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之变白银神话
2016-11-27李宝臣
文 李宝臣
甲申之变白银神话
文 李宝臣
大顺军来去匆匆,在京只做了一件大事,就是拷掠搜刮白银运往西安,从而留下追赃几千万两的神话。滚滚白银让人眼花缭乱,其来源,其数量,史说纷纭,莫衷一是,裹挟着亡国遗民的爱恨情仇。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清晨,大顺军不战而入北京,这本该是新朝开创的时刻,可历史上演的却是悲剧,仅四十一天就撤离。大顺军来去匆匆,在京只做了一件大事,就是拷掠搜刮白银运往西安,从而留下追赃几千万两的神话。滚滚白银让人眼花缭乱,其来源,其数量,史说纷纭,莫衷一是,裹挟着亡国遗民的爱恨情仇。
一
大顺军在北京究竟聚敛了多少银两,一说是三千七百万两;一说是七千万两。前者主要取自朝廷库藏,后者主要来自拷掠明官。
先看朝廷库藏之说。亲历甲申之变的被俘明朝官员赵士锦的《甲申纪事》说“内库尚存银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另一位拥有同样经历的杨士聪的《甲申核真略》说“各库银共三千七百万两,金若干万”。由于赵、杨两人亲历事变,所以,后世史书诸如《明季北略》、《渔樵纪闻》等,皆以信史采入,同时还添枝加叶。
内廷各库储存物资类别不同,只有内承运库贮金银。正统元年,将部分漕粮改折征银,每年一百万两,谓之“金花银”,解京放入内承运库,由皇帝做主,主要用于宫廷开支,户部只管记账。
朝廷“库藏”究竟如何,需放到晚明财政收入的大环境中考察。财政状况历来是皇朝政治的晴雨表,一切政治、军事危机与社会冲突的恶化,首先表现在财政危机上。
万历四十六年,加征辽饷六百六十万;崇祯十年到十二年,复加剿饷二百八十万,十二年停征剿饷,改征练饷七百二十万。按亩均增,摊给各省再分配到府县。累计年增额一千四百万。然而,加征预期不等于实际入账,果真每年能增收如此巨额,恐怕明朝也不至于迅速灭亡。仅以辽饷加征以后的崇祯元年为例,增额加上原额四百万,已超过千万,可是佚名《崇祯实录》卷一讲,“实计岁入仅二百万耳”。而边饷预算已从万历朝的二百八十五万,上升到五百余万。
黄仁宇《中国近五百年历史为一元论》统计,崇祯四年,“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县份对中央政府应缴的赋税连原额及加额欠缴一半以上,内中一百多个县全部拖欠。”此时尚处在边患、灾荒、叛乱危机合并发生的初期。财政已走向破产边缘。加征银两不能如额解入,归纳起来至少有四方面原因:一是田土抛荒或欠收不再能纳税;二是部分州县已脱离朝廷控制;三是征收官员舞弊自肥欺骗朝廷;四是豪强乡绅与乡民共同抵制。
崇祯十七年三月,大顺军横扫山西直抵宣府,京师告急,户部与内帑已无资发放军费,崇祯只得再次募捐。在此紧要关头,官员普遍选择逃避,几乎个个喊穷,大学士魏藻德捐助百两。有人则在家门上张贴“此房急卖”告示,或摆出器皿家什兜售。皇上干脆强行摊派,额定三万两。结果太监王永柞、曹化淳各捐三万至五万,太康伯张国纪两万,嘉定伯周奎、太监王之心各一万,费尽周折,只凑了二十万两。如果皇上内帑充裕,也不至于非要行此下策,加剧君臣冲突。不管怎样说,皇帝热爱江山程度远远大过文武百官,他是所有人当中最没退路的,国破百官可以守财退隐或投向新君,而他只能做俎上肉任人宰割。因之,再吝啬的皇帝到了生死存亡关头,还能抱着金银财宝,眼睁睁地葬送自己的江山?当时,京营已欠饷八个月,士卒自带干粮上城守备,每日只发钱百文。史《恸余杂记》说,户部侍郎吴暄山“请发内帑。上令近前密谕曰:内库无有矣,遂堕泪”。足证朝廷财政的窘境。
时任锦衣卫佥事王世德《崇祯遗录》也说,“兵兴以来,帑藏空虚”,“破城日惟车裕库珍宝存耳,乌有所谓十余库积金者?而纷纷谓上好聚敛,内帑不轻发,其不冤哉。”
二
拷掠追赃官员之说。大顺军进京后即设“比饷镇抚司”,由刘宗敏、李过主持,将勋戚、文武官员累计一千六百余人,押赴营中拷掠追赃。追银标准定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科道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为此,特地制作了五千具夹棍,《甲申纪事》说:“木皆生棱,用钉相连,以夹人无不骨碎。”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八说,“共得七千万。其中勋戚十之三,内待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贾十之二”。
三月二十二日开始拷掠,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说“凡拷夹百官,大抵家资万金者,过逼二三万,数稍不满,再行严比,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
从追赃设定的最高十万两,最低一千两标准上看。如果足额收缴,一千六百名在押官员平均每人至少要出四万三千两。这对于朝廷中下级官员来说绝对是天文数字。毕竟高官勋戚是极少数。
如果紧盯住银两不放,忽略历史情境,官场习俗,那么赃银数额就会变成纯粹的数字游戏。大顺军拷掠决心不容置疑,期望标准不容更改,可是官员到底能不能拿出和能拿出多少银两,才是问题的实质。中国自实行中央集权,官员全员流动以后,制度设计和社会习惯,都要求官员致仕以后还乡养老。因此,官员从踏上仕途的那一天起,就开始担当乡里责任,同时进行家庭建设。官员无论贪赃与否,当有剩余金钱时,总要送往家乡。任职的流动性,旅途劳顿与成本过高,官员履职往往不带家眷,而是买妾随身服侍。居乡的父母妻儿,乃至兄弟需要他供养,因之,在京之家,犹如旅店,不会存有太多现银,甚至连房子都是租来的。特别是在政局危如累卵之际,官员怎能不未雨绸缪思索退路?退路就是裸官,把财富与家眷尽可能地先行送往家乡。俗语讲“小乱居城,大乱居乡”。
儒学调教、科举筛选出来的官员,普遍具有雅藏嗜好,愿意把闲钱换成古董文玩字画。而这些东西,对于急于筹银的大顺军来说毫无意义。
赃银的来源,主要出自勋戚与高级太监。这两部分人是皇室的附庸,长期居住在北京,经济来源稳定,财产丰厚。
据《明季北略》统计,城破前后,殉难官员四十七人;殉难勋戚七人;诛戮诸臣五人;刑辱诸臣五十四人;幸免诸臣二十四人;从逆诸臣一百二十九人。从钱稚拙《甲申传信录》卷六记录各官刑逼出银情况上看,大部分官员没有数据,可能是未出,也可能是失载,还可能是金额较少而被忽略。最受社会关注的勋戚群体,只有嘉定伯周奎五十三万两,其他只是拷掠追赃致死,而没有银两记录。这也许是在极度失望中对勋戚的泄怒惩罚。譬如元勋世爵成国公朱纯臣,本已开门迎降,却未被放过,拷掠处死细节记得十分清楚,独无追赃数目,可见现银之少,与显赫身份有如天壤。并非他的财产不丰而是现银不多,所有的豪宅、别墅、田亩、珍玩等等,即使价值连城,此时却换不成银两。《明季北略》讲,“凡贼追赃输纳见银加二;首饰十不当一;珠玉玩好一概掷弃”。
仍据《传信录》再看官员、太监群体,按照追赃标准考核,大学士十万,只有陈演一人追赃四万,后又抄出银数万、黄金三百六十两,金银比价按1:10高价换算,也不过三千六百两,总计也难达十万;其他三位,魏藻德一万两、邱瑜两千两、方贡岳一千余两;大学士以下文武官员,吏部尚书李遇知四万两、刑部尚书张忻一万两;侍郎杨汝诚纳赃如数,侍郎霍晋山五千两,侍郎吴履中黄金八十两、银六百两;锦衣卫骆养性三万两、国子监祭酒孙从度以万计、少詹事胡世安一千五百两、户部主事丁时学十三万两;太监王之心十五万两。科道御史被关押的十二人中,均被多次上夹刑,只有二人出银,吴邦臣出银数目不详,曹溶二百五十两,离三至一万标准,差得实在太远。谕德杨士聪派饷二万,输银数百。
虽然这只是传闻记录,并非确切的历史统计资料,但是,出银大户基本上囊括其中。高官显爵历来受人瞩目。他们在穷途末路中的龌龊无耻与逸闻鄙事绝不会被人放过,总是历史记录的主要对象和史鉴忧思的绝好例证。记载甲申之变的书籍有关追赃情况的描述大体类是,出入不大。
其中超过十万两的三位:周奎、王之心、丁时学三人;过万两的陈演、李遇知、骆养性、孙从度、魏藻德、张忻、杨汝诚七人。这十位当中,周是皇后之父,身份特殊,巨额家产不具普遍意义;王是提督东厂太监,权势熏天,李天根《爝火录》卷一说他在太监当中“富推第一”,但因未达到追赃期望值三十万两之数而被夹死;丁系保举出身的户部主事,何以献出十三万之巨,当是由其带领抄出的户部藏银。陈乃致仕内阁首辅,正在把财产变现集中准备还乡之际,赶上城破被执,不得不献金自保。至于李遇知是否出银四万,史籍记载不同,有说因无资可出而被拶死,有说他在城破之日开始绝食,七天而死。
京师是官员最集中的地方。崇祯年间在京官员人数,据《明会典》和《明史职官志》统计:文职1130余人,其中三品以上不足40人,吏员1366人;武职3027人,其中三品以上110余人;公、侯、驸马、伯57人。共计5600余人。孙承泽《山书》卷二:“各俸银虽升迁,名数时为增减,较数岁之中以为常。每岁约支银十四五万余两”。
拷掠重点主要是三品以上文官与勋戚,两者不过百人。此时武官基本不在城内,鲜见武官被羁押拷掠的记载。高级文官与勋戚的财富基本上决定了银两数额。除去周奎、王之心、丁时学三位特例之外,大顺军在其他人身上榨银,累计难于超过一百五十万两。四品以下级官员,收入少,未带家眷者多。如兵科给事中顾铉被捕,仆人“窃资而逃”,最后需要救命钱十两,都无人出手相救,只得坐以待毙。
此外,尽管朝廷财政拮据,户部太仓、内承运库、里库也不可能空空如野。尤其经营了二百余年的宫廷金银器物,经过排查搜刮,聚起百万银两也不会太困难。
库藏与拷掠两项搜刮,大顺军所得白银估计在三百余万两,绝不可能达到三千七百万两,遑论七千万两。
三
现银的天文数字,真相究竟如何,是崇祯宁舍江山也不舍金山,还是大顺军聚敛有方,或这本来就是臆测传闻?在此,有必要简单梳理明代社会白银存量与流通情况,这是理清数千万银真相,不能绕开的前提。
万历初期“一条鞭法”施行,正是白银货币化冲击的结果。官方允许白银流通,却没有像铸造铜钱那样制造银币,币值一直采用原始重量单位。金银和法定货币铜钱之间比价全由市场决定。事实上,民间只有大宗交易才用白银,平常交易仍使用铜钱。流通领域的白银主要依赖进口。自产有限,开矿成本往往高于投资。《明史》“食货志”讲,嘉靖二十五年至三十六年的十二年中,投资三万余两开矿,产银二万八千五百两。得不偿失。
崇祯年间,白银进口呈现萎缩状态。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说,17世纪头十年,平均每年进口150吨;二十年代为178吨,三十年代为162吨,到了四十年代下降到每年89吨。明末社会累积的白银存量:李隆生《明末白银存量的估计》为75500万两,彭信威《中国货币史》是25000万两;至于海外输入量,李隆生认为是近30000万两,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认为至少是7200万两。
进口白银并不完全留在流通领域,相当部分用于打造器物、首饰或储存,尤其在政局动荡,经济危机之际,社会藏银之风更甚。在以家庭救助养老的时代,社会存钱意识从来十分强烈。
在此,取李、彭两位估量的平均数,社会白银存量约为50000万两,如果存储等项占到其中百分之二十,那么留在流通领域的不过40000万两。因之,赃银无论7000万两还是3700万两之说,都是难以想象的。大顺军在不到二十天的工夫竟然能轻易聚起幅员万里帝国的六分之一到十分之一的白银。不是神话又是什么。
实际上,大顺军搜刮的白银,除去在京费用以外,运往西安的最多也就百万两左右。《传信录》卷六:四月初九日“各伪将所追赃银悉入内府,命工人即先朝内库积银共百余万,熔成方版,而窍其中,为可运计”。为此征集了数百工匠日夜加工,可见搜刮来的白银,途经不同,形状各异,大小不一,需要重新统一铸造。十八日,李自成东征山海关前夜,“密运辎重数百辆西归,内帑于是荡然矣”。数百辆证实了白银规模有限。
赃银神话实际上是南明党争打击北来诸臣的产物。甲申之变后,南京建立弘光朝廷。把持朝政的马士英、阮大铖等倡“刑辱之说”,对于曾身陷大顺军营受到拷掠的投奔官员,进行清算打击。赃银神话是投向刑辱诸臣的重磅道德炮弹。国破之际,这些人不随皇上一同殉国,却持巨财被拷掠资敌,乃是亡国罪人。因此,把赃银数目做大,一方面,证实刑辱诸臣的自私卑劣有负君恩;另一方面,彰显大顺军的流贼劫匪性质。赃银神话绝非银两统计,所有的历史记录,没有一个出自收银的大顺军人之手。只是远离北京的江南文人道听途说,甚至臆测而已。数字运用,决非统计意义上的精确,而是彰显爱憎分明的道德立场。
刑辱诸臣起而奋争,因之,才有赃银出自库藏之说。杨士聪、赵士锦作为刑辱之人在遭人唾骂时,肯定巨额库藏的存在,实质上是把亡国责任完全推给了崇祯。显然,倘若他们否定巨额银两,则无异于辩诬,不能彻底洗清被捕受刑的耻辱。只有让皇上担起坐拥金山不救江山之责,那么刑辱悲剧发生实属必然,不仅不该指责,相反倒值得同情。
大顺军昧于时代军政格局,在不了解清军之际就贸然进京,是战略选择上的大错,进京后又以拷掠追赃为首务则是错上加错,尽管掠银数额极其有限,但拷掠扩大化则开罪了仕宦集团,非但不能得其支持,反而引来一致的夸大其词的责骂。大顺军急忙进京,在军事上为清军入关扫清了障碍;在政治上,让清军及时打起为明君复仇旗帜,很快获得被大顺抛弃的仕宦集团的拥戴。大顺四十一天北京史是明清交替的关键时刻,白银神话构筑的陷阱,装进了崇祯、大顺与刑辱诸臣,让他们颜面扫地。白银神话让清军占尽政治道义上的便宜,从容入京顺利完成了江山易主。
作者系北京文史馆馆员、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