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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国际秩序的耦合性试析

2016-11-19姚璐刘雪莲

国际观察 2016年4期
关键词:中国

姚璐 刘雪莲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现行国际秩序出现拐点,中国崛起与国际秩序的关系也随之成为学术界热议的焦点。本文认为,“修正主义”和“维持现状”的“二分法”无法准确地阐释中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因此借用“耦合性”概念,将大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划分为非直接性耦合、控制性耦合和公共性耦合三种类型,并选取权力、制度和价值观三个变量,分析中国与国际秩序之间关系演变的特点,提出中国将以“改造性介入”的方式推动国际秩序从“控制性耦合”向“公共性耦合”发展的观点。

关键词:中国 国际秩序 改造性介入 控制性耦合 公共性耦合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6)04-0070-82

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以来,西方大国的普遍受挫与中国经济的异军突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首超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共十八大后,一带一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外交布局,体现了中国构建地区秩序乃至国际秩序的初步尝试。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外交的众多新变化,越来越多的讨论围绕着中国将如何应对现行国际秩序而展开。

主流学界的辩论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中国究竟会变成一个“修正主义”国家还是一个“维持现状”的国家?按照现实主义的逻辑,中国崛起势必会挑战现有国际体系中主导国的地位,主导国同样会对崛起中的中国进行遏制,中国必然会走上“修正主义”的道路;按照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逻辑,相互依赖的结构性力量和国际机制的社会化进程,加强了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同,使它倾向于“维持现状”。然而,当前中国崛起的环境已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这也决定了诸如此类的“二分法”认识论无法准确阐释中国与国际秩序间的关系问题。本文尝试借用计算机学科中广泛运用的“耦合性”概念来探讨中国与国际秩序之间的联系。

“耦合性”(coupling)也被称为“块间联系”,系对软件系统结构中各模块间相互联系紧密程度的一种度量。模块之间的联系越紧密,模块本身的独立性越弱,彼此的依赖性越强,相应地耦合性越强。耦合性由弱至强主要分为非直接性耦合、控制性耦合和公共性耦合三种类型。如果我们将单元国家等同于模块,模块之间的互动所呈现的软件系统结构就是国际秩序的形态,这三种类型的耦合体现了单元国家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在考察这三种耦合性关系的过程中,需要设定三个基本的变量以考察国家与国际秩序的耦合程度:第一,权力的基础。国际秩序的演变源于国际格局的转型,“自从民族国家出现以来,大国就是建立国际格局的主要力量,决定着国际秩序的基本内容,大国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具有全球性的国际事件,是推动国际秩序演变的决定性因素。”由此可见,大国权力结构是探讨国际秩序的基础。第二,制度的依托。国际秩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是以一系列制度化安排为保障的。基欧汉将国际制度视为国际体系的内在需求,虽然国际制度由霸权国创设,但制度维持的惯性使之即便在霸权衰落之后,依然可维持国际秩序的稳定。第三,价值观的维系。虽然现实主义认定将一国的价值观念普世化是错误的,但共有价值观的维系仍是形成国际秩序认同最有效的方式。

一、中国与现行国际秩序的耦合

“秩序”是指一种不混乱的良性状态。“国际秩序”指的则是“国际行为的格局或布局,它追求国家社会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维持国家体系和国家社会本身的生存、维护国家的独立或外部主权、以和平为目标等。现行国际秩序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的国际安排,其权力基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1949年以来,中国从对抗者到参与者再到建设者的身份转换,体现了中国与国际秩序间的耦合性关系一直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

(一)非直接性耦合下的中国与国际秩序

非直接性耦合是相关性最弱的一种耦合类型,系指各模块彼此独立,彼此间不发生直接联系。非直接性耦合代表着大国与国际秩序之间较低的关联性,相对于国际秩序而言,国家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甚至以封闭状态排斥国际秩序对其产生的影响。非直接性耦合中的大国与国际秩序不具有互构的可能性,处于这种弱耦合关系中的国际秩序最为脆弱。而对独立于国际秩序之外的大国来说,它完全否定现行秩序的合法性,其自身对国际秩序的建构具有一套迥然相异的构想和设计。因此,推翻现行国际秩序是它的战略目标。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近30年间,中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是典型的“非直接性耦合”,即中国完全独立于国际秩序,对国际秩序采取“全面去合法性”的态度。

从权力基础看,其一,中国国内主要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中国完全没有足以影响国际秩序的国家实力。建国初期,连年战争的创伤使中国民生凋敝,百废待兴,恢复生产和巩固政权举步维艰。随后的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中苏同盟破裂、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动荡,令中国的经济发展几近停滞。另一方面,虽然中国是二战的战胜国,但新中国成立后,新政权得不到美国等主要西方大国的承认,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也被剥夺。因此,新中国对战后国际秩序抱有与生俱来的排斥态度,不承认一个没有新中国参与设计的国际秩序的合法性。其二,国际层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两极格局。两极体系是新中国不得不应对的结构性压力。1949年中国革命胜利时,两极格局已经形成。鉴于新生政权的实力薄弱和共同的意识形态,中国选择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配合社会主义大家庭“家长”苏联的战略,对国际秩序发起挑战。20世纪50年代末,中苏同盟破裂,两极体系的结构性压力加剧了中国对国家安全的担忧,“两个拳头打人”标志着中国开始将国际秩序完全推向自己的对立面。

从制度依托看,一方面,中国被排除在全球性的国际制度外。二战后维护国际秩序运行的国际制度是在美国主导下创设的,建国初期中美的交恶使中国完全被孤立于该国际制度之外。另一方面,中国积极寻求联合境遇相同的发展中国家,共同对抗不公正不合理的西方国际秩序,如“中间地带”的提出、亚非会议的召开、中国对不结盟运动的全力支持等。虽然中国缺乏主导建立一套完全独立于西方的国际制度的能力,但一直在尝试寻找对抗乃至推翻战后国际秩序的制度化路径。

从价值观的维系看,一方面,中国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式对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民主观念。长期饱受殖民剥削和战争创伤的“受害者心态”以及“理想主义的革命心态”,使新中国视“无产阶级革命”为对抗不公正国际秩序的途径,将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其关于国际秩序的构想。另一方面,中国尝试提出与现行的不平等国际秩序相抗衡的基本理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否定立足于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上,中国提出了自己处理国家间关系准则的设想,并获得了众多发展中国家的认可。

综上所述,从建国初期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与国际秩序的关系始终处于非直接性耦合的状态中,中国将自身完全孤立于国际秩序之外,以推翻现行国际秩序为其最终目标。

(二)控制性耦合下的中国与国际秩序

控制性耦合是指一个模块通过传送开关、标志、名字等控制信息,明显地控制对另一模块功能的选择。这种模块间的互动模式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其彼此间关系以“控制”为特征。控制性耦合主要反映国际体系中的主要大国和由它所主导的国际秩序之间极高的关联度,这种关联体现为大国对国际秩序的控制。

现行国际秩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控制性耦合,集中表现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国际秩序的控制。其一,大国需要确保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领导权不受挑战。奥巴马政府在2015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重申,“美国强大而持续的领导作用,对于一个促进全球安全与繁荣及各国人民的尊严和人权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必不可少。现在的问题不是美国是否应该发挥领导作用,而是我们如何发挥领导作用。”其二,大国极力将自己的经济体制、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推广到其它国家并对它们进行改造。西方发达国家控制并主导着国际秩序,且力图按照自己的面貌重塑世界,依据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为世界定规则。在控制性耦合的状态下,西方发达国家对一些转型国家发动“颜色革命”,甚至推翻他国政权,在全球范围内追求单一性或同质性。其三,控制性耦合实质上是确立等级制的国际秩序。从威斯特伐利亚秩序至今,国际秩序一直是一个“中心——外围的体系”。虽然二战结束后,国际关系的“等序国际秩序”从法理上得以确定,但以美国为首的G7集团仍然处于国际秩序的第一集团,而广大新兴国家则被视为其“第二梯队”。

从中国的发展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方针的确立,使中国在内政上冲破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羁绊,在外交上摆脱了“以无产阶级革命为目标”的束缚,开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重返联合国,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建交,标志着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有了一定程度的认可。此时中国外交政策的重大调整主要是基于邓小平对国际形势的重新判断,他提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中国由此开始逐渐融入现行的控制性耦合型国际秩序,这个时间段从20世纪80年代持续至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

就权力基础而言,其一,经济上,中国在现行国际秩序框架内实现了经济的腾飞。1978年,中国的GDP总值为3650亿元;2000年,中国的GDP总量为9.98万亿元;时至2008年,中国的GDP总量增加到31.68万亿元。三十年间,中国的GDP总值翻了近30番。尤其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全面融入了现行国际秩序。2000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200亿美元,而2008年,这项数据已达到2.8万亿美元。GDP的高速增长证明了现行国际秩序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有益的,进出口贸易额则衡量出中国经济对外依存度的日趋紧密。其二,政治上,中国一方面开始以国家利益取代意识形态导向,逐渐消除周边国家的疑虑和敌视,主动推动全方位区域合作,积极推进区域秩序的建构;另一方面,自觉担当自己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使命。1997年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获得了东南亚国家的认可和赞誉。2005年,时任美国副国务卿佐利克提出了中国是“利益攸关方”(stakeholder)的概念。这并非只是对中美两国关系的定位,而是体现了中国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即中国不仅仅是当今国际秩序的获益者,同时也是从事其建设的责任承担者。其三,超越对抗性同盟,发展伙伴关系,以增强国家实力,推动权力结构的变革。“这种结伴而不结盟的伙伴战略,是中国对塑造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国际秩序建设的积极探索。”

就制度依托而言,其一,中国积极与以西方为主导的众多国际制度接轨。中国加入WTO之后,2000余条国内法律在国际制度的本土化过程中得到修改。同时,“中国开始调整其与国际秩序的互动策略,在经济领域通过国际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将与国际制度接轨的成果内化为国内政治改革的动力,主动联通国际、国内两个层面的规范性建设,证明了中国全面参与国际秩序构建的自觉性。其二,坚持推进对现行国际制度中不公正不合理方面的改革。控制性耦合型国际秩序实际上违背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原则,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核心国际制度,主要为西方国家所掌控,小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只有参与其中的权利,却无权制定规则。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要积极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90年代,江泽民提出“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主张;2005年,中国公开发布《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提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其三,倡导新的国际制度的建立。中国在化解地区危机、构建区域秩序方面,也开始尝试创设新的国际机制,以弥补现有国际制度的不足。如“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六方会谈”,都是中国完善现行国际秩序的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实践。

就价值观的维系而言,一方面,中国逐步弱化了外交中的意识形态色彩,另一方面,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秩序理念,如江泽民提出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胡锦涛提出的“和谐世界”的构想——“和谐世界应该是民主的世界,和睦的世界,公正的世界,包容的世界”。这些新理念实质上表达了中国对于国际新秩序的设想。

综上所述,从20世纪80年代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国际社会处于控制性耦合状态的国际秩序中,尽管该秩序的诸多弊端纷纷显露,但对中国国家实力的提升而言其促进作用仍大于制约性。“由于中国国家实力得到了较大增长,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合作愈加深入,共同利益有所增长,国家利益的相容性增强,这为中国与国际秩序的积极互动提供了重要支撑。”中国一方面通过自觉融入国际秩序并参与其建设,获取实现自身发展的契机,另一方面则积极推动国际秩序的变革。

二、“公共性耦合”的目标与中国“改造性介入”的方式

2008年金融危机成为现行国际秩序转型的拐点,战后国际秩序赖以存在的权力结构出现了重要位移,主导国难以继续有效地维持控制性耦合下的国际秩序。恐怖主义、难民危机、地区冲突频发等一系列问题的集中出现,使全球治理呈现出了失灵的征兆,控制性耦合型的国际秩序面临“失序”的风险。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越来越多地提出改革现行国际秩序的诉求。尤其对于中国而言,它有意愿也有能力推动国际秩序的转型。但是,中国推动这一转型的目标必然超越控制性耦合中的传统国际秩序,以实现公共性耦合。在秩序变革的过程中,中国不会扮演颠覆者的角色,而是在现行国际秩序下,以“改造性介入”的方式实现“公共性耦合”的秩序构想。

(一)国际秩序从“控制性耦合”到“公共性耦合”的转变

若一组模块都访问同一个公共数据环境,则它们之间的耦合被称为公共性耦合。公共性耦合是各模块之间关联度最高的块间关系,同理,公共性耦合即指国家之间最为密切的相关性。如果将公共性耦合的模块视为各个单元国家,共同数据环境指的便是各国间的共同利益。与控制性耦合不同的是,公共性耦合强调国际行为体之间平等,求同存异,在理解、包容、合作的状态下实现共存共荣。

公共性耦合成为国际秩序的新趋势,有赖于以下两项条件的形成:其一,权力结构的急剧变化使大国很难再对国际秩序实行单向控制。一方面,随着自身实力的加强,广大新兴国家逐渐在国际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们正迈入新的世界,其权势分布将比较平衡:不会再出现超级大国,而只会有几个大国,再加上很多地区国家。”另一方面,“非极力量(即那些不可能成为‘极的中小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发展得更快,非极化成为大趋势”,它们“拥有世界大部分人力资源、能源和原材料”,“它们会越来越善于运用自己的资源和‘权力,从而增大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力图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理念注入国际秩序,虽然它们不是“另起炉灶”,彻底改变现存秩序,但是,西方文化、制度以及价值观念的一统天下已经变得不可能。其二,全球性问题的凸显强化了国家间关系的公共性。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疾病控制等全球性问题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共有利益的增多使合作、妥协、协调、取得共识成为国家间关系的重点。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国际秩序不应为由某一国主导的控制性耦合,而应是以合作为基础的新型关系。

国际秩序中的公共性耦合从权力基础上讲,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其一,从结构层面强调权力的共享性。在控制性耦合下的国际秩序中,“西方在与世界的关系中,分别构造了一个在价值上与外部世界对立、经济上以中心和外围为特征、安全上以结盟和对抗表现出来的内外秩序图景”。这种内外有别的秩序形态在当前权力结构变革的张力之下,已无法维持国际秩序的稳定和均衡。因此,公共性耦合下的国际秩序强调两个共享:新兴经济体与西方国家间的权力共享;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双方的权力共享。一方面,将广大新兴经济体的利益诉求纳入国际秩序的建构中,推动国际秩序民主化进程。虽然大国主导是国际秩序建立、维护和演进的前提,但是,“秩序存在的价值在于,它可以为弱势群体改变利益失衡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在罗西瑙所称的全球化时代彼此交叉重叠的权威场域(spheres of authority)基础上,充分发挥国际组织在国际秩序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尊重和维护联合国在国际秩序变革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要充分调动非政府国际组织在功能性领域的积极性。

其二,在实践层面强调权力的协调性。一方面,强调现行秩序主导者与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协调。在控制性耦合的国际秩序中,各国权力的运行模式以等级化控制为主。现行国际秩序尽管存在诸多弊端,但体系结构变革的烈度并未达到足以撕裂它的程度,公共性耦合的国际秩序需要新兴经济体与西方大国相互尊重对方的利益诉求和合法权益,在互动中调适彼此的利益格局;另一方面,全球性问题的凸显增加了国家间的共同利益,这些利益相互重叠的公共领域也正是各国权力之间彼此协调的增长点。“共同存在以个体行为的交叉影响改变了利益和责任的界定方式,它将本来专属于个体的一部分权利和利益分离出来,以关联利益、关联权利、关联责任的形式表现出来。”

公共性耦合从制度依托上来讲,第一,对现行国际制度而言,是增加“公共产品”属性,弱化它的“私有财产”性质。当前全球治理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国际制度的代表性不足。“那些在国际制度体系中将拥有更大权力地位的制度主导国能够通过控制和塑造国际秩序,将原本应服务于整个成员国的国际制度进行不同程度的私有化,来谋求主导国的私利目的。”主导国只愿意将国际制度变为治理他国的工具,而不愿与崛起的新兴力量分享规则的制定权。公共性耦合下的国际制度应当体现更广大国家的治理诉求,尤其是将新兴经济体纳入现行国际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其二,增加国际制度间的兼容性,弱化其竞争性。当前国际制度面临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则是“碎片化”。随着多极力量的崛起,不同的权力主体开始围绕不同国际新秩序的诉求展开竞争,尤其在地区秩序的建构上,重叠性的制度设计相互抗衡、相互对垒,最终却破坏了地区秩序的整合。公共性耦合中的国际制度,应当关照不同制度间的互补和兼容,使国际制度真正发挥推动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秩序稳定的平台作用。

从价值观的维系上讲,公共性耦合强调国家间平等的观念,兼容并蓄,尊重多样性,承认多元化,以包容与沟通取代排他与封闭,承认全球正义观,以国家间的相互合作、共生共存、互利共赢为目标。

(二)中国“改造式介入”的方式与国际秩序

国际秩序正在向公共性耦合演进,中国崛起所导致的国际权力结构的变化,成为推动国际秩序改革最主要的动因。因此,崛起中的中国将如何影响和塑造国际秩序成为国际关系学界讨论的焦点。一方面,传统国际关系发展从未摆脱过由崛起大国与守成大国之间对世界主导权的争夺而引发的国际秩序的动荡与失序;另一方面,中国的崛起是自民族国家体系建立以来第一次非西方式的崛起,这使得自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形成后一直以西方理念和实践为主导的国际秩序演变出现了众多的不可预测性。

虽然近年来对中国外交“强硬”的质疑声不绝于耳,但中国在构建公共性耦合国际秩序的过程中并无意充当挑战者。中共十七大报告对中国与现行国际秩序的关系采用了“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的新表述,以此替代了之前的“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官方话语的变化,实则也是中国在推进国际秩序变革中身份定位的变化。美国学者江忆恩认为,中国并不是一个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的国家,且它在现行国际制度框架下表现出更加积极合作的态度,中国不会变成一个改变现状的国家。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Schweller)同样认为,中国对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只会逐步改良,而非全盘颠覆。一方面,“中国已经是国际秩序的一部分”,在现有国际秩序中,中国依然是受益巨大的一方,这决定了它不会推翻现行秩序;另一方面,中国自身实力的提高,加之国际秩序的既有缺陷,使中国又具有改革现行国际秩序的诉求。因而中国与国际秩序间关系的互构可能需要探求“中间路线”,我们将之称为“改造性介入”。

“改造性介入”无需对原有系统进行全面否定,而乃通过对系统漏洞的填补,使该系统更为安全稳定。如果我们将由原有模块互动构成的系统视为电脑的主机,具有改造性功能的模块便是通过USB接口接入的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的系统盘。对系统的这种更新是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良而非变革,旨在加强块间关系中的“公共性耦合”。中国关于国际秩序的构想并不以颠覆既有秩序为目的,也不是要建构新的“控制性耦合”,而是作为当前国际秩序的改良性力量,引领它走向共存共荣的公共性耦合。

中国对于国际秩序的“改造性介入”主要缘于以下三点原因:其一,从崛起的环境看,一方面,中国崛起是在当今国际秩序的框架内发生的,现行国际秩序就宏观而言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是现有国际秩序的一个重要受益者,在既有秩序之下,由美国主导建立和维持的某些规则和规范可以为中国争取自身的合理权益时所用。”另一方面,当前西方国家的衰落乃相对而非绝对,“在西方国家仍然居强势地位并力图维护现行秩序的情况下,不可能对现行秩序进行破旧立新式的变革。”其二,从崛起的目的看,中国外交一贯恪守“不争霸,不称霸”的原则,因而中国即使具有推动国际秩序转型的实力,也绝不会以建立控制性耦合下的国际秩序为目标,而是以形成公共性耦合型的国际秩序为最终目的。正如中国“一带一路”战略设计中“共商、共建、共享”三原则的确立,体现了中国关于各国在相关地区的现行秩序下互相尊重、彼此协商、包容互鉴的新理念。从中国的文化传统看,“和合”代表着中国独特的东方价值观,“它指导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突破西方传统的以‘二元对立哲学为基础的具有冲突性和对抗性的国际关系逻辑,在全球治理中倡导‘和谐,以包容的态度与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方式实现一种有序的状态。”

三、中国对国际秩序“改造性介入”的实践路径

建构公共性耦合的国际秩序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以上划分,中国对国际秩序的“改造性介入”,应致力于三个方面的推进。

(一)继续夯实推进“公共性耦合”的权力基础

一方面,对内继续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当前,中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新常态”下,经济发展仍然是国家的第一要务。中国不仅需要持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创新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另一方面,对外推进与新兴经济体的协同发展。中国正积极打造G20和金砖五国集团的机制化平台,促进国际秩序的变革。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新兴经济体的集体崛起短期内印证了包括“中国模式”在内的,有别于西方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成功。然而,当前金砖国家中除中、印的状况相对平稳外,其它几国的经济几乎都进入了“寒冬期”。经济高速发展掩盖下的贫富差距、腐败、社会不公正等问题集中凸现。金砖五国本身国内政治问题的严峻,导致它们共同推动国际秩序转型的合力减弱。

(二)推动国内国外两个制度体系的良性互动

每一种国际秩序本质上都是主导国国内秩序在全球层面的投影。一种国际秩序得以确立,缘于主导国家在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全球吸引力”。中国若想推进公共性耦合型国际秩序的建构,首先需要确保本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政治制度建设具有全球性价值。例如,在有关亚太经贸合作的探索中,美国提出的TPP框架执行了包括原产地、政府采购、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领域的极高的准入标准,这种高水平制度化平台创设的基础就是美国国内政治的国际延伸。中国若想提升自己创设国际制度的能力与水平,同样需要国内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支撑。这无疑要求中国实现国内制度建设和国际制度推进两个层面的互联互通。一方面,在与现行国际制度接轨的过程中,通过国际制度对国内政治的“社会化”,推动中国国内制度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国内经济发展以及政治和社会改革制度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将它们升华为改革旧有国际制度或创设新的国际制度的有效借鉴。

同时,在“改造性介入”的施行中,一方面,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需要采取接纳性的态度,在与国际制度接轨的进程中,从其基本规则人手,倡导并引领国际制度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方面,中国还要提升自身的议程设置能力,尤其是在国际制度缺失的领域推动新制度的创设,对现有国际秩序的制度体系进行有益的补充和协调,从而推动国际秩序向公共性耦合转型。

(三)平衡“普世价值”与“特色性价值”的关系

中国作为“改造性”力量推进国际秩序的转型,同样需要为世界提供秩序认同的价值体系。然而,历史上所有的国际秩序都由西方所主导,西方价值观念也一直在国际秩序中处于高高在上的位置。中国作为第一个崛起的非西方大国,其文化传统抑或价值观都迥异于西方,因此,在公共性耦合的国际秩序建构中,中国需要平衡好西方主导的“普世价值”和中国式的“特色性价值”之间的关系。公共性耦合的价值体系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对于西方倡导的“民主、自由、法治”等价值取向,中国需要承认其普遍性,同时,丰富中国外交的话语体系,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理念。

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理念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如“和文化”、“天下观”、“王道观”等。“儒家思想的制度化、社会化所带来的客观效果,使稳定与秩序在中国人的偏好函数中处于一个非常高端的位置。”即便在等级制的华夷秩序中,“维护等级间关系的主要依靠的不是暴力,而是对社会规范的尊重。”这些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与公共性耦合的价值内涵高度一致。因此,需要通过学术界的理论化归纳,加之政界人士恰如其分的对外传播,将具有中国哲理的国际秩序理念,上升为可被世界理解的话语体系。其二,在推进国际秩序转型的实践中,丰富中国外交的话语体系,如“命运共同体”“正确义利观”“亲、诚、惠、荣”的周边理念、“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理念的提出。这些全新的外交话语正是在外交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

总之,当前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采取改造性介入的参与方式。未来中国并不会取代美国成为国际秩序新的主导者,而是要在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大国建立新型国家间关系的基础上,共同构建公共性耦合下的新的国际秩序。

收稿日期:2016年3月

(责任编辑:胡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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