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2016-11-26王宗阁
瞭望东方周刊 2016年43期
王宗阁
微信,也包括其他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一般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第一种情况,有借条。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借条或借款协议、借款支付凭证。在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微信及其他网络聊天记录可以对借款人的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等起到辅助证据的作用。
第二种情况,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出借人催收借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那么微信等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起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事实的存在。
第三种情况,没有借条也没有其他证据,单独使用微信或网络聊天证据,那就需要证明其与该民间借贷案件的借贷事实有联系,包括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有实体意义上的联系和法律意义上的联系,如聊天记录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额、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约定、借款及还款的时间,等等,这些内容都对民间借贷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怎样避免陷入林女士这样借钱给朋友却要不回的困境?首先是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签订君子协定也不能省去。再次,进行转账等操作时,注意保留好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证据,如支付宝的各方信息证据等。总之,各种证据要形成证据链才能被法院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