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实施的若干问题思考
2016-11-28张驰
张驰
课程实施作为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课程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环节。钟启泉教授指出:“教育问题、课程问题是一个整体的问题,需要整体的、全局的思考,也需要善意的批评和理性的响应。”为此,本文拟就语文课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展开探讨。
一、课程标准缺乏操作性
课程标准是各门学科课程改革最基本的理论依据和最直接的行动纲领。所以,课程标准的制订直接影响着课程改革的成效。纵观《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具体到一些实质性的方面,笔者认为其缺乏明确的操作性,很多概念的阐释模糊难辨,无法呈现一种具有显性化、具体化的操作方式。比如,什么是“工具性”?什么是“人文性”?什么叫“语文素养”?这些在课程标准中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全都要靠广大一线语文教师自己去尝试摸索,这自然会引发许多争议——对标准的解读逐渐演化成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公婆之论”。一本薄薄的“语文课程标准”拿到手里,竟然能令无数的语文老师手足无措,继而又驱使着他们不断地去研究某某语文专家对“课标”的“独特解读”,时间一长,意见分歧愈来愈大,光各种“解读”的文字就超过了“课标”本身。这种现象本身就能反映所谓的“课程标准”其实它的清晰度不够高,缺乏操作性,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标准”功能。
二、教材编写不呈系统
课程改革所呈现的“物质”成果除了“课程标准”外,另外一个便是教材。科学有效的教材是支撑课程改革成功的最直接的“硬件”。审视当下新课标语文教材,笔者认为其不呈系统,过于零乱,不利于学生的学习。
和以往语文教学大纲相比,语文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语文教学两大新的课型——“口语交际教学”与“综合性学习”。然而,在语文教材层面,这两大课型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许多教材只是象征性地把二者置于单元之后,以一种点到为止的方式进行轻描淡写。除此以外,新课标语文教材对“写作教学”的处理,也同样显得非常草率,“写作教学”几乎成了“阅读教学”的陪衬与点缀。新课标语文教材以“阅读教学”作为绝对的核心而对其他教学形态进行一种冷淡化处置。对此,笔者认为这样的编辑理念值得商榷,它与课程标准提出的“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课程目标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再来看“阅读教学”,新课标语文教材大多是以人文话题的方式来架构单元,这种编写策略表面上看似乎简化了头绪,但问题是:确定这些单元主题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标准?为什么选择的是这些主题而不是其他的主题?一个单元内所选的几篇文章是否存在主题多元化的现象?以主题组织单元突出了选文的思想内容,但语文的基础知识和选文的艺术特色又该如何考虑和安排?对这些问题显然是缺乏深度思考和探索的。
在笔者看来,以人文主题来编排教材,对于多层次、多角度地培育与建构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确实有其深远意义和价值所在,但对于语文学科体系化建设以及语文有效教学而言,事实上潜伏着很大的危机。这样的教材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虚化弱化“语文”的独特性,而极有可能将语文课上成“思想政治课”、“历史课”等旁系学科,这是要慎重考虑的。
三、课程文化内涵与考试制度冲突
语文课程的文化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其核心就是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对话教学的实施、对个人见解的倡导等等,都体现了语文课程全新的文化意蕴。但是,考试制度改革与语文课程改革的进展不均衡、不同步,限制和阻碍了语文课程文化内涵的实现。
制度是一种规范,也是进行教育教学评价的依据。因此,制度的力量是强大的。由于语文新课程的文化内涵是发展学生个性,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而应试制度规范每个学生必须经过相同的考试内容,以同样的标准加以衡量。这种以共性为标准的评价,一方面直接形成与语文新课程培养学生个性文化内涵的对立,引发教师和学生普遍产生这样的问题:究竟在教育教学中贯彻新课程理念还是适应考试制度,采用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还是运用新课程教学方式,新课程的实施与现行考试制度能否相融?另一方面,由于考试制度对于学生的发展有着更为直接的关联,对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效评定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和价值,于是许多教师在困惑和焦虑地思考之后,现实地回归到了传统教学。在笔者看来,语文新课程以发展学生为核心的文化与以约束学生发展为主旨的应试制度文化之间的冲突,是语文课程实施中遇到的最大的无法逾越的阻碍。
四、传统思维方式矫枉过正
“非此即彼”的思维倾向使得课程实践中出现了种种非理性倾向,导致课改在大破大立中从一个极端滑向了另一个极端,笔者姑且将其称之为思维方式的“矫枉过正”。
传统的语文教学把重点落实在狭隘的单纯的语言文字训练上,这是过去很长时期乃语文教学的“痼疾”,盲目否定和脱离“人文性”,一味追求“工具性”。然而,到了新世纪,语文新课程显然意识到了“重工具,轻人文”的问题。于是,思维方式开始呈现一百八十度转变,开始逐渐重视“人文性”,课程实践中人们开始轻视学生语文工具能力的培育,放逐语文知识教学,而过多地钟情于学生人文世界的构建,结果导致各种“泛语文化”“去语文化”现象屡屡发生。课堂上“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随意性”十分突出,没有了适度的规范化训练,学生的语文能力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为此,不禁自问,语文课程“工具性”和“人文性”的二元对立如何才能真正“统一”起来呢?
再者,新课标吸收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如多元智能理论、建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课程观等。特别注重“教师应该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而不应该以标准化解读去规范学生的阅读和理解”。笔者认为,多元化是对我国长期以来语文教学中盛行的“标准化解读”(追求标准、惟一、最佳答案)的强大冲击,的确有改变我国语文教学现状的功效。但是,我们不可忽视“矫枉过正”的现象依然会发生——当下语文教学一味追求多元化而忽视标准的规范、导向作用,有的教师为了尊重“多元理解”,连学生不正确的理解也害怕指出,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那到底要不要“标准”呢?笔者认为,这是需要的。当然,强调标准并不是要像传统那样,用标准的霸权去压制多元,课程与课堂中只有教科书和教师的标准而无学生的多元体验及多元理解。最理想的局面应当是:教师在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多样性、独特性的基础上,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对话,帮助学生建构自己的人生价值观,虽因人而异,但其指向性应该是明确的,作为“人”的一种积极向上追求的力量,一种“是非善恶”的辨别思考意识,这些也应该是明晰的。这就是笔者所谓的不可或缺的“标准”。在笔者看来,“标准”和“多元”应该趋向于融合统一,而不是矛盾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