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活动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简介
2016-11-19
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细则说明
1.赛项内容
参赛作品包括课件、学件、积件、工具小软件等,作品须依托教材,能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应具有较强的互动性。
2.作品要求
作品包括:作品申报表、参赛作品及相关素材、其他文件包括两项(作品说明、与参赛作品相关的教学设计和反思),应分别存为两个Word文档。如需特殊的播放软件,请一并提交。
作品格式不限,制作平台不限,运行环境不低于Windows XP操作系统。网络版数字化学习工具应能用Web浏览器播放。
作品的片头或封面或其他显著位置应出现规范的教材版本、课程或知识点名称,样式不限。例如,湖南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第三章第三节《中国的水资源》。
作品中的视频、动画、声音等均应尽量采用通用格式,配音应为标准普通话配音(不包括外语作品)。
作品操作应简单易用,按钮应明显清晰,相关提示语句应书写完整,同时应便于传播和共享。
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的报名组织
1.参赛范围
参赛学科: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学科。
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参赛人数:限1人独立参赛。
每个选手限参加一个赛项,限提交一件作品。
2. 竞赛流程
报名:参赛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和提交初赛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地方选拔: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确定地方奖项后报送全国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出入围全国决赛的作品(无地方组委会组织的作品,由全国组委会负责评审)。
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对通过地方选拔的全部报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全国决赛入围作品。入围选手参加全国现场决赛,确定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获得参评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的资格,并有义务参加决赛期间的交流活动。入围但未能到达决赛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权,不予评奖。
全国现场决赛形式为演示与答辩:①决赛现场选手结合PPT演示文稿演示参赛作品的精彩部分并陈述作品的特色和亮点,最后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②每位参赛选手演示与答辩的时间为15分钟。其中,参赛选手演示与陈述10分钟,答辩5分钟。③评委现场提问的内容根据参赛选手所提交的参赛作品而定,主要侧重课堂应用、制作技巧以及表现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