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澳門廣建公屋利弊
2019-12-04馬群芳
馬群芳
澳門的公共房屋起源於為救濟及慈善。早在1928年8月,澳門台山區一破舊的貧民屋邨發生大火,屋邨被燒毁,翌年政府在原址重建了一系列的矮小平房,成為澳門第一個公共房屋屋邨。政府主導之下的公屋發展至今,早已不再停留在上世紀初的救濟及慈善初衷,但唯一不變的是,這類政府公共房屋仍是協助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的重要資源。澳門政府主導下的公屋資源分社屋和經屋,前者社屋係供貧困家庭租住, 而後者經屋就係供合資格居民購買,而隨著私人樓價的不斷上升,早已超出一般居民的購買能力,這樣的社會背景之下,累積了相當大的通過公共房屋政策扶持上車需求。社會上對政府何時接受公屋申請充滿了期待和寄予厚望。
而今期,本刊邀請了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兼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葉建華先生、澳門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新青協房屋政策關注組召集人陳昭怡以及澳門註冊工程師陳桂舜先生,一齊探討澳門市民所關注的廣建公屋利與弊等議題。有關問題如下:廣建公屋是否是解決現有房屋和社會問題的出路?新城A區規劃建成容納十萬居民的新公屋社區,是否有助促進社會和諧的施政目標?是否贊成新屆政府未來數年加速廣建公屋,以满足到社會上各階層對公屋的需求?城市建設離不開土地資源,以新城A區規劃來講,會否出現土地資源過度傾斜公屋的問題,會否壓縮了其他行業的發展空間?對澳門城市可持續發展及提升居民生活質素有何影響?公屋有助低收入人士有屋住,提升他們的幸福感,但實際上,公屋提供的只是一種低標準的居住環境,近年社會上針對公屋質量的爭議不斷,您認為政府應否建符合私樓標準、空間戶型更大的公屋,為居民謀福祉?近年一些團體政客要求政府增建公屋的訴求不斷,各種包括青年宿舍、澳人澳地、新婚社屋等提議此起彼落,成為頗受坊間尤其年輕人歡迎的社會議題,然而,亦有說法指公屋居民成為被政府照顧者(弱勢群體)等標簽,如何看待這種社會現象?有哪些應對建議?借鑑他地的城市房屋建設經驗,有哪些值得澳門可借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