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自存的秘密
2016-11-10王小平周发达
■王小平 周发达
公款自存的秘密
■王小平周发达
2014年2月22日至3月15日,南城县审计局对天井源乡人民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发现该乡财政收入不实金额1 005.16万元,其中770万元征地款支付到罗坊村上程坊村小组组长毛加发和会计毛火根个人存折上,引起审计人员的警觉。审计组立即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了该村小组有公款自存的秘密,立即将线索移交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经过周密侦察,2014年3月18日立案,2014年5月26日正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2月9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抚刑二终字第68号)作出终审判决,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毛加发有期徒刑五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毛火根有期徒刑四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邓建新有期徒刑一年。该项目审计成果显著,社会反响较大,被评为2014年江西省优秀审计项目。
有的放矢追查地款
天井源乡地处城郊,是县河东工业园区集中征地的地方。过去这里是“晴天一包铜、雨天一包浓、工业项目无、老百姓受穷”的地方。2010年开始,县委、县政府根据此地实际情况,把此乡纳入了县工业园区基地规划,开始筹建河东工业园区。从此,征地是该乡的重点工作,征地款也一年一年多起来,老百姓开始从征地补偿中渐渐摆脱贫困,乡村分征地款也成为当地老百姓关心的热点。2012年县政府拨给该乡征地款2 505.16万元,乡根据征地情况分别拨给搬迁福利院1 200万元,拨给乡果园300万元,拨给罗坊村委会1 005.16万元,其中235.16万元收回乡做其他收入,770万元由罗坊村委会拨给上程坊村小组用于村民征地拆迁补助。县政府拨款6个多月后,该乡享受征地补偿的农民和单位都陆续得到了实惠,唯有罗坊村上程坊村小组农民征地补偿款远远不能到位。老百姓开始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根据上访群众的诉讼请求,主要领导亲自批示:“请县审计局结合天井源乡财务收支情况,认真核查该乡及有关村的征地补偿款,把老百姓征地补偿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县审计局立即派人到天井源乡开展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就地审计,并有的放矢地审查该乡征地补偿款项。
公款私存初显端倪
“一笔”、“二笔”、“三笔”……从乡征地账面上看,县政府拨给乡征地补偿款都根据征地面积陆续拨付到位,怎么拨给罗坊村委会上程坊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老百姓没有得到呢,是环节程序上的问题?还是银行的问题?还是村委会、村小组的问题?带着疑问,审计组开始顺资金拨付流向认真审查。
2012年2月6日乡政府收到县财政征地补偿款2505.16万元有明显记载,2月12日拨给乡福利院1 200万元有拨款明细,2月13日拨给乡果园300万元有和拨款回执,2月16日拨给罗坊村委会1005.16万元也有拨款凭证和清单,且乡收到罗坊村委会交来其他往来款235.16万元也有账可查,乡账目很清楚,怎么770万元到罗坊村委会就断线了呢?必须启动延伸村级审计程序。审计人员想。
来到罗坊村委会,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热情地接待了审计组人员,听到审计组人员说明来意后,村委会会计立即从乡经营管理站搬来了账目。
村会计边翻账边介绍说:“我们村委会账目很清楚,收到的款半年前就按乡要求拨给了乡政府和上程坊村小组,早几天听说村小组人员上访,我们村书记、村主任还到上程坊村小组,村小组长毛加发和会计毛火根说征地补偿款都发下去了,要不您们看看我们村委会的账。”
对着账,审计人员清楚地看到:2月18日罗坊村委会拨付上程坊村小组毛加发、毛火根征地款770万元,并付有信用联社拨款回执。
“毛加发、毛火根怎么有这么多征地款,是不是村委会拨给该组的全部征地款由他们两人存起来了啊。”审计人员想。
利益驱动陷入犯罪
带着疑问,审计人员立即将审计线延伸到罗坊村上程坊村小组。
上程坊村小组位于天井源乡东面,村小组共有236人,有山地121亩、旱地62亩、水田53亩,过去这里的群众都是靠种桔、栽薯和栽部分水稻维持生计,家里生活比较拮据。
审计人员来到该村小组后,按村委会资金拨付流向,立即找到了村小组长毛加发、会计毛火根。
见到审计人员,毛加发、毛火根满脸通红,支支吾吾地说:“征地款村委会确实拨给了我村小组,我们见数额这么大,暂时没有发给老百姓,由我们俩存起来了。”
“什么?你们把老百姓的征地款个人存起来不发,有啥意思?”审计人员紧问,并立即展开了审计调查。
在审计人员的攻坚下,毛加发、毛火根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2012年2月18日毛加发、毛火根接到村委会拨给村小组的征地款770万元后,心加跳、眼更红,两人立即进行了协商,村小组长毛加发认为,“本村小组出去打工的人多,有些人不知道上面已拨征地款,有些人知道拨了征地款也不知道具体数额,不如先用一下,赚点钱再说。”会计则说:“我认识乡基建队包工头邓建新,把钱放在他那里领点利息,有人来查我们就把征地款本金拿出来发,没人来查我们就慢慢消化,知道的社员先发,不知道的社员后发,外出打工的回村后再发,没回来的不发。”
两人商定后,立即把该组征地款已存私人账户上的事告诉了包工头邓建新。
邓建新得知毛加发、毛火根处保管了天井源乡罗坊村小组的巨额征地补偿款后欣喜若狂,又为“两毛”再生一计。一是邓建新借400万元按月利率1分用于河东工业园区工程投标;二是剩余370万元用于在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购买理财产品。
2012年3月16日毛加发、毛火根按约定将各自保管上程坊组的征地补偿款400万元转到了邓建新个人账户,邓建新将此款用于其个人在河东工业园区的工程投标,并在同年6月12日将400万元归还给毛加发、毛火根,先行预付利息42 000元,毛加发、毛火根各分得21 000元。
2012年3月18日毛加发、毛火根二人将剩余保管的上程坊村小组征地补偿款370万元挪用于在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共计人民币11 206.38元,钱由毛火根保管。
移交线索惩罚罪犯
审计人员通过审计调查、审计延伸,得到毛加发、毛火根的银行账号、交易明细等书证。毛加发、毛火根的供述与辩解材料,村组群众彭西兰、朱胜王君的证人、证言,及时向县审计局党组进行了汇报,该局党组立即召开了班子成员会,形成审计要情,向县政府汇报,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
2014年3月26日,县审计局对天井源乡罗坊村上程坊村小组有关问题的审计线索向县检察院进行了移送,县检察院根据县审计局的移送线索及时进行了受理。
2014年5月26日,县检察院通过周密侦察分别对毛加发、毛火根、邓建新进行了起诉。村小组长毛加发涉嫌挪用公款3月19日因身体原因暂订取保候审,同日由南城县公安局执行。村会计毛火根2014年3月17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院决定刑拘,同日由南城县公安局执行,同年3月27日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南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基建队包工头邓建新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县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南城县公安局执行。同年3月27日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南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4年12月9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抚刑二终字第68号)作出终审判决,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毛加发有期徒刑五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毛火根有期徒刑四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邓建新有期徒刑一年。
总结反思体会深刻
通过对南城县天井源乡人民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一是上下结合不盲从的工作目标是发现问题的基础。如果天井源乡罗坊村上程坊村群众不到政府上访,领导就会以为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也不会责成县审计局在财务收支审计中着重查处征地补偿款问题。二是严谨细致不含糊的工作态度是发现问题的前提。如果在乡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不启动审计延伸程序,得过且过,该问题就可能在审计人员的眼皮底下溜走。三是突出主题不撒手的工作方法是发现问题的重点。审计人员已进入天井源乡就把土地补偿款作为审计的重点,着力揭示土地收支的真实性和土地补偿资金的合规合法性,如果不抓住重点就可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率就不会高。四是一查到底不放松的工作热情是发现问题的关键。如果把该村委会土地补偿款770万元当作一般的拆借资金随便一问戛然而止,该问题就会在即将解开时弃之一边。五是去伪存真不懈怠的工作思路是发现问题的保证。如果没有通过访问村组拆迁工作情况和保管、分配、使用征地款等情况,就不可能得到可靠的拨款付款存款信息,借给私人款赚利息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总之,“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谎言掩盖不了事实。只要我们审计人员有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的审计程序,勇往直前的工作干劲,就能当好领导的“谋士”、经济发展中的“卫士”、反腐倡廉的“勇士”。
(作者单位:南城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