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均分的奖学金
2016-11-19熊盖尧
廉政瞭望 2016年11期
熊盖尧
前段时间,一名在北京读研究生的好友向我吐露了她最近遇到的一件闹心事。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在北京某高等院校读法学硕士。当初入学时他们开班会,班长提议,所有同学签一个协议,为了避免大家为奖学金勾心斗角,减少摩擦,以后奖学金拿来均分。
听班长这么说,朋友虽然犹豫,但还是同意了。
他们奖学金很高,班上成绩好的也不少,每年有超过一大半的同学能获得奖学金,奖金共有20万元左右,人均差不多可以分到1万元。
两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然而朋友和她的室友现在渐渐有些情绪了。她们几个都挺上进,成绩也好,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可是自己辛苦得到的奖励,这么无偿分给别人,多少有些不自在。而且,班上真正“分”奖学金的,是成绩比较靠后的同学,班长也在其中。
“其实不只是为了钱不开心。我们是学法的,现在才意识到这个协议有问题。奖学金发到我们卡上,就是私有财产,我们完全有充分的、正当合理的理由拒绝。”朋友说。
但当我问她为什么现在不提议将这协议作废时,朋友沉默了。“也就私下吐槽一下罢了,干嘛要去招别人的反感。而且又不只我们班是这样,别的班,别的学校甚至还有瓜分助学金的”。
遗憾的是这样的人还不少,因为“碍于情面”,许多学生在还没有踏入社会前,就已经被磨去了棱角。他们似乎过早地习惯了“不得罪人”,而且已经善于用“大家都是这样过的,其他班其他学校也这样”的理由,来自我安慰。难道一个知识分子,需要用“别人和我过得差不多,或者比我过得更差”来获取自我满足?
我们大学培养的人才,不应该是精致的利己主义,也不应该是庸碌的随大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