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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儒家文化特区”

2016-11-07周拓

杂文月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离婚率阿米特区

周拓

近年来,张祥龙教授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建立儒家文化特区”,说是“旨在复活一种儒家的社团生活:以家庭为根,以农业为主,有自己的教育体系、政治结构、技术结构”;“找一个偏远的、不碍别人事儿的地方,‘还从物外起田园,建设我们自己的一个充满生机的天地”,“呈现一种美好的生活,施教化于无形”。

张教授在设计这一美好蓝图时,还引北美的阿米什社团为据,“不想成为主流,也不想影响他人”,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复活一种儒家的社团生活”。这些听起来似乎有些动听的话,我怎么听着就像是痴人说梦呢?阿米什人系德裔瑞士移民,他们的祖上从18世纪就开始移居美国了。也就是说,阿米什人社区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况且,他们使用的乃是一种独特的高地德语方言,若从语言追溯,其历史就更加久远。儒家文化虽然有着数千年的历史,但它百年之前一直是以一种主流意识形态统治天下的,中国从来没有过一种孤立存在的儒家社团或社区。张教授臆想找一个偏远的地方,招呼他的同仁带领他们的门徒,建起一个“文化特区”来,怕是有些异想天开。试问,这个特区与世隔绝吗?“物外起田园”,是否使用现代社会的各种器具?凡以孔孟之徒自诩者,无不以西方文化为敌;可通观当今中国,从家庭到社会,还有多少古代农耕社会的物件存在,又有几样器具不是从西方引进来的?实际上,即使是张教授所参照的阿米什人,也并非一律拒绝现代文明。随着社会的发展,阿米什人早已分化成若干团契,有些新社区就早已使用电话、汽车等现代工具了。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还梦想回归“以农业为主”的社会,怎么可能呢?今天的欧美甚至日本,一个大农场往往只需几个人就可以管理了。一个“偏远”的儒家文化特区,倘若十几个、几十个人即可完成特区从耕种到收割再到制作成品粮的全部过程,其他的人又该干什么呢?统统穿上张教授设计的儒者服饰,按照张教授设计的儒家礼仪,待在特区的“帐里”摇头晃脑地读经?

张教授特别看重家庭,说他的特区是“以家庭为根”——这就越发令人匪夷所思了,莫非当今世界已经拔掉家庭这个“根”,抑或张教授在美国游学的那些年,曾经目睹过美国家庭的纷纷解体?在不少儒家士人的眼里,似乎只有传统中国才重视家庭重视亲情,西方人或者接受西方文化的人,大多都“无父无君”,家庭也不稳定,离婚率还特别高。表面上中国的传统家庭确实“稳定”,但这种稳定是以宗法制度为前提的。就拿“离婚率”来说,传统中国根本就没有离婚一说。女人对自己的婚姻没有丝毫的发言权,再不满意也只能忍气吞声地在这个家庭待一辈子。男人就不同了,对婚姻不满意或者厌倦了,可以休妻再娶,或者用不着休,只管纳妾就是。这样的家庭岂能不稳固?离婚率0%嘛!就笔者有限的了解,西方社会对家庭的重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一点儿都不亚于中国,反倒比中国更加平等,更富有人性。今年是中德青少年交流年,据媒体介绍,“德国青少年(12—25岁)与父母关系良好,高度认可父母的教育方式,将父母视为是自己的最重要的榜样”;“这说明,当前的德国父母更懂得尊重孩子的愿望和需求,知道如何与孩子交往”(《中国青年报》2016年4月9日)。与一味强调“孝悌”的中国传统的家庭相比,这种以平等的爱和尊重为纽带的现代家庭,是不是更值得称道?所谓“儒家政治思想的主旨是家庭主义”,不过是想复旧中国历代的家长制罢了,而家长制恰恰是皇权专制的基础。说什么“以孝悌为根,以仁政为本”,可国人讲“仁政”讲了两千多年,其目的不就是想拥戴一个有道德的好皇帝么?儒家仁政与现代宪政怎么能够同日而语呢?“儒家特区就是公天下”,这“公天下”不仅概念模糊,而且根本行不通。洛克说“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这既是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所总结出的宝贵经验,也是他死后的三百年来,许多国家以正反两个方面的实践,所证明了的至理名言。

即使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遗世独立”的特区也毫无可取之处。中国历代封闭的小农经济给我们的教训够多的了,哪来的“充满生机的天地”?张教授所心仪的阿米什人社团,由于世代封闭,遗传病不是早就困扰他们了吗?地球已然被视为一个村庄,你却率领一帮“三纲五常”的“遗老遗少”去建立什么“儒家文化特区”,当是“过家家”“做游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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