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落实“两个责任” 狠抓“三个转变”
2016-11-27
支部建设 2016年3期
沁源县:落实“两个责任” 狠抓“三个转变”
2015年以来,沁源县纪委牵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纪律审查工作做到了“三个转变”。一是聚焦主业主责,转变职能抓案件。沁源县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8个;调整充实19名纪检干部,配齐配全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纪检(书记)组长;优化整合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科室数占单位科室总数的50%,一线办案人数占单位总人数的34%。全年立查案件135个,处分党员干部161名,科级以上处分123人,并有一定数量的重处分,平均每2.2天就办结一个案件。二是扭住“两个责任”,转变方式抓效果。在严肃查办违纪案件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发现问题及时“拍肩膀,扯袖子”,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提醒,早查处,将大多数案件线索定格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避免了许多“不是好同事,就是阶下囚”的现象出现。三是苦练内功硬功,转变作风抓管理。始终践行“三严三实”,明确办案责任,严明办案纪律。在开展“学思践悟岗位练兵”全方位增强纪检监察业务和理论功底的基础上,把纪律审查作为锻炼干部队伍的重要阵地,选派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办案力量;组织办案人员对所查办案件的方案制定、外围初核、突破口选择、证据搜集、谈话取证、法规政策策略运用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探索办案规律,力争每查一起案件,都能使办案人员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查案方法技巧等方面得到锤炼提高。
(栗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