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傣族的民间信仰及其功能研究
2016-11-29李俊刘爽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云南昆明650500
李俊 刘爽(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500)
金平傣族的民间信仰及其功能研究
李俊刘爽
(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650500)
摘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拥有众多傣族,这些傣族拥有着自己璀璨的文化。在橡胶、香蕉大量种植的今天,金平傣族的思想观念也产生了巨大转变。本文将通过在金平县新勐村委会辖下的几个村寨进行细致的田野调查,从而分析少数民族地区民间信仰和村规民约的作用,从而发现其在乡村社会秩序构建方面所产生作用。
关键词:民间信仰;村规民约;社会秩序;傣族
一、概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简称“金平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南部边陲山区,傣族是金平县主体民族之一。勐拉乡地处金平县西南部,勐拉乡新勐村委会是其下设的7个村委会之一,由上勐村、中勐村、下勐村等10个村民小组构成。其中普耳上中下三个村的傣族由西双版纳迁徙而来,信仰南传佛教,本地称为“西傣”或普耳傣”,自称“傣泐”,信仰南传上座佛教;其他寨子的傣族又称“白傣”也称“水傣”,自称“傣”或“鲁傣鲁南”,他族称白傣或水傣,信仰原始宗教。 勐拉乡新勐村委会总人口4437人,其中傣族占约92%,2014年人均年收入达6500元,主要种植橡胶、橡胶和玉米等经济作物。
二、金平县勐拉乡的民间信仰
金平傣族先民在早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便创造出了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丰富的民间信仰体系。此类信仰经历了千百年的传承与变迁,已形成厚重的历史沉淀凝结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构成了普通民众生产生活及其仪式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祭龙。金平县勐拉乡的祭龙仪式仅仅集中在普洱上中下三个寨子,在“普洱傣”中盛行。普洱下寨的祭龙仪式为傣历的9月初八,祭龙活动不允许村外人和妇女参加,通过祭祀活动保佑村子来年风调雨顺,健康平安 。
(二)祭寨子与祭“丢拉”。祭寨子是每年傣历的九月初四,而祭龙是每年傣历的三月十五。“祭寨子”的功能大体是保佑村里“五谷丰登,家畜平安,村民健康等”。普洱上寨傣族祭祀寨神每年有两次,选择在每年夏历二月和六月举行。金平普洱傣族原始宗教观念认为,家有家神,寨有寨神。而家神就相当于普洱傣族的“丢拉”,“丢拉”相当于家里逝者的亡魂。金平普洱傣族认为一爱逝者死后的第三天,“丢拉”就会回到家里。
(三)祭“土地神”。很久以前,旧勐、上勐、中勐、下勐等几个“白傣”寨子都会在每年的农历二月二这一天举行祭拜“土地神”的活动。祭“土地神”的主要目的在于祈求土地神守护本村,保佑村里人平安健康。
三、金平傣族民间信仰的功能
所谓民间信仰,首先是与官方信仰相别而言的。官方信仰也可称为国家宗教,它以官建坛庙为象征载体、以官员遵照典制举行祭祀为信仰仪式。民间信仰则是指在民间流行、由广大普通民众所持的信仰。金平傣族的民间信仰至今仍然在大众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民族认同功能。民间信仰通过仪式的展演促进人们之间的关系,增强社区和本民族的内聚力。费孝通先生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金平傣族地区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当今,即使是在与汉族等周边民族的频繁交流中,仍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乡土性。而民间信仰活动所构建的“临时信仰圈”,在金平傣族地区的乡土社会中,发挥着促进人们之间和谐关系、增强社区和本民族内聚力的作用。金平傣族通过各种祭祀仪式传承历史记忆和群体意识,维护传统社会的等级秩序。
(二)社会教化功能。仪式中的某些规则和惯例也进一步得以强化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普遍观念以及实践行为。例如,在金平傣族观念中,不能砍伐“龙树”的禁忌很大程度上让村民对大自然产生了敬畏之心,不敢过于对周边环境进行大规模的人为破坏。这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作用。
(三)心理调适功能。当前金平傣族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加速期,民族成员的心理状态难免受到影响,所以民间信仰对金平傣族成员的心理调适功能愈发显得重要。金平傣族的祭龙崇拜和祭土地神崇拜等,都是在人们处于困境时寻求神灵保佑的一种心理慰藉手段。通过各种作法仪式和群众欢愉场面,也使人们从现实生活中暂时得以解脱,从而塑造一种自信平和!积极乐观向上的良好社会心态。
(四)文化传承功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民间信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夹杂了诸多民间信仰的因子,民间信仰及其仪式大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在金平傣族中,无论是负责“祭龙”的头人,负责管“丢拉”的人,还是负责祭“土地神”的负责人,都在村寨的日常生活中拥有极高的威望,甚至一些寨子事务,在小组长调解无力的情况下,他们都能扮演者很好的“调解者”的角色。民间信仰仪式的传承就是金平傣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而这些仪式负责人是金平傣族历史记忆、民俗文艺、传统民族娱乐等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播者和保存者。
(五)生态保护功能。云南的各民族文化都突出表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一主题,人们对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崇拜以及为保护大自然而设置的各类禁忌,真真切切地融入各民族的日常生活当中。自然界万事万物不是被看作人们征服的对象,而是被看作与人类有亲缘关系、应当与人像兄弟姐妹那样和谐共处的有生命的实体。金平傣族的民间信仰中笃信万物有灵,他们崇拜山川河流,忌讳随意破坏森林等对大自然不敬的行为。
综上所述,这些特殊的民间信仰是金平傣族长期形成,适合并有效促进本村和谐发展的手段之一。特别是在民间信仰中,存在着汉族看来较为“封建迷信”的仪式,但是不得不说这些民间信仰在金平傣族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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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6-0041-01
作者简介:
1.李俊(1989-),男,汉族,云南昆明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文化。
2.刘爽(1987-),女,汉族,黑龙江铁力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宗教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