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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的文学“内、外”说

2016-11-09赵鲲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文学理论文论外形

赵鲲

(天水师范学院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甘肃 天水 741001)

现代中国的文学“内、外”说

赵鲲

(天水师范学院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甘肃 天水 741001)

韦勒克和沃伦提出了著名的有关文学本体的“材料”与“结构”说,以及有关文学研究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学说。检视中国现代文论,可以发现,早在新批评派提出这一理论之前,民国时期的学者刘咸炘所谓“内实”与“外形”说、顾随所谓“言中之物”“物外之言”说,以及梁宗岱所谓文学批评的“内线”与“外线”说,都展现出了对文学本体以及文学研究的“内”与“外”进行划分的思路,并且做了富有启示的阐释。对以上几种学说进行梳理、阐释和中西对比,以图见出现代中国的文学“内、外”说的内涵及意义。

文学;内、外说;新批评

1949年,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在美国出版。在这部书中,作者提出了将文学研究分为“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的重要理论。此一理论,旨在将文学研究限定在具有审美因素的“文学性”的范围之内。它是在俄国形式主义、捷克布拉格学派以及英美新批评等文学理论流派基础上产生的理论。由于历史的阻隔,《文学理论》这部书1980年代中期才被引介入大陆,由三联书店出版,并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长期被社会历史批评、意识形态批评主宰的中国文学界,将文学研究分为“内”、“外”两部分,且以“内部研究”为真正的文学研究的理论,显得颇为新鲜。其实,早在《文学理论》出版之前,中国学者已有人提出文学批评(研究)的内、外“路径”之别。最鲜明的,是梁宗岱(1903~1983)在写于1946年的《屈原·自序》中提出的文学批评的“外线”与“内线”说,其言说虽并不充分,而其思路与韦勒克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完全一致。华钟彦(1906~未详)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教学讲义《中国文学通论》中分别以“文学内论”和“文学外论”作为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标题,[1]尽管书中没有“内论”与“外论”的理论界定,但其内容则具备了文学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的理路。梁宗岱所谓文艺批评的“外线”与“内线”说、华钟彦的“文学内论”与“文学外论”说,皆早于韦勒克和沃伦的《文学理论》。尽管他们的学说远不及《文学理论》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与“文学的内部研究”完备、深刻,在现代以来的中国文论中也显得相当边缘,但作为一种自发的可贵思想,却值得我们瞩目。

梁宗岱和韦勒克都是从研究的角度将文学研究(批评)区分为内、外两种路径(角度),而文学研究之所以能被区分为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前提是它的对象——文学——具备“外部”和“内部”两种不同因素,这便牵涉到文学本体问题。关于文学本体,《文学理论》提出了“材料”与“结构”说:

如果我们把所有一切与美学没有什么关系的因素称为“材料”(material),而把一些需要美学效果的因素称为“结构”(structure),可能要好一些。这决不是给旧的一对概念即内容与形式重新命名,而是恰当地沟通了他们之间的界线。“材料”包括了原先认为是内容的部分,也包括了原先认为是形式的一些部分。“结构”这一概念也同样包括了原先的内容和形式中依审美目的组织起来的部分。这样,艺术品就被看成是一个为某种特别的审美目的服务的完整的符号体系或者符号结构。[2]157

所谓“材料”与“结构”的区别,在于其是否具备美学因素,且它们不像“内容”与“形式”那样被机械地分为两部分,而是相互融涵的关系。韦勒克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正是建基于由“材料”与“结构”构成的文学本体论——外部研究针对“材料”,内部研究针对“结构”。在文学本体论方面,中国现代文论中,刘咸炘(1896~1932)提出的文学的“内实”与“外形”说、顾随(1897~1960)所谓文学的“言内之物”和“物外之言”说,都以“内”、“外”两种概念来架构其文学本体,此两种学说也颇为独到。

故此,本文欲梳理的现代中国文学的“内、外”说,是从两个角度出发的:一是文学本体论的“内”与“外”;一是文学研究的“内”与“外”。笔者目前视野所及,仅见以上几例,若有疏漏,俟诸贤者。

一、文学本体的“内”与“外”

天才早逝的学者刘咸炘在其《文学述林》卷一“文学正名”①此文未系作年。“文学正名”的后一篇“论文通指”写作时间为“戊辰正月初五”。按,此“戊辰”为1928年,故“文学正名”的写作时间当不晚于1928年正月初五。中分文学为“内实”与“外形”,并图示如下:[3]3

在《论文通指》中,刘咸炘说:“文有内实与外形。内实者,俗所谓意,外形则俗所谓词也。(谓之俗者,以其名不甚赅。)”[3]8首先,刘咸炘所谓“文”即近代以后自西方传来的“文学”概念。分“文”为“内实”与“外形”,但刘氏认为“意”和“词”不能充分表达“内实”与“外形”的内涵,所以他对“内实”与“外形”进行了更精细的划分。刘咸炘说:“内实不外三种,曰事(物在内),理,情。”[3]4按,此说有所承袭——清代叶燮认为诗之所写无非“事、理、情。”[4]20刘咸炘将叶燮所谓诗的内实扩大为文学的内实;又谓“物”在“事”内,可见此“物”不同于传统文论所谓“言之有物”的“物”,而当为“物象”之意。“事、理、情”可说是“言之有物”之“物”的细分,与韦勒克所谓“材料”相当。

刘咸炘又谓“文之内实非意之一字所能赅,乃合能与所而言。能者,作者之情质(气质)也。所者,所载之事理情也。文之为用在能表所载之事理情而无差,所谓文如其事也;又在能表作者之情质而无伪,所谓文如其人也。”[3]8按照笔者的理解,所谓“能”(作者之情质)是作者的性情、个性;所谓“所”(事、理、情)是“文”所指的事物,故“能”是“内实”的内在层面,“所”是“内实”的外在层面;且“所”类似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所谓“所指”,“所指”是语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而载于文之中的“事、理、情”就是概念,而非“客观事物”本身。刘咸炘将“内实”分为“能”和“所”(其所谓“能”不同于索绪尔所谓“能值”),相当深刻。

更为独到的是刘咸炘对“外形”的分解。“外形纵剖,则为五段。一曰字,二曰集字成句(字群在内),三曰集句成节(句群在内,俗所谓一笔),四曰集节成章(亦曰段),五曰集章成篇。”[3]4这是从文字角度着眼,其逻辑较为单一、明晰,“句群”、“字群”是现代语言学概念。

又“外形横剖,则为三件”:

一为体性。即所谓客观之文体,此由内实而定。……

二为篇中之规式。如诗之五七言,以字数分也,文之骈散,以句列分也,以及韵文之韵律,词曲之调谱,一切形式成为规律,一文体中多以此而成小别,如诗之歌行、绝句是也。此与文法学所讲不同,彼止字与字、句与句之关系,此则全篇中诸字诸句排列之形式也。

三为格调。即所谓主观之文体……此当分为四:一为次,此依内实而定,叙事有先后,抒情有浅深,论理则且有专科之学。二为声,有高下疏密。三为色,有浓淡。此二者皆关于所用之字。四为势,有疾徐长短。此皆在章节间。体性、规式乃众人所同,惟此四者随作者而各不同,艺术之高下由此定,历史之派别由此成。

以上“三件”实为三个角度。第一个角度“体性”,刘咸炘将其分为叙事、抒情、论理三种,此即现代写作学所谓“表达方式”。所谓“体性”是传统文论术语,“客观之文体”是现代文论术语。刘咸炘认为叙述、抒情、论理三种方法可互相包含,并认为体性往往随内容之变而变,其法则为“以实定体,从其多者为主耳”,[3]4这便进一步指出了三种“体性”的运用和演变规律。

第二个角度“篇中之规式”,为“全篇中诸字诸句排列之形式也”,这是较为浅表的一个形式问题,此不赘述。

第三个角度“格调”较为复杂。刘咸炘分“格调”为四个更小的角度,分别为“次、声、色、势”。“次”为层次、逻辑;“声”为文本的音韵、声音效果;“色”是由文本意象的密疏、色调形成的“浓淡”效果;“势”是中国传统艺术理论中的一个术语,由书论借用于文论,更显抽象,所谓“疾徐长短”,指由文本语言、篇章的长短、力度造成的一种内在的动感——再如“气势”,亦为相近之概念。刘咸炘以为“次、声、色、势”四者为“主观之文体”,此“主观”即因它们表现于文本的特征与作者的构思、书写有很大关系,“主观之文体”实即所谓“艺术特征”。

结合刘咸炘所示图表及解释文字,可见其所谓“内实”与“外形”与《文学理论》所谓文学的“材料”与“结构”的理路完全一致,只不过具体细分不同。《文学理论》认为对“结构”的研究——“文学的内部研究”才是真正的文学研究,即对文学研究而言,“结构”比“材料”重要得多。那么,刘咸炘对“内实”与“外形”各自的重要性是平分秋色的呢,抑或有所偏重?《文学正名》中有这样一段话:

学文以求工也。所谓工者,工于形式也。事期于真,理、情期于真、善。(或谓二者止期于真,非也。所谓真理自是善,明其当如此,非止明其本如此也。情须中节,岂一真字所可了乎?徒真而不中节,不得为文之内实。)此内实之工,功在文外矣。若形式之工,则字期于当,训诂之学也;字群、句群期于顺,文法之学也;体性期于合,文体之论也。此皆止期于明其内实,则皆期于真、善也。若规式、格调则别加美为目的,规式本以美之标准而定,格调变化随人而要以动人为目的,皆期于主观之美者也。具此美者,乃谓之工文,其期于真、善者,无美丑派别之可言,非文学专科之所求也。[3]4

这段话非常明确地认为文学的根本在于“形式”,因为“内实”以真和善为目的,属于“文”之外围(“功在文外”),而“外形”中的规式、格调则以“美”(“主观之美”)为目的,是否具备此美是“工文”(即“合格的文学”)与否的标准。刘咸炘认为倘不具备“美”,便不能算文学。他以“美”对应“外形”,以非审美因素“真”、“善”对应“内实”的理念,与韦勒克、沃伦把是否与美学有关系作为区分“结构”和“材料”的标准如出一辙。①《文学理论》第157页:“如果把所有一切与美学没有什么关系的因素称为“材料”(material),而把一切需要美学效果的因素称为“结构”(structure),可能要好一些。”

刘咸炘把审美性作为文学的根本要素,此审美性来自文学的“外形”,但他对文学形式根本地位的强调并不同于俄国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把“内容”排除在文学之外,刘咸炘虽然把“形式”的好坏作为是否“工”文的标准,但由他对“近世文家”尤其是桐城派文章“往往舍事理以就神韵”[3]11的批评,以及对“文以载道”的认可,②刘咸炘《论文通指》 曰:“文以载道之语,此语实是名言,特为解者所狭,明乎道之无不在,则此语之不可非名矣。……盖道者,一切事、理、情之总名,文能道一切事、理、情,即是载道矣”,见《刘咸炘学术论集·文学讲义可见刘咸炘并不排除“内实”的作用和重要性。韦勒克和沃伦认识到形式和内容的不可分、“材料”和“结构”的相互包含,刘咸炘同样没有把“内实”和“外形”截然分开,“文以载道”便是对“内实”和“外形”的一体性的显证;且刘咸炘强调“外形”中的“体性”“由内实而定”,“格调”之“次”也“依内实而定”,更说明了“内实”与“外形”的不可分割。

综观刘咸炘的文学构成图,颇有些韦勒克所谓“文学是交织着多层意义和关系的一个极其复杂的组合体”[2]18的意味,他的“内实”与“外形”说,既有传统文论的承袭,又有现代意识,并展现出极强的思辨性,实在难能可贵。

中国现代文论中,关于文学本体,顾随有所谓“言内之物”与“物外之言”的说法。《驼庵诗话》云:

或曰披阅文章注意言中之物、物外之言。

言中之物,质言之即作品的内容。无论诗或散文,既“言”当然就有“物”,浅可以,无聊可以,没意义不成。但还要有“文”,即物外之言。[5]23

《文话》云:

言中之物——实,内容;物外之言——文章美。

凡事物皆有美观、实用二义。由实用生出美观,即文化、文明。没有美观也成,然而非有不可。美观、实用,皆得其中庸之道即生活最高标准。

不作言之无物的文章。[6]261

“不作言之无物的文章”一语来自胡适。顾随说:

适之先生有一口号:“不作言之无物的文字。”(《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胡先生乐观,然有时易陷于武断。说“言中之物”,而什么是“物”呢?

言中之物,人所说,多不能得其真;而物外之言,禅宗大师说得,十个神倒有五双不知。言中之物,质言之,即作品的内容。物外之言,文也。言中之物,鱼;物外之言,熊掌,要取熊掌。

言中之物,内容:一觉、二情、三思,非是非善恶之谓。觉、情、思都有了,无所谓是非善恶。物外之言,一唱三叹,简言之,是韵。不求不得,求之不见得必得。[6]296

可见,“言中之物”、“物外之言”是顾随概括文学构成的两个基本概念。虽引用胡适“不作言之无物的文字”一语,但何为“言中有物”的“物”,顾随嫌胡适说得不清楚。他说“言中之物”质言之即“内容”(所指),内容则包括“觉、情、思”。这类似于刘咸炘谓“内实”包括“事、理、情”。相较而言,“事、理、情”之说承自叶燮,而以“觉、情、思”来概括“内容”则为顾随首创,更具创造性;且“觉、情、思”完全从创作者心理层面着眼,更突出了“内容”的内在性。

顾随说“物外之言”即“文章美”,简言之,即“韵”。“韵”是中国古典文论术语,带有神秘性;顾随所谓“文章美”也非笼统言之,而是细分为“音节美”与“文字美”两种,且认为文章美中“音节美”最重要。[7]195“文章美”、“韵”皆有助于理解“物外之言”,但却不能反过来替代“物外之言”这一术语。因为顾随“言中之物”、“物外之言”是两个以“言”和“物”为基本质素相对而又勾连的概念。而顾随既将“言中之物”和“内容”等同,为何不径直说“内容”?盖因此二语所暗示者不同。“言中之物”的“物”就是“内容”,但前面还有一个限定语“言中”——即“物”是透过“言”表现,或存在的,“物”与“言”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反之,“物外之言”是“文章美”、“韵”,但它们不能显示文学本体中“言”与“物”两种基本质素。所谓“言中之物”、“物外之言”其实是我们观察“文学本体”的两种角度,只不过一侧重“内”(中),一侧重“外”。

至于“物外之言”,跟所谓“形式”就更不能相提并论了。这种“勾连”显示出文学的“内容”与“形式”的不可分(涵容),或曰相互依存。故此,就术语而言,“言中之物”、“物外之言”这一理论,比所谓“内容、形式”说以及“材料、结构”说都来得圆融,原因有二:一,彰显了文学本体中“言”与“物”两种基本质素,及其相互涵容的关系;二,避免了将艺术作品一分为二的弊端。①顾随不但提出这一理论,且将其应运于文学批评中,如他说“鲁迅先生是诗人,故能有物外之言;是哲人,故能有言中之物。”(《驼庵文话》,《顾随文集3讲录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0页);再如“《诗品》、《文赋》、《文心雕龙》、《典论论文》、《史通》,你读它,言中之物需要了解,物外之言需要欣赏”(《文赋》十一讲,同上,第291页);“‘五四’以后,有些白话文缺少物外之言,而言中之物又日趋浅薄,实际说来,文章既不成其为‘物之言’,又不成其为‘言之物’。”(《文话》,《中国古典文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261页)等。

那么,在顾随看来,“言中之物”和“物外之言”两者在文学本体中的比重关系如何呢?他说:“不作言之无物的文章”——浅薄、无聊都可以,不能没有意义;但若仅有“言中之物”,无“文章美”,也不是真的文学。可见,顾随不像刘咸炘那样认为文学实质上是有关形式的艺术,而是认为内容和美感(“美感”不同于“形式”)同样重要,所谓文学是由此二者共同构成的。

要之,顾随所谓文学的“言中之物”、“物外之言”,与刘咸炘所谓“内实”与“外形”说的理路是一致的,都把文学本体分为“内”与“外”两个角度。

二、文学研究的“内”与“外”

我们知道,韦勒克和沃伦属于英美新批评派,《文学理论》是新批评的理论总结。他们提出的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源于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形式主义认为艺术是独立存在的世界;他们的文学理论研究的是文学的内部规律,拒绝心理学、哲学或社会学的方法。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都是本文中心论。韦勒克和沃伦对属于文学研究的内部对象和外部对象进行了更明确的划分,但没有像形式主义那样极端排斥“外部研究”。

有趣的是,梁宗岱在写于1946年5月20日的《屈原·自序》中提出了与韦勒克和沃伦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与“文学的内部研究”非常相似的观念,他说:

文艺底欣赏和批评或许有两条路。

一条——如果我可以现造一个名词——是走外线的,走这条路的批评对于一个作家之鉴赏,批判,或研究,不从他底作品着眼而专注于他底种族、环境和时代。法国十九世纪大批评家泰纳便是这派底鼻祖同时也是最优越底代表。缺乏泰纳敏锐的直觉,深厚的修养,广博的学识,这批评方法间接传入我国遂沦为一种以科学方法自命的繁琐的考证。二十年代的文坛甚或一般的学术界差不多全给这种考证所垄断。

我自己却挑选另一条路,一条我称之为走内线的路。

由于赋性的疏懒和缺乏耐性,不惯在断简残篇的故纸堆中过活,或者也由于一种朦胧的信仰,我从粗解文学以来便有一种不可救药的稚气:以为我们和伟大的文艺品接触是用不着媒介的。真正的理解和欣赏只有直接扣作品之门,以期直达它底堂奥。不独作者的生平和时代可以不必深究,连文义底注释和批评,也要经过自己的努力才去参考前人底成绩。这自然容易流入孤陋,流入偏颇,有时甚或流于一知半解。

但这稚气未尝不可以加以“理性化”,或给以哲学的或理论的根据。

我以为一个作家之所以为作家,不在他底生平或事迹,而完全在他底作品……[8]207

这里所谓文艺批评的“外线”与“内线”、对“内线”的完全信任、对“外线’的排斥,显然是“作品中心论”的。梁宗岱非常明确地说:“真正而且唯一有效的批评,或者就是摒除一切空洞的公式(这在今日文坛是那么流行和时髦),不断努力去从作品本身直接辨认。[8]210其对作家生平在文学批评中作用的否定和形式主义文论完全一致;所谓文艺批评的“外线”和“内线”的划分,与《文学理论》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的划分如出一辙。

那么,梁宗岱以上说法是否受到了形式主义及新批评的影响呢?俄国形式主义文论虽然产生并流行于1915至1930年期间,可是它在1970年代末期才传入中国。[9]英美新批评虽然在其兴起的三、四十年代就同步地传入中国,但其“理论旅行”(萨义德语)却是零星的,影响是局部的。[10]梁宗岱是否了解形式主义文论,难以确知,而英美新批评,他应当是有所了解的。因而,在注重文学研究的“内部”的观念上,梁宗岱有可能受到英美新批评的启发。但梁宗岱所谓文艺批评的“外线”与“内线”的理论表述早于韦勒克和沃伦所谓“文学的外部研究”和“文学的内部研究”,因而,梁宗岱所谓文艺批评的“外线”与“内线”说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与新批评文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值得注意的是,梁宗岱在推崇文艺批评“内线”道路的同时,对所谓“外线”流露出明显的反感,其所谓“外线”便是“五四”以来在学术界差不多处于“垄断”地位的考证学风。梁氏对文艺批评的考证风气深为不满。在指出了“外线”道路在中国学术界的流行后,他点名批评了胡适,因为胡适正是这种“以科学方法自命的繁琐考证”的代表。梁宗岱撰写的《屈原》,几乎完全从对作品的读解出发,是对其“内线”理论的成功实践。这篇文章的写作动机中,应当包含着对抗“外线”的文学研究风气的动机。而略显遗憾的是,梁宗岱提出的文艺批评的“外线”与“内线”说,尤其是对“内线”的阐发,并未如他自己所说的“加以‘理性化’,或给以哲学的或理论的根据”。

民国时期,古典文学学者华钟彦在其三、四十年代的教学讲义《中国文学通论》中也提出所谓“文学内论”与“文学外论”。华氏《中国文学通论》第二章为“文学内论”,第三章为“文学外论”,但作者并未对所谓“文学内论”和“文学外论”的内涵进行理论阐释,而是直接将“文学内论”分为“文学性质”与“文学功用”两部分,将“文学外论”分为“文学与时代”、“文学与地域”、“文学与物象”三部分进行论述。其中“文学性质”分为“唯我性”、“即兴性”、“务奇性”、“求真性”、“同感性”、“垂久性”等六点。且不论此六点是否准确,严格说所谓“同感性”、“垂久性”皆涉及作品与读者的关系而不能完全归属于文学的内在属性。所谓“文学功用”,更是文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远超出“文学内论”的范畴。而华氏所谓“文学外论”从文学与时代、地域、物象三方面阐释,只是把泰纳的文学与时代、地域、种族三因素中的“种族”置换为“物象”。“物象”与文学是中国古代文论重视的一个角度(如钟嵘《诗品》)。可见,华钟彦对所谓“文学内论”与“文学外论”,尤其是“内论”并没有深刻的理论自觉,其具体阐释存在较严重的逻辑漏洞,但其所谓“文学内论”与“文学外论”的划分是一种“文学的内部研究”与“文学外部研究”的思路。

文学本体的“内”与“外”,文学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都只是文学本体论与文学批评理论的一种思路。尤其是文学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理论,涉及社会历史批评、意识形态批评、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等众多相互纠葛且影响巨大的文学研究方式问题。虽然早在民国时期,就有刘咸炘、顾随、梁宗岱等学者从文学本体论、文艺批评的路线等角度提出了文学的“内、外”说,可是在整个现代中国偏重“文学的外部研究”的大的语境下,这些学说却处于少人问津的状态。直至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后,随着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文论较全面的引进,文学本体的“内”与“外”、文学研究的“内”与“外”才得到了较自觉的理论探索——本文的写作,便是希望能将这种理论自觉之前的现代中国的零星的文学“内、外”说加以挖掘。

[1]华钟彦.华钟彦文集:下[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

[2]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3]刘咸炘,著.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文学讲义编[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叶燮,薛雪,沈德潜.原诗·一瓢诗话·说诗啐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5]顾随著.叶嘉莹笔记·驼庵诗话[M].北京:三联书店,2013.

[6]顾随.叶嘉莹笔记·顾随文集3讲录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7]顾随.叶嘉莹笔记·中国古典文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8]梁宗岱.屈原[M]∥梁宗岱文集·评论卷·诗与真[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9]陈建华,耿海英.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在中国30年[J].学习与探索,2009,(5).

[10]姜飞.从“淡入”到“淡出”——英美新批评在中国的传播历程简述[J].社会科学研究,1999,(1).

〔责任编辑 王元忠〕

On Inner Study and Outside Research of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Zhao Kun
(Schoo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Cultural Communication,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Tianshui Gansu741001,China)

René Wellek and Warren put forward the famous idea of“material”and“structure”concerning literary ontology,and“inner study”and“outside research”.When examining modern Chinese literary theory,the paper finds that prior to the new criticism,Liu Xianxin,Gu Sui,and Liang Zongdai,Chinese scholars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all presented their clear ideas about the literary ontology and the so-called“inner”and“outside”in literary study,with implicational elucidation.These ideas a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to bring out the connotation and meanings of the“inner”and“outside”in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literature;inner;outside;new criticism

I206

A

1671-1351(2016)03-0067-06

2016-03-15

赵鲲(1977-),男,甘肃平凉人,天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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