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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机制建设

2016-11-07应豫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年10期
关键词:创新机制基层党建

应豫

[摘 要]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对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意义重大。上海市青浦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在选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关爱机制建设等方面既有实践积累也有创新之举,大大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基层党建;书记队伍;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 D2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10-0034-03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尤为重要。上海市青浦区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基层、建机制,强基础,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有活力有成效,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明显加强。

一、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创新

(一)选优配强干部班子。结合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班子,从2005年开始,青浦区在基层党组织换届中试点探索“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和“两票制”等不同的选举方式。2008年起,全区各村(居)党组织全部实行“公推直选”,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改变了以往“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一批年纪轻、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党员脱颖而出,优化了基层党组织班子结构,增添了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

(二)优化教育培训。完善村(居)干部轮训制度,把基层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每年组织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岗位轮训和专业研修,形成了定期、规范、科学的培训制度,有效提升了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2010年成立了青浦区村(居)党组织书记联谊会,通过课题调研的方式,对村、居民区工作遇到的一些普遍性、趋势性问题进行研讨和总结,为村(居)党组织书记提供了思考和工作交流的平台。

(三)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保障机制,青浦区委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组织综合配套改革的试行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村(居)干部的岗位报酬和养老保险,落实了村(居)干部的基本保障,调动了村(居)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稳定了干部队伍。拓展发展空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从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中选拔街镇领导干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居)干部参选“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优秀村(居)干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开展从优秀村(居)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工作。

(四)加强后备干部培养。2006年,青浦实施选聘社会有志青年到村任职、选送机关优秀青年到村挂职、选派结对单位党员干部到村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三选工程”,有效增强了农村干部力量。自2006年至今,按照市委要求,选聘了452名市区两级“大学生村官”,先后有42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进一步优化了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二、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保守,创新少。村(居)党组织书记在工作方法上凭经验办事,思想比较保守,创新意识不强。平时主要忙于事务,自主学习、主动学习意识不强。有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对一些突发性事件、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处理办法不多、效果不好。对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村(居)工作缺乏创造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和思考,存在着“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惑。

(二)权责不清,任务重。目前,村(居)党组织书记担负的职责繁重,上级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都有赖于他们去落实。在动拆迁、三项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工作面广、量大、事杂,特别是计生、综治、环保、安全生产等多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村委会、居民区委员会作为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的延伸,不具备政府行政管理的功能。由于权责分离,有职责,无职能,村(居)党组织开展工作手段有限,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难度确实很大。

(三)选任渠道单一,顾虑多。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换届选举时由于受传统换届选举的方式、选人用人理念等因素的影响,街镇党委在村(居)党组织书记的选配上还是注重平稳,视野不够开阔,基本上聚焦在现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渠道比较单一。党支部和居民区委员会都是三年一换届,在任职的三年中,第一年熟悉情况,第二年干工作,第三年又要准备选举,真正开展工作的时间只有1年,使得工作和目标规划缺乏长远性和连续性,影响了各项事业的建设。部分村(居)党组织书记存在老好人思想,选举前一年“做老好人、不得罪人”“不敢做事、不愿做事”现象比较明显。对一些不合理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在选举中受影响,一旦落选,自身没有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受身份、年龄、学历等限制,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晋升机会不多,一些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因为晋升渠道较窄,存在“干得再好,也列不了编(指机关、事业编制),离任后还是去拿集体干部退休工资”的思想顾虑。

(四)后备力量不足,留人难。由于农村青年大量外出务工、村(居)党员年龄偏大的实际情况,“缺乏源头活水” 。此外招录的452名市区两级大学生村官中,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及离职的有292人,期满后真正留在村里工作的很少。后备干部难选拔、难培养,村(居)党组织后备干部储备不足。个别村(居)党组织书记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不够重视,或传帮带能力不强,不能发挥应有的引导培养带教作用,受换届选举竞争力的影响,怕年轻人抢了位置,直接影响个人利益。由于后备干部力量薄弱,有的基层党委反映不得不让能力不强的、年龄偏大的继续留用,一些不愿再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的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继续要其担任。

三、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

队伍建设机制创新的几点思考

(一)新的选任培育机制。通过完善村(居)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培育机制,进一步优化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一要完善选任机制,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根据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在选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的过程中,首先,要严格选任的标准,做到坚持政治标准、能力标准和群众标准,选拔党性强、有责任感、有能力、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做村(居)书记。对于哪类人可以选,哪类人不可以选,上级党委和村(居)党组织要有鲜明的态度和明确的立场,坚定地发出党组织的声音,从而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其次拓宽选任视野,改进选任方式。坚持公开选、跨村兼职并举,切实把服务意识强、服务本领强的优秀党员选到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来。实行公开选拔,重点面向致富能手、离退休党员、复转军人党员、大学生村官等。跨村兼职,对部分没有合适书记人选的村或居民区,打破村域、居域限制,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跨村(居)兼职,交流任职,实现以强带弱,均衡发展,着力在选好用好带头人上实现新突破。在村(居)党组织书记选举程序上,可探索实行述职、演说、答辩等竞争程序,让真正优秀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真正体现强中选强、优中拔尖。再次要严肃纪律。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通报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增强教育实效。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实力度,对于那些买票、贿赂等行为,必须坚决查处,深入核查,依法办理。二要建立和加强后备队伍建设机制,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培养接班人。要拓宽选拔渠道。明确选拔标准、程序和培养管理措施,通过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招录一批热爱基层工作、群众基础较好、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的后备干部队伍。从各街镇管理的集体干部中选择综合素质较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下派一批到村、居民区任职,担任条线干部、助理等职,通过针对性的定向培养,为村、居民区储备一批书记后备人选队伍。进一步扩大本地生源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居官”中的比例,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对于经过一定时间培养,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及时提拔使用或由组织推荐参加民主选举,进入村(居)“两委”班子,留住一批,使“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居民区安心扎根。要加强后备干部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街镇要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对后备干部的基本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考察考核情况以及工作成绩和奖惩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此为基础建立村(居)后备干部定期考察调整制度,做到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可以将后备干部纳入民主评议村居干部范围,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到镇机关、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制度,放到艰苦、重要、复杂、一线岗位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要打通成长通道。村(居)后备干部、条线干部通常是在村里工作了一段时间的本村人,党员群众对他们已经比较熟悉,相对来说,他们更容易被党员群众所接受,因此,对于经过一定时间培养,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后备干部,应当及时提拔使用或由组织推荐参加民主选举,进入村居“两委”班子,从而在村居切实建立起后备干部、条线干部——中层干部——村(居)主任、书记梯队的良性循环,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充足稳定。

(二)新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规范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一要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整体素质。把加强素质培养作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分级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培训任务的延续性,提高村(居)党组织书记的素质能力。新一轮换届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新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初任培训,并每年组织村(居)党组织书记开展轮训,采取短班化、专题化的形式,通过案例研讨、实践操作、信息化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群众工作、区域、村域经济、社区管理、实用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党务工作知识的培训,突出实际、实用和实效,提高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要创新任期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运行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管理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明确以村(居)党组织书记为代表的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和监督约束工作机制。村(居)党组织书记要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状,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上级党委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大考核力度。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具体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不搞平衡照顾,对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全年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并针对考核结果有相应的激励和管理措施,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也不一样”差别,从制度层面促使村(居)党组织书记踏踏实实干工作,出成绩创一流。三要建立村(居)党组织书记正常的退岗机制。建立完善村(居)党组织书记退岗制度,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出台具体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退出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村(居)党组织书记退出的情形,如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等;落实具体的操作办法,如可以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工作的开展,定期对村(居)“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对工作无成效、群众不认可的党组织书记,上级党委要及时进行撤换调整,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主任,要对其劝退,对劝而不退的,街镇党委要指导村、居民区党组织提请村、居民区代表会议罢免,从而破除村(居)干部只进不出的“惰性思维”。

(三)新的动力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激励保障和关爱机制,充分调动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的积极性和活力。拓宽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成长进步渠道,面向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积极推荐提名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舞台。加大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工作力度,更多地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镇中层干部及街镇领导干部,形成从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创造政治上的成长空间,让他们政治上有“奔头”、事业上有“干头”,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落实职业化待遇保障。对村(居)党组织书记,要保证在职待遇,同时,要完善养老、医疗等等社会保障补助制度,加快村(居)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进程。探索建立村(居)党组织书记结构化岗位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离岗退位的生活保障机制等制度,以解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后顾之忧。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党校副教授

■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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