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时度效
2016-11-19山西广播电视台曹贵勇
◇ 山西广播电视台 曹贵勇 吕 华
“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时度效
◇ 山西广播电视台 曹贵勇 吕 华
清除假新闻,必须把握时度效,在“时”上拿捏时机,在“度”上精准把握,在“效”上担起责任。
时 度 效
今年春节刚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央三大媒体,其后,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48字总要求,其中“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就是针对主流媒体应对新媒体不当乃至错误言论来讲的,要做到“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就要求把握好时度效。
及时应对,及时澄清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2月16日,网上配图并发表文字《霸气媳妇回农村:光干活不让上桌掀翻了自己做的一桌子酒菜》,两天内评论超过4万条,阅读量超过250万。央视、人民日报等对此作出及时的澄清,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反观2014年山西太原发生的“讨薪女农民工”事件,央视的应对同样值得总结借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以主流媒体应对新媒体“讨薪女农民工”事件为例,属业内观点与案件定性审判无关。文中所指主流媒体与传统媒体属同一概念。
一、事件经过
2014年12月30日,太原市龙瑞苑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有人将这一事件的视频上传网上,引发社会关注。
事件的起因现在较为准确的多采用《焦点访谈》的说法。河南农民工王奎林等人抄近道回工地驻地,因未戴安全帽被工地保安阻拦,引发争执,并动了手。保安报警,警察王文军等赶到,事件进一步升级。《焦点访谈》的定性是并不存在讨薪的说法,即讨薪并非事件成因,从而否定了“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视频和《面对面》中王奎林对原因的说法。《焦点访谈》定性总结为:“由一起口角演变成冲突,之后不断升级,最终由治安案件演变成一起生命悲剧。”应当说是比较准确的。
对于周秀云的死因,事件发生后不久,法医的鉴定结果也已公布,王文军等人也已被批捕,此后,案件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公布审判结果。
二、主流媒体与新媒体传播力比较
互联网介入,始于周秀云的外甥,一个有文化的在校学生用手机把事件上传到了网上,迅速扩散,短时间内形成强大舆情,迅即引起重视。周死后十三天无人过问,网上热传后太原市检察院开始在网上回应舆论和社会关切。
从选题上看,主流媒体一般不会选择报道这样的事件,因为如果介入未定性、没有生效判决、没有权威部门的调查和鉴定结论的事件,报道的风险之大显而易见。手机上传互联网,自由度比较大。
从记者看,主流媒体的记者有进入、退出、采访、审批、播出(刊发)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新媒体除大的网媒统称为网媒记者,其他还不能称为记者,只能叫做报料人,也有人称现在是全媒体或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笔者认为应当分为网媒记者和报料人更为准确。
从播出(刊发)审批程序看,主流媒体要报选题,批准后要组织采访、要三级审稿、明确终审,才能播出(刊发)。新媒体记者和报料人他们可以随时随地发表看法,不需要任何审批程序。
从时效性上看,主流媒体经过漫长严格的程序后时效性大大减弱;而新媒体由于很少受限制,时效性特别强。
从大众接收信息看,主流媒体栏目规范化,节目有编排,而且是线性传播;新媒体没有这些限制,接受信息同样随时随地。
主流媒体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对比:
以上对比可以发现,同一事件即使主流媒体及时介入,其传播效果也难以望新媒体之项背。《焦点访谈》收视最高时3亿人,而手持移动新媒体的用户据统计约6.7亿人,而且这一数字随时随地在更新、在上升。因此新媒体有着惊人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把握好“时”
主流媒体要担负起“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社会责任,必须把握好时机。错误言论视频刚刚出现,有可能形成强大舆情时就应当介入澄清。这就要求对网上言论视频形成舆情的趋向,能够做出敏锐的、准确的判断。
在人人皆是报料人的全民型的报道形态下,采集很少有责任意识、真实意识,上传无人审核把关,所传内容的真实性当然比较差。正因为如此,新媒体面临最严重的问题即是以真实、权威为前提的公信力的缺失,且难以建立。
主流媒体不能也不可能对新媒体关注的事件具有同样的热情,给予及时的关注。等到新媒体形成舆情时,再介入,再发声、再澄清、再纠正,十分被动,加上接收、认知中的先入为主,使得这种澄清、纠正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可见主流媒体对网传事件的预判,澄清时机的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早预判,早动手,能够争取主动,反之,则增加了澄清的难度。
四、把握好“度”
主流媒体在澄清网上谬误时要把握好尺度、分寸,过犹不及,要恰如其分。
对网上所传“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视频,中央电视台先做了《面对面》予以澄清。王奎林在《面对面》节目中说:“我出去看见那个李康,我们那个工友,就给警察掏身份证,这是我出去第一眼看到的。他掏身份证的时候说,你态度能不能好点,然后李康就掏出手机给他拍照,他(警察)就开始抢手机,抢我们的手机。”《面对面》的澄清有所不足,原因在于《面对面》只面对了对立双方的一方当事人,与“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常识相违背。由于栏目设计的局限,没有做到面对当事人的双方。
在这种情况下,央视果断由《焦点访谈》再澄清。呈现的事实是警察问保安是谁打人的?,保安指着李康,警察让李康拿身份证,李不仅不拿而且一直打手机电话,没有拍照而且还承认了打人的事实。《焦点访谈》以深入的采访还原了事实,满足了受众关切,令人信服。至此主流媒体的舆论成为舆论的主流。
五、把握好“效”
主流媒体在澄清网上谬误时要注重实际效果。网上传播常常寻奇猎异,利用社会突出矛盾博人眼球,赢得同情,误导舆论。
互联网起初上传的“讨薪女农民工”视频,把警察推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警察是保卫政权、保卫人民的,却打死了农妇。农妇值得同情,“讨薪农妇”就更值得同情。网传这样的新闻迅速形成舆情,可以说达到了上传人所要的效果。《焦点访谈》在澄清中大量使用了事发时的视频,采访双方当事人,相互对照印证,用事实说话,注重实际效果,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承担了主流媒体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
主流媒体如何应对网上不实言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张晋升认为:“在网络上发现了关注度高的新闻线索,一定要千方百计地联系到发帖人、当事者。同时要通过多路信源交叉印证,对于复杂事件,记者还要到新闻现场进行探访”。
央视在应对这一事件中,在“时”“度”“效”的把握上,所采取的做法值得其他媒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