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建案的「口水戰」
2016-11-29韻紅
韻紅
香港9月份最引人注目的新聞就是「橫洲公屋發展計畫」爭議案。政府規劃已久的這個「公屋發展規劃方案」,因被反對派指責「涉及利益輸送」而被炒得沸沸揚揚。逼的特首梁振英不得不公開站出來強調,橫洲與皇后山均為發展公營房屋,不涉及任何鄉事的利益,他也從未跟政府以外的任何人士商討過橫洲發展。
反對派指責政府的「罪名」有如下幾項:
一是為什麼梁振英親自出面擔任這個項目的「牽頭人」(工作小組主席);二是政府是否有與鄉事「摸底」(意指私下協商)後,由原本棕地興建一萬七千個單位改為於綠化地興建四千個單位?
政府的解釋是,橫洲項目從未削減最終建一萬四千單位的目標,所謂四千單位僅僅是第一期數量,餘下第二、第三期建屋計畫因涉及「土地獲得問題」而推遲。而涉及的「土地」又衍生出政府土地被「當地人士」(土著)「非法占用」的歷史問題,政府在拿回這些被「當地人士」(土著)「非法占用」的土地時,又存在是否需要「補償」等問題……反對派因此不斷炒作橫洲土地發展事件,用「官商鄉黑勾結」用語,指稱特首梁振英涉嫌與「權貴利益交換」。支持梁振英的人士則認為,反對派關心的已非發展本身,能興建多少公屋亦非重點,其真正用意是,如何才能利用事件去削弱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的管治威信。橫洲公屋發展方案已成為反對派新一波的「倒梁」工具。
清者自清 智者公開
其實,任何經濟方案都會「有人歡喜有人愁」,沒有十全十美方案,也沒有最好方案,只有更好方案。
這個位於香港新界橫洲的「公屋建案」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只要公佈在陽光下,並不難解決,只停留在「打口水戰」毫無意義。
首先,政府應公佈興建橫洲一萬七千個公屋單位「擁有的土地現況」——政府到底擁有多少土地?至於這些土地是否已被「非法占用」,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也就是說,解決「政府土地被占用」以及推行「建屋計畫」是兩件不同的事,應分開處理。
二是政府應當公告建屋「發展進度」,也就是第一期建多少?第二、第三期建多少?以及何時建等。反對派質疑的重點是「政府為了利益輸送」只建第一期共四千個單位。
三是公佈被占政府官地的「占有人名單」,讓社會大眾檢視是否涉及輸送利益?
四是特首為免「瓜田李下」,應妥善、公開、超然處理這個建案。
毫無疑問,解決政府建案被反對派質疑「利益輸送」的最好辦法,就是把整個過程「攤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