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僵尸企业”现状分析及处置对策
2016-11-24孙秀妍
孙秀妍
摘 要:近日,国内第一份全面研究僵尸企业的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发布,报告称,超过51%的钢铁企业、超过44%的房地产企业是僵尸企业。随着大家对僵尸企业认识的逐渐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研究僵尸企业。本文通过对僵尸企业含义和现状的分析,分析其发展形成的原因,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处理僵尸企业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僵尸企业;产能过剩;资源浪费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稳定发展的阶段,经济增长的速度逐渐减缓,在愈来愈激烈的企业竞争中,一些竞争力相对偏低的企业随之出现了企业盈利下降,经营亏损的 企业现状,并且具有这种现状的企业数量在不断攀升,这就是我国的企业发展陷入了“僵尸企业”的巨大困境。
一、含义及现状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企业会被称为“僵尸企业”呢?“僵尸企业”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是企业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具体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这些企业有的已经停产或者半停产、有的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总之这些企业的经济活动大部分都要依靠政府的补贴或者银行的贷款才能维持下去。
虽然我国目前对“僵尸企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纵观目前企业发展现状,我国“僵尸企业”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第一,我国“僵尸企业”一般多存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当中,其中国有企业居多。这些国有“僵尸企业”一般成立比较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初期又重要意义和作用,这些企业规模比价巨大,员工比例众多,如果处置不当容易对当地的政治、经济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考虑各方面因素,政府为了稳定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现状,轻易不能放弃对其救助、使其破产,但同时这些“僵尸企业”也难以得到新生,这就出现了“僵尸企业”不断“吸血”,而政府等信贷机构不得不持续“输血”的恶性循环。
第二,我国“僵尸企业”大多属于一些产能过剩的企业。例如钢铁、煤炭、房地产、家电等。这些行业的领导者不能使企业的产能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盲目的扩大生产,造成产能过剩,最后产品积压,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导致员工失业率升高,企业负债率攀升等严重后果。
第三,我国“僵尸企业”属于低端领域的较多。这些“僵尸企业”一般为技术含量低的低端制造领域,它们生产的产品利润空间小,又因其转型困难,所以只能保持僵持状态,最终负债累累,企业形成资不抵债的尴尬局面。
二、形成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和保护。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带动治下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盲目的鼓励要求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投资公共事业和竞争性领域。一旦市场需求达到饱和,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远远大于市场的需求,就会造成严重的产能过剩,企业的盈利同时逐渐减少,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但是政府为了社会经济的稳固,给予财政补贴和银行信贷,强行维持企业的生存,使其不能破产倒闭,这样长久下来,不多的负债累计令这些企业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僵尸企业”。另外还有一些政府为了治下政绩,强行要求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接收兼并一些经济效益较差不能维持的企业,在接收的过程中,政府并没有考虑企业的性质差异,最后导致原来经济状况良好的企业逐渐陷入困境,企业收入由盈转亏,最终变成另外一个更大的“僵尸企业”。
(二)企业之间的不理性竞争。随着近些年经济的发展,我国大力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非公有制投资者的比例增加,这无形中给一些本就效益不够好的企业带来了危机。这些企业大多属扩大生产规模于一些低端领域的小企业,它们由于性质特殊,利润空间过少,转型困难,在企业的竞争中很难占有有利的地位,最后只能采取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最终造成产能过剩,是企业陷入“僵而不死”的境地。
三、存在危害
(一)社会资源浪费。“僵尸企业”的存在极大的浪费了信贷资源,物质资源,并且占有有限的市场空间,资源的无效配置以及生产要素的扭曲配置,这些严重的妨碍了我国的企业和经济的发展。作为“僵尸企业”,“吸血”是其本能。只有政府或者信贷机构给予其不断的“输血”,这些“僵尸企业”才能继续存活,但是这种“吸血”“输血”的过程是具有长期性和依赖性的,一旦这种微妙的平衡被打断,“僵尸企业”必定不能继续存活,这可能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二)市场秩序的扰乱。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僵尸企业”的存在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僵尸企业”僵而不死的企业性质,使其不能给企业给员工带来经济效益,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它们的存在不拘于任何积极意义,相反它们占据了资源与机会却不能合理的分配和利用,没有创新和效率的提高,违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扰乱了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
(三)损害职工权益。“僵尸企业”盈利减少,企业负债,正常的企业管理活动不能有效的进行,其结果必然是拖欠职工工资,使职工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更加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严重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性。
四、相应对策
(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由市场机制决定。地方政府与地方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些大型地方企业主要是依靠政府扶植起来的,同时地方经济大大部分也是靠这些企业带动的。在面对“僵尸企业”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尽量离开政府的控制,减少政府的干预,使企业自然发展,企业的将来会如何,这些问题交给市场机制来决定,让被扰乱的市场秩序渐渐回到正轨上来。
(二)处置“僵尸企业”主要方式。我国处置“僵尸企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一些本身具有一定实际价值的企业,我们可以通过资源并购重组的方式改善企业现存的困境:另外一种死针对那些耗时长,退出成本过高的资不抵债严重的企业,我们可以通过破产是你退出的方式通过司法程序依法退出。我们还可以利用其它多元化渠道解决一些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例如对于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僵尸企业”,我们可以将其生产的产品用于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剥离一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僵尸企业”中不盈利的产业,扶植盈利较高的产业发展等。
(三)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对于“僵尸企业”的清退,我们必然会面临一些后续的复杂问题,例如债务清理,资本回收等。对于如何有效且低风险的处理好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一系列的完善退出机制。另外“僵尸企业”的重组或者产都会有一大批的至公告面临下岗、失业、再就业的问题,如何有效的安置失业职工,做好社会保障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难题。
对于“僵尸企业”的退出我们可以有多种方式,但运用这些方法的同时我们一定要考虑好社会的稳定和企业职工的权益及保障。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活动的进行或者改革方案的实施,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下才能更有保证。我们在推行政策的同时一定要尊重企业的自主决策,尽量使其自愿进行改革,并且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样才能使“僵尸企业”的清退工作更顺利地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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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向国.聚焦去产能之中的僵尸企业处置[J].节能与环保.2016(09)
[3] 砍掉“僵尸企业”需要智慧[J].IT时代周刊.2015(12)
[4] 陈彦玲.处置“僵尸企业”的国际经验和借鉴[J].广东经济.20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