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不容损害”
——基层正风反腐案例分析
2016-11-26
“群众利益不容损害”
——基层正风反腐案例分析
案例1:“改厕”资金层层吞食
2015年4月,绵阳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走访道碑观村时,一位村民情绪激动地说,他家积极响应上级“改厕”号召,但工程完工这么久了,“改厕”补贴款却迟迟没有领到,他怀疑补贴款是不是被村干部贪污了。
游仙区纪委调查发现该村“改厕”项目资金确实被村党支部书记杨作贵挪作他用。另外,据杨作贵交代,他为了争取更多的“改厕”项目资金,曾向区爱卫办副主任唐银春行贿1万元。
唐银春,从2007年11月起就走马上任游仙区爱卫办副主任一职,一直分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而且“改厕”项目在全区22个乡镇230个村社实施,涉及范围非常广。办案人员敏锐察觉到,向唐银春行贿争取“改厕”项目资金可能不只是道碑观村,从这“1万元”的问题线索入手,抓住唐银春这个关键人物,顺藤摸瓜,或许会有更大收获。
在经过办案人员调查来的大量证据面前,唐银春一五一十地向区纪委交代出2008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自己多次利用职务收受部分乡镇、村组相关人员所送现金20.6万元。唐银春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向唐银春行贿、争取“改厕”项目资金的这些乡镇、村组,是否将争取来的惠农补贴实实在在发到了群众手中?是另作他用,还是揣进了私人腰包?游仙区纪委秉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态度,成立“4·20”专案组,聚焦火力对全区“改厕”项目资金进行彻查。
4月24日,专案组在核查石板镇“改厕”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重大疑点。2013年国家、省级财政共为实施“改厕”项目的每家农户拨付补贴款550元,而石板镇“改厕”补贴发票上写着:“‘改厕’补贴400元,技术指导费150元。”专案组一眼就看出了发票中的“猫腻”,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3年石板镇共有3个村1000户村民实施“改厕”项目。在发放补贴款前,该镇原经发办主任黄文福就已经给这3个村的负责人打好了招呼:以指导费名义,按每户150元的标准截留“改厕”补贴款作为工作经费。于是,3个村共截留“改厕”补贴款15万元,其中4.2万元作为各村的工作经费,另外10.8万元作为镇工作经费交由黄文福统一保管。
而事实上,黄文福将自己保管的“工作经费”中的3万元作为“感谢费”送给了区爱卫办副主任唐银春,另外7万余元存入了银行据为己有。快查快办,4月25日,专案组将黄文福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
截至6月24日,专案组查办涉案人员41人,立案调查24人,其中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这群“苍蝇”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例2:工程结余集体私分
吴代平,泸定县得妥乡原党委书记。2012年9月,吴代平伙同得妥乡乡长,安排本单位出纳以工程承包商名义套取通村公路工程结余款共计107.25万元,将其中的15万元集体私分,另将30万元现金返还县交通局(另案处理)。2012年底,两人将魔芋示范基地建设资金10万元和某电力公司协调费10万元套取,与他人共同贪污。吴代平还在结算通村公路款过程中收受承建方贿赂2万元。
因贪污罪、受贿罪,吴代平被泸定县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4岁时,吴代平成为全县最年轻的乡党委副书记;34岁时,成为全县面积最大的乡镇的党委书记、县委候补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吴代平忏悔道:“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我渐渐放松了自己一直坚守的道德底线,渐渐背离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渐渐地把法律法规、廉政纪律置于脑后。在庸俗的人际观和仕途观影响下,我渐渐地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在狱中,每当吴代平想起年迈的双亲、相濡以沫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女,他的心好似千刀万剐。在后悔和自责中,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无数次从梦中醒来,泪水早已打湿枕头……
案例3:截留侵吞为所欲为
2013年12月,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对武胜县永胜乡石朝门村代理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周盛东,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卢一丰,村文书、村委会主任文永勇三人的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1月,武胜县人民检察院以三人涉嫌贪污、受贿对其立案,并批准逮捕。
2012年上半年,武胜县交通局和永胜乡拨付财政资金80万元,用于硬化石朝门村2.5公里村级公路,修建方式为石朝门村村民自建。经三人商量,以村委会的名义,给周盛东、文永勇出具修建委托书,将公路硬化的修建方式由村民自建变更为周、文两人承包修建。
工程完工后,周盛东和文永勇将80万元资金中剩余的23万余元资金私分,当作辛苦协调费据为己有。
三人贪婪的胃口始终填不满,在截留、侵吞、套取上级经费和资金的同时,他们又把目光瞄向身边的群众。占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村民公路集资款……原本该分到群众手中的资金被一笔一笔地转手进了三人的口袋。
与此同时,为了牟取私利,周盛东等人或截留、侵吞工作经费,或虚假列支套取资金,或打“白条”假公济私……仅2012年、2013年两年时间里,周盛东、卢一丰、文永勇三人就侵犯公私财产,分别将32495.9元、16670元、21670元据为己有。
“小村官大腐败,已成了我国当前最具离心力和最具杀伤力的腐败。”广安市纪委常委、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唐伦彪说。(责编: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