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文化视角试析当代中国的法律传统
2016-11-26简训友
简训友
从法律文化视角试析当代中国的法律传统
简训友
【摘 要】法律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定社会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和法律器物的总和;法律文化具有传承性,法律传统构成了一个国家、民族法律文化的有机部分。本文立足于当前中国法治建设实际,从法律文化的视角剖析了当代中国的法律传统,对于理解中国当前法治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法律文化 视角 当代中国法律传统
一、法律文化释解
文化,其本身具有多重含义,一般意义上,文化是指:一个民族的惯常性生活方式;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智慧和经验;是人类精神文明,诸如艺术、宗教、政治、法律等的文明集合体。可知,文化是一个包容性极大的概念,其核心是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观念。文化是一个大的系统,法律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文化是整体,法律是部分,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从社会角度看,法是一种社会现象;从文化角度看,法是一种文化要素,其与一定国家、民族生存的诸多要素如地理、气候、政治以及居民的宗教、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等相关联,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是诸多人类生存要素的“文字笔述”。所谓法律文化,是指一定社会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和法律器物的总和,它表征着法律的品质,承载着法律的价值;是人们从事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传统、习惯。
法律文化具有实践性特征,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既是人类从事法律活动的模式、惯例和传统,也是人类的智慧、经验和知识概括。其次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法律文化与一个民族的生产方式、文化生活、自然地理状况相关,反映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和民族精神。其三是传承性,法律文化会世代传承,法律制度、法律观念等会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传承下去,传统法律文化成了一个国家、民族法律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
二、当代中国法律传统的构成特征
研究当代中国法律文化,必须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传统,因为一个国家、民族的法律传统是其法律文化的有机构成要素,二者是传承、继受关系,不可分割。
首先,当代中国的法律传统是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二者不可分割。法律传统以制度抑或观念的形式影响当前的立法和法律运行效果,成为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必需考量的要素。中国法律传统经过“历史的风雨”,已经内化为人们的生存方式,成为当前中国法律文化的构成部分。
其次,当代中国的法律传统具有复杂性、混合型的特点。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度。有着悠久的古代法律传统,古代法律观念已成为中华民族民族心理文化的有机构成,不可能短期消除。除了汉民族的法律传统外,各少数民族也有各自相对独立的民间习惯法传统,汉民族民间习惯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相互交织,呈现出复杂性特点。同时由于中国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等的较大差异性,使得各社会群体间的法律观念和社会范式差异性明显,“公理”与“婆理”交织并存。
三、当代中国法律传统的构成支系
第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中国共产党主导建立形成的主流法律传统文化。它发端于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其间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不同历史洪流的洗礼,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主流法律传统。
第二、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国古代法律传统文化中的制度性规范对当代法律制度的影响已较小,但古代的法律观念深刻地渗透进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中,进而影响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礼法结合的法制观、人治观、等级观、无讼思想等理念一直以来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在中国乡间社会,传统法律观念还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人们会“习惯性地”适用民间规范处理各种社会纠纷。
传统的礼俗规范依然是民间“活法”,成为维系乡间社会稳定的支撑力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种少数民族民间习惯规范异彩纷呈,形式多样,依然起到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少数民族民间习惯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加之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点多而分散,使得中国少数民族规范具有明显的变异性和稳定性特点。
第三、外国法律传统。首先是前苏联社会主义法律传统。作为社会主义支系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长期以来受到前苏联法律的直接影响,不管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时期,前苏联法律一直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最重要法源。前苏联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一度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蓝本。其次是西方资本主义法律传统。改革开放以来,顺应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浪潮,我国大力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包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注意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在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建构中,西方法律传统已然成为主流的话语者,极大影响甚至决定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总的说来,当代中国法律传统呈现出多元化的样态,各种类型的法律文化共同作用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国法律文化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只有立足中国国情,大力吸收历史上的、来自他国的优秀法律传统文化,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高其才.中国习惯法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喻中.乡土中国的司法图景[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3]朱景文.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安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