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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探寻人类社会最大公约数

2016-11-26

瞭望东方周刊 2016年4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共同体命运

11月16日至18日在浙江乌镇举办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这届以“创新驱动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大会,在全球范围内邀请1200位来自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技术社群和民间团体的互联网领军人物,围绕互联网经济、互联网创新、互联网文化、互联网治理和互联网国际合作五个方面进行探讨交流。

科技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性力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相隔万里的人们不再“老死不相往来”。某种程度上看,互联网已经成为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的科技创新之一。这一创新,极大地促进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

一方面,互联网促进了人类社会在物理空间上的互联互通。互联网架起了跨越地理空间的通路。短短数十年间,这条通路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社会从信息、货物到资金的流通,使得全球各个地区、各个群体之间互通有无、互补长短,由此重塑了各个国家、行业、群体的样貌,推动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另一方面,互联网加深了人类社会在文化、观念上的相互了解、联系沟通。现实世界中无比丰富的多元文化,囿于地理环境、交通条件、通信成本等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流通交融颇为有限。互联网的兴起,不仅降低了各个文化主体之间交流的刚性成本,使得各文化之间的交流频度、速度、深度、广度大大加强,还使得人类社会原本就颇为丰富的多样性产生乘数效应,催生出更为丰富的、兼容度更高的网络新文化。

然而,尽管网络是人类历史上最为伟大的科技创新之一,但要建设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仅仅依靠科技创新并不足够。

相比于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人类社会的制度创新远为缓慢。历史上,科技创新在提升生产力、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往往对社会的体制机制提出新的挑战,并进而推动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制度环境。某种意义上讲,人类文明的进步,正是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协同进步的结果。

互联网的兴起对人类社会提出了同样的挑战。目前,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

因此,要建设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除了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同样不可或缺,这迫切需要国际社会认真应对、谋求共治、实现共赢。

习近平主席指出,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作为互联网发展最为活跃的国家之一,中国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就是希望搭建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一个平台,共同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这无疑是探寻人类社会最大公约数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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