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专业化医疗监管体系
2016-11-23王保真
王保真
呼唤专业化医疗监管体系
王保真
专栏
王保真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
医疗监管,一直被卫生部门视作“全行业管理”,但至今依然是纸上谈兵。
众所周知,医疗服务是关系民众生活的重大民生问题,医疗市场竞争是不完全的,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除加大财政投入外,还必须将它置于政府严格监控下,实行强有力的全行业监管。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卫生监管体制是多部门多主体的横向分段管理,政府不同部门主体间重复监管和挚肘,缺乏横向协调机制;监管推诿扯皮、监管范围重叠和监管缺失时有发生;卫生部门往往注重颁发红头文件,轻视督办、检查和执行;重视督查有无医疗机构执照,却对“没病当有病,小病当大病,变换戏法捞钱”的违规行为,隔靴搔痒未切中要害,处罚轻微;重视“治标”监管,轻视“治本”配套;常规监管手段多,长效机制少;对军队医院“知的少、管不了”,军队和民营医院的财务收支等经济状况,既是卫生信息与统计的空白,也是监管的死角。卫生部门虽然于2008年新设置了“医疗服务监管司”(现为卫计委“综合监督局”),但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体系不健全,能力不强,更缺乏问责机制,全行业监管形同虚设。究其缘由,与卫生部门集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者于一身密切相关,还与作为公立医院的上级主管者,惯于用行政命令直接控制的行政主导模式有关。
笔者呼唤构建规则公平、程序透明、功能明确、问责严格、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现代医疗监管体系。目前卫生“部门内监管”(综合监督局),不足以实现政策制定、监管和服务供给有效协调和制衡的目标。客观上要求建立包括政府部门、行业自律、民众保护组织,以及公众舆论监督参与在内的完善的现代监管体系。医疗服务利益相关者,应成为“外监管与评价”机制建立的参与者。在全民医保的今天,强化医保“第三方”代表需方选机构、医生与服务,并实施有效的监管尤为重要。另外,在医疗技术垄断难以打破的情况下,更需设计出利于患者知情权、利于了解信息等外部公众评价的机制,以保证监管和评价的客观公正。
首先,构建统一的“大监管”体制,理顺监管多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横向协调沟通机制,促使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与的医疗监管机制。卫计委应切实卫生全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对全社会各类医院尤其是民营医院的严格准入与依法监管,军队医院更不是行业监管的例外者。全面收集并汇总军队与民营医院的财务收支数据,加强信息的宏观管控。
其次,工商部门和卫计委应严肃认真对待虚假广告、无效治疗的举报;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虚假宣传的各类医疗机构,情节严重的不仅吊销其执业证书,更应强化威慑,加大罚款数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尽快出台平衡民营医院利益与社会责任之策。既要规范与发展社会办医,又要对违规违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打破公立医院的行政垄断,大力发展民营医院是医疗供给侧改革的关键举措。扶持满足社会需求的正规民营医院,但对其不合理不合法的经营行为也要出台高压措施。凡是违反医药品价格政策,多收费或私自收取费用;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参与虚假广告宣传、药品卫生材料器械促销的,均应及时督查曝光并严肃依法处理。
最后,纠正公立医院“重业务收入”“轻医疗用药行为”的评价考核办法。将医疗质量与安全确立为衡量公立医院优劣的尺度;着力监管各类医院服务项目与收费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建立以服务质量、效率、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以及内外部多元评价监管制度,有效抑制以非法手段谋取不合理利益的医药行为。■
目前卫生“部门内监管”,不足以实现政策制定、监管和服务供给有效协调和制衡的目标。客观上要求建立包括政府部门、行业自律、民众保护组织,以及公众舆论监督参与在内的完善的现代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