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的论原则看《黑孩子》重译
2016-11-21
从目的论原则看《黑孩子》重译
一、引言
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1908-1960)是20世纪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是美国非裔文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在其经典自传体作品《黑孩子》一书中,赖特通过描述自身刻骨铭心的成长历程来展现整个黑人群体困顿艰苦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看待《黑孩子》一书的翻译,希翼从翻译过程中更好地了解当时南方种族主义下黑人的生存状况。
二、理查德·赖特和《黑孩子》简介
理查德·赖特被誉为战后黑人小说之父,是20世纪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灵活运用自然主义、城市现实主义和象征手法,通过“光明与黑暗、梦境与恍惚、火与雪、真实与虚幻的相互较量,把生活在城市贫民区的黑人群体困顿、压抑、窒息的生存和精神状态、孤立无助之境,以及欲冲破种族藩篱桎梏的愤懑之情,强有力的展现在血汗交织的文字里”①。赖特坚持“发出黑人群体自己的声音,拒绝迎合白人主流读者口味的写作风格,不仅使其成为黑人文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家,并且开启了黑人文学的新时代,改变了整个美国黑人作家创作可能性的前景”①。
出版于1945年的《黑孩子》被公认为传记文体中的经典之作,是一部真实记录和再现作者在南方生活和成长经历的自传体作品。在这部20世纪版的奴隶叙述文体佳作中,赖特用“蘸满血泪悲愤的笔触,再现了南方种族主义猖獗之下黑人群体穷苦和窒息的非人生存境遇,严正控诉种族隔离制度对黑人生命和灵魂的践踏,鞭笞白人优越至上信条的罪恶,并映现黑人群体对充满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平等世界的希翼和追寻”②。
三、翻译目的论简介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从翻译行为的目的性出发提出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它的研究重点聚焦在翻译过程中的各种目的的选择。翻译目的论认为,为了达到翻译的目的,对原文既可以逐字直译,也可以根据意思完全改写,或者采用介于两者之间的任何翻译策略。具体来说,“它包括三个原则:目的原则(Skopos rule),忠诚原则(fidelity rule)和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其中,目的原则是核心原则,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手段。这个目的可以是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以及使用某种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③
四、目的论原则在《黑孩子》翻译中的应用
(一)目的原则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首先要遵循的原则就是目的原则,即翻译过程应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所期待的方式进行。因此,译者应该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取何种翻译方法。也就是说,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考虑到译入语的习惯和译文读者的可接受性,使译文以一种归化的方式出现。
《黑孩子》中有一段描写“我”拖完地,坐在衣帽间看其他黑人赌博时的想法:“I could not conceive of any game holding more risks than the life I was living. Curses and sex stories sounded round the clock and blue smoke choked the air. I would sit listening for hours, wondering how on earth they could laugh so freely, trying to grasp the miracle that gave their debased lives the semblance of a human existence.”④王桂岚译者将之译为:“我想象不出来任何一种比我生活中的风险还要多的游戏。一天到晚就是骂人话和色情故事,空气中弥漫着蓝色的烟雾。我常坐在那里听上几小时,想知道他们究竟为什么笑得如此轻松自在,力求理解究竟是什么奇迹把他们这样堕落的生活叫脱胎成人类形体的他们来过活。”⑤本文译之为:我也想象不出有任何游戏比我现在的生活更有风险。旅店里一天到晚就是骂人话和色情故事,空气中弥漫着蓝色的烟雾。我也会坐下来听上几小时,想知道他们究竟为什么能笑得如此轻松自在,想要理解究竟是什么魔法给他们卑贱的生活披上了人类生活的外衣。本文的改动主要在“想象不出有任何游戏比我现在的生活更有风险”和“想要理解究竟是什么魔法给他们卑贱的生活披上了人类生活的外衣”。原译者根据“I could not conceive of any game”这样的主谓宾结构,译文的结构依然是主谓宾,把“holding more risks than the life I was living”作为一个定语放在“游戏”前面。但汉语并不习惯在名词前面放上较长的修饰语,因此本文改变了句式,翻成“有任何游戏比我现在的生活更有风险”。原译者直译“the miracle that gave their debased lives the semblance of a human existence”为“把他们这样堕落的生活叫脱胎成人类形体的他们来过活”,这种表达在汉语中并不常见,我们倾向于使用“披上外衣”的表达方式。译者在翻译时要考虑到读者所期待的表达方式,而不是对原文逐字逐句的翻译。
(二)忠实原则
忠实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存在语际连贯一致,也就是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原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I began to marvel at how smoothly the black boys acted out the roles the white race has mapped out for them. Most of them were not conscious of living a special, separate, stunted way of life.”④王桂岚译者将之译为:“我开始对这些黑孩子们能顺利地完成白色人种给他们规定的任务感到惊讶。他们多半都没有意识到他们过着一种特殊的,隔绝的、受限制的生活。”⑤本文译之为:这些黑孩子们能如此顺利的扮演白人为黑人所设定的角色,我感到非常吃惊。他们多半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生活如此特殊、受到隔离与限制。主要的区别在于对“acted out the roles the white race has mapped out for them”的理解。原译者认为这是“白色人种给他们规定的任务”,而我认为原文中的“role”并没有体现出“任务”一说,它的字面意思是“角色”,而且下文也并没有提到什么所谓的任务,而是在白人笼罩阴影下黑人生活的状态,所以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扮演白人为黑人所设定的角色”。译者在翻译时要对原文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不然译文就会出现偏差。
(三)连贯原则
连贯原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原文中有一段描写“我”在失去眼镜店的工作之后的状态:“For weeks after thatI could not believe in my feelings. My personality was numb, reduced to a lumpish, loose, dissolved state. I was a non-man, something that knew vaguely it was human but felt that it was not.”④原译者将之译为:“打眼镜公司回家以后,有好几个星期我无法相信自己的感情。我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陷入了呆头呆脑、懒懒散散、疲疲沓沓的境地。我是非人,迷迷糊糊知道自己是人,可又感到不是。”⑤本文译之为:这之后的几个星期我都无法相信自己的感受。我的个性不那么鲜明了,陷入了呆头呆脑、懒懒散散、疲疲沓沓的状态。我不是个严格意义上的人了,我隐约知道自己是人,可又感到不是。主要改动了“My personality was numb”和“non-man”的翻译。原译者忽视了personality,而过分强调numb。根据下文,这里并不是说“我”变得冷漠,对任何事物都麻木了,而是想表达“我”的个性不鲜明了,不会一遇事就有过激反应,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non-man字面意思是“非人”,可“非人”到底是什么,读者并不清楚,译者也没有解释。而将它具体成“不是个严格意义上的人”,读者就能明白,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五、结论
总之,在翻译过程中遵循目的论原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文学翻译的质量,译者在翻译文本的过程中,不能只注重文字和结构的一一对应,更应该注重翻译的目的。翻译作为一个基于原文的再创造过程,需要译者对原文的情节内容、作者的思想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在翻译过程中更好地运用目的原则、忠诚原则和连贯原则,取得一个连贯通顺的译文。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