行合作之实,对于纺织业者并无强制性,且还是在棉统会内部进行的。然而,棉统会不能实行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加上以改良棉种作为棉业统制政策所限。根据李升伯的说法,陈光甫肯定了李升伯在南通推广植棉、改善棉花质量的效果,决定将棉统会大部分的经费,从100万元中拨出80万元来改良棉种;另外拨出15万元设计自造纺织机,与中央研究院合作设立棉纺织染实验馆,提供南通学院纺科的师生实习、研究。⑤可见李升伯在棉统会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其意见对棉统会工作计划的制定有很大的影响。
二、丁文江的统制经济实践
为了改善经费不足、难收统制成效的状况,棉统会开始积极寻求合作对象。从1934年2月至4月之间该会联络了多个单位,中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研院)的成功出线,可能与人事变动有关。中研院工程研究所致力于工业研究和促进工业进步,在此之前已分别办有钢铁试验场和陶瓷试验场,后者系与中央大学合办。1934年正值中国棉纺织业深陷危机,这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工程研究所所长周仁与中研院院长蔡元培、上海棉纺织实业家聂其杰(云台)均有密切关系,⑥因而他们共同推动了棉纺织染实验馆的成立。据李升伯称,邹秉文向棉统会建议设计自造纺织机,李升伯进一步建议棉统会与钢铁研究所合办棉纺织染实验馆,既可以省钱,又可以省事。他找周子競(误为周子俊)合作,并要求中央研究院分担部分经费。丁文江总干事(误为院长)同意分摊开办费65万元。可见新任中研院总干事的丁文江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⑦
丁文江在未就任中研院总干事之前,就已积极参与棉纺织染实验馆的筹办,并在人事案完成后,迅速推进了合作计划。根据蔡元培的日记所载:1934年3月9日,其与丁文江面谈;3月13日,指示中研院文书处主任许寿裳准备丁文江的聘书,由周仁致送,接替杨铨的遗缺,担任总干事。4月4日,再与丁文江详谈。此时,丁文江提出不愿担任总干事,而希望担任中研院副院长,下设干事2至5人,襄助院长执行全院行政事宜的想法。4月28日,周仁提到棉纺织染实验馆与中研院双方磋商合办合同,丁文江主张第2条合办经常费的部分,应加上“惟二十三年(1934年)份经常费以六万元为限”,并得到棉统会的同意和确认。⑫5月18日丁文江就任中研院总干事。⑧这一人事案进行期间,正是棉统会与中研院商洽合作之时,一方面可以解释李升伯将丁文江误为中研院副院长之因;另一方面丁文江对于中研院的组织构想,也影响到后来的棉纺织染实验馆。6月5日,中研院工程研究所提出合同,送棉统会查核,约期签订。⑬棉统会定于6月18日双方签订合同。⑭6月18日,中研院推派徐宽甫(韦曼)代表签订。⑮合同第3条规定:“为合作便利起见,应设干事会。干事五人,由棉业统制委员会及中央研究院各推二人,余一人由双方之干事公推之。”第四条规定:“所有实验馆创设之计划,经费之保管,技师之聘任,预算之编制及其他重要事务均由干事会主持之。”说明干事会是棉纺织染实验馆的决策单位。
丁文江除了担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之外,同时兼任国防设计委员会(资源委员会前身)委员、全国经济委员会评议员、全国水利委员会委员。⑨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里特别强调1933年10月丁文江去苏联游历和考察,影响了其政治思想和工作方向。从丁文江晚年发表的政论文章,特别是《实行统制经济的条件》和《科学化的建设》,可以看出他的统制经济思想和科学化设计的经济建设思想,此时已经有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框架。1934年7月1日,丁文江在《大公报》发表《实行统制经济的条件》。他指出统制经济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真正统一的政府;二是收回租界,取消不平等条约;三是行政制度的现代化,包括廉洁的官吏、健全的行政组织、信任科学技术和专门人才的决策者。以上三项,不只是实行统制经济的条件,也是建设新中国的途径。⑩同一日,中央研究院与棉统会合办的棉纺织染实验馆筹备处在中研院工程研究所开始办公。它的任务包括:研究棉纺织业的原料、机械、制品与工厂管理等;调查和征询国内外棉业的制造,并谋求国际技术合作;试验和检定国内外各种棉织品和原料;接受政府、教育机关、棉业厂商委托,检验或研究改进各项技术和学理问题;奖励或补助棉织品的研究和发明;介绍国内外棉工业的新学术研究与应用方法。⑪可见棉纺织染实验馆是丁文江对于统制经济的尝试,亦是其主张国内外棉纺织业的产官学合作的试验场。
1934年,7月5日,棉统会与中研院合办棉纺织染实验馆后,为鼓励纺织业者积极参与,特别拟具计划概要,送请业界参考,并就120万元经费应如何运用,提出意见。棉统会设有委员,包括纺织、金融、学界多人,本埠委员计有童润夫等28人,外埠委员计有许炳堃等29人。棉统会分别去函邀请,本埠委员定于7月10日举行会议面商;外埠委员则于7月15日以前将意见寄回。⑯档案中可见制造组专门委员许炳堃、青岛华新纺织公司周志俊、武进大成纺织染公司陆绍云、申新第四纺织厂萧伦豫等人提供不少意见。⑰棉统会于收集各方意见之后,于7月16日和丁文江、周仁进行讨论。⑱
棉统会基于财力、人力有限,选择与中央研究院合组棉纺织染实验馆,除了钢铁厂的考虑之外,相对有利的因素是可以用购运教育用品的名义,向财政部请领免税护照,办理进口免税。自1934年9月起,棉纺织染实验馆陆续向国外订购纺织原料、机器、试验仪器多批,均以“确系纯粹科学研究用品”名义,由中研院函请财政部填发免税护照。例如9月28日,由中研院发函财政部;11月3日,财政部回复已饬令海关免税验放,并函送免税护照2件。⑲
三、棉纺织染实验馆的业务发展
按照章程规定,棉纺织染实验馆的人事聘任,均由干事会议决。徐韦曼是丁文江的学生,他受丁文江之命,进行实验馆的筹备工作,包括存款、购地等事宜均经徐、丁二人反复磋商,徐韦曼角色日益重要,甚至代丁文江出席了1934年7月6日举行的第一次干事会议。7月11日,由中研院和棉统会聘任丁文江、周仁、聂其焜(潞生)、李升伯、童润夫为干事,⑳7月30日,第二次干事会议决聘周仁为馆长、徐韦曼为研究员。9月29日,第三次干事会议决干事改为7人;10月20日,增聘徐韦曼和邹秉文为干事,㉑增聘聂光堉为研究员。㉒1935年6月,馆长周仁说明该馆自1934年开始筹备,暂用工程所的经费,自1935年下半年度起,该馆预算独立,人事亦自聘,由中研院和棉统会合聘,筹备期间由双方各付一半。㉓由此可知,1937年1月聂光堉撰文介绍该馆的近况,由于他并未参与早期的筹备工作,叙述多略而不明,但对于组织、人事、经费预算叙述颇详。据他介绍,实验馆当时已有干事、研究员、技师12人(参见表一),技术员等工作人员13人。重要设备包括试验仪器74种、纺纱部有机器31种(1800枚纱锭,未来可以扩充为5000枚纱锭)、织布部有机器33种(64台自动织机和8台特种织机,自动织机未来可以扩充为80台)。㉔筹办棉纺织染实验馆的人才与其设备对内地纺织工业影响深远,广西纺织机械工厂和经纬纺织机制造厂即为著例。
棉纺织染实验馆的两位干事李升伯和童润夫与聂光堉同时在棉统会创办的《棉业月刊》创刊号撰文发表。李升伯主张充实研究机关,因为纺织染研究可以改良技术、提升质量,所以与中研院合办棉纺织染实验馆。原定纺、织、染分期完成,编有预算经费120万元,第一年40万元,已设有纺纱机约2000锭、纺织机约60台。㉕以上所述与聂光堉略同。童润夫首先指出国内棉纺织厂不如外国,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政府没有棉业政策,统制不易。他提出改进棉纺织厂的方案,包括统一棉业主管机关、集中棉业金融、厉行工业合理化与外货竞争、创设奖励纺织机械制造厂、改良土布并广设产销合作社、充实研究机关增设染织试验所、推广国内外市场以谋棉业之发展而利于统制、推广改良棉产、改订各省税则废除杂税。童润夫认为棉纺织染实验馆应专注于研究,不应因经费不足而从事纺织营利,也等于间接批判中研院工程研究所的钢铁试验场并未与棉纺织染实验馆合作制造纺织机械,建议实业部国营中央机器制造厂也是另一个可以合作的对象。㉖
1936年6月棉纺织染实验馆筹备结束,开始生产出品纱、布,同时向财政部申请免纳统税,但财政部税务署认为需有免税凭证。此时中研院已由朱家骅接替丁文江担任总干事,改向财政部争取如果不能免税,希望可以先缴纳再退税。最后财政部长孔祥熙仍不同意免税。㉗1937年4月,棉纺织染实验馆的所有簿据凭证、出品等均需粘贴印花税票。㉘由此可以看出,棉纺织染实验馆从当初设定的技术研究、教育功能,逐渐变质为生产营利单位。抗战爆发后设立的广西纺织机械工厂即奠基于此。
四、内迁筹设广西纺织机械工厂
抗战爆发后,1938年1月实业部改组为经济部,并扩大职权与范围,在部长翁文灏的领导之下,成为抗战时期最重要的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分和棉统会也并入经济部。1938年3月1日,经济部设立工矿调整处,办理非常时期工矿调整事务,包括资金之筹措、材料供需之调节、设备之迁移补充、建筑之规划、动力之供应、工矿物品之运销分配及其他事项。㉙在工矿调整处业务组长林继庸的督导之下,进行沿海厂矿的内迁与重建,广西纺织机械工厂的筹设即为具体的例证。
根据林继庸的忆述,经济部长翁文灏对于抗战之后广西、湖南工矿事业的规划,一方面于1938年4月22日派经济部技正聂光堉从汉口前往上海,洽购棉纺织染实验馆的机器设备,迁移广西;另一方面于7月22日派工矿调整处专员姚文林赴湖南、广西各处,筹备内迁厂矿的安置,并设立工矿调整处广西办事处,由姚文林担任主任。聂光堉先飞往香港,与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工程研究所所长周仁商洽后,转往上海拆迁棉纺织染实验馆。先将机件、仪器、图书等运入英租界,再利用外人名义取得出口证,于8月20日运出海关。共计有新式纺织机1864锭、特种自动织机52台,试验仪器87种,图书2688册,及各种零件,分装为698箱,重达470吨。运抵香港后,由孙克昌押运,由香港转运广州,再溯西江而上,运抵梧州,改用小木船转运。姚文林主任派朱坦前往梧州接收,平安运抵桂林厂址,并无损坏。经整理之后,成立广西纺织机械厂,是广西第一家纺织工业。因其机件新颖,后来内地各纺织厂也来摹取式样,自制纺机。所以该项机件内迁的意义相当重大。此外,铸亚机器厂在郁鼎铭、张云洲率领下,从汉口迁往广西,合并于广西纺织机械厂。工矿调整处又在长沙收购福星漂染厂,部分机料拨并于广西纺织机械厂,使该厂从仿制纺织机器始,至染成布匹,建成纺、织、染的完整系统。㉚
经济部工矿调整处与广西省政府合办广西纺织机械工厂,首先要解决中央研究院对于棉纺织染实验馆的产权,也借此得以厘清棉统会与中央研究院的经费分摊情形。根据前述档案,陈光甫说明棉统会共有经费120万元,23年度拨25万元与中研院合办棉纺织染实验馆,中研院出资15万元,其中6万元为经常费。24年度以后的经费由双方平均分摊。另外,根据李升伯的说法,一是棉统会有经费100万元,其中80万元用来改良棉种,15万元自制纺织机器,后来与中研院合办,丁文江同意分摊开办费65万元。二是棉纺织染实验馆编有预算120万元,第一年40万元。综合分析两项资料,可以推断得出,棉统会因为与中研院合办棉纺织染实验馆,得以增加经费20万元,1934年度棉统会与中研院各出资25万元与15万元,共40万元;1935年度双方各出资6万元,共12万元;1936年度同,亦为12万元。因此,从1934年7月1日至1937年6月30日,3年的开办费合计应为64万元,再加上中研院添购零件设备1.5万元,合计共为65.5万元。至于原先编列的120万元预算,除第一年的40万元之外,并未拨款,这也可以说明棉纺织染实验馆因为经费不足而转型为营利事业的原因。
1939年1月26日,翁文灏致函中研院,工矿调整处副处长张兹闿与中研院总干事任鸿隽、工程研究所所长周仁会商,中研院将机器全部让售,按出资比例收回价款;图书、仪器由中研院运回昆明。1939年2月28日,周仁告知任鸿隽,机器原价为163906元,按出资比例为15:25,中研院应收回61465元;杂件15000元,全由中研院购置,两者合计应收回76465元。工矿调整处于3月28日送交中研院76465元。㉛以上中研院棉纺馆的机器共值178906元,由工矿调整处收购,以10万元拨充广西纺织机械工厂资本,其余78906元由该厂缴给工矿调整处,㉜用以支付中研院款项76 465元。战前棉统会与中研院合办的棉纺织染实验馆至此告一段落。此一案例说明政府档案与民间数据可以互相印证,有助于说明历史事实。
1938年广西纺织机械工厂成立,原定资本额为82万元,1939年6月第一次理事会议决,为收购中研院棉纺织染馆的机器,增资20万元,核定资本增为102万元。1939年11月,林继庸再将工矿调整处拆迁长沙福星染厂的机件和运费,加入广西纺织机械工厂合办,增资股本15万元,㉝合计资本额增为117万元。其中工矿调整处以收购福星染厂的相关费用抵充股本,广西省政府则以现金增资75000元。㉞1940年12月,织布厂和漂染厂已筹备完成,织布厂每月可生产2000余疋布;漂染厂每月可染9000疋布。㉟可见抗战时期工矿调整处积极动员内地所有的机器设备,作为股本增资;广西省政府则配合增资,或以现金,或以拨厂地价作抵,㊱共同扩大战时生产。
从1939年至1944年,广西纺织机械工厂营业状况良好,除1941年之外,历年均有相当盈余。但因1944年爆发湘黔之役,11月日军自宜山攻陷金城江,该厂疏散至当地的机器物资损失惨重。㊲及至抗战胜利后,乃至于1948年,经济部投资事业委员会与广西省建设厅屡次商议该厂重建问题,终因时局变化而未果。㊳
结语
综合以上所述,棉统会由于经费不足,于1934年4月开始与中央研究院工程研究所所长周仁合办棉纺织染实验馆。此时丁文江接任中研院总干事,负责棉纺织染实验馆的组织、人事、筹备等各项工作,该实验馆可以视为其统制思想的实践。1936年1月丁文江去世之后,由朱家骅接任总干事。1936年6月筹备阶段结束,国内棉纺织业正从谷底转为景气,棉纺织染实验馆也投入生产获利,虽与棉统会当初设立的宗旨不符,却也为日后转型提供了契机。
棉统会结合金融、纺织、农业各方面的人才,共同从事挽救中国棉纺织业的工作,也形成了以周仁为中心的紧密的人际关系网。简言之,抗战之前国民政府的经济统制,徒具“统制”之名,而行产官学合作之实。棉纺织染实验馆的开办费共为65.5万元,其中棉统会出资37万元,中研院出资28.5万元。纺织业者则要求由棉统会提供担保,银行业者提供金融贷款给棉农和棉纺织业者。正因为如此,政府和民间要求统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难怪陈公博感叹后来连“统制”二字也不用,直接称为蚕丝改良委员会。抗战爆发正好提供㊴了产官学付诸行动的机会。
抗战之前经济统制的最大影响,以棉业统制委员会为例,原为救济深陷经济不景气的农村与棉纺织业,因此提倡金融贷款;后来由于经费不足,必须寻求各方合作,由此建立了以金融贷款进行统制的模式。例如由陈光甫担任棉统会的主任委员,以及纺织专家许炳堃建议从银行贷款着手统制各纺织工厂。但国民政府囿于财力无法实行,直到1935年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收归国有,并进行法币改革之后,才能落实以国家资本进行金融、工矿、贸易统制,进而建立国营企业,开启抗战时期的统制经济模式。棉纺织染实验馆从上海内迁桂林,改组为经济部工矿调整处和广西省政府合办的广西纺织机械工厂,提供了抗战时期沿海厂矿内迁的契机,也提供了中央政府的经济部工矿调整处介入生产事业的机会,解决了抗战时期广西的军需民用,贡献卓著。
表一 棉纺织染实验馆相关人物表
[注 释]
① 王树槐:《棉业统制委员会的工作成效(1933-1937)》,《抗战前十年国家建设史研讨会(1928-1937)》,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第713-762页。
②《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统字第521号》,1934年2月5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7-01。
③《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统字第727号》,1934年4月13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7-01。
④《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610号》,1934年4月16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7-01。
⑤ 龚玉和、龚励:《中国纺织工业的先驱:李升伯传》,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62-73页。
⑥ 周仁(1892-1973),字子競,江苏省江宁县人。是中国科学社的创始人之一。曾参与中央研究院的筹建,担任工程研究所所长。夫人聂其璧,是聂缉规之女、聂其杰之妹;姊周峻,为蔡元培夫人,外婆为盛宣怀之妹。
⑦ ArthurN.Young,China’sNation-BuildingEf⁃fort,1927-1937:TheFinancialandEconomicRecord,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HooverInstitution Press, 1971,pp.65-68
⑧⑨⑪ 欧阳哲生:《丁文江先生年谱》,收入氏编,《丁文江文集》第7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90-495页,第495页,第501-502页。
⑩ 胡适编:《丁文江的传记》,《中央研究院院刊 第三辑》,台北:胡适纪念馆,1956年初版,1973年增订版,第103-104页。
⑫《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665号》,1934年5月1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1。《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统字第863号》,1934年5月29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1。
⑬《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791号》,1934年6月5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1。
⑭《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统字第896号》,1934年6月13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1。
⑮《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830号》,1934年6月18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1。
⑯《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统字第969号》,1934年7月5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2。
⑰《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929号》,1934年7月14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2;《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932号》,1934年7月14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2;《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936号》,1934年7月16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2;《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总收文棉字第937号》,1934年7月16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2。
⑱《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制字第143号》,1934年7月14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26-31-008-02。
⑲《国立中央研究院去文漾字第309号》,1934年9月2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数字文件号393-01-01-04-050,以下同;《财政部公函关字第6509号,国立中央研究院收文漾字第613号》,1934年11月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1-01-04-050。
⑳《国立中央研究院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会聘字第37号》,1934年7月1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1-03-01-036。
㉑《中央研究院棉纺织染实验馆呈送该馆第3(误,应作2)至5次会议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4-03-05-06。
㉒《棉纺织染实验馆关于研究员聂光堉出国考察期间给予半薪事宜致蔡元培及总干事的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4-02-01-001。
㉓《中央研究院全国经济委员会联合聘用棉纺织染实验馆人员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1-03-01-036。
㉔ 聂光堉:《棉纺织染实验馆筹备经过及其近况》,《棉业月刊》1卷1期,1937年1月,第100-121页。
㉕ 李升伯:《棉统会改进棉纺织业工作概况》,《棉业月刊》1卷1期,1937年1月,第13-18页。
㉖ 童润夫:《改进我国棉纺织厂方案》,《棉业月刊》1卷1期,1937年1月,第44-55页。
㉗《中央研究院棉纺织染实验馆实验出品纱布请免税案》,1936年6月2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4-03-05-007。
㉘《中央研究院棉纺织染实验馆簿据凭证等黏贴印花税票案》,1937年4月1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研究院院史资料,文件号393-04-03-05-009。
㉙ 陈禾章、沈雷春、张韵华编:《中国战时经济志》,重庆:中国金融年鉴社原刊,1941年,台北:文海出版社再版,1973年,第33页。
㉚ 张朋园、林泉:《林继庸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3年,第129-131页。
㉛《经济部工矿调整处发文矿整字第3387号》,1939年3月28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0-01。
㉜《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收文矿整字第9653号》,1939年10月15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1-01。
㉝《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收文矿整字第10636号》,1939年12月2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0-02。
㉞《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收文矿整字第15159号》,1940年6月7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0-02。
㉟《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收文矿整字第16632号》,1940年12月25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0-02。
㊱《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收文矿整字第11110号》,1939年12月20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1-01。
㊲《经济部收文(卅四)字第54687号》,1945年9月1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33-02-011-02。
㊳《吴承洛致经济部投资事业委员会函》,1948年4月9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18-27-02-007-02。
㊴ 陈公博:《四年从政录》,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52页。
责任编辑:赵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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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5241(2016)02-0076-07
刘素芬 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台湾 台北 1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