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乡村教师率先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证书
2016-11-25郝文婷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6年11期
郝文婷
【本刊讯】在第32个教师节前夕,内蒙古首批3000名从教30年以上乡村教师获得了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其余批次将陆续颁发。
自内蒙古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来,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努力增加乡村学校吸引力,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就是其中一项措施。内蒙古也将为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盟市将对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据统计,全区在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的教师约8万人,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将通过分批进行的方式颁发,2016年将首先为贫困地区的2.3万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首批为3000名教师颁发。
据了解,2015年内蒙古出台了在苏木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其中教师可以享受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1500元的补贴政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还可以享受专项生活补贴。内蒙古各盟市也积极出台地方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有的盟市设立了地方性农村牧区教师生活补贴,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的乡村教师每年可获得1万元补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对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给予500元到1500元的交通补贴;有的盟市设立了奖补工资制度,如乌兰察布市对新招聘到乡村学校工作的本科毕业生,除正常工资外,工作5年内,每人每月增加2000元绩效工资。此外,为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有的盟市为村小、教学点的乡村教师建立了标准化周转宿舍,每间住宿不超过两人,屋内配备有卫生间、洗浴室、电视、免费WiFi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