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关系研究
2016-11-15孔伟潘璐璐
孔伟+潘璐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淮安市城镇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同时也出现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不协调问题。文章选取淮安市2009—2014年相关数据,定量测算了该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水平。研究表明,2009—2014年淮安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度较高,但波动性较大。
[关键词]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协调度;淮安市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8.231
1 城镇化的内涵
城镇化,又称城镇化,通常是指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和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1]。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口城镇化;二是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或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的人口迁移必定包括经济要素的流动、产业的推移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土地城镇化指的是某区域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条件由农业形态向城市形态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即城市建设用地的空间扩张,同时,城市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2]: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必然吸引更多的人口向城市集中;同样,人口规模和城市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强烈需求,必然会导致城市的进一步扩张和农地的非农化转变。健康的城镇化需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相互协调,但现实中我国许多地区存在两者不协调现象,严重制约了城镇化健康发展。本文以淮安市为例,定量测算该市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度及其演变,以期为促进淮安市健康城镇化提供理论参考。
2 研究区域概况
淮安市地处江苏省北部,淮河流域下游,介于北纬32°43′~34°06′,东经118°12′~119°39′,东与盐城接壤,西与安徽省毗邻,南与扬州隔高邮湖相望,北分别与宿迁、连云港两市相连,地域地势低平、平原广阔,仅西南地区盱眙县辖区内有低丘分布,境内河湖交错,水网纵横,是典型的“平原水乡”。淮安市境内公路、铁路、水路四通八达,是江苏省的重要交通枢纽,也是长江三角洲北部地区的区域交通枢纽。正是因为这种独特区位优势,促使淮安市城镇化的飞快发展。
淮安市现辖4区(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淮安区),4县(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55.39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95.73亿元,财政总收入551.78亿元,年末常住总人口485.21万人。城镇常住人口273.95万人,农村常住人口211.26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0元。
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3.1 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协调度模型来衡量江苏省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协调状况。协调度模型的公式如下[3]:
3.2 数据来源
研究中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2008—2014)、淮安市统计年鉴(2008—2015)以及其他相关文献,收集的数据主要有非农人口、城镇人口、建成区面积以及其他相关基础数据。
4 结果与分析
根据协调度模型,由公式计算得到2009—2014年淮安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C,并根据协调度划分标准(见表1)对研究期内淮安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状态进行划分(见表2),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的协调状态进行评估。
由表2可以看出,2009—2014年,淮安人口城镇化速率与土地城镇化速率均为正值,这表明研究时段内淮安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进程均呈逐渐递增态势;从协调度C的变化特征看,协调度C 最高值出现在2010年,达1.413;协调度C最低值出现2011年,为1.147;从协调状态特征的时间变化看,协调状态的时间变化依次为:相对不协调、协调、不协调、协调、协调和相对协调。因此,在研究期内,淮安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基本呈协调状态,但波动性较大。
5 对策与建议
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城镇化质量和土地城镇化质量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是正常的,但若二者差距过大会导致城市问题凸显,社会矛盾激化,影响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城市规划者和管理者必须将二者的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5]。
5.1 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
城镇化水平只能反映城镇化的速度,并不等同于城镇化质量。由于传统研究中利用城市人口数量和城市土地面积衡量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水平,并且我国的户籍制度及土地制度深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因此单一的指标仅能作为狭义上衡量城镇化水平的参考,也无法准确衡量人口城镇化质量和土地城镇化质量。因此在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大力推进人口城镇化而不是土地城镇化,在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控制土地城镇化速度,改变城市建设占用大量土地,而将依附于土地上的人排斥于城镇化之外的发展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帮扶,对其进行培训,促进其二次就业,保障其社会权益,使更多失地农民能够融入现代化城市,进而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6]。
5.2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
目前符合淮安市本土实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建设已经完成,在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其主要地位,切实发挥其指导土地利用和控制土地资源的作用。加强土地监控和管理,明确土地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土地调控政策落到实处,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禁止“摊大饼”似的无序、盲目扩张。
5.3 合理布局紧凑发展
明确城市外围界限,城市建成区内土地利用实行紧凑型集约发展方式,即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将工业用地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以“集中”促“集约”;在城市内部加快老城区改造,鼓励旧村自我更新,盘活存量土地,“腾笼换业、退二进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变原有的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5.4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相关标准
结合淮安实际,抓紧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如明确征地补偿主体、制定合理补偿标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闲置土地回收制度以及土地损毁的鉴定及赔偿标准等,保证城镇化进程中的每一步都有章可依、有据可查,确保土地城镇化的同时,实现人口的城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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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童彦,朱海燕,施玉,等.云南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度分析 [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4,33(6):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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