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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做好南京城市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2016-11-24王滨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9期
关键词: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文物保护

王滨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南京地下文物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了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成因,提出了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和谐共处”的策略。一是两只手、一条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科学动态管理,做到全程监管;三是加大奖罚力度,细化奖罚措施。

【关键词】 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文化传承;文物保护

南京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拥有六朝、明清、民国时期的墓葬、遗址,这些外在形象与内在文化的交织自然而然衍生出城市建设与文物发掘需同步进行、共同推进。但建设往往伴随着破坏的风险,保护往往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最近,明故宫遗址遭中航科技城的开发而被破坏的消息一度成为新闻头条,南京地铁五号线因涉及地下文物保护而几度被国家文物局驳回重新划定路线,这些在城市发展中都成为了不可避免的矛盾点,需要决策者顶层设计,管理者通力合作,确保发展与保护和谐共处。

一、南京地下文物保护现状

南京因其历史演变留下了种类繁多的地下文物宝藏,为后人提供了重要研究依据。1999年,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提出在全市的文物重点保护区和占地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先考古,后建设”的原则,这为文物保护从法律途径方面加以保障。2010年,出台了《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又更加严格地规定凡是处在文物保护区内的土地,在出让前必须请文物管理单位实地调查、勘探,这为考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以2015年为例,南京市全年考古发掘面积9100多平方米,发现城墙基址、房址、墓葬、水井、窑址、道路、灰坑、河道等遗迹约100处,出土各类文物标本约1200余件。这些文物是伴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而问世,给南京向世界展示历史文脉、宣扬祖先文明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地下文物既是宝,也是城市建设中的制约性因素,这在南京城市建设中尤为突出。一方面,文物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和标志,是当代人们了解过去的凭证,同时也是增添城市建设文化元素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南京大报恩寺遗址公园的建成得益于七宝阿育王塔的出土;牛首山大佛顶宫建设得益于释迦摩尼顶骨舍利的出土;六朝博物馆的建设得益于六朝建康城城墙的考古;南京大屠杀的实物证据得益于江东门纪念馆扩建工程的同胞遗骨考古发现。一桩桩实例无不见证了文物保护对城市建设的推动和影响。

另一方面,文物保护涉及到勘探和发掘,这给既定工期的城市建设增加了新的中间环节,影响了完工时间和资金投入。在工期方面,考古面临建设方的督促压力,早一日完工便意味着早一日回报;在资金方面,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定考古资金主要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新的障碍。因此,考古变成了质量与效率的双重压力。在南京,此矛盾尤为突出,从过去江苏大剧院选址退出明故宫、西华门遗址、沐氏家族墓的原址保护到今天地铁线路避让文物保护区,无不是一个个矛盾体的碰撞,一次次协商的抉择。

二、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成因

1、文物鉴别能力不强,文物保护意识淡漠

在城市建设进程中,唯功绩观理念突出,一心谋建设、提经济,建设方在遇到文物保护问题时鉴别能力差,无法形成大局意识,让文物为建设让路。近些年,建设破坏文物的例子屡见不鲜,激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南京明故宫遗址遭破坏,中航科技城在其上建设的热火朝天;某某单位在太平门、老门东保护范围内开工建设,引起市民的一片质疑。这样的案例凸显了建设方的文物保护意识淡漠,对待诸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仍我行我素,让建设闯进了文物保护的禁区。

2、各自为政,缺少沟通,无法找到建设与保护的契合点

在建设者眼中,文物保护是拖延工程进度的“绊脚石”;在保护者眼中,城市建设是文物破坏的“坏典型”。由于两者出发点不同,势必导致各自为政,工期紧与考古时间长相对应、成本高与考古难度大相对应,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潜在的矛盾,如处理不好,不仅延缓建设进度,也影响考古质量。另外,一些市政府“重点工程”、“形象工程”等标签也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矛盾,亟需管理者顶层设计,做到两者兼顾,协调推进。

三、地下文物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建设者对待考古发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规定,如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文物需要立即上报,并承担相应保护管理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考古发现上报的积极性。第二,一旦出土的地下文物属于不可移动文物,需要原址保护,则建设单位必须改变原有建设方案,这对他们来说是巨大损失,因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建设方式成为了他们更好的选择。

考古的不透明性加剧了公众的误解。考古需要专心、细心与耐心,其特殊性决定了过程和结果无法全面公开,让公众无法获知考古进展情况。另外,南京市有资质的考古单位寥寥数家,考古工作也只能从中选择进行实施。甚至有的建设单位虽支付了考古发掘费用,但仍无法知晓考古发现,这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考古工作的误解,使得考古专业人员越来越少,公众对考古工作越发不理解,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考古工作的负面效应。

考古工作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南京市的地下考古工作尚未形成系统性与科学性兼备的考古工作机制,缺少完整的考古系统,科技化程度相对落后,主要思路仍是简单的“发现-勘探-发掘”,这对日益繁重的考古工作来说无法起到更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另外,考古人员尚未摆脱传统思维约束,考古现场保护意识仍需加强,对“考前、考中、考后”的资料整理与分析工作需进一步细化。

四、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和谐共处”

1、两只手、一条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城市建设要发展,祖先文明要传承。作为管理者而言,需统筹协调好两个方向的力度,掌握处理技巧,把思想意识凝聚到一点,合力而行。就南京市而言,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美好愿景: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一前一后分别是发展与传承的两个落脚点,只有每个方向不偏离,每个希望都实现才能达成最美好的愿景。在其它地方,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取得双赢的工程已有不少先例。“三峡文物保护抢救工程”是经济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典范,形成了文物抢救保护的新模式;安徽的三角圩水利工地发觉30多座墓葬,发掘出近千件文物,由此推动建立了县级市博物馆。因此,两者之间不是尖锐的矛盾,而是可“共存共荣”的内在推动力,只要有大局思想,有一致共识,两只手定能同时发力。

2、科学动态管理,做到全程监管

现行考古工作简单粗放,亟需建立完善的考古系统,做到全程动态化、可视化。考古系统可大致按考前、考中、考后设置不同模块。考前资料汇总、周边建筑布局、历史年代演算等;考中以静态文字和视频图像结合展示,按考古时间和任务量形成进度分析,每天建立考古日记和报告,及时送考古专家组研判;考后成果展示和分析,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考古成果,提高成果利用率,接受社会监督。这样一套管理系统既能有效解决城市建设中的考古发现不上报问题,又能提升公众对考古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3、加大奖罚力度,细化奖罚措施

南京市有专门的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和文物保护志愿者组织,但执法力量薄弱,惩处力度不够,奖励措施欠缺,导致文物破坏现象屡禁不止。以“中航科技城”事件为例,如在前期增加执法巡视,则可从根源上对文物加以保护,避免建设方的违规破坏行为。因此,政府应出台对应的奖励和惩罚细则,对发现文物破坏隐匿不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对执法人员执法不力的进行问责,对举报人及时举报的进行奖励。另外,在市主要媒体对奖惩人员加以通报,扩大宣传效应,用一系列组合拳形成全市文物保护的热潮。

五、结语

南京地理位置优越,地下文物众多,前者决定了城市必须发展,后者决定了文化必须传承。如何更好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决策者、管理者、社会大众间智慧和力量的凝聚与博弈,各司其职但不应各自为政,唯有各显神通才能更好推动城市发展与文化传承。

【参考文献】

[1] 孙英臣.城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访著名古城保护专家、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J].领导之友,2009.02.

[2] 林晨.遗产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与旅游发展[J].山西建筑,2010.01.

[3] 苏东海.文物消失论[N].中国文物报,1999-04-28(2).

【作者简介】

王 滨,男,江苏南京人,南京市博物总馆工作,初级职称,学士学位,研究方向:博物馆发展、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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