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困境与思考
2016-11-19陈凡
陈凡
【摘 要】现代职业教育对教师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成为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结合“双师型”教师内涵与发展,分析我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困境,提出体制政策、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措施,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言献策。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形势下,职业院校如何应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培养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是职业院校面临的首要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打造一支技术精湛、德才兼备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势在必行。
一、“双师型”概念的诞生与发展
中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概念是由王义澄在1990年率先提出的,他在《中国教育报》撰文提出对“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要求,“参与学生实习过程、选派教师到工厂实习、参与重大教学科研工作、多承担技术项目”。1995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要求,“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2000年,教育部明确指出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独立形成一个条目,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要素。
二、“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提及“双师型”教师,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谓众说纷纭。2013年9月20日,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突出“双师”素质要求,针对职业学校教师“双师”素质评定缺乏标准的问题,突出职教教师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特征,要求教师既要具备普通教育教师的职业素质,又要具备相应行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够实施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三、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困境
伴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受到高度关注。然而受政策环境和认知条件的制约,对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理解与执行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面临一定的困境。
(一)政策体制的滞后性
“双师型”教师的发展是一个蓬勃发展的过程,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愈发清晰。2010年10月,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91号),文件详细阐述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认定标准,标准分为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两个版块,专任教师要求具备3个方面的必备条件和6个方面的选择性条件;兼职教师则需具备3个方面的必备条件。
(二)认定主体的模糊性
目前,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传统的省属中专学校,学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通常是由省教育厅师资处组织,教育厅发文确认;二是各地方中等职业学校,由所属市教育局认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地市在审核、认定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
(三)认定工作的局限性
尽管“双师型”教师队伍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要求,代表了现代中等职业学校未来教师的发展。但在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中还存在局限性,主要体现在重视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轻视实践指导能力的加强。虽然通过这样的认定,各地各校均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双师型”教师,但是学校教师的实践课程指导能力和实践课教学质量并没有获得提升。
(四)整体素质的差异性
随着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更替,过去老中专学校中的拥有企业实践工作经历的老师傅和老技师逐步地淡出了学校教学一线的舞台,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步入学校,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传道授业重任。尽管许多学校一直注重传帮带的作用,但普教模式培养下的大学毕业生,理论水平高于实践能力的倾向依然突出,形成了内部差异。
(五)队伍结构的片面性
当前中等职业学校中,理论教师偏多,实习指导教师不足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同样,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中,我们看见了清一色的专任教师,鲜有兼职教师的面孔。缺乏有实际工作经验和技能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已经严重制约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不能只是来自学校的教师队伍,而应是一支复合型的教师队伍。
四、解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困境的策略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的必然要求。针对省内“双师型”教师队伍存在的困境,现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与时俱进,丰富评审内涵
近年来,伴随产业结构升级转型,职业教育的前进步伐也是日新月异。建立在2010年文件基础上的“双师型”教师评审标准已经历时五年,需要实时更新。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12号)对中职学校教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循序渐进,完善培养机制
经历了5年的评审,省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基本纳入了“双师型”教师的范围,逐年新认定的也是很小的数量。在此基础上,中等职业学校不等坐享其成,以“双师型”教师的数量或“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而沾沾自喜,甚至裹足不前。中等职业学校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巩固和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一方面以新的“标准”为参照条件,制定学校未来“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另一方面,不断增进对已经获得资格认定教师的要求,避免迈入“双师型”教师门槛的教师失去前进的动力。关键是形成一套完善的培养机制,不断提升“双师型”教师的实践能力。
(三)政策扶持,扩大选拔范围
“双师型”教师的选拔,是从专任教师中选拔还是从兼职教师中选拔,这是一个影响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其实质是教师培养先重视生产实践还是先重视教学实践的问题。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四部门于2013年12月联合发文,下发《安徽省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提出职业学校可以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在众多学校编制已满的现实条件下,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成为我们外聘兼职教师并从中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最迫切的期望。
(四)改革评价,建立动态机制
创造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机制。对“双师型”教师的考核评价可以采取如下策略:在评价教师工作业绩时,既要兼顾教师的德育、智育成绩,又要重视教师自身发展,予以教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同时,评价应具有一定的导向性,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价机制来调动教师。在做好上述工作后,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打破“双师型”教师的铁饭碗思想,符合条件继续认定,违背条件取消资格,使得“双师型”教师队伍成为一潭活水,为中等职业教育输送汩汩清泉。
参考文献:
[1]王义澄.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N].中国教育报,1990-12-15(3).
[2]崔兰英.以人的全面发展观为指导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析[D]东北师范大学,2009.
[3]肖凤翔,张弛.“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解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5.
[4]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