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的城镇化道路
2016-11-25吴昊林伟
文/吴昊 林伟
收入差距、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的城镇化道路
文/吴昊 林伟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国成功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跨越。继续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并实现从中等收入国家到高收入国家的新跃进,是下一个阶段中国面临的最为重大的课题。收入差距越大的经济体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越大,为解决贫富差距而实行的福利政策也是一些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中国必须在有效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同时,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实现社会公正和经济效率的兼容。
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
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据张林秀等统计,自1950年以来,在以非石油为主导产业、非单一城市型经济体中,只有14个完全实现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转型,这些国家的收入差距都比较小。其收入基尼系数在0.25-0.39之间,平均数为0.33。与上述经济体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多数长期处于中等收入偏上但始终无法完成向高收入阶段转型的经济体,收入差距问题都非常突出,收入基尼系数均在0.36以上,平均数为0.45,巴西、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甚至均在0.50以上。
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保持经济增长是有其内在根据的。首先,收入差距过大将造成社会不同阶层的严重对立和尖锐矛盾,并从而破坏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所必需的社会环境。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动荡都是因为贫富差距过大和社会阶层严重分化造成的。一个国家一旦发生严重社会动荡并且持续化,不仅无法实现向高收入阶段的跨越,甚至很有可能重新退回低收入经济体的行列。其次,收入差距过大造成许多国家民粹主义思潮不断泛起,迫使政府采取各种影响经济活力的政策。例如,严格限制企业解雇员工,实行就业保护;提高工资标准,大规模实施普惠制的社会福利政策;限制外资或国外企业在本国发展;歧视私有企业,在主要产业部门实施国有化政策;用价格管制办法对付通货膨胀,使价格失去资源配置的信号功能。最后,在收入差距过大、就业创造不足、社会阶层固化的情况下,低收入阶层提升人力资本的意愿将大大降低,最终造成产业升级发展的人力资本支撑严重不足。
经济增长停滞反过来也会使收入分配格局固化甚至恶化。在任何国家,经济增长停滞和就业创造不足的最大受害者都是低收入阶层,因为这个群体是最容易失去工作和最难就业人群。另外,由债务危机、财政危机、货币超发所引发的通货膨胀则会使低收入阶层进一步贫困化。拉美一些国家尽管实行很多向贫困人口倾斜的福利政策,但是由于这些政策直接抑制了经济增长,最终完全没有起到促进收入分配合理化、公正化的作用,反而使严重的收入分配差距长期固化。经济较快增长则有助于减少贫困人口规模,并且也可以使国家更有财力实施扶贫政策。
中国面对收入差距巨大和TFP增长率下降双重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和贫富悬殊问题也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居民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在0.45以上。有的研究发现国家统计局的测算数据并没有充分反映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实际情况。例如,王小鲁通过调查和估算指出,中国城镇居民拥有的庞大隐性收入没有被纳入官方统计体系之内,因此实际上低估了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根据他的测算,2011年城镇居民的该类隐性收入规模高达15.1万亿元,与官方统计数据显示的城镇居民收入规模大体相当。其中,72%以上的城镇居民隐性收入被收入最高和较高的20%城镇居民所拥有。如果把这部分隐性收入计入在内,2011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与10%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将变为20.9:1,而不是统计部门测算的8.6:1。中国的收入差距存在多种表现形式或组成部分,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都非常突出。
中国收入差距非常大的同时,经济增速明显下降的风险在不断加大。2015年GDP增速为6.9%,创下近25年来新低。经济增速放缓既有产业结构调整阵痛、前期刺激政策消化等短期性原因,同时也有诸多长期性原因。在劳动力增长趋于停滞、以往资本投入高增速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速的影响越来越大。然而,大量研究都表明,中国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而且近年来其增长率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态势。陆铭等的研究认为,早在2003年以后中国按就业份额加权平均的总体TFP增长率就进入了下降轨道,而此前则总体上呈现波动上升的演变轨迹。
TFP增长率的不断下降,将直接影响GDP的可持续增长,并将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格局,甚至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消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都或多或少改善了各个群体的收入和生活,并且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以及特别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各种低收入群体对收入差距具有较高的容忍度。然而一旦经济增长速度出现大幅度降低,将没有足够的增量保证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增长,甚至发生中低收入群体绝对收入状况恶化。因此,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直面和解决收入差距巨大和TFP增长率下降两大难题。
中国传统城镇化政策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消极影响
城镇化过程既是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过程,同时也是缓解收入差距的过程。从产业间的资源再配置角度看,城镇化即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这不仅可以提高已实现转移劳动力的生产率,也为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率提高创造了重要条件。从地区间资源再配置角度看,城镇化则是经济资源向更有效率地区和城市集聚的过程。伴随着城镇化过程的人口跨地区流动,将使欠发达地区人均可利用资源规模不断提高,从而也可以提高欠发达地区人口的收入水平。
然而,中国传统的城镇化道路却没有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效兼容。传统城镇化道路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实行人口半城镇化的政策;二是坚持中小城市优先发展政策;三是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人口半城镇化是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没有完全融入城镇社会生活,遭受各种排斥或歧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宽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限制,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并逐步成为产业工人和部分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农民工进城务工仅获得了并不充分的工作权,而未获得基本的市民权。人口半城镇化将城乡二元结构延伸至城镇,既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还形成日益严重的城镇内部二元矛盾。与此同时,农民工流动性过大,造成雇工企业没有投资技能培训的意愿和高技能技术工人严重短缺,进而造成了严重的效率损失。
优先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政策与经济集聚规律存在明显冲突。受集聚效应和规模经济影响,城市规模越大人均产出和单位土地产出越高,人口200万以上城市的人均产值为人口20万以下城市的2.5倍,单位土地产出则更是高达23倍。受经济集聚效应的影响,大部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空心化越来越明显,土地占用越来越多,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却非常少,农民工大部分需要进入大城市就业。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政策没有控制住人口涌入和经济集聚,只是减少了大城市建设用地投放和到大城市落户。土地投入减少直接拉高了大城市地价和房价,落户限制则造成了越是规模级别高、经济增长快的城市半城镇化问题越突出的局面。
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城镇建设和鼓励当地农民就地城镇化,与控制大城市规模、支持中小城市发展的政策效果基本一样,既损害了效率提升,也没有很好地解决公平问题。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的TFP一直呈递减格局。中西部的调查发现这些地区的“造城”运动已经引起土地严重浪费、地方债务不断攀升、社会矛盾不断积累等严重问题。
结语
中国顺利实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目标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升经济发展效率的同时促进社会公平,而不能将效率与公平视为二律背反的关系。城镇化既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是缩小城乡、地区差距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以往的城镇化政策既不利于经济效率提高,也没有真正实现促进公平的政策初衷。中央已经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仅体现在企业间、产业间的资源配置,也包括地区间、城市间的资源配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更好的作用不是扭转市场作用的方向,而是按照城镇化的基本规律未雨绸缪,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需要为接纳更多人口流入做好提前准备。许多大城市的城市病并非人口膨胀的必然产物,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经济和人口集聚准备不足的结果,是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低下的必然结果。
(吴昊系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教授,林伟系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区域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摘自《人口学刊》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