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理论思考
2016-11-14洪功翔
洪功翔
〔摘要〕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巩固基本经济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带动非公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努力。从政府层面看,需要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环境;从企业制度创新层面看,需要继续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层面看,需要以政府行为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重组;从企业层面看,需要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社会层面看,需要“让全体人民”分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以获得最广大人民的关心和支持。
〔关键词〕 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国特色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6-0070-0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作出指示。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2016年7月,他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重要指示时再次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理论界需要回答“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何以重要和如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两个问题。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何以重要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但是一直以来存在不同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不仅充分肯定了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纠正了一些错误认识,而且为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巩固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在实践中前进的,其改革的目标选择是对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中,占主导地位并得到广泛认同的目标是“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在实践中,这个目标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改革目标是搞好搞活每一家国有企业;其二,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的具体标志是亏损减少和盈利增加。
实践证明,无论怎么努力,搞活每一家国有企业并不可能。特别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到了1994年~1995年,中央提出“抓大放小”这样一个比较粗线条的改革思路。实践的发展推动着理论创新。党的十五大报告则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表明,我们党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认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实践中,提出“抓好大的,放活小的”。“放小”实际上,就是对国有中小企业承包经营、股份合作或出售、民营化等。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四个重点控制的领域。对产品有市场但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等,要实行破产、关闭”。至此,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大幕在全国隆重开启。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单位数从1997年的98600户,减少到2004年的31750户,2014年的18808户,以至于不少市、县惊呼已无国有企业了。
随着国有企业的退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以工业部门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年鉴数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占比由1998年的68.84%下降到2014年的38.80%,国有经济资产占比由1998年的28.2%下降到2014年的7.0%。另外,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力下降,只控制五六个行业,占国家经济命脉行业的1/3,以资产计也不到一半。2012年,在属于国家经济命脉16个行业的资产总额(实收资本)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46.7%;在属于国家安全、自然垄断5个行业的资产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52.1%;在属于重要基础性的11个行业的资产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为37.3% 〔1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有经济所占比例与控制力的下降,是有悖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基本经济制度的,在政府不再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创办国有企业的背景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
(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市场的定位从以往的“基础性作用”上升为“决定性作用”,意味着资源配置是靠整个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来调节的。其基本要求是依据市场规则、市场竞争、市场价格配置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现实表现是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由市场决定。前提是消费者主权、自由竞争、自由企业经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机会均等。显然,转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体制和机制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谓市场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是指生产什么商品、生产多少这种商品取决于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所谓市场决定如何生产,是指企业自主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式,自主决定自己的技术改进和技术选择。市场要起到决定作用,要求生产者自主决策、科学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就是说,上什么项目、买什么设备、到什么地方投资、在什么地方建厂房、某种产品的产量应该达到多少、增长速度要达到多高、要不要上市等等,这些事情都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要为自己的决策负责。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意味着地方政府必将淡出市场。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三维体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这三大主体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共同起作用。这里所说的“地方政府”主要指市、县级政府。单纯从经济发展来看,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是两大主角(主体),一个是地方政府(市县政府)、一个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三维模式,而经济发展是一种双主角的模式。但在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必将逐步淡出主角地位,主要靠企业来唱主角戏,而不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唱双簧。也就是说,企业发展只能找市场、靠市场。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意味着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均等地获取生产要素和资源。各种资源都有供求关系和相应的价格,哪个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稀缺资源主要看其出价的高低,价高者得。出价高低的背后是效率的高低、效益的好差。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经济,企业的市场地位与生命力是由其竞争力决定的,如果国有企业的效率不高、竞争力不强,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威胁。所以,国有企业要想不被淘汰出局、要想发挥主导作用必须在“做强做优做大”上下工夫。国有企业做强了、做优了、做大了,毫无疑问会成为市场竞争的强者、经营管理的佼佼者、行业发展的领跑者。
(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被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包围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具备超强的国家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今世界,国家间实力的竞争实际上表现为企业间的实力竞争。因为企业是一国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是市场产品的提供者。市场竞争表面上是产品的竞争,实际上是产品生产者企业之间的竞争,所以大国之间的国际竞争突出表现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的角力 〔2 〕。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使得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我国的本土企业即使不跨出国门,也直接面临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而我国的民营经济整体素质还不高,难以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抗衡。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就是佐证。
世界500强数据显示,1990年中国大陆只有一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而且是国有企业。2005年中国大陆有15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也都是国有企业。到了2015年中国大陆有93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有88家是国有企业,其中央企47家①。这表明我国参与全球市场同跨国公司角力的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因此,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唯一选择。胡鞍钢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超级国家,需要有具有超级企业竞争力的超级国有企业,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 〕。
另一方面,从与跨国公司多年竞争的实践看,一些民营企业面对跨国公司强大的力量和各种利益诱惑,逐步成为跨国资本的并购对象或附庸,有的产业出现一家企业被外资并购,竟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整个产业沦陷,如汽车制造业。在我国还出现了另外一种现象,一些国有经济大量退出的许多产业和领域,其结果是被具有诸多优势的跨国公司所占据,而不是为民营经济腾出发展空间,像大家熟悉的中华牙膏、双汇、娃哈哈、金龙鱼、大宝、苏泊尔、汇源、南孚、白加黑和西安杨森等在国内市场影响力比较大、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知名品牌,都由外资控制 〔4 〕。所以,我国作为被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包围的社会主义国家,要维护国家产业安全,打破外资对我国产业的控制和围剿,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必须的。
(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带动非公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骨干和支柱作用,可以带动民营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发展对民营企业能够产生多方面外溢效应。
1.产业链配套。一个企业无论规模有多大,只能处于产业链中一个或几个环节,不可能囊括全部。一般要有其他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生产配套服务。像中国移动经营的是基础电信业务,与之密切相关的下游电信增值业务,多是由民营企业提供。中石油拥有数千家供应商,涉及几十个行业,采购物资高达几千种。在这些供应商中非公有制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数据显示,大庆油气经济圈每年为周边企业提供400多亿元的市场空间,数千家民营企业借以生存,其中仅有一定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就达 1497 家,年产值 251 亿元 〔3 〕。
2.重大科技研发。重大科技研发需要庞大的资金投入,成功与否存在很大的风险,民营企业一般不愿投入。这样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往往要由国有企业来做,比如航空航天、重大生物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都是由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的科研院所来做的。国有企业在关键和基础技术上取得突破后,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民营企业也从中受益。如随着以京东方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在平板显示领域不断突破,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液晶面板价格大幅下降,拓展了民营企业的利润空间。
3.要素流动。一方面,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大量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很多民营企业的高管和技术骨干都来自于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产生大量的技术外溢。如国有企业通过对自己产品进行创新可以有效促进相关配套民营企业的技术提升;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向民营企业的流动,带动了新技术、新思想的传播,这些流动的人员能够快速地将自己掌握的新技术、新思想、新方法在新的环境下进行利用,从而促进民营企业的技术进步。
4.发展环境。通过国有企业发展,提高了宏观调控能力,增强了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国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如同东方巨人的“两条腿”,比那些一条腿走路的西方发达国家理应走得快、走得稳、走得协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相互合作,必将继续演绎中国经济发展的下一个奇迹。
(五)“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需要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与载体,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利于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实现。
1.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政党不同,不是少数人的利益代表,也不是代表某一个群体的利益,而是代表整个国家和广大劳动人民整体利益的政党。代表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让人民群众过最美好最幸福的、共同富裕的生活,它需要有经济制度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根本性质,就是全民所有,为民服务。作为代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掌握国家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其执政的经济基础只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经济。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2.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世界历史发展揭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会产生贫富分化,带来收入分配不公平。美国媒体公布的有关研究报告显示,“美国高收入家庭的财富不断增长,而中产阶级和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却陷入停滞。到2013年,高收入家庭的平均财富(63.94万美元)是中低收入家庭平均财富(9.65万美元)的近7倍,高收入家庭的平均净资产达低收入家庭的近70倍”。“80%的美国中下层民众仅拥有社会总财富的15%,其金融财富仅占全社会的7%;其中占美国人口40%的下层民众仅拥有社会财富的0.3%” 〔5 〕。美国高收入群体和普通民众之间的贫富差距已创纪录。法国学者皮凯蒂新出版的《21世纪资本论》一书,利用欧美国家近300年可观察到的数据分析表明,资本收益率平均维持在每年4%~5%,而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2%。如果5%的投资回报率意味着每14年财富就能翻番,而2%的经济增长则意味着财富翻番要35年 〔6 〕352,354。这些事实表明,以私有制为基础、财富和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加剧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一种必然现象。
相反,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立,为实现按劳分配提供了制度保证,也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一是国有企业内部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从而保证了初次分配的公平,避免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有关资料显示,国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很好的例子。二是国有企业创造的价值,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部分,以及上缴的税收、红利,均为全民共享。三是国有企业财政贡献的首要地位,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使政府有财力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确保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3.有利于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一是国企掌握中国经济的命脉,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失灵、兼顾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物质手段。二是保证我国经济独立自主和国家安全,应对国内外突发事件如国际金融与经济危机、国外政治动乱、国内严重自然灾害的物质手段。三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国防实力、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力量,是实现重大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应对国际竞争的坚强力量。
二、如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的系列讲话,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那就是做强做优做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一个整体,不宜单独割裂开来。做大,不仅仅强调规模,而是要兼具“强”和“优”,是强而优的“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配合,形成合力。
(一)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从政府层面看,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就是要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做好顶层设计,并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1.明确、坚定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党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但在国有企业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依然存在“杂音”“噪音”。有部分学者受西方新自由主义影响较深,到处鼓吹和推销私有化的改革主张。受此影响,我们部分政策制定者和实际工作者,对做强做优做大显得底气不足、畏首畏尾,使得国企改革裹足不前。以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十几次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发表重要讲话,反复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系列讲话,进一步强调了国企的性质、地位、作用与国企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国企改革的目标。各级党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要学习、领会、贯彻这一系列讲话精神,以确保国企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做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性很强,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最全面、最系统、最高规格的文件,是新形势下指导和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而且,与《指导意见》相配套的11个文件已经印发,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也陆续推出,基本形成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文件体系。“1+N”文件体系,指明了新形势下国企改革大的方向和原则,明确了操作层面的具体政策依据,提供了国企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为使“1+N”文件落地,各地和中央企业需要紧密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以保证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3.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相当长时期内,国有企业的舆论环境非常尴尬,甚至可以说是舆论上的弱势群体。国有企业如果不赚钱以至亏损,就被批评说经营不善效率低下;如果利润多了,就被批评为不能光顾着赚钱,提供公共服务更重要;如果参与市场竞争,就被批评为“与民争利”,“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如果做大做强了,就被批评为垄断;如果做不大做不强,就被批评为没有竞争力,等等。可见,为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已迫在眉睫。首先,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我国37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表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已通过公司制改造“浴火重生”为“新国企”,这些“新国企”成为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巨无霸”,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重要力量。其次,勇于批驳否定国有企业的各种错误理论和观点。如“国有企业低效率”论、“双重效率损失”论、“政府利益输送”论、“利润垄断来源”论、“与民争利”论、“增长拖累”论、“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论、“弥补市场失灵”论,等等。这些理论和观点,都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民营化”制造舆论。最后,抢占国企改革与发展宣传的理论高地。包括多宣传国企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多刊登正能量文章,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站出来反驳那些无端的指责,对少数新闻媒体妖魔化国有企业的现象加强监管,努力把国企的改革发展优势转化为话语权优势。
4.为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真谛,但从实际情况看,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税负较重。国有企业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容易进行规范化的税收管理,征纳税较为严格规范,偷漏税现象较少,因此总体税负较重。有资料显示,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率远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2011 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8元,私营企业为3.2元,外资企业为2.3元。在充分竞争的钢铁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吨钢税负203元,高出其他所有制企业平均水平69元 〔7 〕。同时,还有部分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经常遭遇一些非公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的不公平竞争。如笔者到一家国有建筑企业调研时发现,其社会负担比非公企业要重,职工工资福利比非公企业要高,其现金使用、用工制度没有非公企业灵活,甚至在招投标中受非公企业的围标、串标围堵,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史上的奇迹,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我们既坚持了公有制为主体,又鼓励、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所以,我们要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从企业制度创新层面看,公司制企业是当今世界流行的企业制度,也是公认的被市场经济发展证明了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制度。人类社会产生至今,除了公司制企业外,还没有发现更好的企业制度。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立,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明确,也需要对其微观基础进行重构。亦即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制度。根据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经验和路径依赖理论,这个企业制度就是、也只能是公司制企业制度,或者叫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成效显著,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从制度创新的要求看,要继续推动另外20%国有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尤其是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或整体上市。
国有企业股改上市的意义在于:(1)上市公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现代企业制度,如果公司股改上市,就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信息,构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架构。(2)上市的国有企业作为公众公司,将被置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基金公司、中小投资者以及有关债权人、媒体、政府等监管的视野之中,形成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也就是说,国有企业通过股改上市,既有利于实现其治理机制的根本转换,也实现了将国有资产置于“阳光”下,让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国有资产被偷盗,或偷盗国有资产有可能更容易被发现。偷盗国有资产机会成本的提高,必将减少偷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国有企业股改上市,提高了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有利于实现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对于传统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可变现一部分资产,投入到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给不足的行业,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4)国企通过股改上市,可以筹集大量资金,弥补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同时可以放大国有资本,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5)国企通过股改上市,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把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所以,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要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尽快实现整体上市,实现产权多元化;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也要积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或通过产权转让、交叉持股等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
(三)以政府行为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重组
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层面看,适应竞争环境的变化,发挥国有经济整体优势,推动供给侧改革,需要以政府行为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重组。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企业从成立初的170多户调整为2014年底的112户。2015年,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南光集团和珠海振戎、国家核电和中电投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招商局集团和中国外运长航共6组12户中央企业联合重组完成,现有中央企业为106户。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国有经济的调整与重组。也就是说,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永远在路上。
1.是适应市场竞争新形势的需要。随着中国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有企业要走向世界,意味着跨国公司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这些跨国公司大多资本雄厚、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市场地位稳固、竞争力强,如美国的苹果公司2015财年营业收入为233715百万美元,利润为53394百万美元;韩国的三星电子公司2015财年营业收入为177440.2百万美元,利润为16531.9百万美元,中国的同类公司只能望其项背。
2.是发挥国有经济整体优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都改造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每个企业都追求自身经济利益,都要接受市场的检验,即使是中央企业之间,都面临经营业绩考核、市场效益和份额提升等问题,导致国有经济之间的利益一致性被无情割裂开来,影响了国有经济的整体优势发挥。
3.是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需要。一些行业出现供给过剩,是由于这些行业进入企业过多,市场集中度不够,像钢铁、水泥和煤炭等行业都是基础原材料行业,但这些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都比较低。如果通过并购重组提高了市场集中度,竞争有可能变得有序,寡头企业会根据市场需求量与需求结构来调整产量,从而使供给适应需求、供给结构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
4.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服务国家发展目标,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不同时期的国家战略目标会有所变化,因此,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与重组要随着国家战略目标的变化而变化。
我们强调以政府行为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有三方面考虑。第一,只有中央政府具有权威和地位,从国民经济整体利益出发,避免央企之间的不必要竞争,以形成整体力量同跨国公司竞争。同理,只有地方政府能够代表地方国有经济的整体利益,对地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第二,发挥国有经济整体优势,市场机制往往无能为力。一方面,单个企业考虑较多的是企业自身利益,不可能着眼于国有经济整体利益来进行兼并,因而需要政府介入。另一方面,“控制权”争夺,使得国有企业之间的并购非常困难,尤其是市场上的国有企业往往势均力敌,一个国有企业很难吞并另一个企业。第三,即使市场行为能够最终实现国有经济内部的战略性重组,能够形成发挥国有经济整体优势的理想市场结构,但其时间之长、成本之高也会让人望而却步,而通过政府推动便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既节省交易费用,又节省时间。
(四)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从企业层面看,公司制企业都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国内外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既没有最优的所有制结构,也没有最优的股权结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显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了。所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应在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下工夫。
1.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的“基础”性作用是通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来保证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并就如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如何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
2.要建立对全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既是一个资合体,也是一个人合体。对企业来说,人是最主动、最活跃的决定性因素。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来说,建立对全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既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也是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需要,与党中央提出的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也是一致的。
从薪酬体系看,建立公正、透明的包括监事、董事和经理人员在内的全员绩效评价标准与薪酬体系。普通职工的薪酬与其岗位贡献与企业绩效挂钩;营销人员的薪酬与其营销贡献挂钩;技术人员的收入既要与其创新贡献挂钩,又要与其人力资本挂钩;管理人员的收入要与其岗位重要性挂钩;经理人员的收入既要与企业经营绩效挂钩,更要与企业员工平均收入挂钩。现实中,不少改制的国有企业对管理层实现了年薪制,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业的管理团队收入上去了,但企业的经营业绩没有根本改变,职工收入没有同比例增加,职工有怨言。企业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社会的一个基层群体单位。作为生产单位,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作为社会基层群体单位,要以提高本单位职工的满意度、幸福度为目标,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国有企业承担着公平分配功能,其内部的薪酬体系既要与市场接轨,又要兼顾公平。从公平意义上来说,国企员工持股试点方案也要考虑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与普通员工等持股比例的相对均衡。
从企业内部用人制度看,每个员工都是社会人,都有着自己的价值追求。他们不仅会追求收入的稳定与增长,还会追求个人事业的成功,每个人都希望有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舞台。国有企业具有人才优势,关键是如何把每个员工的最优秀品质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如何为每一位员工创造一个发挥才能的机会和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使每个员工在实现自己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国有企业职工对收入与岗位挂钩没有意见,但对各个岗位不具有竞争性、岗位终身制、只能上不能下有意见。看来,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是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必然选择。
在当前,我们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高管的事业激励与权力约束。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或者私营经济的分配制度,担任国有企业高管既是企业的需要,也是党的事业的需要,尤其是党员高管,一定要“不忘初心”。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暴露出来的各种腐败现象,表明存在约束不力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3.要发挥国有企业职工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因为全民所有不可能将公有资产量化到个人实行个人所有,只能由国家代表全民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以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国有企业职工进行经营。这样,国有企业职工就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企业的雇员,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要服从企业安排和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另一方面,是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代表,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是国有企业的主人。作为国有企业的主人,对企业内部情况也最熟悉,理应并且能够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首先,“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其次,对合理化建议与批评监督,实行奖励政策。以鼓励职工关心企业,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最后,安排职工代表进入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为使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实施,应根据我国国情,在作出职工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的制度安排时,既要明确职工董事或监事的比例、职责,更要确保选拔好职工董事和监事,以及保证其权力正常行使,避免形式主义倾向。德国、日本等国家,在公司治理中较好地发挥了职工的监督作用,职工监督在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应该有更大的作为。
(五)“让全体人民”分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
从社会层面看,国有企业作为全民的企业,依据其产权属性和要求,理所应当要让全体人民分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这是国有企业获得全国人民信赖、关心和支持的根本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强调了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而忽视了国有企业的“人民性”,或者说国有企业的“人民性”尚未得到合理体现。所以,老百姓觉得国有企业经营好坏与己无关,对国有企业漠不关心,甚至批评较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让全体人民分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是共享发展的实现机制之一。共享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体现,它兼顾了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一。
“让全体人民”分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成果,一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在这方面,国务院已有相关规定,即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二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在这方面,《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二○二○年要提到百分之三十。到二○二○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三十以后,再研究确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适合比例。三要明确红利所得资金“专款专用”于提升全民福利的用途。包括进一步充实社保基金,改善低收入者的生活困境,解决鳏寡老人等特定社会群体与个人的特定需求,像建立贫困者特殊疾病的医疗、教育救助基金,等等。四要进行现金分红探索。在这方面国外有一些成功经验,国内一些学者也给出了多个方案,但一定要迈出第一步,这个很重要。它让“全体人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优越性,也必将唤醒他们关心国有资产运作及打击举报贪污腐败的自觉意识。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协同努力。但从根本上看,在于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尤其是建立对全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也就是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注 释:
①根据美国《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数据库整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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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先云,等.国企民企,谁也离不开谁〔N〕.人民日报,2012-05-18.
〔4〕十大坑人“国货”排行榜〔EB/OL〕.http://mt.sohu.com/20160811/n463781311.shtml.
〔5〕王如君.美国果真“生而平等”吗?〔N〕.人民日报,201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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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于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