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与民族性之间
——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中的西方城市书写
2016-11-26蔡晓惠
蔡晓惠
(南开大学 外国语学院, 天津 300071)
现代性与民族性之间
——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中的西方城市书写
蔡晓惠
(南开大学 外国语学院, 天津 300071)
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是第一批以西方城市为书写背景或表现对象的华文文学,其中的西方城市往往以负面形象出现,并且充满华人移民对西方城市的消极体验,这与80年代以后中国的城市文学形成微妙的呼应,但是与后者不同的是,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叙事被消解,代之以美国与中国的二元对立,美国城市成为华文作家民族性与西方城市现代性斗争和博弈的场所,其结果是,华文作家以强大的民族性对西方城市现代性进行了挤压和驱逐,致使其文学书写中对西方现代性的集体去魅。
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 西方城市; 现代性; 民族性
一、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的城市书写形态
在美国华文文学发展的历史上,20世纪50—70年代的华文文学*本文之所以把研究对象限定在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主要是因为这一时期的美国华文文学展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和某些共性。第一,从创作主体来说,主要以台湾留学生作家为主。而在此之前的美国华文文学创作主要是由文化水平不高的华人劳工所做的天使岛诗歌,80年代之后,来自大陆的新移民作家群成为华文文学创作的主要力量,在文化背景、创作心态、主题风格等方面与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有着显著的差异,甚至台湾留学生作家群本身80年代之后的创作,也在文化心态和创作主题上悄然迁移和改变,这使得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更有单独讨论的必要和可能。其次,50—70年代台湾留学生作家不仅在创作基调和主题等方面表现出不容忽略的共通之处,在身份认同上也呈一边倒的趋势:无论是丛苏、白先勇、於梨华等人的小说还是叶维廉、郑愁予等人的诗歌创作,都表现出对祖国故乡的深情回望和坚定的国族立场,这也使这一时代不同于之后的大陆新移民作家群,因为后者展现出多元的文化身份认同立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从空间书写的形态而言,之前的华文文学创作主要是天使岛“木屋诗”写作和“唐人街”写作,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写作始于50—70年代的台湾留学生文学。80年代之后的新移民作家群创作,在城市书写上非常多元,他们的西方城市体验也趋于复杂和多元,本文的分析将不再适用。创作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被称为美国华文文学的第二个高潮。*参考黄万华:《20世纪美华文学的历史轮廓》,《华文文学》,2000年第4期。该文认为,美华文学存在三个高潮,第一个高潮为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的华侨文艺,以抗日文艺团体及其创办的文艺刊物为代表;第二个高潮即为50—70年代的台湾留学生文学;第三个高潮为80年代以后以大陆留学生为创作主体的新移民文学。这个时期的华文文学书写也表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创作主体多为台湾留学生(因此也被称为“台湾留学生”文学),创作主题经常表现美国生活的受挫感和分裂感。
上述两个特征对于大部分从事美国华文文学研究的学者而言,相信并不陌生,但是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书写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却不为大多数人所察觉——这一时期的文学创作是第一批以西方城市为书写背景或表现对象的华文文学创作,城市书写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书写形态。
在此阶段,美国的移民政策经历了两次大的调整,一次是1943年排华法案的废除,一次是1965年新移民法案的通过:前者结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制度上的排华,后者结束了因国而异的移民配额制度,使得华人移民配额大幅增长。这一时期的移民大部分来自台湾地区,因为此时中国大陆和美国正处于冷战阶段,切断了大陆居民赴美的可能性,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浪潮还未到来。这个时期的华人移民呈现出两个特点:一,几乎全部定居于大都市地区。据美国华裔社会学家周敏的研究,1965年至1980年期间来到美国的中国移民,只有3%定居于农村;*[美]周敏著,鲍霭斌译:《唐人街:深具社会经济潜质的华人社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0页。二,拥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198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从台湾、香港、大陆来的中国移民,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的百分率高于美国总人口百分率(中国人口有76%高中毕业,而美国总人口只有67%),中国移民大学毕业生比例(44%)是总人口大学毕业生(16%)的3倍,而这其中,台湾移民又高于大陆和香港。*[美]周敏著,鲍霭斌译:《唐人街:深具社会经济潜质的华人社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7页。
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在上述背景下产生,也在事实上印证了上述趋势。这一时期的创作主体都有良好的文化素养:聂华苓、於梨华、丛苏、白先勇、郑愁予、叶维廉、欧阳子等人在赴美之前就已在台湾外文系或中文系大学毕业,赴美之后在美国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之后多留在大学任教或学术机构任职。因此,这批作家被黄万华教授称为“‘诗’的‘中产阶级’”。他们开创了美国华文文学“知识分子写作”一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优越的经济背景使得这一批华人移民不再拘囿于唐人街的居住模式和生存方式,拥有更多与主流社会互动的可能,也更有机会深入体验唐人街之外的西方城市。由于作家本人的留学背景,他们更倾向于将视角和关注点投在海外留学生的生活和他们在异域的生存体验方面。又因为在现实中栖居都市,西方城市就或隐或现地表露于其文学书写中,我们也有机会通过其文学书写了解作家所体验的西方都市、追寻西方城市在文学中的存在形态。经考察,我们发现,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中的城市书写暗合了当时中国移民在美国的生活轨迹以及美国的城市化进程走向:
第一,美国华文文学的城市书写常常集中于加州和东部海岸,尤其是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波士顿、西雅图等少数几个大城市,虽然不免例外情况,这些城市却在众多华文作家笔下反复出现。白先勇的《芝加哥之死》显然发生在芝加哥,於梨华的《又见棕榈,又见棕榈》牟天磊在加州柏城攻读学位,毕业后在芝加哥某大学工作;白先勇的《火岛之行》《上摩天楼去》《安乐乡的一日》以及丛苏的《想飞》《兽与魔》中的多个中短篇故事都是以纽约为背景;《傅家的儿女们》中的傅家子女也都在洛杉矶、芝加哥、西雅图等地求学供职。这也符合中国移民在美国的定居实况。根据美国1960年到1977年《移民与归化服务年度报告》(INSAnnualReport), 加州接纳华人移民的百分比几乎每年都居于首位(1966年高达46%),其次是纽约州,两个州总共容纳了三分之二的华人移民,其他各州合起来分流了剩余的三分之一。
第二,美国华文文学中的城市书写侧面勾勒出海外华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并暗合了美国城市发展中的郊区化趋势。美国建国之初为农业国家,可是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开始城市化进程,20世纪20年代城市化已经基本完成,到1970年城市人口比例已达73.5%。*数据转引自陈奕平:《人口变迁与当代美国社会》,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在此过程中,美国城市发展又经历了郊区化浪潮。城市白人大量逃离少数民族聚集的中心城市,有计划地迁往环境宜人的郊区居住。因为郊区住房面积和规模都比市中心要大得多,非一般家庭可以承受,所以只有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家庭才有能力在郊区购房,这一般局限于中上层白人家庭。于是,我们看到《安乐乡的一日》中,中国人伟成行财运做股票赚了钱才有机会从纽约市中心的公寓搬出来住到安乐乡的房子里,也因此成为这个白人社区中唯一的一家中国人。《中国人》中的林尧成因为是电脑专业博士,工作待遇优厚,才有机会住在纽约郊外的西彻斯特区(这正是《谪仙怨》中令黄凤仪无限神往的阔人住宅区),并与白人魏司夫妇比邻而居;《谪仙记》中的慧芬夫妇住在纽约长岛。这些属于华人移民中的上层阶级,虽然不是凤毛麟角,却也不占多数。大多数华人留学生毕业后租得或购得一套公寓居住,就像《傅家的儿女们》中的如曼,《火岛之行》中的林刚。而大部分海外留学生因为经济窘迫,往往有一段在市中心栖居地下室或与他人合租公寓的艰难岁月,牟天磊、吴汉魂、傅如杰等人,莫不如此。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城市中心,并不总是代表繁荣和富庶,相反,却常常意味着经济拮据和与其他少数族裔杂居。《想飞》中的沈聪住在哥大附近古老灰色的公寓大楼里,四面是低俗的波多黎各妓女。《自由人》中的古言泉选择房租低廉的纽约东村,但是这里充斥着黑人男妓和鬼头鬼脑的波多黎各人。
第三,尽管华人移民摆脱了以往唐人街的居住模式,却依然同唐人街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海外留学生迫于经济上的压力,不得不在唐人街寻求打工机会以维持生活和学业。《芝加哥之死》里的吴汉魂住在克拉克街,因为没有奖学金的资助不得不在唐人街上的中国洗衣店给人送衣服;《傅家的儿女们》中的傅如豪也在洛杉矶唐人街一家名叫“凤凰”的中餐馆打工,最后甚至萌生了放弃学习做餐馆老板的想法。此外,由于华人移民的亲戚连带关系,唐人街外的留学生也往往与唐人街内的老移民发生各种关联。白先勇《骨灰》中的“我”是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工程博士,前去探望住在旧金山唐人街老人公寓的大伯,由此牵引出轰轰烈烈的家国历史。因此,尽管海外留学生在美国的地理分布广泛,不再拘囿于唐人街的居住模式,但唐人街依然为新老移民提供必要的就业机会、物质资源和消遣聚会的场所。唐人街作为华人移民必不可少的生存空间依然出现在众多华文文学文本中,有时甚至成为浓墨重彩书写的对象,丛苏的《窄街》《中国洗衣店》便是如此。
二、跨域文学书写中的美国城市体验
著名美国城市社会学家路易斯·沃思在脍炙人口的名篇《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主义》曾这样论及都市人的社会关系:“城市集合体成员的来源和背景各不相同,血缘纽带、伦理关系、世代生活受同一民俗传统影响等形成的情感荡然无存,或变得非常淡薄。”*[美]路易·沃思:《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主义》,汪民安等主编:《城市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7页。对于华人移民而言,移民异邦的经历是从秩序简单、亲情浓厚的乡土中国连根拔起,遽然进入功利、冷漠、注重利害关系和物质享受的西方商业都市。孤悬海外的移民个体,不仅被抽去来自家人、朋友、爱人的淳朴情感滋养,都市人际关系的分割特征和功利本质更加深了他们“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消极感受,他们“失去了传统有机体社会中自发的自我表达、自信和参与意识。这根本上导致社会反常状态和虚无状态”*[美]路易·沃思:《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主义》,汪民安等主编:《城市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8页。。
吴汉魂(《芝加哥之死》)在芝加哥求学六年,独居在阴暗潮湿、气味不佳的城中心地下室;六年期间,昔日情深义重的恋人嫁做人妇,母亲在盼儿归来的无望中逝世,吴汉魂失去了与乡土中国的一切情感纽带,而城市关系的淡漠和浅薄又使之无法与这所城市建立起深度的联系,唯一一次与芝加哥的亲密接触却是与丑陋庸俗的妓女罗娜之间的接触。生活了六年的芝加哥,对于吴汉魂而言,不过是个纯粹的地理名词;它的华贵骄奢、红尘万丈是完全异己和陌生的所在,最后在吴汉魂的脑海里甚至幻化为吞噬生命的埃及古墓。《想飞》中沈聪的经历和精神状态与吴汉魂惊人地相似:来纽约两年,住在闷热汗臭的合租公寓里,在唐人街的中餐馆打工以维持生计,已逝的母亲和遥远的恋人,破碎的作家梦,后来被酒吧里认识的同性恋骗至寓所强奸,最后从六十五层的摩天大楼一跃而下,完成“想飞”的姿态。吴汉魂的投湖自沉与沈聪的跳楼自尽固然是其在中西文化悬荡中的迷失,又何尝不是华人移民在现代西方都市的异化悲剧?
吴汉魂和沈聪的经历是那一代海外留学生西方都市体验的缩影:经济状况的困窘,迫使海外留学生在城市最底层为生存而苦苦挣扎;都市关系的冷漠和肤浅使之陷于孤绝无望的境地,他者感、受挫感、分裂感成为解读这一代人精神状态的关键词。然而,西方都市带给华人移民的负面效果远不止于此:在失去乡土社会对个人的情感滋养的同时,移民个体实际上摆脱了乡土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和看管,放纵、堕落甚至犯罪成为华人移民在西方都市中精神裂变的另一极。
《谪仙怨》中的黄凤仪出国之前是一位大家闺秀,还曾批评母亲混迹阔太太之间的行为是贪慕虚荣、没有志气,然而在纽约待了不过两年,就深受这个城市享乐风气和拜金文化的影响,堕落为一个在纽约下东区酒吧出卖色相的应召女郎,用她自己的话来说:“美国既是年轻人的天堂,我为什么不趁着年轻,在天堂里好好享一阵乐呢?我很喜欢目前在酒馆里的工作,因为钱多。在这里,赚钱是人生的最大目的。”*白先勇:《谪仙怨》,《白先勇经典作品》,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在中国乡土社会的伦理体系中,一向视皮肉生意为“贱业”,不仅受到来自社会的轻视和鄙夷,持此业者在心理上也难免自卑自贱,而黄凤仪身处美国都市,似乎完全摆脱了这种道德压力,不以为耻,反而“颇感自豪”,走在满是摩天大楼的纽约街道上,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穿上一件一百八十块钱的冬大衣,就得意地忘乎所以。
类似的精神蜕变也发生在《上摩天楼去》中的枚伦身上:几年的纽约生活,将一个热爱艺术(有志茱莉亚音乐学院)、情趣高雅(弹得一手好钢琴)、重视亲情(对妹妹细心体贴)的脱俗女子转变成一个追求时髦(卖掉了钢琴,书架上的杂志是Vogue和Bazaar)、功利计较(嘲笑妹妹不住奢华的帝国大饭店,因为“反正航空公司出钱”)、实用主义价值观(花了一整天给男朋友母亲买礼物以防婚事受阻”)主导的世俗女子。
在丛苏的笔下,西方城市不仅为人的淫乱堕落提供土壤,更是罪恶丛生的梦魇之地,偷盗、抢劫、强奸、杀人放火成为这个城市的常态。《芝加哥的一夜》中,我们看到四个肤色各异的女人在美国大都市中的爱欲畸变,这些纠缠对同性身体的都市女人却没有真正的快乐可言,体验着各自的孤寂、失落和恐惧。《兽与魔》中,华人在纽约的极端自由主义和性解放中堕落为沉溺于欲望和感官刺激中的人兽难辨的怪物。《窄街》中,纽约的唐人街暴徒为了争夺地盘发生枪战,勤劳朴实的刘小荃无辜受害;刘小荃的父亲被一个波多黎各人无缘无故推下地下铁。《自由人》中,住在纽约东村的古言泉自陈在五年时间里曾七次被抢,“冷刀子搁在脖子上,硬枪顶在脊梁骨上,或者不速客由救火梯从天而降”*[美]丛苏:《自由人》,《兽与魔》,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於梨华也曾借牟天磊之口对西方城市的治安状况发表微词:“晚上来这一带(芝加哥南部)游逛的人常常会吃到闷棍,然后钱包被割去,运气坏的,把命都送了。”*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72页。
对于20世纪50—70年代的华人移民而言,还受到来自西方都市的另外一重的精神伤害——白人社会的种族歧视。虽然当时制度和法律上的排华已经废除,隐形的种族歧视却如“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看似无形,却难以跨越。丛苏《野宴》中的中国留学生到郊区小镇游玩,却中了当地一对白人夫妇的仙人跳,当地法官明明知道那一对男女素来品行不端,却依然有心偏袒本族,让中国留学生们赔了一大笔钱了事。《考验》中的钟乐平是纽约某大学一位颇有成绩的华人教授,但在获得终身教职的过程中,受到白人系主任华诺的无理刁难和阻挠,虽然钟乐平通过聘请律师上诉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愉快,他也为此付出了身体和家庭的代价。美国城市隐性的种族偏见给华人移民带来的伤害可见一斑。
多重的精神重负加深了移民主体对于西方都市的负面感受——“永远没有一种扎扎实实的‘生根’的感觉……也许是这快速的车辆,高矗的大楼,冰冷而一望无涯的洋灰原野,也许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隔阂……”*[美]丛苏:《自由人》,《兽与魔》,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83页。异域都市生活的孤绝体验,主流社会种族歧视带来的创伤以及文化冲突形成的心灵冲击使得华人移民不自觉地心向故国,“乡土中国”成为华人移民的精神家园和情感归宿。
三、乡村/城市——中国/美国
在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书写中,充满对西方城市的负面体验:在华文作家的笔下,西方城市是冷漠无情、庸俗堕落、肉欲沉沦、罪恶丛生的。 这样的城市形象和表征方式,对于大陆的中国读者而言,其实并不陌生。在中国的城市文学中,似乎一直都存在对城市的污名化倾向。
中国的城市文学可谓存在先天不足的缺陷:长期的封建集权统治以及农业经济形态使得乡土叙事成为中国文学强大而稳固的叙事传统;尽管在20世纪30年代的 “新感觉派”小说中,曾经出现中国城市文学以及文学现代性的短暂勃兴,但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七年文学”中,在政治意识形态的强势挤压和刻意引导之下,城市成为腐化堕落和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代名词,被肆意抹黑和他者化,城市文学以畸形和病态的方式进入文学史视野。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中国大陆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城市文学蔚然兴起并呈蔓延之势。由于地域差异、文化形态、乡土生活的渗透程度以及作家感知方式和关注阶层不同,中国的城市文学呈现出斑驳参差的复杂样态。在贾平凹、张承志、张炜等人的文学想象中,城市成为罪恶的渊薮,是有悖于淳朴自然乡村价值体系的道德他者;池莉、何顿、邱华栋等人的城市小说中,渗透着物质主义价值观和对世俗享乐的认定,而朱文的《我爱美元》、《幸亏这些年有一些钱》,韩东的《美元胜过人民币》对金钱的崇拜和渴求则更加赤裸和露骨;卫慧、棉棉、周洁茹等“70后作家”等人则把城市与对时尚的追逐和个体欲望的放纵联结,以酒吧、咖啡厅、舞厅等城市符号所构筑起来的城市空间成为肉欲狂欢的舞台。在刘庆邦、尤凤伟、陈应松等人对底层人群的关照中,城市似乎是物欲和利益的陷阱,陷落其中的人在向城求生的艰难中道德崩落、行为失序,甚至滑向犯罪的边缘。
由上观之,在林林总总的中国城市书写中,并不缺乏苦难叙事、肉欲放纵的呈现、物质腐蚀下的堕落和罪恶,“背对城市写作”甚至成为中国城市书写的大势和主流,这与20世纪50—70年代华文作家对西方城市的负面体验表述似乎遥相呼应、互通款曲,颇有些共同之处。那么,华文文学中的西方城市书写有何特异之处?又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必要?
诚然,作为工业文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标志,现代城市,无论是姓“中”还是姓“美”,都必然在物理景观、经济结构、生活方式、精神状态上展现出相当的一致性。豪华酒店、摩天大楼、巨幅广告牌、立体交叉桥、人群涌动的地下铁成为现代城市的标配,四通八达的城市交通、鳞次栉比的商场店铺、不断上市的公司企业彰显着现代经济结构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巨大改变。与此同时,城市居住环境恶化、犯罪率上涨、人际关系的隔离和冷漠、个人生活的混乱无序和腐败堕落也成为现代城市的普遍症候。那么,与此密切相关的城市文学表现出某些共性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硬币总有其另外一面,以西方城市为表现对象的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与80年代之后兴起的中国城市文学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此,我们姑且不论西方城市中独有的种族歧视,也不论西方城市社会土壤、文化形态与中国本土城市的天壤之别,我们单从两种城市书写的思维模式和潜在的文化心态入手,便会发现二者的差别。
中国的城市文学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城市化程度的大幅加速而产生的,它亲眼见证、经历并书写着中国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型过程以及这个过程给人们社会生活、价值观念、心理状态等各方面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和挑战。乡村社会成为中国城市书写的天然背景和参照物,不仅城市书写中常见的“乡下人进城”母题不可避免地牵扯城市和乡村两种地理文化空间,就连知青文学、市民文学等城市文学类型也离不开与乡村对照的思维模式和框架,学者南帆曾经指出中国文学这一特点,“不管情节多么复杂,人物多么纷繁,这种文化的二元结构时常与二元经济形成一个奇怪的对称……证明了文学对于城乡二元结构的独特倾向”*南帆:《启蒙与大地崇拜:文学的乡村》,《文学评论》2005年第1期。—— 确实如此,中国的城市文学总是与乡村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法脱开“城市—乡村”二元叙事的逻辑。
而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中的西方城市书写却产生于完全不同的社会语境。这一批作家都有一份独特的人生经历:他们大多出生和成长于中国大陆地区,幼年时代随着蒋介石政府的垮台而随父辈流亡台湾,在台湾度过自己的青少年时代并读完大学,之后才因为美国对华政策的松动而移民美国。而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前的中国,无论大陆还是台湾,还处于前工业化的乡土社会。这并不是说,中国没有城市,中国的城市古已有之,但是此前中国的大部分城市仍然是乡土社会的延伸,从结构和性质上并没有产生迥异于中国乡村的异质文化和生活方式,正像赵园在《北京:城与人》中所说:“中国式的城市有其由历史中形成的文化形态的特殊性。田园式的城市是乡村的延伸,是乡村集镇的夸大。城市即使与乡村生活结构(并由此而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功能不同,也同属于乡土中国,有文化同一。”*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2页。
因此,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具有现代城市内涵的城市是相当少见的。中国大陆的城市化进程在二十世纪中期起步,7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政策的刺激下才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这时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城市。台湾地区的城市化加速期始于20世纪中期,当时其城市化率仅为24.7%,到90年代迅速升至74.4%。*汤韵:《台湾城市化发展初探》,《长春大学学报》 2011年第11期。而台湾留学生作家大批移居美国发生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当时的美国城市化进程早已完成。这就意味着,这一批华文作家不仅未曾亲眼见证大陆的城市化,也与台湾的城市化过程完美错过。这也同时表明,台湾留学生作家的跨域书写是直接从中国乡土社会进入高度现代化的美国城市之中。所以,美国华文作家所经历的社会文化差异,不仅有中国/美国的国别差异,也有乡土社会/现代城市的经济结构差异。然而在强大的国族差异背景下,乡土/城市的差异被极大地淡化了,甚至消隐在中国/美国的二元叙事模式之中,中国乡土社会/现代美国城市中的乡土性和城市现代性的对抗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美国城市的国族属性被夸大和凸显。换言之,美国城市并非作为乡村的对立面而出现,而是被当作美国国家和美国文化的象征和符号,美国城市书写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美国书写,国内城市文学常见的城市/乡村的二元对立被置换为美国/中国的二元对立。美国华文作家笔下的西方城市书写便成为其自身民族性与西方城市现代性斗争博弈的场所。
四、民族性与现代性之间
“民族”(Nation)这一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语境中往往被赋予不同的意义内涵,斯大林将其定义为,“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苏]斯大林: 《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 第28页。这个定义强调“民族”语言文化历史的同源性,这正是民族的根本特征,也正因如此,使之在异民族的交往中比“国家”拥有更为强大的召唤力量。但是斯大林的概念中包含了地域属性,这符合前现代社会的现实,但是在全球化的今天,显然已经失去了其适用性。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依据其在亚洲各国流亡的实践,革新了民族的概念:他把“民族”定义为一种用语言构想的“想象的共同体”,是与肤色、性别、出身和出生年代等无可选择的事物密切相关的“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建构”*吴叡人:《认同的重量:〈想象的共同体〉导读》,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安德森的“民族”凸显了其“想象性”,摆脱了对地域属性的依赖,这对于全球化时代的流散社群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美国华文作家正是通过用华语所构筑的虚幻空间与自己的家国对话,在书写西方城市的同时构建关于乡土中国的共同体想象,确认与本国家和本民族的与生俱来的深刻联系,“民族性”(nationality)便于此产生。所以,所谓“民族性”,是指人们在异族或异文化语境中激活对本民族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并对属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特质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在华文作家的文学想象中,民族性的建构是通过笔下的华人移民对乡土中国的执着和向往来完成的。在喧嚣的异国城市中,华人移民对祖国原乡投以深情回望,向记忆中的乡土中国汲取温暖和力量,以抵御异国他乡残酷而冷漠的生存现实。乡土中国的实际缺席在华人移民头脑中发酵成一种浓烈的乡愁,白先勇在其散文集《蓦然回首》中曾谈及自己身居美国的感受:“在美国我想家想得厉害。那不是一个具体的‘家’、一个房子、一个地方,或任何地方——而是这些地方,所有关于中国的记忆的总合,很难解释的,可是我真想得厉害。”*白先勇:《蓦然回首》,台北:台湾尔雅出版社1983年版,第26页。
异域城市生活的负面体验使得旅美华人在情感上更涌起一种“心理被欺负后的自恋”,为了缓解异国他乡主体性缺失的焦虑和避免精神上的虚无,他们不由自主地从中华文化寻找安慰,并以此更加确认其民族性和自我认同,正如吉登斯所言:“自我认同并不仅仅是给定的,即作为个体系统的连续性的结果,而是在个体的反思活动中被惯例性地创造和维系的某种东西。”*[英]安东尼·吉登斯著,赵旭东等译: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8页。牟天磊(《又见棕榈,又见棕榈》)的思乡情绪和对传统文化的坚持一方面体现在他拒绝吃洋饭上——不管功课多忙,身体多累,他依然坚持回公寓做中国饭吃;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中文报纸的贪恋上,牟在美国的十年像“饿狼”似的,到处借中文报纸来看,贪婪地咀嚼报刊上的每一个字。而强烈的乡愁竟致听到《万里长城》、《念故乡》等负载着中华文化韵味的旧曲时潸然泪下。白先勇初到美国曾患上“文化饥饿症”,虽然在课堂里念的是西洋文学,却从图书馆借回大叠有关中国政治历史文化的书。
印裔美国人类学家阿尔君·阿帕杜莱指出:“全球互动的中心问题是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之间的张力。”*[美]阿尔君·阿帕杜莱著,刘冉译:《消散的现代性:全球化的文化维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41页。身处美国城市,华人移民陷于西方文化的全面包围之中,加之美国对各国移民推行的熔炉政策,华人移民面临着被西方文化同化的巨大压力,然而,民族性却往往以坚韧和顽强的方式在异域土地上得以张扬和凸显。华人移民似乎更加执着于母国原乡的生活方式,以种种物化的方式保留关于乡土中国的记忆,以抵御异国城市文化的侵蚀。欧阳子《秋叶》中的华人教授王启瑞,居美多年,依然坚持东方色彩的家居设计,墙上挂着中国的对联字画,到家第一件事便是换上中国长袍,不喝咖啡不吃西餐,坚持教儿子汉语和古典礼仪,这是一个从思想到行为比中国人还要中国的美国华人。於梨华《傅家的儿女们》中湖南籍韩教授家的花园里,有着东方式的白色月洞门、假山、流水、拱桥、林木扶疏,花园一角摆放着石桌石椅,完全是中国园林的复制。无论中国字画还是中国花园,作为中国文化的符号化能指,他们都寄托了海外华人的游子之思,是华人移民为远离故土的自我心理补偿,也是在异质的西方文化环境里坚守民族文化的姿态和情怀。
美国华文文学,作为飘零海外的移民者所创作的文学,当然属于“流散文学”。所谓“流散”(diaspora)是指 “在外部的或散在的生活分布、与某种文化中心的疏离、边缘化的处境、状态或人群”。*钱超英:《流散文学与身份研究》,《中国比较文学》2006年第2期。美国华文作家的流散处境激活了其关于身份的焦虑,白先勇在谈到自己初到美国时的经历时曾经这样写道:“像许多留学生,一出国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产生了所谓认同危机,对本身的价值观和信仰都得重新估计。”*白先勇:《白先勇经典作品》,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在中国人还是美国人、中国文化还是美国文化的两难选择中,20世纪50—70年代的华文作家似乎都选择了前者,表现出坚定的国族立场。这或许是由于在异国他乡所遭遇的种族歧视,或许是由于求学就业生涯中的种种挫败经验,又或许是由于文化震惊所带来的种种不适,总之,这一代华文作家都保持了中华身份认同:流散海外的境遇并未改变其中国人身份的自我确认,异己的环境反而强化了他们身上的民族性和文化回归意识。白先勇在一次访谈中提到:“在国内不觉得,出去以后,往回望,就会知道我们的文化是多么渊博、深沉。每一回顾,就会感觉到自己身上的burden。这么说,也许会有人觉得可笑,可是我真的是这样,我自己或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我也不想改变。”*林怀民:《白先勇回家》,《第六只手指》,广州:花城出版社2009年版,第319页。西方的异质文化语境不仅未能将白先勇同化,反而使其更加维护和依恋自己的母体文化,对自己肩负的文化重担也更加清醒。丛苏也以满含深情的文字表达出流亡海外的中华儿女对祖国血肉相连的脐带关系:“对于一个流浪人,土地和语言是他在流浪生涯里日夜渴望、不能忘怀的!土地象征他和他的祖国的根源的关系,语言象征着他和他同胞的连带关系。没有失去他们的人永远不会感到他们的可贵……中国可以没有我们而存在,但是我们不能没有中国而存在。”*[美]丛苏:《兽与魔·自序》,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3—4页。
华文作家的这一份民族情感和坚定的华族身份认同使得他们在书写西方城市时无法做到客观和亲和,华人移民负面的西方城市体验固然与现代城市的弊端有关,却更多是由于作家看待这些城市的眼光。由于未曾亲历乡村到城市的社会转型,华文作家无从分辨哪些是属于现代城市的普遍痼疾,哪些是美国社会文化的固有缺陷。在他们的头脑里,二者浑然一体,美国城市不过是小写的美国,是美国的缩影和代表。
美国城市化是伴随着美国工业化的迅猛发展而得以实现和完成的,美国城市集中体现了西方现代商业生产关系、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以及物质财富大量积累,因此便与西方现代性*“现代性”其实是一个歧义丛生而又矛盾重重的概念群,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它与现代化进程密不可分,包含工业化、城市化、科层化、市民社会、民族国家的产生等多个指标;作为一个文艺学或美学概念的现代性,又与社会范畴的现代性处于矛盾对立之中,以种种先锋艺术手段反抗现代生活。本文所说的“现代性”,主要指前者,是指西方世界在启蒙主义精神引领下经由工业革命而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大幅改观,这也是讨论城市文学时学界经常使用并且基本认同的现代性内涵。概念水乳交融地联结在一起,成为后者的象征和物化实体。20世纪50—70年代的华人移民负笈去国、前仆后继奔赴美国城市,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西方城市现代性的吸引和召唤。於梨华曾自陈写作《又见棕榈,又见棕榈》的初衷之一,便是要解构当时台湾社会盛行的崇美之风,而这种崇美之风的形成,归根到底建筑在台湾社会对美国不切实际的现代性想象之上。牟天磊父亲和妹夫的几句无心之语正是这种想象的绝佳体现:“美国的家庭,家家都有冷气的吧?”“这里不比美国,可以夜不闭户的”“你们在原子国享受惯了现代化的方便,怎么受得了乡村的简陋。”正像牟天磊愤愤不平抱怨的那样:“在台湾社会,上至知识分子,下至三轮车夫,似乎都觉得那是一块乐土,既富贵又太平,好像世界上任何困难到了美国就不存在似的。”*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60页。牟天磊本人赴美留学的原因,部分也是由于羡慕它的豪华和现代化、它的“每一种用金钱和科学合制的摩登享乐”,以及“纽约锥子似的高楼和第五街的橱窗所代表的高级生活”。*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181页。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台湾留学生是在对西方现代性的恋物与幻想之中踏上赴美之路的。
然而,在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华文文学的西方城市书写中,却似乎经历了对西方城市现代性的集体去魅。白先勇通过冷漠、威严的摩天楼、嘈杂拥挤的城市街道、灯红酒绿的酒吧等空间符码,绘影出一个冷漠、喧嚣、色情、沉沦的芝加哥形象。即便是纽约高档社区的安乐乡,白先勇也通过隐含作者的叙述为它涂抹上一层压抑、冷漠的非人化色彩:它的整洁是“所有的微生物都杀死了一般”、“手术室里的清洁感”,人工栽植的林木像是“假蜡盆景”,家家户户门前的草坪像“塑胶绿地毯”。如果抛开作者空间书写的主观视角,安乐乡作为纽约的上层住宅区显然是环境优美、干净舒适的;芝加哥作为美国第三大城市,它的繁华和现代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作者调用了大量富有主观色彩的修饰语,为城市的现代性强行打上不愉悦的色调:芝加哥像是“埃及的古墓”,城市中的高楼“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世界第一大城纽约被白先勇称为“魔都”:“纽约,在我心中渐渐退隐成一个遥远的魔都,城门大敞,还在无条件接纳一些络绎不绝的飘荡灵魂。”*白先勇:《纽约客序言》,《自先勇自选集》,广州:花城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英国地理学家麦克·克朗在论及文学作品中的地理景观时曾说:“文学并不只是提供地理客观知识的情感对应物,而是通过展示与个人趣味、经验和知识相关的各种景观,给出认识世界的方法。”*Mike Crang, Cultural Geography, London: Routledge, 1998, p.57.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中的地理景观并不是单纯地反映外部世界,而是融注了作家的主观情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白先勇对于自己国家的民族情感、对于东西方文化的认知,使之对于以美国城市为代表的美国社会产生本能的排斥和抗拒,这深深影响了他笔下西方城市的表征方式和对西方城市现代性的认同。美国城市现代性可谓是客观现实,即便迷失在中西文化选择中的吴汉魂也并不否认城市现代性的吸引力,“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二十层楼的大厦”*白先勇:《芝加哥之死》,《寂寞的十七岁》,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7页。,但是白先勇在表征西方城市现代性时融入了太多的主观色调,使西方城市失去了其诱人的光晕和迷幻色彩,其现代性也在很大程度上被打压和消解。
从某种意义上说,白先勇并没有否认西方城市的繁华和现代,只是通过主观叙述为西方城市的现代性打上了一层负面和消极的色调。而在於梨华、丛苏的笔下,西方城市的摩登繁华形象却得到彻底颠覆和解构。丛苏笔下的美国城市,公寓大楼一径是“古老灰旧色的”(这个词组在丛苏的数个短篇如《想飞》、《百老汇上》、《癫妇日记》、《芝加哥的一夜》里反复出现,似乎与她笔下的公寓大楼成了固定搭配);纽约的哈德逊河河水混沌,颜色灰暗,里面漂浮着脏污杂物;百老汇的街道上“充满着陈腐的蠕动和抽搐;那随风飘扬的灰尘和碎纸,那行人道与马路沟沿里的狗屎和玻璃碎片”*[美]丛苏:《百老汇上》,《想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7年版,第23页。,百老汇附近长木凳上躺着晒太阳的酒鬼,人行道边站着黑人妓女、毒贩和波多黎各人妖。这样的西方城市形象,几乎是对西方城市的现代性进行了全盘否定。这部分是由于作家对于美国都市生活的认知(丛苏在《想飞》后记里曾提到:她所看到的美国的都市生活日趋滑坡,纽约在她眼里是个“表面辉煌,骨子里头一团糟”的城市),也是作家“内心浓烈的怀乡情感和坚定的族裔主体使然”*朱立立:《身份认同与华文文学研究》,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8年版,第87页。,因为丛苏《中国人》中的很多作品中,都弥漫着强烈的中国身份认同和远离母土的彷徨和忧伤,有关中国的书写和记忆都是亲切温暖的,无论是北国的小村还是故土的乡音;与此相反,美国城市及其现代性却遭到作家无情否定和他者化。作家的乡愁情结和族裔属性显然已经悄悄潜入其对美国城市的文学书写之中。
《又见棕榈,又见棕榈》里反复提到西方城市的破败和贫穷,“芝加哥三十几街到四十几街一带的脏和穷,比我们这个巷子里(牟天磊台北老家的巷子)还胜十倍”,“去过曼哈顿的黑人区,芝加哥的南面,洛杉矶的瓦兹街,才知道美国的丑恶是藏匿起来的……他们所代表的贫穷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贫民”,*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181页。“从柏城到芝加哥的高架电车……经过的路线都是大建筑物的背面、大仓库的晦灰的后墙、一排排快要倒坍而仍旧住着贫苦的白种人或生活尚过得去的黑人的陈旧的公寓的后窗,后窗封着尘土,后廊堆着破地毯、断了腿的桌椅、没了弹簧的床……”*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154页。在牟天磊的眼里,西方城市过分商业化,缺乏个性色彩,西方城市的所谓名胜古迹也无法与中国城市相提并论。对西方城市阴暗面的揭露和负面认知诚然有作家解构台湾社会崇美之风的现实需求,也与作家和华人移民的民族性和文化身份认同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英国地理学家David Lawenthal曾指出,“所有的地方和风景都是由个人经历的,因为我们是通过由我们的态度、经历、意图、和我们独特的个人情况而组成的透镜来观看这些地方和风景的”*Lawenthal D., “Past time, present place: Landscape and memory”, Geographical Review, vol.65,No.1,1975.,华人移民的民族性和文化身份认同成为其认知、理解、诠释西方城市的一面透镜,经过这面透镜的情感过滤,西方城市难免会经过某种程度的变形和曲解。或许芝加哥的穷和脏、纽约的破败、甚至美国的古迹缺乏个性和岁月洗礼都是客观事实,但是牟天磊们选择把这样的城市地图绘入自己的脑海并陈列出来,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态度和倾向。这一点,在与作为丑角出现的某童姓留学生作对照时更加明显:在后者眼里,美国样样都好,“交通方便,娱乐场所多。一切用具都是电气,吃的穿的,要什么有什么,真好像是个天堂”*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88页。。对西方城市现代性的不同认知折射出不同的国族立场和认同倾向。这些所谓的成功留美学人更加认同美国物质主义价值观,注重世俗利益、民族性较弱,成为华文作家和其他华人移民讽刺和鄙视的对象,《野宴》中的林尧成、《安乐乡的一日》中的伟成、《谪仙怨》里的黄凤仪都是如此。对美国城市现代性的全面肯定及热切拥抱与中国人的民族情感和中华身份认同似乎是相悖相离的:对于中国的国族情感越弱,就越容易认同美国现代都市并且在其中乐不思蜀;反之亦然。牟天磊、依萍(《安乐乡的一日》)等人民族意识较强,在异域环境内依然坚守中国人的原初身份,对美国城市及其现代性往往持一种犹疑和疏离的态度。牟天磊坚决拒绝认同美国,“一个中国人怎么能在美国落户呢?”*於梨华:《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37页。代表西方城市生活的一切都被牟天磊无情地加以否定,他之所以喜欢台湾的乡居生活是因为终于可以摆脱当时美国城市所特有的“穿梭似的汽车”、“头顶上的机声”、“远处心烦意乱的电影广告”以及“披发少年所唱的现代爵士”。所以,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和华人移民的民族性对其美国城市书写和体验进行了某种程度上的挤压和驱逐。
20世纪50—70年代的美国华文文学中的西方城市,不仅充满华人移民的负面体验,其城市形象以及其所代表的现代性也被大打折扣,这与这一代美国华文作家的国族立场存在着深刻的渊源。这一代作家虽然身在异国,却对祖国原乡怀有一份深情,表现出坚定的民族立场和中国人身份认同。强烈的民族性使这一代作家在看待美国城市时无法做到客观和亲和,透过其文化认同和个人经历构成的情感滤镜,美国城市形象发生了某种程度的扭曲和变形,其现代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打压或消解。所以,这一代华文作家笔下的西方城市负面书写和现代性解构与其民族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二者互为因果,彼此确认。
[责任编辑 闫月珍 责任校对 池雷鸣]
2016-07-30
蔡晓惠(1976—),女,河北定州人,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美国华人文学与空间批评研究。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国华人文学空间叙事研究》(批准号:TJWW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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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72(2016)11-0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