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言辣语
2016-11-07
□在许多国家,民众围观并拍摄公权机关的执法过程本是件寻常事,这是民众的基本权利,而执法人员依法公开行使公权,也不会害怕民众的围观与拍摄。但我国的一些公权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却屡屡对民众的围观与拍摄非常感冒,甚至不惜抢夺民众的手机、照相机等,与民众产生肢体冲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公权机关的形象。在“镜头”下执法,换来的是公众的真诚信赖,也是公权机关在现代社会自觉接受监督的必要途径,却何以如此害怕民众的“镜头”?
——问 天
□7月4日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提出要求,省辖市本年度在全国大气排名中退出后5名,明年退出后10名(7月5日《河南商报》)。为什么政府的目标不是空气质量提升多少,而是名次的上升?这个问题实堪玩味。不得不說,空气质量是否会有改善,关系的是公众利益,而空气质量排名,实际上主要关系到官员利益。如果政府工作的最大目标是公众满意度,则官方把“排名”放在第一位,显然是在工作的出发点、公共服务意识上有所偏差。而今一些地方一些官员何以说到“面子工程”的“大局”时毫无遮掩、理直气壮?问题就在于,官员们认同的监督者主要不是社会公众,因而不太在意公众的脸色。
——马涤明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徐学玲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为讨说法再次上访,2009年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有关鉴定机构证明她无精神病表现,并为一审、二审法院采信(7月22日澎湃新闻)。当初为了“稳控”徐学玲,把她送进精神病院;现在让她承担刑事责任,鉴定她没有精神病——如此“精神病”来“精神病”去,这岂不成了欲加之“精神病”,何患无辞?欲去之“精神病”,何患无辞?
——马涤明
□河南开封今年的高考生王文涛因派出所失误年龄被多录十岁,1998年出生的他变成了1988年出生。为此,他与父亲奔走6年却因没有出生证明而一直无法改回。7月26日下午,澎湃新闻报道了《爸爸14岁生我?河南高考生称户口被多录10岁、测骨龄也难改》。7月27日上午,王文涛父亲王高中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王文涛年龄一事已经解决,“报道发出的晚上八九点,开封市通许县治安大队和当地派出所就派两个民警过来了”。——百姓有难,还得找记者?!
——缘 木
【傅树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