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农场综治维稳工作
2016-11-12张昭宏
张昭宏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垦区的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垦改革的逐步深化,影响农场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事件数量不断增加,且呈现出新的特点,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农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及时有效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已成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农场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农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深化综治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垦区中的职能作用,是我们面对的现实课题。
一、目前影响农场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主要问题的分析
(一)生产生活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随着新形势下农场的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分配关系出现的深刻变化,各类矛盾纠纷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集中在:一是土地问题。随着农业税的取消,群众种地不再纳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种地积极性,再加上近年中央惠农政策的出台、农业税和其他农业方面的税费减免、粮食直补、粮食价格上扬及粮食保护价等因素,部分农户开始想方设法地要地、种地,由此也会引发各类纠纷。二是家庭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涉及遗产继承、孩子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三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宅基地纠纷邻里之间因通行、排水、建房、修缮房屋引发的纠纷仍占有相当的比例。
(二)群众文化素质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目前,虽然农场职工群众的综合文化素质较之以前有所提高,但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法律素质不高,易使纠纷矛盾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反映自身问题的方式不妥当。当前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渐增强,但法制意识淡薄,在矛盾和问题的高发期,社会心理容易失衡,以非理性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的现象增多。许多上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个别人甚至通过赴省进京上访,对农场施加压力,以期达到个人目的。二是因生活问题引发的矛盾较多。邻里之间围绕宅基地、林木权属和鸡毛蒜皮的事情等问题发生纠纷,因得不到及时调解处理,老百姓又不依法解决争端,而依靠越级上访或自己的私力解决,进而把事情越闹越大。在家庭中因夫妻关系、婆媳关系、赡养问题等发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二、矛盾纠纷演变的趋势
(一)当前矛盾纠纷客体呈现复杂化趋势。大多矛盾纠纷关联诸多不确定因素,矛盾纠纷的后果不是涉及一个或几个人利益,而是牵扯众多当事人利益,社会矛盾纠纷较为复杂,从而增加了解决矛盾纠纷的难度。
(二)矛盾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当前,农场社会矛盾纠纷已逐步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并存的复杂纠纷,同时部分群众以家庭生活困难、子女就学困难等为理由也加入上访的行列,更有甚者走访、信访多管齐下,同一信件连续投、多处投、多人投。
(三)矛盾纠纷表现方式呈现激烈化。矛盾出现之初,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大多都能通过正当途径和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寻求有关部门解决纷争。但在一些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中,当事人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便采取过激手段,迫使农场解决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赴省进京上访。虽然有的问题政府出钱得到解决,但农场颇感无奈。
三、解决影响稳定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通过收集和反馈的信息和工作实践的体会,我认为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综治办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显著效果。不应该只看到眼前问题,应该着眼于矛盾的源头,标本兼治。
(一)提升全民法律意识。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采取各种形式,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教育群众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而且要注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使群众遇事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政策办理,而不是采取激进的方式,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要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公仆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公安机关、治保组织、民调组织要在法制宣传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办案、调解纠纷、开设法制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干部执政水平。一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听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二是要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政策法规处理行政事务,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要改进工作作风,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群众利益。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处理不好就可能引起群体事件。因而在追求经济效益同时,要高度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时刻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这是解决和预防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的长久之计。
(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开展依法治垦同健全基层组织结合起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配套组织建设,实行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机制,让群众充分享有知事权、议事权、决事权和监督权。二是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把基层调解组织作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强化其调解职能,最大限度地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工作,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引发治安刑事案件。三是要密切配合,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五)抓依法处理,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全面加大监管防范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个别别有用心、利用机会制造混乱的人员,定期组织谈话,并实施重点监控,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有效遏制集体上访的发生。□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