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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现实,如何主义

2016-11-19

湖南文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小说家现实主义现实

二〇一四年,石一枫写出中篇小说《世间已无陈金芳》,该作品入选了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的榜单,获得了《十月》文学奖与百花文学奖,一时“人人皆说陈金芳”,堪称年度重要作品。如今单行本面世,石一枫在后记里自陈——

等到腰围渐宽,对自个儿的要求放松了,再加上着实编了几年文学期刊又是一“现实主义”杂志,在老同志的耳提面命和潜移默化之下,发现自己能够认同的审美标准也变得越来越简单:够不够“可读”,读完之后有没有一点儿哪怕是小感动?感动之余能不能稍微耐人寻味地“可想”?如果想来想去还想不明白,那就算一不留神写出过得去的东西了。而具体落实到个人操作,则是通过塑造一两个好人物,再挖掘出这些人物与时代的勾连关系,来实现上面的效果。这种观念比较传统,甚至称得上陈腐,但也的确是我这几年的真实感受。

石一枫所编的那份“现实主义”杂志,便是《当代》。关于这本被公认为中国现实感最强的文学刊物,我们有必要重温一下它的文学理念:《当代》奉行文学克隆真实的宗旨,坚持以文学关注现实、关注百姓、人生的立场,长期关注读者趣味,尊重读者权利,相信读者格调,注重作品的当代性、社会性、文学性,尤重现实主义,坚持以反映当代生活为主的现实主义文学主张……

供职于这样一份文学刊物的石一枫,以他自己的腔调,重申了“东家”的文学诉求。“可读” “可想”,是他对于《当代》“关注读者趣味,尊重读者权利,相信读者格调”的具体阐释,“再挖掘出这些人物与时代的勾连关系”,便是“以反映当代生活为主的现实主义文学主张”的说明。石一枫“一不留神写出过得去的东西”,类同于王朔当年的“一不留神就是一《红楼梦》”,这是专属北京作家的腔调,以戏谑躲闪庄重,实则骨子里明白这世上焉有“一不留神”的便宜事儿。起码,此事在石一枫这儿没那么便宜,《世间已无陈金芳》获得的美誉,断非“一不留神”得来——它的作者“着实”编了几年《当代》,“在老同志的耳提面命和潜移默化之下”,才开始修正自己的审美认同。简而言之,石一枫“变”了,不言而喻,这就等同于招认了他从前与如今的两样。他将自己如今的审美认同称之为“简单”,除去作家本人惯有的修辞习性不论,我们当可追究一下石一枫眼中那对立于“简单”的“复杂”。

我有理由推演,石一枫所不再认同的“复杂”大约是指什么面目:不怎么关注读者趣味,不怎么尊重读者权利,不怎么相信读者格调,不怎么挖掘笔下人物与时代的勾连关系……这些“复杂”的面向,如果用以上句式来总结,是不是端的令人惊诧?这是一个来自一线文学编辑的一手感受,在日常的编辑工作中,几年来,石一枫想必着实饱受了此类作品的折磨,想一想我甚至都要同情石一枫了。如若我们足够诚实、还算敏感,便会承认,这种“复杂”文学对于我们的折磨,的确充斥在我们当下的写作与阅读中。

“读者的趣味”是什么?“好看”也许应该是第一指标。这种对于“好看”的要求有问题吗?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写作竟开始以“好看”为敌,这种作风被滋长起来,也许更大的原因依旧是出在写作者的能力上,写得“不好看”,一定要比写得“好看”容易些吧?而将“好看”贬斥为“庸俗”,简直就更加容易和顺手。

什么是“读者的权利”?看起来这像是淘宝卖家应该考虑的事儿——买家花了钱,就有权利得到自己中意的宝贝。那么,当一个小说家写作之时,需不需要做出如此的考量?这似乎不是一个问题。考虑读者的感受,赋予作品一份“有效性”,大约是每一个作家写作时潜在预设给自己的前提;但同时,作家也似乎真的可以宣称自己的写作并无如此之义务,“我只尊重自己”,“我写作的本质从来都是仅仅面向自己的”,这好像也是上帝赐予这个行当的一份特权。两种态度都没错,而且我也怀疑真的能将这两个面向全然切割。但当一本严肃的文学刊物开始强调“读者的权利”之时,说明我们的写作可能已经真的过度倒向了“自以为是”的那一面。相对于“迎合读者”所能给我们带来的风险,在我看来,今天也许“自以为是”更能够伤害我们的写作。小说家创作失败之时,最是容易给自己写作的无能披上高冷的外衣——你们不喜欢?OK,这本来就不是写给你们的。对于读者的否定,比对于读者的尊重要轻易得多,它天然就是一个绝佳的庇护所,方便写作者逃避难度,矫饰自己能力的欠缺。

“相信读者格调”更是隐含着一个重大的判断——原来读者的格调并不必然低劣于作家。如果这的确是一桩事实,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作家们内心的优越感。在我看来,也许今天这种挫伤对于作家们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了——我们太习惯于在情智上轻视读者,这几乎就是上帝给艺术家设置的最大陷阱,上帝赋予艺术家傲慢的特权,同时也给这份特权埋下了险恶的伏笔。今天谁还在读严肃文学?如果我们足够理智,就不难想象自己面对着的那一群人:他们可能都受过一些教育,内心柔软,“尚未打骨子里认同那些充斥我们今天世道的理直气壮的逻辑”,重要的是,他们于烈火烹油一般的热闹时代中,还葆有一份对于文学的“不合时宜”的眷念。这样的一群人,我们有理由蛮横地怀疑他们的格调吗?也许更为过分的是,我们甚至还习焉不察地对这样一群人怀有一股荒谬的敌意。没人搭理,我们那天赋的傲慢便无处安放,于是谁搭理我们,谁就倒霉地成为了我们轻慢的对象。

几十年来我们在文学中的诸般探索,其意义之重大,收获之丰饶,毋庸再次申明,现在,腰围渐宽的石一枫以他的写作实践,提醒我们,其中某些“复杂”的路数,原来需要重新检点。当写作趋向轻视读者、罔顾时代,沉迷于一己之吟哦,上帝给艺术家埋下的壕沟就摆在了眼前。艺术的真谛永在云端,一辈又一辈的傲慢者向上攀爬,却撂倒在这同一条壕沟里。要知道,傲慢在上帝那儿,从来都被视为有罪。

我也相信,石一枫之变,“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并非如他所言皆是外力使然,就像我从来不相信一个成熟的作家会仅仅因为迫于外力,便改弦更张,从了某种潮流。譬如当年的余华之变,必定首先是余华本人的文学意识发生了扭转,是余华自己的心灵深处闹了革命,他不再满足于自己曾经的“复杂”,开始形成新的写作观念,而这一切的出发点,只是,也只应该是发自文学的本意。“个体之我”与“复杂之美”本来不该成为文学的问题,但当这些准则导向了空洞、无聊、顾镜自怜与装神弄鬼时,小说家还是“放松一下对自己的要求”吧,毋宁降低到如石一枫所言的“简单”与“陈腐”之中——重拾文学“简单”的常识,去写“陈腐”的“过得去的东西”。

《世间已无陈金芳》就是这种“过得去的东西”。小说十分“好看”,兑现了石一枫对作品“可读、可想”的审美标准,那显而易见的时代性,也落实了他“与时代相勾连”的文学企图。这部中篇小说的文学难度,在我看来,较之那些“复杂”的篇章,不逞多让,尤其在我们的文学现状下,更是别具一份“校验之用”的意义。

石一枫在这部中篇里,的确在着力“塑造一两个好人物”。此“好”,当然不是对于人物道德品行的论断,是对于小说家塑造人物成功与否的衡量。小说的主人公陈金芳,被石一枫写得非常“好”,当“人人皆说陈金芳”时,石一枫其实回应了一个重要的文学传统——写出能够被人记住的文学人物。我们今天的文学如若真的处在了颓势,一个显明的佐证便是:已经很难有某部作品里的人物被我们记起。这当然跟所谓的“人心浮躁”有关,但也的确可被视为小说家能力与抱负的下降。石一枫回到了“简单”,而他所遵循的“陈腐”的创作原则,不外乎是将笔下的人物“典型化”。《世间已无陈金芳》再度提醒我们,原来将笔下的人物“典型化”,依旧是一个行之有效和无法替代的写作手段。这也符合恩格斯的经典论述: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一度是我们创作的律令,也因为“律令”,才酿成了我们如今某种潜在的、新的“律令”——将笔下的人物模糊化,以庸常驱逐传奇,似乎那样,才放之四海皆准,更加客观与公正;或者,小说家干脆丢弃“放之四海皆准”的野心,将之视为妄念,“我”只关心“我”,视客观与公正,既是幻象,又是泡影。这就是“律令”之下的文学焦土,极端之后的极端,实在值得我们反省。文学中的“我”,文学中的幻象与泡影,都何其正当,但要达成这种正当,除了从众生中来,从实有与具在中求,也实在难觅他途;而文学之事,“众生”若不以“典型人物”来说明,几乎又是一个无法完成的想象。于是,一种偷梁换柱的替代悄悄发生了:小说家开始过度迷信自己,在写作中,将自己一己的体认赋予“典型化”的想象和预期,在潜意识里自认小说家本人便能够代表众生,自己确认的“现实”才是唯一的现实,理直气壮地将笔下的人物塑造得越来越不合乎人的常情。一个写作者,如果有意对自己的这些倾向做出矫正,在我看来,重拾对于现实主义一些创作原则的尊重,几乎是一个必然的选择。现实主义天然便有一颗“理解之心”,尊重“人的常情”,是它的基本表征,它总是要力图最大规模地唤起共鸣,让更多的人从中领取到自己的经验,这些,都是治病的良方。

石一枫笔下的陈金芳典型到什么程度?这么形容可能并不夸张——她堪可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某一部分女性的缩影。她们从乡间来,沉浮于都市,最终归于失败。没错,这部中篇的线索就是这么“简单”,一切都是在“俗套”中展开。但恰恰是这种“简单”与“俗套”,才直接有力地唤起了阅读的共鸣。陈金芳被评论者誉为了“中国版的盖茨比”,艾略特将菲茨杰拉德的那部《了不起的盖茨比》称为“自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的第一步”,“因为菲茨杰拉德在其中描写了宏大、熙攘、轻率和寻欢,凡此种种,曾风靡一时”。如果陈金芳与盖茨比之间真的能够通约,那么宏大、熙攘、轻率和寻欢,凡此种种,就正是我们今天风靡着的现实。“《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最好的小说,该书敏锐地抓住了当代社会生活的主题,并以象征手法展现了‘美国梦传奇之下的嘲讽及悲怅。”——这是《牛津美国文学词典》中的词条(真令人惊讶,居然和我们的教科书使用着同一套理论),但我们却不能将这个词条完全套用给《世间已无陈金芳》,这亦是我们需要遵从的“现实”。

从丑变美,从穷变富,还有比这两点更能概括我们在这个时代的梦想吗?而美梦成真后迅疾的灰飞烟灭,还有比这更令人心碎的吗?石一枫让这一切全部在陈金芳的身上展开。现实主义要求石一枫必须据实摹写,要求他对陈金芳们的理解与感知,与陈金芳们的实际存在一致。当我们在阅读中被唤起了共鸣,就是认同了小说家石一枫据实摹写的成功。那个陈金芳宛如就在我们楼下的街道上徜徉彷徨、向隅而泣,就在郊外某个奢华而隐秘的会所里觥筹交错、纸醉金迷。她的命运之跌宕,遭际之陡峭,“真实得就像一出舞台剧”。于是,一个时代心照不宣、被我们一再提及却暧昧规避的事实,在小说中昭然若揭——原来,猛烈的、极致化的戏剧性已然是我们的现实,今天的“现实”,早已脱离了我们给它预设的那份与“舞台性”的对立。

人生如戏,这句比喻,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准确地对应着现实。然而果真是这样的吗?有意味的是,当我从小说的语境下出来,稍加琢磨,却又开始心存犹疑。我被这部作品的“现实主义”所蛊惑,难免就要以现实去印证它。那个就在我们楼下的街道上徜徉彷徨、向隅而泣,就在郊外某个奢华而隐秘的会所里觥筹交错、纸醉金迷的陈金芳——我真的看到了吗?事实却是,我们的周围尽是些默默讨生活的人,他们更多的是过着陈金芳发迹之前的日子,处在“前陈金芳”的状态里,生活对他们而言,只是生活,决非戏剧,美梦远在天边,就算使出浑身解数,丑的也还是丑的,穷的也还是穷的,哪怕不惜将灵魂抵押给魔鬼,也无从得享一个奇迹,那种到死方休的忍耐和辛劳,才是他们唯一的现实。当然,妄图将小说中的人物落实在现实里,这看起来是有些蠢,就像十九世纪的俄罗斯人想要在邻居中发现一个安娜·卡列尼娜。我可能没这么蠢,这也不过只是一个小说家那份职业的偏执在作祟,不由自主,我就在翻检着写作之事的奥秘,它对应着我眼下写作的某种困惑,也弥漫着写作者个人“可想”的乐趣。

想到了著名的安娜·卡列尼娜,就生出了这样的比较:发生在这位十九世纪俄罗斯妇女身上的故事,好像并不比我们的陈金芳更具“戏剧性”。托翁笔下的一切,好像更符合我对“现实主义” “陈腐”的认识,它也突兀,但并不是那么突兀,它也陡峭,但并不是那么陡峭,在某种意义上,它甚至是温和的,一如我们惯常的生活。而陈金芳真的是有些“那么突兀和陡峭”了,骤生骤死,“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眼看”还真是“眼看”,就只一眨眼,迅捷得如同小孩儿堆砌的积木,没有那种轰然坍塌的壮阔,不产生回响,可不就像是一个儿戏?如果说陈金芳真的写出了我们的现实,那么,我们的现实就是一个儿戏吗?这似乎也并非全然就是我们真实不虚的感受。这么对比,当然是对石一枫不公,料想他也没有要去跟托翁较劲的意思,谁这么设计他,他能跟谁急。是说,我们也许可以在这样的生拉硬扯中猜度:现实主义是否天然应当和缓一些、“反戏剧性”一些?高楼之高,必定对应在起得缓慢,高楼之塌,必定具有回响轰然的声色,而这其间漫长的过程所酝酿出来的“戏剧性”,可能更加具有“逻辑感”,更加平实也更加怆然,更加能对应我们生命朴素的感受?吊诡的却是,我们又真的从陈金芳身上读出了强悍的现实之力。这莫非就是今天并置于我们内心感受中的事实:一方面,温温吞吞,依旧置身在那亘古庸常的“现实感”的惯性中;一方面,万事迅疾,奇迹叠出,世界宛如做着一个不可思议的梦。

现实从来都是“现在”的事实,当“现在”已经改变,我们内心那种对于“现实主义”根深蒂固的想象,也只能随之发生动摇。如何在写作中呼应“现实”,怎么达成自己的“主义”,这些事儿,我目前“想来想去还想不明白”,这也是《世间已无陈金芳》带给我的阅读感受之一,它满足了石一枫“一不留神写出过得去的东西”的最后一个指标。

责任编辑:易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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