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三大亮点
2016-11-26
发改委解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三大亮点
近日,国务院在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介绍了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措施等有关情况。林念修介绍说,建立创业扶持机制、制定财税金融政策和完善创业服务模式是《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最重要的三个亮点。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包括管理制度的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成果的转化、政策体系的构建等。”林念修表示,建立创业扶持机制、制定财税金融政策和完善创业服务模式是本版《意见》最重要的三个亮点。
第一,建立创业扶持的新机制,通过一些新机制的制定来促进创业扶持。
在工商注册领域,《意见》提出支持各地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可以使用一址多照,也可以集群注册,方便登记注册。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见》提出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探索实施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等等。
在创业教育和培训方面,《意见》提出要将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这是很重要的制度安排,加强创业创新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够深入人心。要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的水平。这都是在机制方面的一些新举措。”林念修介绍说。
此外,《意见》提出了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提出了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等等。
第二,制定了财税金融新政策。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中提出要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要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在办公用房用水用能和网络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在税收优惠方面,提出要完善普惠性的税收措施,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分期交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给这些人群优惠的政策,鼓励他们创业。
在创业投资和融资方面,提出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加强金融创新,不断增强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这些都是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的一些新政策。
第三,在发展创业服务新模式方面,也有诸多创新。
在发展创业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结合起来,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的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的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加强创业孵化国际合作。
在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明确了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推动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的方式,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力求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方面,提出来要加强创业创新的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的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的透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