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墓(中篇)
2016-11-21李衔夏
李衔夏
心墓(中篇)
李衔夏
在紧闭的房间里待了三天三夜后,他终于抓起门把手,咔嚓拉开。扑面喷来一阵清新的空气,令他倍感舒爽,脑壳一下子提了神,脚下也开始生风。母亲姚氏正在客厅坐着摇椅看电视。老人家感觉到一个黑影飞过,目光从老花镜框上方探出来,看到的却是一片虚无。其实在这个过程中,世界还产生过一个巨大的关门声,但在微聋的她听来,就像是电视机卡了一下壳而已。这倒提醒了她,连续剧是不容漏掉片段的,否则又得浪费时间看重播。于是她的目光又挪回缤纷跳荡的屏幕内。
甘享泽是跳着下楼的,他一步可以跨七个台阶,两步就是半层楼。他们家住在五楼,他只跳了十下就抵达了地面。走在春日暖阳之下,他感觉自己身上的烟味和屎尿气息瞬间挥发殆尽。他用三天的时间,不眠不休,完成了一桩不可能完成的壮举:啃完了康德的三大批判。为了不中断那口气,吃喝拉撒都窝在房间里,离开时,粪便已经漫到痰盂圆口上来了。合上最后一本后,甘享泽不让自己马上去睡,他曾听别人说:一个人长时间亢奋过后,立马去睡的话很容易一睡永不醒来。他必须到户外跑一圈,让花花草草的香气稀释浓稠的血液。
康德的三大批判仿佛三盏大追灯,啪一下、啪两下、啪三下,彻底照亮了他的灵魂。尼采当年偶然间在旧书摊邂逅了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欣喜若狂,一口气读完,从而开启了自己的哲学生命。甘享泽有相同的感受。他立志要成为一名世界级的哲学家,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开创自己的思想体系。他要在康德诞辰三百周年之前写出一部不朽的哲学论著。其实,早在十年前,康德已经成为了他的偶像。但哲学毕竟是晦涩难懂的学问,他反复研读了许多一线哲学家的著作,康德的书更是通读了三遍以上,读得非常缓慢,但是基本毫无感觉。如果不是热爱与坚持,他是不可能等到十年后这次美妙的书魂合一。十年前他就下定决心要像康德一样:一辈子只生活在一个地方,半步不离乡土。高考时本来可以到一线大城市就读重本大学,但他放弃了。他遗憾的是,康德的故乡有大学,因此康德可以在那里当教授,而他所在的小县城连个像样的高中也没有,于是他只能在那所不太像样的高中里当一名教师。高中没有哲学,他退而求其次,教授政治。这并没有折损他的意志,他了解到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就是从当高中老师起家的,萨特的终身灵魂伴侣波伏娃也一样。他们当年考高中老师,萨特是第一名,波伏娃是第二名。他们因而相识,继而相知一生。甘享泽同样期待能遇到这样一位红颜知己,而现实是,从未有女孩喜欢过他,他也从未喜欢过一个女孩。父亲很早就去世了,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年近三十,母亲姚氏给他安排过不下三十次相亲。他一个也看不上。他把所有的记忆力都用在哲学理念上,相亲的女孩他是见新的一个就忘前面一个。几十个下来,他只记得最近见的那个:潘酝贤。他相信等见到下一个,他立马就会忘记这个名字。
他是如何迷上哲学的呢?这点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他归咎于是与生俱来的宿命,就像到了一定年龄,人类自然就会了说话、走路,自然就有了爱慕的对象。他从来都是一副书呆子的模样,眼镜框框又黑又粗,给人距离感和沉重感。本来他没读大学,是不具备当高中老师资格的,但他年年都是年级第一,而且跟第二名拉开有一条长江的距离,校长特批他入编。他教课从不带课本,也不作板书,一口气说到下课铃声响起,思路清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学生折服。下课时一般规矩是全体起立,谢谢老师。而他的每堂课结束时,都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整个校园。政治课能讲到这份上,校长都服了,对自己的神来一笔煞是得意。甘享泽利用业余时间研读哲学,还写过几篇长论文,只因毫无名气,发表不了。早期尝试过投稿,盼来的却是以钱买发表的电话,他一概拒绝了,而且是慷慨激昂的严肃辞令。后来,写作渐渐成了一种习惯,自娱自乐和备忘罢了。
甘享泽蹦到楼下后,在县城主干道上来回飞奔了三遍,疲惫感终于来了,他知道疲惫感很快会引来困倦感,牵他入梦,他感到很愉悦,唯一不足之处是出门过于匆忙,忘了戴上耳机,让铿锵澎湃的摇滚乐把热汗烘逼得更加恣肆挥洒、酣畅淋漓。漫长的孤独路程,是摇滚乐给了他坚定前行的力量。他放慢了脚步,尽可能控制胸腔的鼓缩幅度,笔挺优雅地行走着。如果不是被一支送葬队伍挡住了去路,他很快就会踱回家中,倒在床上,睡他个天昏地暗。现实是他停了下来,痴痴地目送那列稀稀拉拉的素人经过。一开始,队伍是正对着朝他走来,仿佛一列火车穿过黑暗的山洞。火车头是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少年,胸前捧着一个相框,右手还捏住一根又粗又长的香,燃烧着的香挥舞着一缕曲折有致的青烟,从这个角度看,蒸汽火车头的比喻是非常贴切的。这么被一列火车迎面冲撞过来,甘享泽萌生过一个错觉,自己成了掌管鬼门关的阎王,灵魂不免一阵惊闪。这一刹那,他的目光聚焦到了相框上面,更精准地说是,聚焦到了冥照主角的双瞳上。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五官标致,轮廓线条温润清晰,由于是黑白照片,素净的脸更添了一丝神秘和冷艳。等甘享泽醒过神来,擦身而过的送葬队伍只留下尾巴给他了。他不由自主地原地转身,跟随送葬队伍的脚步黯然前行,走着走着,竟簌簌落下泪来。那天他穿的是一双棕色皮鞋,眼泪滴落鞋头,色泽转浓,仿佛黑夜蔓延,乌云压顶……
他眼神呆滞、表情恍惚,行尸走肉般走上了灵车,扶框少年旁边空着位置,他不置一问,直接坐在上面,手肘还碰着相框。庞大的队伍中不乏远亲疏朋,压根不会有人注意到他这个陌生者。他斜眼瞥了瞥照片,女孩透着清冷的气息,使他内心的火山收缩了一下。他向扶框少年开启话题: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逝去,着实令人惋惜。扶框少年侧目望了望他,转瞬又移回窗外:你是她的同学吧。他斩获了重要信息,女孩还在读书。他叹道:天妒英才,你节哀顺变吧。扶框少年道:我只是她的堂弟,一年见不上两次面,谈不上节哀,她没有兄弟姐妹,我只好被拉过来撑撑场面。他道:原来如此,那你也算有情有义了,他父母呢?扶框少年道:总不能让白发人给黑发人担山买水吧。他本来想直接询问女孩去世的原因,但转念思忖,自己此刻的身份是她的同学,按理说应该已经知道了。于是只能有的没的继续瞎聊。
到达殡仪馆后,甘享泽配合完成了一系列悼念仪式,双颊的河流也是干了湿、湿了干。愿意给女孩掏钱献花圈的人只有寥寥三两个,他是其中之一。花圈上的挽联是他亲笔挥就的,多年久违了翰墨,笔锋是散的,但总不至于歪七扭八。写好之后,他自己又在心里默念了一遍,是余陛云的两句诗:到此忍凭无鬼论,归根终遇有情天。有两个中年女人哭得死去活来,倒在地上滚来滚去,他以为其中必有一位是死者的母亲,而另一位可能是死者母亲的姐妹。但后来知道并非如此,她俩并非死者的至亲。死者父母是在场,但基本不声不响,眼泪也是偷偷转身擦掉的,人们只能看到他们红红的眼圈和鼻头。女孩跟母亲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甘享泽视线在冥照和死者母亲的脸上来回切换,女孩在他心中有了立体彩色的形象。
使立体和彩色进化为真实的,是接下来的仪式:瞻仰死者仪容。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见女孩的容貌,一道寒电击中他的身体,他微微惊颤了一下。女孩的脸殓了妆,被黄黄白白的菊花烘衬着,非常饱满,唇线两端微微上扬,穿透棺木的阴霾,亮起光明的希望。棺木是敞开的,瞻仰的队伍绕着棺木转一圈。他的左手轻抚棺沿,边看边顺过去,顺了三条边。近距离产生了亲切感,甘享泽涌起一股冲动,想跳进纸棺里陪女孩睡一觉。她看起来只像是进入了梦乡。他从未和女孩睡过觉,不免产生幻想:两个人并排平躺着,面朝洁白的天花板,心生纯净,中间的两只手轻轻握着,心跳通过手臂的血脉互相传递,灵魂接通,浑然一体,彼此脑海只有一个相同的信念:梦里邂逅,共同经历甜蜜的童话。他要跟她步入婚姻礼堂了,证婚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哲学家康德。他微笑的时候,五官会组合成一个问号。音乐响起,他被惊醒,现实中播放的不是《婚礼进行曲》,而是《哀乐》。每个音符都是一块大石,一下一下地把心脏扯向深渊。最后是送进焚烧炉,按照本地风俗,亲友们纷纷大喊:火灾啦,火灾啦,倚云快跑!意思是别让火伤着了死者的灵魂。他也跟着声嘶力竭地大吼,仿佛两片肺叶都要从喉咙喷射出来,分贝压过了全场人。望着女孩的棺木被推入火箱里,闸门拉下,仿佛真有那么一个另外的世界,向他亮出了缺口,马上又重新合上。他想跟过去,去路却被无情地切断。被留在这边世界的他,只剩一副空皮囊。
他相信一见钟情,他彻底爱上了这个叫倚云的女孩。他眼睛尖利,瞄到了花圈的某条挽联上赫然一个郭字,从而对上了女孩的全名。清城的风俗是死者不能马上下葬,骨灰瓮必须先搁在火葬场里,每年接受一次以上的祭拜,等甘享泽见到女孩的墓碑时,已是三年之后,那时他已是陵园的工作人员。他放弃了教职,托了很多重关系才调进来的,最后促成此事的还是一位坏学生的家长,他在家长会上发出了呼唤。别看陵园总令人谈之色变,抢着进来工作的人却为它挤破脑袋,死人的钱好赚啊,经济效益相当高,哪怕是在这里扫地掏粪的工人,也是小轿车上下班。虽然他志不在此,但既已进来,也便乐享其成。他进来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陪伴自己的心上人。令他惊喜的是,郭倚云的墓碑左侧位置仍然空着,于是他日子过得非常拮据,这里的墓地起卖是二十年使用权,他盘算着要尽快存够钱,赶紧买下那块地,将来自己百年之后可以跟女孩来个合葬。
陵园有的是地,自然有员工宿舍,但基本不会有人在这里过夜,甘享泽是个例外。他骗母亲说,陵园有规定,员工必须在里面住宿,只能周末回家。在他看来,陵园的生活仿佛是田园一般恬静美好,有山有水,有心爱的人相伴,他每天过得喜滋滋、乐陶陶的,一有空就跑到郭倚云的墓前,陪她说话,主要是聊聊当天的心情、趣事,还有哲学思考的收获。他可以骄傲地说,她是这里最有钱的魂灵了,因为他每天都给她烧纸钱,他从陵园采购处拿纸钱是免费的。他和她相处融洽默契,从不吵架,有时候互不说话,他也知道她懂他的心。他感觉:白天是他照顾她,夜晚是她保护他。一段时间下来,他每晚都睡得非常安稳,听不见一丝诡异的声音。偶尔在梦里惊醒,思念她,他会提灯走出屋外,到她坟前看两眼。寂夜里的陵园如旷野一般幽深,散落的磷火在风里摇晃闪烁,与天上的星星交相辉映,煞是活泛。夜气从山脚爬上来,卷动滚滚松涛,沙沙作响,汹涌澎湃。每每此时,苏轼的《江城子》便在他心里流淌荡漾:明月夜、短松冈。他的嘴唇落在碑石上,跟她作个吻别,然后依依不舍地返回被窝,期待周公恩赐一次邂逅。
由于是教师出身,他在陵园的工作是丧礼主持人,因为同一天死亡的人有很多,所以他只是七八位主持人中的一个。这应该是最不需要口才的主持行当了,一旦夸夸其词便容易破坏悲伤的气氛,只要简单地报幕即可,比如: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家属谢礼。《哀乐》一奏,自然会有人开始稀里哗啦。甘享泽却不这么想,他要改革这个工种,他要一出口,不奏《哀乐》也能把人们的泪坝炸开。后来慢慢熟练了,他只需跟死者的至亲聊上几分钟,便能在仪式上铺展开死者一生的悲怆与感动,如水银泻地一般,倾洒到在场所有人的心坎上。呜咽声渐趋浓烈,此起彼伏,交错穿插,浑然一支英雄交响曲。后来达到什么程度,那就是:他主持的丧礼不再播放《哀乐》。
他有了很多时间用于阅读,读得最多的仍然是康德。他经常面对郭倚云的墓碑大声朗诵康德的文字,他要跟她分享自己的爱好和喜悦。之前快读康德有一种震撼的快感,如今换成了慢读,又是别样的风味,农家乐的风味。快要快到感觉不到时间流逝,慢则要慢到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有时候他一天只读一句话,像口香糖一样含在嘴里反复咀嚼、玩味。比如:自由不是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又比如:一个人没有信心,第二天就不想起床。等等。大脑在不断地发散,仿佛这句话是一根坚韧的绳子,只要施以足够的拉力,便能顺藤摸瓜,扯出一个全新的世界来。
这个陵园唤作双龙山陵园,顾名思义是修建在双龙山之上的陵园。双龙山并非一座独头山,它的背后是笔架山脉。据说山边有一条幽深的古径,可以通往另一个县,而这个县是属于另一个城市的,换言之,这条山路可以离开本市。双龙山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坡面,整个坡面起起伏伏,左右两边各有两条隆起的脉络,仿佛双龙盘桓,冲向云霄。在碧草绿树的覆盖之下,更显出神秘和生动。从市区进来有半小时车程,每逢清明重阳,则至少得塞个两小时,因为蜿蜒曲折只有一条双向单车道水泥路,两旁农户的小摊还像牛皮癣一样蚕食马路牙子,来往的车辆得慢速爬行,偶尔遇到停车购买香烛炮仗的,屁股后面一长串的车都得戛然而止,就像在极北之地户外撒尿,活动的水柱突然就结成了冰棒。甘享泽在陵园里住久了,人自然地超脱了许多。他写过一首词,词牌名是《青玉案》:双龙叠嶂盘山舞,碧藓旧,青烟古。每遇清明香泪煮。全城百姓,永久归宿,并蒂黄泉路。生前拗事均无数,逝后同游太虚坞。大地空茫人往复,凡间一趟,石碑一副。寸土花锦簇。确实就是这样的,全城百姓不管是贫是富,是好是坏,到头来都得关进这个大笼子里,都说落叶归根,这就是一块大树根。生前跟你有过爱恨情仇的一些人说不定就永远蹲在你旁边不走了,时间会让任何人都放下心中的芥蒂,做一个温顺和睦的好邻居。甘享泽的梦想有点特别,他是要跟生前从未有过交集的一个人,在另一个世界发生爱恨情仇。他对死亡的兴趣由来已久,因为在他面前,是自苏格拉底发端绵延两千多年的哲学山脉,是一座座雄伟山峰撑起的苍茫高原,一切关于生的追问都已撞见了尽头,他还能怎样突破?唯一有希望的领域,就是死亡,因为没有人真正经历过死亡。从前他不知该如何下手,现在他有了打算,跟一个已死之人谈恋爱说不定能让自己参悟到什么,从而一马平川,建立自己的思想王国。
并不是所有员工都像甘享泽这样有所寄托。他们一辈子在陵园里工作,从青春期一直干到退休,经历着日复一日的枯燥和苦闷。能安然退休的还算好,有那么些许年份可以抽离开去,至于那些倒霉的短命种,在任上就死掉了,可以说,之前的生活就是做个死亡的铺垫,实习期表现优异,死神非常满意,带回黄泉安排一份长工。偌大一个陵园,百十号人,唯一的精神消遣是一个女人,名叫卓秋艳,三十来岁,据说离过两次婚,是哀乐队的小号手,因为人长得标致,有时也会客串一下大型丧礼的礼仪小姐。她首先满足的是女员工们的兴致,关于她的传闻有很多,她已成为女员工们嗑瓜子的重大谈资。然后她才是满足男员工们。卓秋艳最大的传闻是,她是一个欲女,之前的两任丈夫倒不是因为她红杏出墙而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专一。两任前夫都曾异口同声地说,他们愿意她出轨,不介意跟别的男人分享她,因为她欲望太强了,不仅要求天天行事,而且一天多次,就是铁杵也得被磨成细针的。他们望而生畏,自认无福消受,只能忍痛割爱,退避三舍了。自由之后,卓秋艳也就听从了两任前夫的建议,成了这个陵园的公共男厕。甘享泽亲眼见证:每逢阴雨绵绵的午后,卓秋艳宿舍门外总会有三三两两的人,都是陵园的男员工,神情亢奋,气氛热闹,在走廊上叼着烟、侃着大山。每几分钟进出一个人,井然有序,进去的人背影毛躁,出来的人满脸春光。俨然已经成为陵园的一件盛事,男员工们每天都期盼着当天下午会飘小雨,有人甚至还问卜求雨。那些老婆也在陵园工作的男人自然没那么幸福,虽然他们也进过公共男厕,但毕竟不能太过明目张胆。男人们的老婆虽说不提倡,但早就不反对了,在她们的哲学里,男人都是臭东西,免不了鬼混,与其偷偷地吃野鸡腿,不如让他们把筷子举到台面上来,反正都是陵园子弟兵,干净卫生,不至于染回来一身恶病。她们相信,卓秋艳的美,足以套住每个平凡的男人,使他们成为圈养的家禽。同事老崔曾跟甘享泽说过自己的感受,说卓秋艳的身体比相貌更令男人疯狂,仿佛一个巨大的漩涡,会把人的灵魂吸进去。他总是怂恿甘享泽加入他们的团队,说你只要看一眼她的身体,你就会爱上她。他说天下万物总是阴阳伴生,有元阳石的地方,附近必有元阴石,我们这里叫双龙山,自然也会有双凤山,它就耸立在卓秋艳的身体上,就像两只张嘴锵锵嘶吼的凤凰夺胸而出,没有双凤山,双龙山的阳刚之气就无处宣泄,最终会导致龙脉转移,山崩地裂。老崔又说,抵达卓秋艳灵魂深处的道路要比一般女人长很多,没有哪个男人能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完整段马拉松,因此,我们只能组织接力赛,甚至说马拉松还不足以形容路程的漫长,而应该是圣火传递,穿越千山万水,历经千难万阻,到了最后一个人,才能圆满地把卓秋艳的火炬塔点燃……
还没进陵园工作的时候,甘享泽已经开始了对郭倚云的调查。他认为爱情就是要深入了解对方,他要在自己的记忆里重新构建郭倚云的生平。一般的爱在时间上是一个从起点到终点的过程,属于进行时态,而他的爱则正好相反,是回溯、是倒序、是起点与终点重合为同一个点,然后向过去发出射线。甘享泽对此很满意,因为这是哲学的模式,不断地向源头追问,直到无可追问为止。他决定用哲学的严谨态度来研究郭倚云的人生。首先他去郭倚云就读的大学查阅了她的档案资料,既然档案的主角已经身亡,那么查阅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他假托了一个借口,说是要为死者写一部传记。后来,这个借口成为他放手开展调查的通行证。他主动登门拜访郭家,继而又访问了她的亲戚、朋友、同学、老师。他记录了好几大本的材料,他甚至相信真能为她写一部书,但他不想写成传记,他要虚构一部关于他和她的爱情小说。书名他也想好了,就取信乐团那首歌:《死了都要爱》。就这样,早已安然躺下的郭倚云重又在他的思念里亭亭玉立起来,冰冷坚硬的云石墓碑也变得婀娜多姿、光彩夺目。
郭倚云还是个大四的学生,从小到大一直品学兼优,家长放心,老师喜爱,是很多男生的追求对象,是很多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这让甘享泽心头一震,如果她还在世,自己作为她身边的一个人,究竟能否突围出来,鹤立鸡群?他甚至隐隐有点庆幸她死了,她身后的追求者也一并死心了,世界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陪伴她,独享她。死亡把郭倚云永远定格为一个学生,他总是喜欢发散思维,自己做过教师,跟她谈恋爱,算不算师生恋?郭倚云立志读博士,所以一门心思放在学习上,从未正眼瞧过一个男生。这一点让他非常兴奋,如果不是天妒英才,她将是一名学术型的伴侣,是他的波伏娃。虽然他的感情历史也是一片空白,但他却为她从未谈过恋爱而感到惋惜。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但又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他希望她能谈上一两场恋爱,在爱的温泉里沐浴洗礼过,她会更加的光洁动人、璀璨耀眼,他遗憾于她以处女之身死去,他甚至能包容,是别的男人把她破坏。当他意识到这点,他坚信自己对她是真爱,无私的爱。
他有信心说服郭爸郭妈接受自己,世界上所有人都不理解他的行为都不要紧,郭爸郭妈一定会接受他,不是自古以来就有冥婚的习俗吗?两家人给各自死去的孩子举办一场婚礼。他还是一个活人,郭爸郭妈更加不会反对,因为他可以做他们的女婿,照顾他们安度余生。他已做好思想准备,只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向他们和盘托出。他的母亲同样不是问题,这个女人的丈夫已死去十多年,她仍然坚持每天给亡夫上香。他十四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他之所以对年份记得如此清晰,是因为那年他身上三处隐秘的部位开始了长毛的过程。父亲死得有点奇葩,倒霉的人可能会被花盆砸死,甚至被高空坠落的人砸死,但绝不会有人想象得到,他的父亲是被一本书砸死的。那天,父亲如往常般行走在县城的中心街道上,四周是热闹的摊贩,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此起彼伏。突然父亲就倒在了地上,并无一点鲜血,脑袋旁边躺着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精装版,边边角角锋利而坚硬。所有人都太专注在自己的事情上了,竟没有一人留意到书本飞来的方向。父亲当场就毙了命,后来医生检查的结果是,书本的尖角正好砸断了父亲大脑的主动脉和中枢神经。按理说,书本在极速飞驰的过程中,书页是会自然翻开,增加飞驰的阻力,导致速度大减,像甘享泽父亲这种情况,书本恰好没有翻开的概率,简直比中头奖还难。父亲的死,对他影响非常大,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潜意识中对宿命的信奉。在他的心灵国度,盖着一座孤清的坟墓,墓里什么也没埋,就埋了一撮泥土。被泥土掩埋的泥土,究竟算不算一个墓?他觉得算,因为那撮被掩埋的泥土,夹杂着一缕专属于他的悲伤。
他从父亲的死联想到了郭倚云的死,不管他是单刀直入抑或迂回进攻,郭倚云的亲友们对她的死始终严缄其口,这反而让他产生了好奇,有了当侦探的兴致。其实,哲学家跟侦探只有一线之分,两者的工作都是追问,追到天涯海角也要问个水落石出,哲学家寻找的是真理,侦探寻找的是真相,而真理和真相本质上是相同的。他低估了侦查的难度,依然以撰写传记为由,向派出所咨询有关情况,结果却被拒之门外,理由很简单:非至亲不得查阅卷宗,调查情况对外界保密。他并不傻,一看民警的眼神便知道,是郭倚云的父母事先打了招呼。他只好暂且搁下,等待时机。于是,重又收拾心情,把思绪放回冥想之上。
当前哲学最重要的流派是以海德格尔和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比如一个人,自出娘胎那一刻便已存在,但还不能说有了本质,因为他的意识还未健全,即没有独立的思想。甘享泽一直追问,既然存在先于本质,那么什么先于存在呢?是郭倚云给了他破解难题的灵感。郭倚云死了,即不再存在了,但他仍然可以跟她谈恋爱,恋爱其实是一种关系,这说明:关系是超越存在的。他为自己找到关系这个词汇拍案叫绝。存在就是生与死之间的时间。生命尽头的问题解决了,他开始推想生命源头的问题。一个人生下来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与家庭和社会的关系,这说明:关系先于存在。存在虽然先于本质,但却是与本质同时消失的。而他找到了更重要的状态:关系。关系不仅先于存在,而且久于存在,甚至有可能抵达不朽,比如那些载入史册的名人,他们虽然作古了,但永远被活着的人铭记,他们跟活着的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时间是无限期。甘享泽非常高兴,他找到了一种新的哲学。他双手抱住郭倚云的墓碑,凝望的眼神闪着光芒,他在一点点地靠近,嘴唇落在那张大一寸黑白照片上面,停滞了三秒。这是他的初吻。
他万万想不到,后来,卓秋艳竟成了他的红颜知己。俗话说,世界上最可不相信的事物有两样:男人口袋、女人年龄。他自问在猜算女人年龄这件事上毫无天分可言,因此,一直弄不清楚,卓秋艳究竟比自己大几岁。总之,不管是气质还是心智,她都是他的前辈。卓秋艳说过一句话:我喜欢你,我的美貌如同太平洋一样浩大滂湃,你是唯一不曾崩塌的堤坝。他嘿嘿笑道:别人的堤坝是用花岗岩修建的,而我的是用钻石。说完他立马感到不妙,而卓秋艳的笑声已经响起:是啊,所以你是钻石王老五。他经常把哲学思辨的灵感倾诉给郭倚云的墓碑,但墓碑就像一面残余的墙,不会有一点回音。久而久之,他尝试给卓秋艳分享,虽然大部分时候卓秋艳都听不懂他的思想,但偶尔一两句真实的内心想法,还是能点燃他的火花。他觉得她是有天赋的,只是走错了生活的方向。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卓秋艳读过大学,主修声乐,弹得一手好琵琶。在北京和上海闯过几年(甘享泽猜想,她的欲望就是那时被高密度的潜规则给锻炼出来的),竞争太大,只能铩羽而归,在家乡安安分分地做一个陵园乐匠。哀乐是不能有琵琶的,否则悲伤的亲属会更加心乱如麻,没有几个乐器可以给她挑,最终选定了小号。他不喜欢她吹小号,女性吹小号容易让人产生性幻想。她却懂得自我宽慰:我天性多愁善感,小号可以让我把郁结在胸中的晦气大口大口地吹出来,变成动听的旋律,我肤色较白,吹小号可以让我不涂腮红也脸色红润,我喜欢自然美。哲学和艺术都属于人文科学,到了某种深度必然是相连相通的。哲学里面包含的美学,就有研究艺术的内容。跟卓秋艳深交后,他有意识地加重了美学方面的思辨,这样他们聊起来会更有共鸣,等有了火花,他再从美学往本体论上回推。记了三四年才写掉半本的笔记,没几个月就用完了,很快又记完了第二本、第三本。他觉得他的哲学构想马上就可以成形,只差写出来了。他的大作必然会横空出世,他坚信。
他跟卓秋艳的友情开始于他初吻那个晚上。卓秋艳的用语大胆而有趣:那晚我留在陵园里,本来是想把你这个编外人员给收编了,一不小心却被你的行为感动了,天地一片死静,我第一次听到了眼泪滴落在地面的声音,太悦耳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有点难为情:当时你不会觉得很诡异、很恐怖吗?卓秋艳扬扬手道:怎么说也是老陵园人了,见惯了太多生死,我羡慕死她了,我永远都不会遇到一个如此爱我的人,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参入你和她的世界里,太美好了,我不能亲手坏了它。那之后,陵园的夜晚就多了一个人居住。两个人的交流都是在星月见证之下进行的。他把自己对郭倚云的感情向卓秋艳和盘托出,令他惊奇的是,卓秋艳一点不觉得怪异,反而每每簌簌落泪。没多久,卓秋艳开始帮他了解郭倚云的生情,调查她的死因。卓秋艳曾问过他:你之前是不是很厌恶我这样的女人?他回答得很直接:是的。卓秋艳追问:现在呢?他答道:没有了。卓秋艳势要像哲学一样打破砂锅问到底:为什么?他侧侧头,道:你说过,你只是比别的女人慢热一点,所以需要更多的男人。她继续:这是我的说法,不是你的答案。他继续:我的很简单……见他停顿了很久都没有下文,她急问道:怎么简单?他徐徐答道:因为我不爱你,没有爱,何来恨。卓秋艳继续:那你会恨她吗?撒手就不要你了。他继续:不恨。卓秋艳继续:为什么?他继续:不知者无罪,她不知道我爱她。
老崔他们都羡慕得要死。老崔的原话是:你小子牛啊,能跟她说上这么多话,我每次跟她干,东西排出来就得下床走人,轮下一个,腿都还是软的,连句再见都没力气说。因为卓秋艳的缘故,默默无闻的他成了陵园风口浪尖的人物。对此,虽然他毫不在乎,却也乐享其成。老崔他们总是套他的话:你小子啥时候跟她好上了?耐不住寂寞了吧?我没说错吧?你会被她的美所征服的。从实招来,跟她做过几次?以前我们是同事、朋友,现在我们共享过同一个女人了,我们是兄弟啦。甘享泽一概少理,因为说真话他们也不会相信。有时候听得不耐烦了,就回击一句:她跟我说了,最近几次你好像身体欠佳啊,是不是吃错了什么?他暗喜自己居然蒙对了,只见老崔登时脸红如旗,摸摸脑袋,愣愣说道:她这也跟你说!唉,毕竟年龄上来了,力不从心是难免的了,跟她还有点感觉,跟我老婆简直提不上劲。他本以为老崔会立马闭嘴,没想到老崔竟问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一个问题:她有没有跟你说,我们这群人里面,谁最厉害?谁最窝囊?在时间上我是有把握的,几个人里面我暗暗心算过,但这毕竟不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甘享泽知道,老崔问的两个最,第一个只是幌子,老崔真正关心的是,他自己是不是最差那个。其实,老崔最大的问题不是年龄,而是职业。老崔是入殓师,不仅给死人化妆,还给死人换寿衣,最小九岁,最老九十岁,什么人的身体他都看过、摸过,视觉疲劳和麻木是必然的。老崔羡慕着甘享泽,老崔自己又被其他人羡慕着,就像人们羡慕妇科医生和扫黄民警一样。老崔自认为被误解极深,实属冤屈,他在不同场合都说过:你们是眼不见为净,死人的身体是冷硬的,就算是再漂亮的女人,再丰软的乳房,死了之后都是硬如石块,毫无手感可言。有人会起哄:就是硬的我们也想摸,摸着摸着就又软了。大伙自然不信老崔的话,批判老崔是典型的占着茅坑说茅坑臭,其实舒服得要命。甘享泽有时候会想:老崔是看过郭倚云身体的,甚至还摸过。想到这里,他内心就是一阵的恶心。
有次甘享泽母亲来陵园给儿子送棉被,老崔说漏了嘴。母亲知道了他和卓秋艳的关系,想笑又尽力克制的表情令他无所适从。反正从那以后,母亲再没催过他结婚。他在心里欢乐得不行。他不知道母亲是否了解卓秋艳的光辉历史,也许了解,但与对儿子可能孤独终老的担心相比,一切都是不重要的。卸下了心头头号重担之后,母亲满门心思都在迁坟事宜上面。这座城市兴起公共陵园也就最近十来年的事,甘享泽父亲去世时,双龙山陵园还是选址和征地阶段。父亲葬在了乡下的山边,每次祭拜都得跋山涉水。母亲自然是不厌其烦地坚持着,但心里也谋算自己年龄越来越大,等腿脚走不动了,想像牛郎织女那样每年见一次面恐怕都不行了。如今儿子找到了陵园的工作,如果把坟墓迁到双龙山,等自己老了,让儿子帮忙多申请一间宿舍就可以天天焚香、畅诉衷肠了。关于甘享泽,她是有怨言的。他放着人民教师的光荣职业不干,无端端跑去陵园做鬼差事,自己父亲的孤坟在乡下荒凉着,他却给毫不相干的一群人看守墓园,真是不孝之极。迁坟本是一件简单的事,到了父亲这里就有个难题。父亲当年是被偷着土葬的,十几年过去,坟盖下估计剩下一堆骸骨,但公共陵园只接受火葬的骨灰啊,哪怕是走关系私葬,每格墓坑就一个瓦罐大小,腿骨臂骨肯定塞不进去的,全部骨头合起来体积也比它大很多。如果当年火化了也就算了,难道还要让父亲死不安生,死去十多年之后再经历一次烈焰焚烧吗!当母亲提出这个问题,可令这位青年哲学家费尽了心神。他第一次感觉到,现实比虚无更让人无奈,哲学能解决真理问题,却无法解决一切问题。
弗洛伊德认为,人类心理的基础是性心理,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源于性。甘享泽却认为人类的行为内质应该是孤独。性就是孤独的一种,性可以解释或者不可以解释的行为,孤独都可以解释。孤独来自于个体人之外的集体人的存在,而消除孤独又依赖这些集体人的存在。因此,人的行为就出现了矛盾性。当甘享泽跟卓秋艳谈起自己的最新发现时,卓秋艳只是淡淡地叹了口气:你说得很对,这点我们学艺术的算是深有体会,艺术就来源于人的孤独。甘享泽接着问道:你觉得男人和女人哪个更孤独?卓秋艳凝神片刻,徐徐说道:你这个问题没有人能给出客观公正的答案,因为每个人不是男人就是女人,哪怕是身体构造上的中性人,其内心情感上也是有倾向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大概只有神。他也并不慌张:我只是想听听你的答案。卓秋艳干脆利落地说道:女人!他追问:理由是?卓秋艳抓起他的手就往自己的胸口拉,他本能地弹缩回来。卓秋艳也不再勉强,平静地说:别误会,我只是想让你切身体会一下我接下来要说的一个理由。他倒不纠缠:你说便是了。卓秋艳深吸一口气,问道:你见过女人的乳房吗?他诚实地说道:见过图片。卓秋艳接着问:你觉得像什么?就在他停了三四秒之后,卓秋艳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像个坟包是不是?他惊了一下,正想说点什么。卓秋艳继续阐述:乳房就是女人心脏的坟墓。他反驳道:那也只是左边那只罢了,另一只呢?卓秋艳早有准备,把预先设好的陷阱关上闸门:另一只是男人寄存在女人身上的坟墓啊,你说,女人驮着两座心灵的坟墓在行走,女人是不是双倍的孤独!
陵园管委会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员工旅游。甘享泽从未参加过一次。卓秋艳自然知道他立志一生只待一个地方的追求,但偶然也难免想要诱惑他一下:你不去外面的世界看看,难道不觉得遗憾吗?他的回答非常抽象:人的一生精力有限,我愿收获时间的永恒,只能放弃空间的辽阔。卓秋艳觉得自己在家乡的这点破事实在乏善可陈,她也有意识地想要开阔甘享泽的视野,因此经常谈起早年在外地打拼的经历。她说过一个事:我在北京的时候,有次出门,心里想去南锣鼓巷,我从未去过,之前只是听人说过,我是个懒人,没去找地图和问人,想着我就随便坐个公交车,在北京城里巡视一番吧,随心而动、随遇而安,就这么走累了换一趟公交,走累了换一趟公交,走着走着,突然身旁多了好多外国人,然后拐角有个路牌,一看吓了一跳,上面写着四个字,南锣鼓巷。她谈了一番心得:这是我的一个亲身经历,它对我的触动太大了,它让我不得不相信,有些事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你想啊,北京城这么大,装着几千万人,我只是漫无方向地在上面飘游,居然可以飘到内心默念的一个地方,这难道不比电视剧里的那些狗血剧情要神奇百倍千倍吗?缘分到了,再大的地方都显得很小、很小。在卓秋艳的叙述下,甘享泽更加坚定了意志。他用反向思维推导出一句话:再小的地方也可以变得无限大、无限大……
双龙山的墓地是沿着坡面往上修建的,墓地工整地一排一排向上立,从山脚朝上望,气势恢宏。庄严肃穆之气势如破竹一般压将过来。在卓秋艳的提议下,甘享泽和她在某个夜晚登上了坡顶,中轴线顶端立着一尊金身菩萨,甘享泽的身高只到塑像的膝盖位置。远看是有一定架势的,近看却令人失望,做工略显粗糙,纹路简单而浅淡,有些部位还掉了漆。他顺着菩萨的目光望出去:墓区前面是一个很高的大转轮,平时是用于给祭拜者集中烧长排炮仗的,它的下面积了一圈暗红色;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小片灯光,那就是无眠的县城。每一排墓冢价格都不一样,越往上越昂贵。上面聚拢的都是富人,就连墓碑都是越往上越精美。他举着手电,从左到右依次读了一遍最高那排的墓主姓名,马元、虞华、苏同、葛飞、洪风……毫无意外,无一认识。他们仿佛是天国的长老,高高在上,板着面目,俯视人间。这再次印证了他新发现的那句话:再小的地方也可以无限大。就这小小的县城而言,仿佛有一个顶层的世界,跟他毫无交集。他那晚拉了她的手,从上坡开始就拉着,她的手像是一条大理石。这是他第一次触碰女人的肌肤,内心却出奇地纯净,只有一种友谊式的照顾之情,仿佛那就是一个熟悉的物件。那晚风很大,草地呈现出海浪的澎湃,新栽的一批矮松哗哗作响,他俩都有点站不住,菩萨却岿然不动。他鞠了三个躬,心灵一片虚无。从前,他一直以无神论者自居,爱上郭倚云之后,他并未动摇,只是胸怀开阔了一些,明白了所谓的神鬼,其实就是大自然的力量,渺小的人类在面对庞大的力量时油然而生的敬畏之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尊重的。那个晚上在他生命里分量厚重,清澈的夜空,璀璨的繁星,画面深深映刻在他的脑海,颜色却是相反的,夜幕如雪地,星辰如芝麻。双龙山算不得山,只算是丘陵,甚至在丘陵中也属于矮小的那种。但那天晚上,他却感觉自己站上了世界之巅,他坚信珠穆朗玛峰也不可能给他这种感受。因为他的脚下,是一层一层的祖先、一层一层的古人。他站在巨人的肩上,草在风中舞剑,望着雄壮的苍穹,心中蹦出一个豪迈的感叹:九万里画卷,谁都可以在上面题诗!
又一个春节,甘享泽提着一些保健品和水果去探望郭倚云的父母。坐下来之后,热茶把客厅熏得一片朦胧。郭母一派熟络的笑容:倚云有你这个朋友啊,真不错,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们二老。甘享泽呵呵笑道:虽然不能代替倚云照顾二老,逢年过节总得表示表示慰问,这个家才不至于冷清。郭母的脸是晴雨表,一听甘享泽提到家字,眼眶便泛起了水光。郭父接过话题:说也奇怪,倚云生前那些经常来家里串门的朋友,如今再没了联系,倒是你,倚云从未把你带到家里,现在却是家人一般友好。甘享泽觉得是时机了,于是作出一副腼腆的样子:其实一直以来都是我在暗恋倚云,她一点不知道的。郭母哦了一声:怪不得了,原来如此。郭父哎了一声:可惜了一个有心人。
两壶酒下肚后,话匣子彻底打开了。郭父舌头有点大了:既然你也不是外人,我们也跟你说个事儿吧,倚云去的时候太年轻了,这些年我们都寝食难安,她一个姑娘家在下面太孤单了,从小她就是一个黏家的孩子,遇事也总要找爸爸,我们真的是放心不下啊,因此,我们决定了,年后物色一个跟她一样的早亡人,凑合着就办头亲事吧。甘享泽连续呼出三个问号:是要冥婚吗?是不是太老土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郭父叹道:你知道的,我们也不是迂腐迷信之人,只是图个安心。甘享泽语气有点激动:我进双龙山工作,其实已经在守护倚云,每天我都会陪她聊天解闷,她不会孤单的,而且我天天给她烧纸钱,她大概会是双龙山最富有的人了,你们大可以放心。郭父郭母以惊讶的目光凝望着他,射线般的光芒仿佛焊铁的热风枪,势要把百炼钢化作绕指柔。当甘享泽晃过神来时,发现郭父脸上多了两行泪水。原本郭父的脸被酒气烘得通红,两行热泪先是迅速冷却,继而猛烈吸收脸颊的温度,导致两条顺滑的航道呈现出寡白的颜色,跟周遭形成强烈对比。甘享泽续道: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把我认作义子。郭父大手一挥:不行,你的恩情,倚云会受不起的,我们也不想耽误你,我只求你一件事。甘享泽问道:什么事?郭父道:你毕竟还是人间的人,对倚云的照顾是有限的,我们还是想找个人,最好是定居双龙山的,你在里面工作,希望可以帮我们打听一下,争取是个本分善良的男孩子。甘享泽问道:有什么必要呢,如果他们真结了婚,还不是都合葬到一个洞洞里了。郭父一脸认真地说:迁坟是人间的意愿,他们的灵魂不一定马上能移得动,如果对方也在双龙山,倚云是女家,要迁坟也方便,倚云的魂早已熟悉那里了,就不会被弄丢。酒气狂涌上脑,令甘享泽思维异常活跃,萌生一个顺水推舟的话术:其实这两年我也有在这方面留意,确实有个不错的青年,我也跟他的父母提过想法,倚云的条件他们非常满意,但在一个点上迟疑了。郭父郭母异口同声地问道:什么?其实甘享泽前后两句是有矛盾的,他开始认为选双龙山的人没必要,马上又说早已在双龙山物色了两年。但郭父郭母谈得脑热,一下子也理不太清头绪,话题过了也就过了。甘享泽慢条斯理、一字一顿地说出来:他们想弄清楚倚云,是——怎——么——死——的——。
郭父郭母都是做老师的,在那一代人的概念里,或者说在这座小小的县城,老师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这对教师出身的甘享泽来说,是亲切的福音,对他热爱郭倚云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郭父是高中毕业班老师,县上就三所中学,郭父所在的三中就是最差的一所了,在甘享泽之前供职的一中那里,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谈起三中都是满嘴的鄙视。郭母则是幼儿园老师,甘享泽总能天马行空地把毫不相干的两个事物拉扯到一块去,他认为郭母的幼师身份给郭倚云的性格注入了纯真烂漫的因子,这一点他从照片上能看得出来。他搞不明白的是,一个高考班老师和一个幼儿园老师怎么能长久地生活在一起?反正这个三中的三流老师培养出了一个一中的优等生女儿,郭倚云的大学也是众人仰望的级别。郭倚云一中学生的身份令甘享泽浮想联翩,他觉得他们是有缘分的,曾在同一条校园小径上走过,甚至还多次擦肩而行,只是他毫无印象罢了。每想到这点,他的脸上就会浮现美美的甜笑。带给郭父郭母深深疼痛的是,他们的女儿竟死在了校园里,他们是有宿命意识的人,这就是他们之所以对女儿之死三缄其口的原因。郭父的阐述简单而节制,甚至可以说是吐字冷静,不带任何色彩的词汇,但悲伤的情绪却流露无疑,而旁边静静聆听的郭母也是一直低着头,望着地砖缝隙里的泥垢。一个学生从高楼跳下,把正好在楼底经过的一个人压死了,自己反倒没死。郭倚云就是那个倒霉的人。这就是真相。
从郭家回来的路上,他敲定了两桩必做的事:首先要做的就是去见见那个凶手,虽然那人只是无心之失,但他坚持认为,那人就是凶手;接下来是无论如何,都要阻止冥婚的实现,他想好了,万一无法阻止,他就立马死去,做那个他准备推荐给郭父郭母的青年。他从郭父口中得知,凶手名叫程永久,被判了过失杀人罪,现正关在县看守所里。于是,第二天他就出现在了县看守所,与程永久展开了一段深入的对话。程永久望向铁窗的外面,晴空万里就剩一个边长比头颅直径短的方形,三条树立的铁柱把方形的天空均匀地划分成四个长条。程永久幽幽地说:落地之后我有过一阵短暂的休克,惶惶然醒来,发现身下是一块柔软的事物,传递过来的温暖越来越微弱,热力正在一缕一缕地消逝,我用双掌撑起上身,才看到这是一个人,心里一惊,赶紧爬起身来,多处关节剧痛难当,当那个女孩以全景的形式呈现在我的视野里,一种负罪感射入心灵,在里面爆炸,如烟花一般绚烂,那个女孩侧身躺在水泥地上,血倒是流得不多,就是嘴边残余一点,风干成了油漆状,她的颈骨断了,整个头颅翻到了背后,脑勺紧紧贴住脊椎,喉咙弯的弧度相当大,仿佛一条彩虹,我看到她的左侧乳房在奔突,在狂舞乱跳,她的心脏像是一只决赛的篮球,势要冲出乳房,冲破衣裳,冲到世界中来……听到这里,甘享泽突然联想起卓秋艳的一个比喻:乳房是女人心灵的坟墓。他突然为郭倚云感到高兴,她的心灵如果真能冲出坟墓,那将是难得的超脱,是生命的大释放。他不禁对程永久说道:谢谢你,我代表那个女孩对你表示感谢!程永久把眼神挪回来,惊异地望着他,沉默片刻,喃喃说道:当时周遭空寂无人,我喊了好几声才终于过来一个人,在人群出现前我想过再去死,看着女孩那张雪白的脸蛋,我突然好想亲一下她,我知道这样想是一种亵渎,但我就是好想,想的程度比我要死的决心更强烈,可惜身体不争气,再无动弹的力气,既死不了也吻不了。甘享泽立马插了一句:如果你吻了她,我今天会杀了你。程永久倒是乐了:杀了我?就在这监狱里?得了吧。甘享泽眼底洇出了火红的血丝,但只持续了两秒,马上平静下来,酷酷地撂了一句:不相信可以试试。程永久道:我确实很想试试,可惜永远不会有机会了。接着程永久提出疑问:你这人怎么这么奇怪?我害死她,你反而感谢我;我想吻她,你却要杀我。甘享泽大方直白地说:因为我爱她啊!程永久运转了一下脑筋,发现又有点不合理:你爱她只能解释后者,但你为什么会感谢我害死她?甘享泽道:我是在她的丧礼上爱上她的,如果不是你杀了她,我不会有爱上她的机会。程永久惊出了一脸的冷汗,而且面部肌肉僵硬麻木,嘴角甚至存在微微的抽搐:你是鬼魂吗?你是从地狱来抓捕我的牛头马面吗?甘享泽很想大笑,但碍于看守所的探访纪律,他努力克制自己:真正想要抓捕你的使者只有一个,那就是你自己,可惜你在抓捕你自己的过程中认错人了,抓了别人!程永久狠狠甩了几下脑袋,决绝地说:这点不用你说,我已在内心忏悔千遍万遍。甘享泽淡淡说道:单纯的忏悔是无效的,你应该在忏悔的同时,认真回忆你当初自杀的心路历程,再想想这个女孩的美好青春。接着他把郭倚云的生平情况统统转述了一遍,又详细描述了自己在丧礼爱上郭倚云的过程,虽然没有看到程永久的两行热泪,但他知道,程永久的泪河已经汇入到血液,正循环奔腾在全身上下。他坚决不问程永久自杀的原因,他对这个人一点也不好奇,甚至在程永久好几次准备说出口之前他粗暴地止住了话题,没错,是粗暴,他要让程永久明确地知道他不想听,他是代表郭倚云来的,一旦程永久说出心事,其将立刻获得救赎,他不能让其得逞,他要程永久一直憋在心中,自杀的原因势必是生命中最痛苦的部分,就让程永久的生命最痛,腐烂在肚子里吧。几天之后,他有意地打听了一下看守所的消息,果不其然,程永久在见完他的当天晚上就一头撞死在了洗手台坚硬而锋利的方角上。他飞奔向郭倚云的墓碑,激动地传达了这一消息,他仿佛看到碑石在点头微笑。
就在他准备着手办第二件事时,卓秋艳在一次陵园职工大会上宣布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令他接下来一段时间焦头烂额,再也无暇处理任何问题。卓秋艳宣布:我发现自己深深爱上了一个人,那就是甘享泽,我知道他不会爱我,但我必须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对他展开疯狂的追求!这像一个突然击来的暴雷,把他轰得魂飞魄散,脑海一片空白。百十号人瞬间向他投来灼热滚烫的目光,他仿佛被推进了焚尸炉,灵魂在烈焰中煅烧,一秒化灰,剧痛难当。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公开表示喜欢他,这难道就是被人爱的感觉?他迅速联想到了郭倚云:自己对她的爱,是否也令她九泉之下惴惴不安、恶心欲吐?
卓秋艳的追求方式堪称牛逼。她发动了全园男职工的力量,谁要想继续光顾她的温柔乡,就必须每天早午晚三次到甘享泽跟前说一声:卓秋艳爱你!她像女王一样大手一挥,好些人便浩浩荡荡地朝同一个方向呼一下涌去。声音轰炸令甘享泽不胜其扰,他曾想过辞职逃离,但一转念,为了守护心爱的郭倚云,上刀山下油锅都要勇往直前,岂能因一点小困难而止步。他想了个办法,就是在两个耳朵里塞棉花。大问题是解决了,但小状况还不时有,比如一些五大三粗的汉子,噔噔噔跑过来,一开口就甩出天女散花般的唾液,他甚至能慢镜头加显微镜地看见,唾沫星子像白色的蛆虫在空中扭动腰身。当唾沫星子在他的脸上着陆时,他直感到皮肤下面有千万棵笋芽竞相破土。用卓秋艳自己的话说,她是能为爱去死的人。她之所以对两任前夫无限地索取,无非就是爱到了极致。是他们不懂她的爱,是他们不懂珍惜。两任前夫都是颇有资产之人,第一个有十几处房产,第二个则包了两个山头种茶树。但她离婚时一分钱都没要他们的。她自己列了清单,逐项剔除,只带走属于自己的财物,细到牙签、创可贴、奶油面包都要回忆清楚是谁出钱买的。她坚信她能养活自己,更坚信她能找到更好的依靠。其实换了别的人,面对这样的狂轰滥炸,早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时间真的是很重要,卓秋艳是个迟到者。如果她早于郭倚云出现,哪怕最终甘享泽不一定会接受她,但至少内心是喜悦的,不会是如今的强烈厌恶感。这就好比同样是一把鼻涕,有时候擤不出来,人们会倒吸一口气,吸到口腔里,再吐出来,经过嘴时也并不觉得鼻涕肮脏,偶尔还会吞进肚子里,但如果鼻涕是直接从鼻孔擤出来的,谁还愿意用舌头舔一下?
卓秋艳的爱体现出了伟大的包容性,她并不排斥甘享泽对郭倚云的爱,甚至采取了支持的态度。在她的召唤下,陵园男职工们列好了排序清单,轮流给郭倚云的墓敬献香火、酒菜和鲜花。尽管每次都会被甘享泽愤怒地拨开、扔掉,仪式仍然风雨无阻。劝甘享泽最多的人,要数老崔。老崔的妻子是当地著名的丑女人,因此,老崔的话术永远离不开相貌。他老是说: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主动向你投怀送抱,你别太不懂得珍惜了,换了我是一万个愿意。甘享泽也是话锋凌厉:那你就先去离婚,我保准说服这个女人嫁给你!老崔属于陵园的第一批员工,他是双龙村的村民,当年政府选址在双龙村兴建公共陵园,全村都反对,举锄头抓镰刀对抗,当时只有少数几个人支持,老崔是其中之一,他拿着算盘挨家挨户跑,给大伙算了一笔账,最终说服了全村人,算是双龙山陵园的功臣,于是能以照顾的性质进入陵园工作。他之所以对丑妻不离不弃,是因为他觉得她是福星。当年劝说全村人答应兴建陵园,他老婆功不可没。他的账算得非常清晰明了,大伙早就心中有数了,但碍于面子,一时不好马上点头。他就拉着老婆一起进家入户,他老婆实在太丑了,大伙都不愿意多看一眼,怕他俩纠缠不休、没完没了,还是赶紧答应了,好尽快送走瘟神。因为老婆丑,所以卓秋艳是他弥补人生遗憾的重要方式。他总说:如果没有卓秋艳,我的婚姻可能早就走到头了。甘享泽知道老崔打心底不希望自己接受卓秋艳,万一自己跟她成了,卓秋艳身体的门就会从此关上,只对自己一个人开放,那么老崔将重新陷入郁结与憋屈的困境。这何尝不是绝大多数前来劝说的男同事的真实心理状况。当然,也有个别人是不怕的,因为他们有长远的目光。他们认为就算甘享泽跟卓秋艳好上了,也只是短时间的问题,最终,甘享泽会像卓秋艳的前两任丈夫一样,畏欲潜逃,那时,卓秋艳又重新是大家的了。这其中就包括执掌全园命运的魏园长。魏园长只来过一次,来之前显然对他的情况作了深入了解。魏园长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小甘啊,你就接受秋艳吧,否则我会下令将郭倚云的坟墓迁走。甘享泽上下扫视了他一番,留意到魏园长忘了拉上裤链,里面探出衣角的头来。甘享泽猜想他是刚从卓秋艳房间出来,准确地说,是刚从卓秋艳身上下来。在甘享泽的想象中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因为兴奋和匆忙的缘故,忘记拉上;二是整个过程压根只是拉下裤链的问题,并未脱去裤子。甘享泽应答道:园长这个决定我表示拥护,郭倚云的坟墓迁到哪里,我会跟到哪里,离开双龙山,也是我的解脱。魏园长听了,恼羞成怒:那就换种方式,我把你开除,并且不再让你踏入双龙山一步,我还要把郭倚云的二十年租期免费提升为永久,让你们永远隔绝!这说辞真是够有杀伤力的,但却未能把甘享泽击倒,只听他说:我会在你开除我之前,将你跟下属卓秋艳发生不道德性行为的事实公诸于众,看你还有没有权力开除我!
他一直想跟卓秋艳好好谈谈,但自从她宣布要追求他以来,他们没再单独相处过,那种相知天涯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两个月之后,卓秋艳出现在了他的宿舍,当时老崔他们几个都在。卓秋艳并不看他一下,而是向着其他人有条不紊地说道:胜利之日即将来临,甘享泽必须是我的人了,从今天起,我的身体神圣不容侵犯,只向一个人敞开!他觉得她是不是有点疯了,前两句说得莫名其妙,甚至还存在一些语病,她究竟想要干什么?卓秋艳说完,一甩头,雷厉风行地走掉了。老崔他们愣在原地,久久没有反应。卓秋艳的话,中午前就传遍了陵园所有人的耳朵。女人欢呼天地要变了;男人感觉世界末日要来了。男员工们想过要发挥集体的力量,把甘享泽轰走。但又怕卓秋艳会随之离去,现在虽然不能摸了,但至少还能看,如果走了就彻底绝望了。双龙山这片土地一时间变得鸡飞狗跳、鸡犬不宁,不知有否惊动土地下面那群厌倦喧嚣、渴望安定的亡魂。
甘享泽倒是淡定,他咬定了一个信念:只要自己不点头,没有人能把我怎么样。那段时间他终日窝在宿舍里,连郭倚云的墓也少去,一门心思放在哲学上,企图用思辨来镇压内心的火山。郭倚云和卓秋艳令他明白一件事:人类认识世界不是靠培根提出的经验,不是靠康德提出的先验,不是靠叔本华提出的表象,不是靠胡塞尔提出的现象,而应该是靠情感。哲学一词出自希腊语,该词可以分为两个词根:爱、智慧。通常人们都是把爱智慧作为短语来理解,意为热爱智慧。但甘享泽认为,爱与智慧是并列的,爱就是情感,情感是哲学的来源,情感就是认识论。情感是人对现象的内心反映,情感影响着感受与体验。情感是因,经验与理性都是果。认识最多来自人们的传播,人们传播的知识本身又受情感影响,包括建立知识的过程和传播的过程。对世界和知识的好奇也是一种情感。婴儿出生时靠的是与母亲的情感而寻找乳汁和温存,因此,从人的生命角度看,情感先于经验、先于现象。美学一直以来都是哲学的二级学科,但甘享泽认为,美学的地位应该提升一个八度,提升到认识论的高度,因为美就是人类正情感的集合,美是检验情感的标准,美学就是研究和探讨人类情感的学问。
谈到美,甘享泽首先想到了郭倚云,她的美是穿越时空的。第一次拜访郭父郭母时,他便借回了他们家的相册,也拷贝了郭倚云电脑里的照片。由此,他得以窥见郭倚云的成长历程。郭倚云最早的一张照片是满月时拍的,当年普及的还只是黑白技术。有趣的是,她生命中第一张和最后一张都是黑白的,这似乎是一种回环和照应。满月时的郭倚云,已经初见如今的轮廓,带着可爱的婴儿肥,惹人怜惜。虽然都是黑白,但放在一起对比,童年的郭倚云眼珠子炯炯有神,黑白分明,互不沾边,大概是青春期之后吧,她的眼神开始有了成长的浑浊,女娃子的心里装进了世事。令他欣喜的是,郭倚云只跟一个青年男性合过照,那就是她的堂弟。他再次确认,她还是一个纯洁的女孩。他深情地凝望着她的照片,平面的线条慢慢圆润、立体起来,仿佛她要从照片里探出头来,吻他。小时候的郭倚云喜欢浓妆艳抹,洋溢着女孩子特有的对美好世界的好奇,亭亭玉立后的她反倒不施粉黛、素面朝天,却凭借标致的轮廓继续成为画面中最闪耀的亮点。他把这个逆过程理解为郭倚云的精神史。有一张照片他恨不得把它撕毁。郭倚云已经发育了,胸前鼓起了两个蒙古包,给人带来一片草原的辽阔和干净,刺眼的是,她的右手夹着一根香烟,正从嘴边放下,呼出的烟雾弥漫了半张脸,神秘而瑞丽。他翻遍了所有照片,再也找不到第二张吸烟照片,他也问过郭父郭母和她的亲友,都说从未见她抽过烟。那张照片只有郭倚云一个人,背景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和无边无际的天空。照片令他心头一震,彻底颠覆了他对她的想象。但之前的想象又太深刻,要摆脱似乎有点不舍。这让他无比痛苦,他后悔借来这批照片。他找了照相馆的人,用镜头对准纸质照片,拍成数码形式,这样他就可以永远保存这些画面,他还特意挑了几张,用专业剪辑技术把自己安插进了画面里,就在郭倚云身旁。这样,他们有了合照,他把合照放进钱包、贴上墙头。他唯独没有把郭倚云吸烟那张拍成数码。但一切都显得无用,这个形象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脑壁。后来他总算说服了自己,爱要包容,爱要经得起考验,为此,他尝试抽烟,刚吸的那几口他至今难忘,呛得狂咳,佝偻着背抽搐,仿佛灵魂都要被咳出来了。再后来,他开始在郭倚云的坟头吸烟,夜晚不再提手电,就用一点闪烁的红光,点缀寂静的荒野。
不久,发生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母亲到底还是不忍心父亲的骨骸再受惊扰,放弃了迁坟的打算;第二件是在狱中自杀的程永久已经成为骨灰,搁在双龙山火葬场的骨灰间里,只待三年后下葬,甘享泽去墓区管理处查阅了登记册,程永久家人租定的坑位居然就在郭倚云的附近,属于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再加上之前冥婚的事,一共三件。但焦头烂额的甘享泽却无暇顾及,因为马上就要出现一个大问题。哦不,应该是:巨问题。
卓秋艳闭门谢客有一个月了,整个陵园的男人都处于发疯的边缘。由于身体的精力得不到及时宣泄,一些人变得非常暴躁,本应是净土的地方上演了几场激烈的干仗,见了血仍不收场。两夫妻都在陵园工作的家庭也是此起彼伏的吵骂声。大伙已经不再每天叨扰甘享泽,但甘享泽却分明感觉,世界更加纷纭了,宇宙更加喧腾了,耳膜和心壁的压力在与日俱增。平静不复在,和谐不复在,安宁不复在。人们已经好多天没有见到卓秋艳,眼珠子们呆滞地凝望卓秋艳宿舍的门,嘴皮子们微微张开,边角耷拉着白色的唾液。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门突然打开了。
缓缓走出来的卓秋艳身着一袭黛青色的旗袍,烈焰红唇可以把男人的眼睛烧毁。她扭着腰肢穿过墓地,来到甘享泽宿舍。她的食指仿佛遥控器,隔空对着老崔、阿宁、鬼金的鼻头点了点,然后发出指令:你们仨出去!不到十秒,室内就只剩下两个人了。她的高跟鞋向后一蹬,铁门轰然关闭。卓秋艳以一种会当凌绝顶的气势俯视他。没错,是俯视。事实上卓秋艳比他矮半个头,但当时的状态确实是俯视。甘享泽始终低着头,目光是游移的。两人展开了最后一次谈话。卓秋艳说道:我给了你整整一个春天的时间,经过春风春雨的滋润,顽石都长出青苔了,我也只能等你这么多时间了,你给我一个痛快话,你爱不爱我?甘享泽没有一秒延误:不爱!他的眼尾余光感觉到,卓秋艳脸上飘过一片乌云。她仿佛是自己对自己说:有时我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自己连一块墓碑都不如?他入了神:我也很想知道,我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一块墓碑,但这是我内心最真实的声音,我必须无条件听从。她道:如果我也是一块墓碑,你会爱上我吗?他的答案非常决绝:不会!她问:为什么?他戏谑地说:一块墓碑已经把我的心压得薄如蝉翼了,如果再加一块,我只能去表演心口碎大石了。她的语气软下来了,有点哭笑不得:你知道我为什么爱你吗?他道:不需要知道。她幽幽地说:其实你并不是那么爱郭倚云,否则你早就下去陪她了。他顽强地说:从爱上她那一刻起,我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去见她!大概是这句话坏了事,第二天整个陵园都沸腾了:卓秋艳死了,吊死在专门用于烧炮仗的大转轮上面,腿上还绑着一块空墓碑,没人知道她一个弱女子是怎么做到的,反正她就是做到了,而且除了自己,她无人可依靠。
魏园长把他叫进了办公室。魏园长把卓秋艳的遗嘱递给他看。信有十几页长,字迹娟秀,笔法从头到尾都从容工整,不难看出,她并非匆忙赴死。他故意读得飞快,尽量不去记住里面的内容,怕一旦入心,未来漫长的人生将痛苦不堪。以至于读完把遗嘱交回魏园长之手时,只是愣愣地盯着地板。魏园长问他:你知道怎么弄吧?他啊了一下,迷迷蒙蒙的。魏园长质问:你究竟有没有读进去啊?卓秋艳同志点名要你给她入殓,而且强调只能由你一个人完成!
他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但出于道德、出于舆论的压力、出于对死者的敬畏,他必须遵从卓秋艳的遗愿。为此,他跟老崔学了一个通宵,根据风俗,术士要给卓秋艳念一个晚上的经文,天亮时开始入殓,然后送火葬场。这就给甘享泽争取了时间。眼睛的血丝像树根一样隆起在视网膜,他学得很慢,因为没有现成的尸体可供练习,生人跟死人的身体差别巨大,生人的关节是软的,遇到力道会本能地抵抗,死人则是硬的、脆的,脱穿衣服必须用巧劲。老崔说:这比给塑料模特穿衣服难多了。至于化妆则相对容易很多,毕竟死去仅一天时间,而且卓秋艳的皮肤比一般人紧致水润,只要简单涂抹一层粉底,再擦点腮红,便会浮现光泽。难的是处理卓秋艳的舌头,因为她是吊死的,舌头耷拉出来老长,而且已经僵定了,要把它塞回口中且不让人看出来着实费了一番功夫,卷了好几个弯,充分利用了口腔和喉咙所有的空间。
一切准备就绪,偌大的殓房里只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一个躺着。他想起了那些两个人在陵园共处的星光灿烂的夜晚,不禁悲流涌动。他对卓秋艳并不恨,此刻甚至有点可怜她,一个命苦的女人。一个爱他的女人死在他的面前,这毕竟是一件波澜壮阔而震撼人心的大事。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拒绝是如此的残忍、如此的铁石心肠。他可以保持内心的选择,但表达的方式应该更温情柔和一些。他开始给她轻解罗裳,触碰到她的肌肤,直感到一阵彻骨的冰凉。卓秋艳穿的就是那件黛青色的旗袍,因为凸显身材,所以跟身形特别紧合,脱起来自然费劲。他尝试了多种角度,仍然卡住动不了,他想到了老崔教导的技巧:把衣服剪开。死人的衣服是没用的,剪开并不可惜。他在脚边备了火盆,剪出的布料直接扔进烈焰之中,算是火化的预演。三两下功夫,卓秋艳就只剩下乳罩和内裤了。他把剪刀丢开,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女人的贴身衣物,他想尝试用正常的方式解开。他小心翼翼地抬高尸体的左侧,手塞进去摸到了背后的扣子,略微研究了一下结构,拇指和食指用力搓动,一下子就打开了。他顺势把左边的环带退出左肩、左臂、左拳。放下左侧身体,转而抬高右侧,整个乳罩退出她的右肩、右臂、右拳。这时,他才开始注视老崔口中的双凤山。虽然卓秋艳是平躺着的,但双凤山依然高耸而饱满。他第一次目睹女人的胴体,被女性的美惊镇住了,不禁用食指点了点其中一个紫色的山巅,并不像想象中的干硬,反而柔软得一下子把他的手弹开了,又或许是他被自己吓开的。卓秋艳躺的高度只到他的腰间,但他端详双凤山的目光却是仰望,他久久痴愣,像虔诚的佛徒匍匐在灵山的脚下。就剩下内裤这么一小块布料了。他想:要不就别脱了吧。但老崔强调过,入殓是一种仪式,换上的寿衣是纸做的,严格来说不算衣物,人既然是赤条来到世上的,就该赤条离开,因此,身上的衣饰必须一件不留、一丝不挂,这样,死者才走得轻松自在、了无牵挂。于是,他伸一只手到她的后腰,把屁股垫高,另一只手左右交替,一格一格地拉下内裤,她的屁股鼓翘而有肉,内裤沿口经过时费了一定的气力,像是翻了两座山。突然,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一蓬浓密的草丛。他想起双龙山那条可以通往另一个城市的古径,他曾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过古径的入口。入口非常狭小,上中下分别被大树、灌木丛、小草遮蔽着,密不透风、也不透光,非常神秘。他是一个立志追随康德、立誓终身守望故土的人,决不会踏入那条古径半步。同样的,虽然他对卓秋艳的草丛,或者毋宁说是对女人的草丛充满好奇,但他决不会让瞳仁和指纹亵渎半下。死人本就性属阴寒,因此更不能在冷风中裸露太久,他左右拍了几下自己的腮帮,提起精神,给卓秋艳穿上寿衣……
那天之后,他经常梦到卓秋艳,有些梦甚至令他醒来后面红耳赤。他想:这是怎么了?难道自己爱上卓秋艳了?他突然觉得很对不起郭倚云,毕竟他只有少数几次梦见过郭倚云。郭倚云的冥婚到底还是举行了,对象是一名公务员,还有一重身份是青年诗人。他刚听说时猜想这名青年诗人是自杀死的,因为经常有诗人愤世寻短的传闻,总感觉这个群体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人种。后来却发现不是,这名诗人是写诗把自己给写死的,换个说法其实很好理解,就是过劳死,不同的只是,诗人的工作是捣腾分行文字罢了。他对这名诗人产生了敬意,及浓厚的兴趣,为此他还千辛万苦找来诗人遗落人间的诗集,感觉里面的作品还是比较有特色的。由此他想到了海德格尔和荷尔德林的关系。这两个人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的不同历史节点。诗人荷尔德林生前及死后一百年里都寂寂无闻,是哲学家海德格尔重新发现了这个老乡,重新阐释并使人们对荷尔德林的理解上升到哲学高度,世界上才多了一颗璀璨的诗星。他不禁畅想,自己能否成为海德格尔那样的哲学家?不仅自己名垂青史,还助力别人流芳百世。能使别人不朽,这何尝不是一种高尚的乐趣!尤其是,眼前这位诗人跟他与同一个女孩存在关系,这或许是上天对他的某种启示。他必须加紧建构自己的哲学体系,同时认真研究这名诗人。
一个夏天过去了,他始终摆脱不了卓秋艳的映像,脑海里总是不断浮现她的音容,令他觉得流氓的是,卓秋艳雪白的身体仿佛就安躺在他的颅腔内,一闭眼,黑暗里就亮起了她胸前的两盏航标灯。他甚至产生了恐惧:自己的心房俨然成了卓秋艳的又一座坟墓,走到哪跟到哪,她似乎要永远栖息在里面,不再离开。他想起自己的一个思想发现:存在先于本质,而关系先于存在,也久于存在。卓秋艳的死又一次印证了关系久于存在的结论。他信心更强了,他相信自己能以此为出发点,彻底超越存在主义哲学。一开始他安抚自己这只是观看卓秋艳身体的后遗症,很快会过去的,始料不及的是,感官的刺激居然能突飞猛进,晋升到爱的境界。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爱上卓秋艳了。他之前把情感定为认识论的第一要素,爱就是一种情感。他甚至都有点佩服自己的创想。但突然又闪现一个念头: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认为,哲学家的哲学不可避免要受到其本人独特的心理、喜好和经历所影响,看来我的哲学还更多了一种密切,那就是它居然跟我的命运也息息相关,我的哲学不仅跟我的过去有关,还跟我的未来有关,这太他妈牛逼啦!
他结婚了。他之所以结婚,是因为要解开内心的一个困惑。他生命中爱上的两个女人都是死人,而且他都是在她们死后才爱上她们的,他不禁产生了疑问:难道自己只喜欢死人!出于哲学家的专业精神,他必须彻底破解它。他主动接触甚至追求了一些女人,活的女人,甚至还招了妓女以及去夜店观看脱衣舞表演,他想通过身体刺激寻求突破,但似乎毫无效果,他的心里始终只有郭倚云和卓秋艳。他思忖可能是时间问题,或许婚姻能给他足够长的过程,自古不是有先结婚后恋爱的传统吗。他让母亲帮忙推荐,母亲说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他想起来了,是几年前见过的潘酝贤。他一听这个名字立马说好,他就跟她结婚了。母亲被他惊呆了,但也总算欣慰,儿子终于愿意成家了。他觉得酝贤这两个字实在是好,酝酿贤士,预示着这个女人是个旺夫的贤内助。两人再次见面后,当晚就敲定了关系,一周后就到民政局登记了。潘酝贤是个文静的女孩,对伴侣的要求比较高,这些年有不断地相亲,都看不上眼,县城就屁股那么大,合适的男青年也介绍得差不多了,家人们渐渐失掉了热情,她有将近一年没被安排见男孩了,但年龄毕竟到了,自己心里也慌得很,这时甘享泽出现了,几年前见他时谈不上喜欢,但总算是个周正的男人,可以依托终身,也就点头了。在女方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他辞掉了陵园的工作,重新回到学校教书,偶尔还会回双龙山祭拜郭倚云和卓秋艳,但时间间隔也不断延长。离开陵园也就解决了父亲迁坟的问题,既然甘享泽都不在那里了,父亲的坟也就没必要迁过去了,母亲决定还是让它留在乡下。婚后很快有了孩子,一家三口过得还算幸福美满。他暂时还找不到爱的感觉,但他相信再过几年,或者几十年,他终有一天会爱上妻子的,他给自己划了一条底线:只要在妻子死之前爱上她就行了。
离开双龙山陵园前夕,他最后去了一次那条荆棘密布的古径,他进入了,他真的想到里面看看。他对自己说:走到地界的边缘,不迈出脚步就行了。说是路,其实就是没有生长植物的泥土,有些地方不足人的身高,穿过去还得半弯着腰。刚下过雨,泥是软的,还好并不深,估计薄薄一层下面是坚硬的石头。当他开始觉得有点累的时候,就到了开阔处,可以欣赏到山高、水长。再走时,路的右侧便多了一道水沟,潺潺流水哗哗作响,稍稍冲散了他郁结的情绪。绽放的颗颗水花使他诗潮涌动,但毕竟不算是诗人,哪怕是想要吟诵两句古人的山水诗词助兴襟怀,也一时之间头脑空白。暗暗悔恨自己的不学无术,一门心思扎在哲学上,须知道,那些站上人类之巅的大哲学家们,哪个不是博学多才、各科通吃!哲学是研究人类知识的学问,必须要有深厚广博的知识积累作为思辨的基础。自己的路还远着呢。沟渠引他下到了谷底,大概已经离开了双龙山片区,紧接着是陡坡,毫无顿歇的陡坡,他吸紧一口气冲上去,但人力终归敌不过大自然,他停了四次,只能抓住旁边的枝杈或藤蔓,防止倒滚。有次他差点在一个野坟包上落脚,那里树密光暗,他以为自己多年的陵园生涯早已练就了与鬼神打交道的胆气,那一刹那却竟然心生恐惧。他为自己庆幸,自己到底还是往人这一边回撤了一步。中途他一共遇到了五个坟包,基本就是平土上面隆起一个龟背,墓碑非常粗糙,只有砖头大小。他想:这里果然是风水宝地,人们争着在此栖息,谁能想到,这华丽端庄的双龙山陵园背后竟也镶嵌着宝石一般闪闪发光的坟冢。他没留意,水渠好像没陪他走多远就钻进山缝里消失了。他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孤独的一个人,大大增强了他对孤独本位哲学思想的感受。他一会上坡一会下坡,九曲十三弯,不知翻越了多少座山,不禁惊叹这片丘陵的广袤。他遇到了一个水潭,里面的水是瓦蓝色的,似乎能把人体所有的尘垢都洗净。于是,他蹲下来,聚掌为勺,舀起一瓢水,泼在脸上,顿时清凉透心,精神爽朗。望着潭面,水波渐渐收住,倒影渐渐修复一张完整清晰的脸。他盯着自己的脸痴痴地望了几分钟才起身继续路程,其后很长一段路都走得浑浑噩噩、恍恍惚惚。他暗暗踌躇:怎么还没到地界啊?于是他又振作自己,加快了脚步。泥路湿滑,好几次差点摔倒,趔趄下山。经过一个峡谷,两旁耸立着山,地上寸草不生,是碎石子路,还能清晰地看到大车轮的辙痕,他猜想这里附近应该是丢荒的矿场,他还能闻到淡淡的金属气味。他开始跑一段走一段,早上出发的,都到午后了,他必须尽快抵达地界,他还得预留同样的时间用于返程。估计返程时自己的力气已消耗得差不多了,时间可能还得更多一些,他非常着急。换了往常,他不怕漆黑中的山林,但他此刻内心闪现一个可怕的念头:如果天黑前无法赶回去,自己的灵魂可能就将永远迷失在这片荒山野岭了。他跑啊跑啊,跑到最后他似乎已经不是在用力气在跑,而是用精神和意志在跑。他渴望亲眼看一看地界,他想知道自己画地为牢的铁壁铜墙究竟长啥模样,他要把有限的狭窄空间推到极致。跌跌撞撞、磕磕绊绊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他终于见到了一间茅草搭建的农舍,门前一个小孩在跟一只狗玩。他欣喜如狂,拖着疲惫的身躯快步前行。也许是在山中滞留太久的缘故,身上都沾了山的气息,那只狗并不认生,没有向他吠叫。他缓了两口气,仍然气喘吁吁:叔叔问一下,还要走多远才到乌有县呢?小孩是女孩,脸颊两团红扑扑的晚霞。她侧着脑袋盯着他,眼睛骨碌骨碌转,好一会儿才答出话来:这里就是啦,我家就是乌有县的。
责任编辑高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