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6-11-25李林生
李林生
摘 要:该文介绍了黄山区林下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了黄山区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生态保护、经营风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提出了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健全组织、加强服务等提升黄山区林下经济发展质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林下经济;现状;对策;黄山区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9-0081-02
1 黄山区林下经济发展概况
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复合经营活动。自2013年黄山区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来,林下经济发展迅速,涌现出林旅、林药、林菌、林茶、林粮、林油、林菜、林果、林禽、林牧等多种经营模式。目前全区已有1.4万人从事林下经济,经营面积0.8万hm2,林下经济发展大户100余户,2012年全区林下经济年产值达15亿元。黄山区林下经济的发展取得成效,得益于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抓林权管理,解决了“地”的问题。林改后,黄山区集体山林均已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林权流转也平稳有序进行,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二是抓主体培育,解决了“人”的问题。发展林下经济需要“能人”带动,通过积极培育,黄山区涌现了一批林业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这些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各自优势,参于林下经济开发,促进了林下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在此基础上,黄山区已建成林下经济示范点25个,示范面积约667hm2,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做用已逐步显现。三是抓金融创新,解决了“钱”的问题。为发展林业和林下经济,黄山区区不断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完善财政贴息政策,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林下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助推了林下经济的发展。
2 黄山区发展林下经济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黄山区的林下经济正在由“散、乱、小”的自然发展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转变,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林下经济总体规模及效益与黄山区的资源优势相比仍不匹配,还存在林下经济发展方向模糊、产业化水平低、技术含量不高、经营管理粗放、企业带动力不强、农民收益不高等问题。
2.1 生态保护问题 生态良好是黄山区最大的特色和优势,发展林下经济一定要注重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如果不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过度、过量、无序的发展林下经济,就有可能本末倒置,破坏生态环境,最终从长远上影响到黄山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避免林下经济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快研究林下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对策和预防、控制负面影响的措施。比如,在国省道沿线、急险陡坡林地、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就不宜进行林下养殖种植,以避免重点地区森林生态功能减弱,引发水土流失或化肥、农药、禽蓄粪便污染水系。在能够发展林下经济的商品林区也要注意保护林地内的原有植被,林下种植时要合理选择对原生植被影响较小的模式,如林药、林菌;林下养殖时要合理投放养殖动物的密度,避免环境过载。
2.2 经营风险问题 发展林下经济的风险主要来自技术和市场两个方面。林下经济的技术含量较高,农户作为林下经济发展的主体对这种经济发展方式还不太熟悉,还未真正掌握林下产品种养、加工的技术和方法。同时,黄山区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也缺乏有市场影响力林下经济产品的品牌,在没有龙头带动的情况下,信息闭塞、不懂营销的农民现阶段还很难靠自己去开拓市场,一旦在技术上、市场上出现失误,极有可能使农民遭受严重挫折,甚至就此丧失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
2.3 基础设施问题 黄山区每年都实施不少林业建设项目,但这些项目资金大部分都是用于森林的营造和培育,直接补助给林农,可用于林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则严重不足,落后的林区基础设施必将对今后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明显制约。特别是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时,因零散经营和财力的限制,靠自身修建与林下经济配套的林区基础设施基本上无法实现。
3 提升黄山区林下经济发展质量的对策建议
3.1 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首先,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对黄山区森林资源生态承载能力,林下经济产品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容量进行深入研究,合理确定符合区情、林情的林下经济发展方向、模式和发展重点。笔者认为,发展森林旅游、林茶、林药、林菌能充分发挥黄山区的地域优势、资源优势,可重点发展森林旅游业,同时大力发展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且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林药、林菌模式,适度发展林茶和林下养殖,并促进生态旅游与林下种养的融合发展。其次,坚持以生态优先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制定黄山区林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林下经济发展区域布局、发展模式、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林下经济发展与营造林、农业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美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挖掘林下经济发展潜力,以完善的规领引导黄山区林下经济的发展。再次,严格规划执行,切实做到规划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按规划的要求推进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特别要避免盲目发展,求大求全,过度开发,确保林下经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得到最佳结合。
3.2 政策扶持,资金支持 资金方面,要整合发改、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扶贫等相关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林下经济基础设施、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金融政策方面,应将林下经济发展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进一步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加强林下经济担保体系建设。对林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林农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贷款,优先给予政策性贴息。土地政策方面,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对建设道路、棚舍、生产管理用房等直接服务林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用地,可研究作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或农用设施地范围进行审批。同时,考虑一些林农对林地价值没有充分的认识,急于将林地转让变现而失去生产资料的实际情况,还要积极引导农民以林地入股龙头企业或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形发展林下经济,让农民仍当“地主”又可当“雇工”,以此让参与林下经济的各方组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赢。
3.3 健全组织,加强服务 发展林下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提供各个层面的组织保障,除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外,还要加快培育林下经济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林农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还要继续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林下经济的突破口,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形成林下经济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格局。继续优化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影响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区林下经济的发展。同时,要立足防范风险,做好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技术服务方面,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林下经济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科技支撑机制;整合区内外技术资源,抓好技术培训,重点对示范户和骨干户进行专业培训和技难培训,帮助林农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市场服务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建立产品交易市场,确保林下种养产品有市场、有销路;适时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的黄山区林下经济专门网站,搞好产销衔接,提供息发布,市场营销等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的绿色认证、地理标志认证、原产地保护认证,切实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