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蹦出个房
2016-11-04原上草
原上草
赵东和卫红因为离婚的事儿,闹了好一阵子了,都身心俱疲,双方父母也是焦头烂额。走到今天这步,还得从两个人的“闪婚”说起。
当年,俩人的年龄眼瞅着都奔三了,老大不小,她恨嫁,他恨娶。在介绍人运作下,俩人认识了。俩人3天内总共见了两次面,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不到半个月就合计上结婚的事儿了。婚都要结了,就跟老人见了个面。谁知,双方父母都不同意,倒不是赵东和卫红有啥问题,这才认识几天,就匆忙地要结婚,太快了,老人接受不了。
赵东从小到大就没拗过父母,这次也没这个胆儿,告诉爸妈说跟卫红分手了。实际上,他割舍不下卫红,两人暗地里还风花雪月地联系着。
一个多月后,卫红提出登记领证。赵东思忖很久,这么大事儿要不要告诉父母一声,但最终他还是倒向卫红这边。什么订婚、给彩礼啥的,需要父母出面的这些事儿全都免了,不然肯定登不了记。俩人真够绝的,把各自户口本偷出来,奔向区民政局,完成了人生最重大的一次转折。
双方老人都被蒙在鼓里。搁下卫红父母不提,赵东的父母打算给儿子买套房,一来觉得强行拆散了他俩,得安慰安慰赵东,二来这房价一天比一天贵,晚出手不如早出手。父母跟赵东提过房子的事儿,赵东心不在此,地点了、房型了什么的,都是父母拍板定下来的。问题就出在房子上。赵东的父母是在两个年轻人领证10天后签的购房合同、交的房款。
这期间发生的事情是,赵东和卫红领证后,租了一间房子住,合计瓜熟蒂落后再告诉父母,到时他们想反对都不成。没想到,两个月头上,二人就有了矛盾,全是生活琐事引发的,通常情况是,吵完架,他们各自回父母那儿住,觉得气顺了,再回出租房住,可住不到一天,又因琐事大吵一通,再回父母那儿。这么下去日子怎么过,最后两人打算离婚。
结婚容易,离婚可就难了。民政局要他们出具家产证明及家产分割协议等。到房地产部门一查,卫红这才知道,赵东名下有一套房子,而且还是两人婚后购买的。“按法律规定,这房子产权有我卫红一份儿。”
这让赵东根本无法接受,“你这简直是明抢!”卫红不急不火,跟赵东摆道理,“你说这房子是不是在我们俩登记后买的?是,对吧?那这房子就属于我们俩婚后共同财产。”赵东委屈加愤懑,“婚后买的又怎么了,那是我爸妈拿的钱,况且他们不知道咱俩登记了,”卫红只一句话就把赵东噎住了,“笑话,谁能证明咱俩登记你爸妈不知道?说出来也没人信哪!”
这婚暂时是离不成了,还多了一个“房乱”。赵东没办法,不得不向父母道出实情。老两口先是震惊,后是发愁,“早知道这样,那房子说啥也不能落你名啊!”可后悔也晚了,老两口哪受得了这个,天天跟赵东絮叨,“你说说你,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吗,这么大了也不明个事理。”
一家三口无论如何不愿意眼睁睁看着自己出钱买的房子让别人分了去。赵东也没啥好办法,只有劝,“没事儿,走到天边我们都有理。”
看赵东和卫红僵持不下,两家父母见了一次面。赵家父母称:“只要卫红说这房子跟她没关系,怎么都成。”卫家父母的说法是:“我家卫红也是黄花大闺女,就这么偷偷摸摸嫁到你家,就这么离了,以后怎么见人?你们赵家总得给补偿。”两家人不仅说不到一块,而且更僵了。
看实在没辙了,赵东和卫红都打算上法院,卫红领先了一步,法院受理了。赵东作为被告,向法庭提供了父母出钱买房时的银行汇款与转账明细,这可以充分说明这个房子是赵东的父母全资购买的。审理时,法官还特别问赵东的父母,有没有明确表态,这个房子是赠与赵东和卫红夫妻二人的,赵东的父母一口否认,“没有,我们从没说过这话。”再问卫红,卫红也拿不出证据说赵东的父母曾有言把这个房子赠与她和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