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文学”的价值重估
2016-11-10周思明
周思明
浩然是中国当代文学“十七年时期”一位丰富、复杂的颇具典型性的作家,文学界不应拒斥其进入中国当代文学史,也不能简单草率地处置,要秉承鲁迅先生关于“知人论世”“坏处说坏,好处说好”的原则,还浩然以其固有的本真,以历史的、辩证的态度,重塑浩然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坐标系上的价值与地位——这是对作家本人负责,也是对中国文学负责,更是对广大读者负责。
自2008年浩然去世至今,国内媒体和文坛除了发表了零星怀旧(怀念浩然,或者怀念他们阅读浩然作品的感受等)文章,文学史界和评论家们对浩然的评价基本停留在80年代初的水平:认为浩然是个好人,或对《艳阳天》《苍生》有较高评价,在肯定《艳阳天》时一般认为其中对农村日常生活描绘艺术价值较高,而“阶级斗争”理论则对之造成伤害,等等——这基本是80年代以来的“定论”。在那些仍沿袭着“政治标准”思维定式的当代文学史著作中,对浩然的评价,要么忽略不计,要么以政治判断取代审美判断,从而一票否决。这情形,让人想起“文革”前出版的诸多中国现代文学史著作对沈从文的评价,其实也是“政治标准”,而沈从文的作品艺术则被忽略不计。在这样的思维模式统治下,在能否进入当代文学史乃至值不值得文学史家们评论的问题上,所谓“浩然文学”自然也就成了似乎再也不需要浪费时间精力去考量的多余话题。
值得关注的是,《文艺报》在既非浩然诞辰亦非他的忌日的2014年10月27日推出一组文章,对已故作家浩然进行全方位的理论透视。综观这些文本,皆为正面肯定文本,即便是浩然的局限与不足,比如图解政策、“阶级斗争为纲”主题预设、人为地制造小说中的“尖锐复杂阶级矛盾”等,在一些评论家笔下,也得到了正面、积极、合理的诠释,这一切似乎是在传达一个明确的信号:重估浩然的文学史价值。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对评论者大包大揽、一味褒奖的观点,笔者拟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
当代文学史对“浩然文学”的低估或否定
考察历史资料,浩然在中国当代文学史评价体系中的基本定型,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当属张钟、洪子诚等主编的《当代文学概观》,该著认为:浩然“创作勤奋,从1956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起至“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十年间,除长篇《艳阳天》外,发表短篇及通讯特写一百六十篇之多。“文化大革命”中,浩然在创作上明显地接受了‘四人帮鼓吹的创作理论。他的《金光大道》既有‘三突出的模印,又有从‘路线出发的烙痕。中篇《百花川》已走到‘写与走资派斗争里去了。至于中篇小说《西沙儿女》,那完全是按照‘四人帮的旨意炮制出来的坏作品。后者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受到社会上的广泛批评。”
郭志刚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在肯定浩然早期短篇小说创作和《艳阳天》之后,笔锋一转道:“‘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一伙上台,我国文学创作进入低潮,浩然在思想和创作上暂时走入歧途。1976年年底,在‘四人帮反动唯心主义思想和‘三突出创作模式的影响下,浩然开始创作了第二部长篇小说《金光大道》,并于1972年和1974年分别出版了这部多卷本长篇小说的第一、第二部。这部作品,从总的倾向来看,不是从生活出发,而是从两条路线斗争的概念出发,虽然在语言运用和人物的塑造上,表现了作者一定的艺术才能,某些生活的场面,也还有些真实感,但总的来说,这并不能掩盖它那时用‘时兴的理论概念去图解生活的、不可弥补的缺憾,因而在出版后,读者的反应是冷淡的。” 而王庆生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也只是认为浩然小说反映农村生活“比较真实”,但除此之外,也无更多肯定话语。(参见李杰俊:《浩然的尴尬文学史地位》)
浩然本人显然对文学史家们对其创作基本否定的结论满腹委屈,曾经撰文申辩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去年出版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和以前北京大学的《当代文学概观》(上),对《金光大道》有类似样稿的评语。要知道,那两本书,是在我们这伙吃了苦头,走过来的文化人,想抖落极‘左的裹脚条子,而弯折的脚趾还没有能伸开的神态下写出的,掺杂着许多极‘左惯性的东西和自由化的东西。他们出书前没有给我看,后来听说,自己花钱从书店买到一本‘初稿,在一位日本朋友处看一眼‘概观。你们这本《中国当代文学》,只要是经过慎重负责任的分析研究,是独立思考的,而不是人云亦云的,对《金光大道》得出个更彻底的否定结论,我都不会反感。……有人说当时的中国只剩下‘一个作家,八个样板戏,《中国当代文学史初稿》说,《金光大道》‘在读者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尤甚。对于怎么剩下了一个作家,他的作品怎样造成的坏影响,像那样一笔带过,只有空帽子一顶,这‘史就失掉了不小的价值。读者关心,青年一代应该知晓,作者本人没有死,还想在正派的文学理论家和史学家帮助下,总结经验教训,在新时期写出对祖国文学事业发展有益的作品来,多么希望看到公正、说理的论述呀!”应该说,这不仅是浩然本人对于当代文学史写作的希望,也是所有尊重和理解浩然的读者们的心声。
当代文学史对浩然文学评判匮乏诚意
现在看来,多部中国当代文学史专著对浩然的评判用语片面简单,未能还原作家作品真相,但囿于一直以来我国文学被政治绑架的惯性态势,文学史家们在涉及浩然这位被文学权威人物茅盾定性为“八个样板戏一个作家”的那“一个”的巨大影响力,谁也不敢轻易突破既定的结论,而浩然本人以一个“永不回头”的农民作家身份,更是回天乏术。20世纪80年代后期,陈思和、王晓明等学者提出“重写文学史”,随后文学界掀起一轮“重写文学史”的讨论。本来,借此势头,文学史界对于浩然的评价当有所改观,但遗憾的是,在“重写文学史”口号喧嚣与研究实践中,浩然研究似乎仍沿着80年代初期中国当代文学史思路进行。在这一时期,浩然作品以“附和极‘左政治、缺少文学审美性、违背真实原则”的定论而被维持原判无所更易。80年代初期中国当代文学史还四平八稳地为浩然写上一笔,以示尊重历史事实,然而“重写”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却对号称“文革”文学之唯一的浩然及其作品的存在视而不见,把浩然及其作品驱逐出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殿堂。
谓予不信,只要翻阅一下於可训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论》(1998年),陈思和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1999年),孟繁华、程光炜的《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2004年)等中国当代文学史专著便可一目了然。之所以如是,以文学“政治”标准原则取代文学“审美”标准原则,是导致此结果的根本动因。
应该承认,浩然文学汇聚着复杂、丰富、矛盾、错位等多重元素,它既有抹不掉的深刻时代政治伤痕,也有在某些局部、支流、细节等方面的农村生活真实;既有历史局限所表现出来的人为设定、故意夸大、刻意传奇乃至危言耸听的个人杜撰(如长篇小说《艳阳天》中地主分子马小辫蓄意杀死萧长春唯一的根苗小石头),也有像高大泉那样的农村基层带头人公而忘私、带领群众奔社会主义道路,以及弯弯绕那样的中农对农业合作化持观望、徘徊态度的历史真实再现;既有对当时极“左”政治路线错误造成农民苦不堪言、农村荒凉凋敝、农业生产难以拓展的视而不见的过滤性的“阳光”书写,也有表现刚刚翻身做了土地主人的农民每天都像过着盛大节日意气风发扬眉吐气走集体化道路的真实心态的生动描绘,可谓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中有假,假中有真,鱼龙混杂,纠缠不清。正因为此,对于堪称是中国当代文学十七年、“文革”十年的文学之缩影和折射的像浩然及其作品,文学评论界和文学史家们才如虎吃刺猬、投鼠忌器一般,有些无所适从、无从下手——否定吧,一定会犯婴儿和洗澡水一块倒掉的错误;肯定呢,又明显会伤害真正理智的读者的心。
但无论如何,如果依然维持80年代初期文学史家们对于浩然文学的全盘否定判断,肯定不行。当年,只读了两年私塾、小学都没毕业的沈从文,因发表大量远离时政、讴歌善美人性的小说而被改革开放前的文学史册家们以“政治正确”的大棒打入冷宫,从而浇灭了作家的写作热情;时隔几十年后,沈从文的悲剧在浩然的身上以另一种角度再度重演(与沈从文相反,浩然是过于贴近时政),但也同样是被文学史家们以“政治标准”摁之入地,将这位只读了三年半小学的农民作家“雪藏”于文学史以外的荒田野地。
“浩然文学”价值评估争议犹存
有评论者感喟:“再次读《艳阳天》,我是非常震惊的。因为这部最具时代精神的长篇巨著中居然看不到中国文人文化影响的痕迹,也看不到西方哪怕古典知识分子文化影响的痕迹,只有彻头彻尾的充满民间文化的泥土气息,仅此一点,就值得我们刮目相看。在今天,这种写作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当年的浩然,居然创造了这样一个文本。他用纯粹民间的文化改造了已非常知识分子化的长篇小说形式,并创造了在一个封闭时代才能实现的适合农民读者阅读的艺术表现形式。据我所知,在当代文学中,还没有哪一个作家能够如此建设性地给出一个长篇形式。贡献一种艺术形式,是所有作家梦寐以求的理想。”如果从感情上这样赞美,那就无话可说,浩然的文学天才、文学表现力、文学书写才华,当得此赞;但如果从理智上分析,此言显然有言过其实之嫌。值得关注的是,持此立场的评论者和读者不在少数,且近期有增长的苗头。
与此论针尖对麦芒的是,陈思和认为:“浩然的创作开始于50年代,民间性的自发成分还相当浓厚,他的作品清新活泼,内容多写新人新事,虽然肤浅,但浅得可爱。但从60年代毛泽东强调‘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以来,他的创作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标志是长篇小说《艳阳天》的出版。这部作品在‘万花纷谢一时稀的年代里能够一枝独秀绝不是偶然的幸运,而是它能够直接图解出一幅农村阶级斗争的图像:作者用‘两军对阵的二元对立的模式,写出了一个合作社在麦收以前的15天里发生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敌人的一方,不但党内外相勾结,而且与城市里的右派挂起钩来;不但思想路线上有分歧,而且还杀人闹事,萧长春之流就在这样虚构的‘战争中成了风口浪尖的英雄人物。这样的生活图像,戏剧性当然很强,但究竟是真实地反映了农村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农民的精神面貌,还是为了图解错误的政治口号而歪曲了生活真实,在经过了惨痛教训以后的今天,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刘庆邦对浩然的看法也颇为中肯:“他写《艳阳天》,截取的那段生活正是新中国开始的时候,那时候正是新中国生机勃勃的时候,有种欣欣向荣的感觉。合作化的初期,大家都有对共同富裕的向往,对集体生活的向往,我看他写得确实是热气腾腾,应该说有真实的地方。”“等我们长大了,有自己的眼睛之后,我们看到的生活跟他写的完全不一样。大跃进,中国农村出现的大面积的饥饿,大面积的浮肿,饿死,自己也饿得吃不饱,那时候再看他的小说就不能认同,很排斥。《艳阳天》还可以接受,《金光大道》就完全不能接受。”“然而,浩然在晚年也没有反省自己。他表示不后悔,强调他写的都是真实的生活。也许他看生活就是那么看的。很可能他就是那样思考的。我觉得这样一个作家,确实值得深入研究。”
应该说,浩然在小说创作上,具有独特而卓异的成就,他的小说无论长篇还是中短篇,都洋溢着出类拔萃的文学才华和自然活泼的乡土气息。但文学还有一个重要考量指标,那就是思想价值。而浩然之所以颇具争议,恰恰在于他的小说在思想上功亏一篑。有人批评:他的最高成就《艳阳天》写的是农业合作化运动。依照浩然的创作思路,他总是依照政策填充生活。但吊诡的是:1953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中共中央的政策几次反复,直到1955年,毛泽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批判,并否定了中央在1953年和1955年春对合作社的两次整顿工作,大反所谓“小脚女人”的“右倾思想”。接着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当作右倾机会主义来批判。政治思想路线的错误,“左”倾冒进的发展、夸大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已经使中国的乡村社会走入困境,由合作化而人民公社,弊端已经暴露无遗。有良知的作家如赵树理,在创作中已经感到政策与现实的深刻严重抵牾,并在1959年写了《公社应该如何领导农业生产之我见》一文,对中央的农村政策提出质疑,道出自己对农村工作的看法,被当作“右倾思想”的代表进行批判。浩然所处的乡村并非世外桃源,但我们在他的任何一部小说中,都没有看到丝毫的批判性反映,反而是一片正面讴歌描述。这是他的疏忽,还是他的故意?
有评论者据此断言:浩然是一个“有才华无思想”的作家,是时代政治的工具,而他为了保住自己的作家身份和写作权利,也乐于成为工具,即如鲁迅先生揶揄的,做一名“坐稳了的奴隶”。这样说,当然有些偏颇和极端,但也不无道理,从《艳阳天》《金光大道》到《西沙儿女》《百花川》等,几乎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实证。老作家樊发稼认为浩然乃是“一位心地善良的淳朴农民作家”,一位“一心一意写作为民”。浩然自己的口头禅也是“写农民,为农民写”,“写一辈子农民,给农民当一辈子踏实代言人”。事情果真如此的话,那浩然就应该写农民的真情实感,表达农民的真正意愿,为捍卫农民的切身利益鼓与呼。事实恰恰相反,浩然的“鸿篇巨制”,与樊老的盛赞和浩然自己的承诺是背道而驰的。
诚如有批评者指出,浩然被鼎沸吆喝的长篇巨著,是《艳阳天》和《金光大道》。这两本书可以四字概括——弄虚作假,既不是“写作为民”,更不是“给农民代言”。事实证明:农民对于土地合作化的态度,是极端抵触、极其不满的。可以说,没有农民心甘情愿把自家祖祖辈辈辛苦积攒下来的土地(包括土改分得的)拱手奉送给农业合作社的。亘古以来,土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舍不得放弃,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在农民愿不愿意放弃土地、想不想参加合作社的问题上,浩然的“巨著”全部是有悖真实的谎言。包括浩然的两本“巨著”在内,其所有以农业合作化为背景的作品,反映农民自觉自愿要求入合作社、心甘情愿放弃土地的描述,无不是用文学手段图解当时极“左”政策,强奸广大农民民意的产物。198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捷克诗人塞弗尔特说:“每当我写作时,我都努力做到不说假话,——这就够了。如果我们不能把真理说出,那就沉默好了,但不要说谎。”但浩然为了保住他的写作权利、作家地位,宁可以假乱真、满纸荒唐,也不肯、不愿、不敢写一句真话,这一点,板上钉钉,铁证如山,难以否认。
浩然去世以后很长时间,中国当代文学史界对于浩然评价,要么三缄其口,要么简单草率,要么基本否定。究其原因,恐怕还是纠结于浩然的思想观念的保守、不思忏悔上。浩然的“不忏悔”,引起不少人对他的批评。李云雷认为:“忏悔”与否是个人的事,与个人的信仰、观念及认识相关,别人似不应强求,浩然的“不忏悔”不过是显示出了他的“信仰”和内心的坚持。对这一“信仰”的看法可以有不同,在文化和观念“多元化”的时代,如果连这样一个“异端”都不能宽容,就很难说是“多元”了。这些似乎都没有问题。但问题是,由于浩然的不忏悔,导致了他在新时期的文学创作上不可能有新的气象,这就不能不影响作家作品的文学价值建构,也正因此,浩然后期的小说作品未能出现新的转机,思想水准没有得到凤凰涅槃式的飞跃。凡此种种,也就构成了文学史家们否定浩然的理论根据。
让文学史家们没想到的是,浩然作为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的标志性人物以及新时期文学的参与者,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文学符号,他的作品代表了特定历史时期的主流文艺。如果忽略了浩然,无异于忽略了一个典型的文学现象,像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的一些重要问题就得不到合理的解读。因此,对浩然文学史的重估与梳理,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科学建构,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的健康发展,显然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的。浩然价值的重估,还可以让中国文学和作家吸取教训,对生活始终保有独立思考、自由判断之心。对浩然这样的代表性作家采取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清醒判断和精准评价,应该做到既不忽略他的小说创作所取得的突出成就,也不能因为浩然的人品端正善良而忽略掉他创作中的思想保守、图解政策、无视现实的过滤性写作弊端。一个最为明晰的事实是,浩然尝以“为农民写作”自居和骄傲,但在整个十七年和“文革”时期,农民那么苦,农村那么荒凉,农业那么危险,浩然却丝毫没有感受到,或者说感受到了却在他的洋洋过千万等身著作中只字不提。试问:这是在为农民写作吗?
也有批评者指出:浩然在最能代表他的文学成就的长篇小说《艳阳天》中,对萧长春和焦淑红、韩百仲等人的美化,对马之悦、马风兰、马小辫、马立本、马大炮、弯弯绕、六指马斋等人的丑化,都是不合理、不成功的。应当说,这是评论家基于自己的人文良知背景做出的恳切判断。如果说这个判断能够成立的话,那么,近期多位评论者对于浩然的一百八十度逆转式褒赞就应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曾经对“真正透彻的文学批评为何总难出现”心存焦虑的雷达不无慨叹:“就思想深度、精神资源、理论概括力、创新意识、审美判断力而言,富有主体精神的、有个性风采的、有影响力的评论仍十分少见;而跟在现象后面亦步亦趋的,或迎合型的、冬烘型的、克隆型的评论却很多。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看法:批评的喑哑和失语,批评的乏力和影响力萎缩,批评的自由精神的丧失,以及批评方式的单调、乏味、呆板——这一切使得貌似繁荣的文学批评更像是一场场文字的虚假的狂欢,最终导致批评失却鲜活、锐利、博学、深刻的身影。”但吊诡的是,雷达在其另一篇题为《浩然:十七年文学最后一个歌者》的文章中却说:“回头看浩然创作,不能不感到‘浩然方式既复杂又有代表性。通过‘最后一个,看到的东西往往是丰富的。浩然在50年代中期登上文坛,便显示出优良的艺术气质和突出的表现才能。他的农民气质散溢着对冀东大地的眷恋,他的农民情趣传递着浓厚的人民意识;在他的小说里,农民式的喜怒哀乐声息可闻,农民的性格哪怕是外在的性格,鲜活跳脱,错杂缤纷,这些成就了他。”雷达一方面喟叹“真正透彻的文学批评为何总难出现”,另一方面却对浩然身上的“硬伤”视而不见,这种批评态度,实在令人深思。
雷达在评价浩然小说时使用了“人民意识”这样的概念,这就需要我们掂掇掂掇了。何谓“人民意识”?作为精神载体的文学,应当是与人民的思想情感相通的。相通则昌,相悖则衰。举凡叙写民众的思想感情,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的文学,应该成为具有“人民意识”的文艺创作。文学要时刻在心里想着人民,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人民”二字。心里没有人民的作家艺术家,绝对不可能成为受人尊敬的文学大师。作为中国当代作家,浩然本应自觉地履行三句话:为时代见证,为历史钩沉,为人民代言。作为“写农民,为农民写”的农民作家,浩然应当为中国农民代言。但考察浩然的十七年和“文革”时期的代表作品,往往以政策图解真实的农村生活,对农村、农民的在“一大二公”“大锅饭”“大呼隆”情势下所遭遇的生活疾苦、内心困惑、灵魂挣扎基本没有反映;其人物个性的思想定位也是事先预设:党支部书记必是高大全;中农必是自私徘徊,地主富农必是阴险狡诈,贫雇农必是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纵使是浩然在新时期以来发表的小说如《苍生》《山水情》《姑娘大了要出嫁》等作品,也未能跳脱出他的“农民本位文化”的局限,往往在批判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社会存在的道德滑坡、不正之风的同时,看不见潜藏在背后的历史变动中的人们的深层心理活动以及由此孕育着的先锋性现代元素,甚至对人们追求金钱、谋求幸福,对农民中的富裕阶层抱有天然本能的反感和情绪化排斥。凡此种种,都影响到了浩然文学的人文分量。
“浩然文学”价值有待重估
实话实说,作为一个文学中人,我也曾是浩然的铁杆粉丝:在那匮乏文学、匮乏戏剧、匮乏电影的荒凉年代,我曾经也像饿鬼一样追逐着浩然发表和出版的几乎每一篇、每一部作品:《艳阳天》《金光大道》《山水情》《喜鹊登枝》《房东大娘》《一担水》……彼时,我不懂评论,不知浩然作品好在何处,不好在何处。当与他人谈起文学的时候,也只能拿浩然作谈资,也只会说浩然作品的好。及至长大,读研究生,工作,不经意间走上文艺评论道路,才有了一点审美判断的能力,才知道浩然文学的价值所在,短板所在。不管怎么说,我和许多过来人一样,在感情上曾经是喜爱浩然的。毕竟,浩然给我的青春时代奉献了可读的作品,虽然那些作品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情感不能替代理智。回归理性审视的状态,我想,这是一个文学评论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归结到一个关键的问题了:在重估浩然文学史价值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什么?按照马克思的文艺审美标准,我们应该问一句:浩然文学究竟是否具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融合”之特质?
严格地说,“浩然文学”很难说写出了“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但也许可以说呈现了“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甚至可以说,由于后者的出色,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前者的不足,这也是包括笔者本人在内许多读者都会喜欢浩然作品的重要原因。其实,文学价值包括思想、艺术等多个板块,有的偏重于思想,有的偏重于艺术,两者往往难以平衡,甚至有所侧重。在重估浩然的文学史价值时,我们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他的作品思想艺术构成,将之放置在一定的历史坐标系中,而不能形而上学、主观武断地要求他没有历史局限或情趣偏重,同时还要考虑到特定历史意识形态对于作家的裹胁作用。但是伟大的作家应具备历史使命感、人民意识和人文思想坚守。只有具备了这种历史使命感、人民意识和人文思想坚守,才有可能创作出超越时代、超越特定意识形态、可以称之为伟大的经典作品。
我也认为,浩然文学史价值的重估很有必要,应该对这位善良勤奋、天赋异禀的农民作家对于《艳阳天》《金光大道》《苍生》《山水情》《喜鹊登枝》等作品的恢弘创造给予充分、科学、准确、全面的评价,尤应充分肯定浩然小说艺术的卓越造就;他的小说中对于农民带头人那种家国情怀、公而忘私、舍己为人的善美品质的书写,对于翻身农民中那种发愤图强、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互相帮助的精神的书写;他的作品中对于小农意识、自私自利、冷漠行为的批判,对于道德沦落、不正之风的批判等,都应给予正面的肯定。同样地,对于他作品中脱离历史真实,刻意图解政策,尤其是被历史证明已经是错误的东西仍不思反省的行为,也要给出实事求是的批评。
总之,浩然是一位丰富、复杂的颇具历史典型性的作家,文学界不但不应像过去那样拒斥其进入中国当代文学史,不能以简单草率的评价处置之,还要认真秉承鲁迅先生关于“知人论世”“坏处说坏,好处说好”的原则,还浩然以其固有的本真,以历史的、辩证的态度,重塑浩然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坐标系上的价值与地位——这是对这位有贡献的作家本人负责,也是对中国文学负责,更是对广大读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