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心:协调关系的“润滑剂”
2016-11-22谷传华
谷传华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名10岁男孩在校期间因偷吃零食,遭到两名教师悬吊虐待致死。事后,虽然两名教师被控告故意伤害罪,但事件却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启示。设想一下:当你自己被悬吊在大门门梁的时候,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教师能够设想一下自己变成一个10岁的孩子被悬吊在大门门梁上的感受,那么,事情完全可能变成另一种结果。因为,被悬吊在空中,那种身体的疼痛、窒息与内心的恐惧、苦闷、压抑甚或是愤怒,一定会融汇成一股难以忍受的痛苦。哪怕这两位教师能够切身体会或想象性地体会到其中的一部分痛苦,她们也会及时地将这个孩子放下来,甚至不会将孩子悬吊起来。可惜,作为当事人的教师却没有进行这种设想,最终酿成了不应有的悲剧。
事实上,作为教育者的成年人,包括为人师表的教师和肩挑育儿重任的父母,经常缺乏这样一种同理心。同理心是指在特定的场合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体会对方思想、感受的人格特征或心理倾向。一个具有同理心的人,通常能够知道自己的行为给别人带来了什么,或者说,通常能够知道自己将要发出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什么。由于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他们会尽可能地避免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而与他人保持和谐的关系,在人际交往中让事情获得双赢的结果。从这个意义来说,同理心实际上是一种“心心相印”、推己及人乃至人我合一的境界。它是一个人的品德的核心组成成分,也是道德教育的核心所在。道德所涉及的最基本的单元是两个人之间社会交往的协调,扩而充之,又涉及两个或多个单位、地区乃至两个或多个民族、国家之间的协调。
在教育场合中,一个富于同理心的教师,必然是一个充分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予适当教育的教师;一个富于同理心的家长,必然是一个理解和关怀孩子、给孩子快乐和动力的家长;一个富于同理心的学生,也必然是一个理解老师和家长、充满爱心且积极向上的学生。反之,当一个教师失去了同理心,学生看到的将是他的残暴不仁;当一个家长失去了同理心,孩子看到的将是他的不可理喻;当一个学生失去了同理心,老师和家长看到的将是他的自私冷酷。
往事已成烟,未来尚可追。从这则新闻中,我们看到的不应仅仅是痛苦或遗憾,还应该包括呼吁和培养人人应有的同理心!
责任编辑/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