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词义虚化与义素变化的关系
2016-11-26葛怀瑾
葛怀瑾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22)
浅析词义虚化与义素变化的关系
葛怀瑾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22)
本文藉由义素分析法,对词义虚化与义素变化是否具有联系这一问题进行简要探讨,认为词义义位中可推导出隐含义素,当具有语法功能的隐含义素在语用过程中的地位逐渐凸显,导致理性义素逐步淡化,最终形成一个语法性义位。但并非所有隐含义素都能够在语用过程中淡化理性义素,因此这一部分隐含义素可被独立出来,称为语法义素。语法义素应具有概括性、语法性和可推导性三个特征。
词义虚化;义素变化;义素分析;语法义素
1 关于词义虚化的定义
词义虚化是由当代捷克词典学家L.Zgusta受U.Weinreich等人的启发而提出的概念,他认为词义虚化指的就是词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变得空泛。此外,Zgusta还提出虚化的两个特征;“在虚化情况下,上下文给词的词义添加了非常实质性的内容,或者说只有上下文,词才能表达出具体的意义”;“因为缺少某些具体的语义特点,就难以确定这样的词的所指内容,即使确定了,其所指内容也是非常空泛的”。为此,Zgusta引用了诺沃特纳关于汉语动词“打”所提出的一系列词义虚化的例子。如:
a. 打狗,打鼓,打稻子
b. 打鱼,打伞,打电话,打官司
诺沃特纳认为,a组中的“打”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动词,具备动词原本的语义,但在b组中,“打”这个词已经不同程度地脱离了本义“敲打”,由此,诺沃特纳将之定义为实义动词语义的空泛虚化。
蒋绍愚(1985)也对虚化进行了简要阐述,他认为词汇在由实变虚后,词义就由词汇意义转变为语法意义,但在原有的词汇意义和新产生的语法意义之间仍然有着一定的联系。
综上,词义虚化指实词意义随时间流逝变得空泛的过程,但在词义完全虚化后,所产生新的语法意义和原有词汇意义之间仍有一定联系。
2 词义虚化与义素变化
2.1 关于词义虚化
蒋绍愚(1985)认为,词义变化中,扩大、缩小、转移、易位四种情况是就词义中一个义位产生变化后的结果,是词义的引申,引申的具体含义,是由于义素的改变造成词义的变化。这种变化仅限于词义范围内。而虚化这一现象跳出了词义范围,是从词汇意义转化为语法意义,因而不能与引申归为一类。一个词由词汇意义转化为语法意义,是否真的不是因义素改变而造成的仍然有待商榷。本文尝试用义素分析理论对词义的虚化进行分析,并借此观察词义虚化和义素变化的关系。
2.2 义素分析与语法义素
从语义学角度来讲,一个义位包含的义素不止一个而往往是几个,这几个义素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的。其中,决定这个义位的类别,可以为之定义的义素,蒋绍愚(1985)将其称为“中心义素”,用于限定中心义素,将义位与其他义位区别开的义素被称作“限定义素”。此外还有一种义素,隐藏在客观意义后,表示的是人们的主观认识,被称为“隐含义素”。虚化过程中,隐含义素起到重要作用。
以“堪”这个词为例,上古汉语当中,“堪”是动词,后能接宾语,表示人能够承受苦难、痛苦或遭遇,如《论语·雍也》中的“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墨子·非攻下》中的“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我们可以对“堪”的理性义进行义素分析如下:
堪[+有能力][+承受]
从以上义素的组合当中,中心义素为[+承受],限定义素则是[+有能力],可以推测出一种客观允许、有可能的语义,也就意味着“堪”的隐含义素是[+可能],同样的例子还有“骤”,在上古汉语中,“骤”的本意是“马奔驰”,《说文》中载:“骤,马疾步也。”由此进行义素分析可得:
骤[+马][+快速][+行走]
从以上义素组合中可以看出,中心义素是[+行走],限定义素是[+马]和[+快速],由此能够推导出“骤”的隐含义素是[+频度高]。
通过对这两个动词进行义素分析我们会发现,当这两个动词的隐含义素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副词特性,在语用过程中,隐含义素所具有的功能得到凸显,使这个义项最初体现的实际概念渐渐淡化,从而使动词逐渐产生一个副词性义位。这也说明词义的虚化,与义素变化是具有联系的。
但是不是所有的隐含义素都能够在语用过程中被重新配置,使地位强化,从而使理性意义弱化,最终完成虚化呢?我们以“女”这个词为例,对其进行义素分析,并与前两者进行比较:
女[+人][-男性]
从以上义素组合可以看出,中心义素为[+人],限定义素为[-男性],可由[-男性]推导出隐含义素为[+柔弱],而新华字典中,女字具有的形容词义“柔弱”也证明这一推断是正确的。但在字典当中,“女”的词性只有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四种,这四种词性都为实词,也就是说“女”所包含的词义并没有虚化,说明“女”的隐含义素并没有能够在语用过程中得到强化,最终形成一个语法性义位。这也就意味着,不是所有隐含义素都具有使词汇语法化的功能。
李永(2007)将这种具有令词汇语法化功能的隐含义素称为语法义素,并对语法义素的性质和特征作出如下总结:(1)概括性。语法义素是一种概括性义素,是对理性义素的抽象。(2)语法性。语法义素是一种功能性义素,在一定条件下,该义素能成长为一个完整的语法意义。或者说,该义素决定了一个虚词或标记之存在的内部规定性。(3)可推导性。该义素一般可由理性义素组合客观推导出来。如“女”中的隐含义素[+柔弱],比起“堪”和“骤”基于客观条件直接推导出的隐含义素,掺杂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普遍心理,但这是否一定是“女”没有虚化的原因,本文不作讨论。
3 结语
词义虚化是语言学界的热点话题,但大多数研究主要侧重于词的整体义或义位义,对于从更细更小的词义单位来进行研究则较为少见。本文在简要介绍词义虚化概念后,以义素这一最小的语义单位作为出发点,通过为词义义位进行义素分析,对词义虚化与义素变化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描述,并得出结论:词义的虚化主要是由于中的隐含义素在语用过程中的逐渐凸显,造成词义义位的理性意义弱化,从而使词义产生虚化。但并不是所有隐含义素都具有这种语法化功能,语言学家将具备此类功能的隐含义素称为语法义素。语法义素应具有以下三种特征:(1)概括性;(2)语法性;(3)可推导性。
[1] 蒋绍愚.词义的发展和变化[J].语文研究,1985,(2)
[2] 王力.词义的发展和变化[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3)
葛怀瑾(1992—),女,汉族,江西弋阳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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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11-02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