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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谈音乐分析学

2016-11-26秦武斌

小品文选刊 2016年15期
关键词:曲式方法论教授

秦武斌

(西南大学 重庆 400000)

应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谈音乐分析学

秦武斌

(西南大学 重庆 400000)

我们通常对一些很初级的问题不屑一顾,然而绝大多初级的问题并不意味着低水平,相反,从事初级问题的研究是需要极其丰富的专业知识的。在音乐中的曲式学也是一样,一些看似很简单不过的问题,如果深入研究下去,就会发现其所涉及的技术含量其实并不低,只是常常容易被我们忽略罢了。近来因学习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整理传统曲式的学习心得,发现在传统曲式下“假再现”的归属问题一直是不那么明确的,本文就传统曲式学的“假再现”归属问题以马克主义方法论进行阐述,希望对曲式学的学习者能够有一定的帮助。

方法论;矛盾;假再现;中间部分;再现部分;连接部分

1 前言

对于一位学习音乐的学习者来说,音乐分析是必须要学习的,而传统曲式学则是必修课程,因此“假再现”之说大家并不陌生。而问题是在传统的三部曲式中,对于“假再现”我们究竟该将它划入哪一部分呢,是中间部分还是再现部分,或者是独立成连接部分?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纵观曲式学的资料及教材可谓浩如烟海,本人也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查阅,发现各种说法均是成立的,以下我们就结合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分析方法对各种说法加以论述。

2 “假再现”之归属

2.1 中间部分

中央音乐学院吴祖强教授在他《曲式与作品分析》例114中是将第13、14两小节假再现划入展开中部阐述的(详见《曲式与作品分析》人民音乐出版社 吴祖强编著130页)。另外,在西方学者魏纳莱奥的《器乐曲式学》中,其中在对某一首贝多芬奏鸣曲的其中一个乐章进行分析时,他也是将乐曲中的“假再现”划入中间部分的。以上两位的说法其核心就在这个“假”字,他们牢牢抓住了这一特性,从而否定了将“假再现”划入再现部分之说,认为“假再现”只是呈示部分一种特殊的展开形式,因此有了“假再现”划入中间部分一说。在分析作品时,如果假再现与中间部分在调性、节奏、织体等各方面联系紧密时,我们就完全可将其划入中间部分。

2.2 再现部分

中央音乐学院杨儒怀教授在他的《音乐创作与分析》中指出:“假再现”是再现部分的一种特殊的变动再现。言外之意,其观点是应将“假再现”划入到再现部分的,毕竟“假再现”也是一种再现,它只是一种变动的再现而已。

2.3 连接部分

四川师范大学李氓教授在他《音乐作品曲式分析》单三部曲式一章节中明确的指出:“假再现”属于单三部曲式的一级结构(详见《音乐作品曲式分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李氓主编95页)。这就说明“假再现”应该与中间部分和再现部分一样,是独立的。在传统的三部曲式下,我们将“假再现”独立成连接部分,其作用无疑是使中间部分和再现部分更好的紧密联系在一起。

3 辩证分析

各家各有说法,对此本人就这一问题结合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总结,最后认为各家之谈都不是天方夜谭,均是有所根据的。我们在面对“假再现”时理应结合具体的谱例应用矛盾的分析方法进行科学辩证的分析。

对于“假再现”的三种归属问题我们看似是风牛马不相及的、是相互矛盾的,实则不然,我们完全可以应用马克思主义辩证中矛盾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核方法之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它不仅能说明现在,而且能预测未来。尤其对宏观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它独到的作用。那么用矛盾分析法分析“假再现”这一问题实在是最恰当不过了。

4 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导音乐分析

我们之所以认识了一个事物或现象,正是因为我们把握了它的内部组织规律或形成规律。所谓“规律”也是“法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具有普遍性、重复性等特点。它是客观的,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具有普遍性、重复性等特点。它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们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的规律,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客观规律,并且用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由于音乐通常来说都是抽象的,并没有明显的规律和客观属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过程中遵循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原则把握客观,辨明主体与客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分析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抽象的音乐作品完整而客观的分析研究,得到最客观准确的认识,这样才是我们进行音乐分析研究的正确道路。

5 结语

在曲式学中,“假再现”的出现有着重要意义,它是作曲家发展乐思的一种重要手法。我们在分析作品时,就需要摸清作曲家的真实意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吴祖强教授、杨儒怀教授、李氓教授对其归属有着不同的看法,我们只能参考不应照搬。其实,除李氓教授的观点则较为主观,他明确指出“假再现”属于一级曲式结构之外。其他两位的观点均是可取的。吴祖强教授将其划入中间部分只是就个别谱例而阐述的,并没有单一的指出所有“假再现”都应划入中间部分;杨儒怀教授也是一样,他认为“假再现”应属于变动再现的特殊范畴,但其观点是在论述再现的范畴时阐述的,只能说杨教授认为“假再现”也是一种变动再现,而并不能说杨教授的观点是将“假再现”划入再现部分的。两种说法均说明两位学者是很客观的站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角度分析问题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分析。因此,当我们在曲式学中看待“假再现”的归属问题时理应结合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应用矛盾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面对不同的谱例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认清其主要矛盾、认清矛盾的主要方面,从整体出发,客观把握其内在规律,进行准确的划分。

综上所述,在音乐的研究分析中,使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是正确且非常必要的,只有按照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方法论进行研究分析,我们在研究具体的音乐作品时,才能保持客观、公正,同时避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由此可见运用马克思社会学方法论,对我们进行音乐学研究分析有着具体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邓晓辉 经济科学出版社

[2] 《音乐的分析与创作》 杨儒怀 人民音乐出版社

[3] 《器乐曲式学》维纳·莱奥,张瑞译 人民音乐出版社

[4] 《曲式精要》 范乃信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5] 《音乐作品曲式分析》 李氓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6] 《音乐作品谱例与分析》 李氓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J605

A

1672-5832(2016)03-0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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