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质量热点
20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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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手机
9月20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向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函,公开质询三星问题手机在中国大陆召回问题。
由于三星Galaxy Note7手机发生爆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近期宣布在欧美、韩国等市场采取全面召回措施,而9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正式发售的国行版本不在召回之列。9月14日,经有关部门约谈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宣布在中国大陆市场召回该款手机1 858台。最近几天,该款手机在中国市场连续发生了两起爆炸事件,已经引起购买了此款手机的中国消费者对自身安全的普遍担忧。
对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表示严重关切,并公开质询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为什么在同样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在欧美等市场全面召回该款手机,而在中国大陆市场却没有实施全面召回?第二,为什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约谈下才开始有限召回,且仅召回了1 858台问题手机?第三,为什么在中国市场实施了有限召回的情况,还发生了多起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认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在涉及产品安全的问题上不应仅仅满足于最低标准和底线要求,也不应在信息披露上枉顾消费者对自身安全的深切疑虑,更不应在召回问题上对中国市场和中国消费者采取双重标准。
有鉴于此,深圳市消委会对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做法表示公开谴责。希望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到该函10日内对中国消费者关注的问题给予正面回应。
职业打假人
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有人认为,这意味着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给这一群体浇了一盆冷水。
然而,2014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被解读为法院支持“买假打假”,又让职业打假人有了底气。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那么,职业打假人该不该获得惩罚性赔偿?
“《消法》属于民事法,职业打假人利用民事法营利获得惩罚性赔偿在法理上说不通,但我们可以鼓励职业举报人,并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而《食品安全法》是行政法,不属于民事法,因此职业打假人可以获得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惩罚性赔偿。”业内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