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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成员》主题评析

2016-11-02何慧萍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6年7期
关键词:种族隔离

何慧萍

摘 要:《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最为成熟的作品,作者在这部作品中,一如既往地表达了她的惯性主题:精神隔绝,对认同和归属的找寻以及这种找寻注定的失败,种族隔离,同性之恋。本文从这四个主题对《婚礼的成员》进行解读。

关键词:《婚礼的成员》 精神隔绝 对认同和归属的找寻 种族隔离 同性之恋

卡森·麦卡勒斯是20世纪40年代美国文坛才华卓越的女作家,在美国南方女作家群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当代美国批评家沃尔特·艾伦称她为“仅次于福克纳的南方最杰出作家”,著名戏剧家田纳西·威廉斯则称其为“奇迹的创造者”,与此同时她被当代文学评论界看做是福克纳的唯一传人。

《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一个关于成长的忧伤的故事。十二岁的姑娘弗兰淇生活在一个单调乏味的镇子上,在她十二岁的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季,一切突然变得不一样了,她离群很久,独自游荡,渴望找到归属感。在现实的种种困惑中,她渴望去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留下来,和哥哥新娘永远在一起,融入到“我的我们”中去。本文将结合文本,从主题分析的角度对该小说进行解读。

一、精神隔绝

《婚礼的成员》继承了麦卡勒斯一贯的主题,即是“精神隔绝”。麦卡勒斯曾在她的散文《开花的梦:写作札记》中写到“精神隔绝是我的大多数创作主题的基础。我的第一部作品与此相关,几乎全部有关,此后的所有作品都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涉及它。”在这部小说中,麦卡勒斯为读者呈现了小镇上一个普通家庭里的几个成员以及他们各自所面临的困境,孤独,以及彼此间的精神隔绝。

少女弗兰淇在这个夏天突然长高,失去所有的同龄玩伴,对于那些和她同龄的孩子,她觉得那只是一帮讨厌的傻小孩,而对于比她大一点的孩子的世界,她又进不去。那些十三、十四、十五岁的女孩子们成立了俱乐部,而她不是其中的一员,她们说她年龄太小,人又讨厌。十二岁的弗兰淇被排斥在这些女孩子的圈子之外,每到周六只能羡慕又嫉妒地远远地看着她们在俱乐部活动,听着那些揪心的音乐声。“有时,她绕到俱乐部后面的小巷,站在忍冬花的篱笆跟前。她站在巷子里,看着,听着。真长,那些派对。”[1]12这个十二岁的女孩子缺少朋友,缺少玩伴,她的寂寞和孤独可见一斑。

弗兰淇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因难产去世,在她成长的环境里,母亲的角色始终缺失。她由父亲养育长大,但和父亲的关系也并不理想。弗兰淇的父亲是小镇上的一个珠宝商,沉默寡言,忙于工作,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她,和她交流。“有时候,特别是一大早,不论她说什么话,或者有什么新提议,他都听不见。”[1]54更重要的是,在一个晚上,父亲问她那老大不小还想和爸爸睡的笨瓜是谁,她带着怨气完成了和父亲的分离。因此,失去母亲的弗兰淇,又和父亲精神隔绝,她的孤独是可以想象的。于是,她花很多时间和黑人女仆贝丽尼斯,表弟约翰·亨利在厨房里打牌,闲谈,乃至无所事事。

贝丽尼斯在弗兰淇的生命里扮演着类似母亲的角色,照顾她,安慰她,批评她。但她们的关系也不尽如人意,很多时候,贝丽尼斯无法理解弗兰淇,不知道她心里的渴望是什么,总是认为弗兰淇匪夷所思。弗兰淇说婚礼过后,她将不再回来,贝丽尼斯则认为这是小女孩的幻想,着急地想把弗兰淇拉回现实的世界中来。贝丽尼斯作为弗兰淇的照顾者,某种意义上母亲的替代者,她竭力照顾好弗兰淇的衣食,但由于她自身的局限,她没有能力去顾及一个小女孩的内心世界,明白她对生活和自我的探寻。所以弗兰淇说,“我告诉贝丽尼斯,我要离开镇子远走高飞, 她不相信。有时候,我觉得她实在是所有活物里最蠢的那一个。”[1]45

弗兰淇的另外一个重要玩伴是小表弟约翰·亨利,但是约翰·亨利只有六岁,一个六岁的孩子,只能陪伴弗兰淇,显然无法理解弗兰淇。他们花很多时间在一起,但两人一直处于自说自话的状态,互相陪伴,但互不理解的精神隔绝状态。

二、对认同和归属的找寻以及这种找寻注定的失败

整部小说描写的其实是弗兰淇寻找认同和归属并且遭遇幻灭的一个漫长过程。一开始,弗兰淇渴望和同龄的女孩子获得连接,渴望能够加入她们的俱乐部。被拒绝后的弗兰淇又嫉妒又羡慕,又要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囿于环境的局限,她只能和贝丽尼斯、约翰亨利结成同盟,在厨房里,他们聊着天,把同样的话重复又重复。但这个连接,在弗兰淇看来,却是“可憎的夏季组合”——这个世上她最不想要的我们。

孤单的弗兰淇在这个夏天意识到,“其他人都有一个我们可以投奔,所有人都有,只除了她。当贝丽尼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的俱乐部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谈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拴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1]43这样的处境让弗兰淇觉得失落,而失落又促使她去寻找自我,以及最终的归属感。在她和表弟约翰·亨利在外面玩耍的夜晚突然顿悟,仿佛在一刹那,她知道了自己是谁,知道了该怎么走进这个世界。她突然宣布:“我要跟他们一起走。冬山的婚礼过后,不管他们要去哪里,我都跟着。我要和他们在一起。”[1]46说完这些话,她不再感到迷惘和困惑。“她的心舒展如双翅。她从未见过夜色如此美丽。” “她爱她的哥哥,还有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之一。他们三个将投身于这个世界,他们将永远在一起。” [1]47

毫无疑问,这种一厢情愿的寄托将毫无疑问地以失败告终。在婚礼上,弗兰淇甚至没有任何机会和哥哥以及新娘说话,当然,也没有机会说出她的计划。婚礼结束了,哥哥和新娘去度蜜月,她挣扎着要上车,死死地抱着方向盘不放,想要跟着同去。她甚至没有机会对他们说出,你们是我的我们。她喊出来的只是:“带上我!”她被人合力拉开,哥哥和新娘绝尘而去,留下一个梦想破灭的弗兰淇。 整个过程,对于弗兰淇而言,就像一场噩梦般的戏剧表演,而她,只是剧中不该出现的角色。

据麦卡勒斯的传记《孤独的猎手:卡森麦卡勒斯传》中所说,《婚礼的成员》创作动力来自于麦卡勒斯和她童年时所崇拜的钢琴教师玛丽·塔克的关系。认识了玛丽·塔克后,麦卡勒斯一度以为找寻到了自己的归属感,玛丽·塔克一家就是她的“我的我们”。后来,玛丽·塔克一家搬走,使麦卡勒斯有了一种强烈的被遗弃的感觉,这种感觉伴随她十几年,直到《婚礼的成员》上演,她才和老师一家重归于好。这段经历影响了麦卡勒斯后来的创作,她对于孤独的恐惧,对于连接的渴望都在她后来的作品中得到了反映,弗兰淇是作者麦卡勒斯童年的化身。

弗兰淇在哥哥和新娘那里寻找认同和归属感失败之后,离家出走,但以被警察找到,被父亲领回家而告终。她后来认识了新朋友玛丽,并且和玛丽相约要一起环游世界。此时,她对于“我的我们”的寻找,在新朋友身上得到了寄托。

同样,小说中另外一个重要的角色贝丽尼斯也在寻找她的认同和归属。贝丽尼斯曾经和鲁迪·弗里曼结婚,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段往事如此美好,以致贝丽尼斯后来每次回忆到这段日子,都用一种舒缓的语调讲述这段过往。“她将她和鲁迪的故事娓娓道来,就像黑色皮肤的王后展开一卷金黄的布料。”[1]103然而好景不长,鲁迪死于一种类似于肺炎的病。此后,贝丽尼斯开始了她孤单凄凉的生活,同时也开始了她漫长而注定幻灭的找寻。她先是因为一个人有着像鲁迪的拇指,而嫁给了这个人。后来又因为一个人穿了鲁迪的外套,背影看着极其像鲁迪,而又嫁给了这个人。这些悲剧后来一直伴随着贝丽尼斯,因为她所有的愿望都只是回到鲁迪还在的那个旧时的世界,而这注定是不可能的。她在现实的世界里一次次地跟鲁迪的碎片结婚,然后离婚。她的每一次找寻,都只能是悲剧的幻灭。

三、种族隔离

同样,种族隔离也是麦卡勒斯的一个重要主题。这一主题同样在《婚礼的成员》中得到了极好的体现。虽然美国在南北战争后就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是黑人的地位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善。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仍然在美国横行,种族隔离仍然是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痼疾。麦卡勒斯对黑人有着深切的同情和关怀,对种族隔离制度有着深刻的控诉,这些在她的作品中屡次表现出来。镇上的“朗·贝克是个黑人男孩,他被谋杀在他父亲店铺后面的小巷中。在一个四月的下午,他的喉咙被剃刀拉开,巷子里的人一时间全从一个个后门消失了。后来听说他敞开的喉咙像一张疯狂颤抖的嘴,像四月的太阳说着阴世的话。”[1]94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到凶手是谁,是黑人还是白人,但最后一句话是耐人寻味的,“四月的太阳”指的是青天白日,也隐喻人间的公平正义,“阴世的话”则隐喻对这一惨案的控诉和揭露。在青天白日,在号称公平正义,种族平等的国度,黑人男孩惨遭杀害,“他敞开的喉咙”在诉说种族隔离带给黑人的痛苦和折磨。

同样的例子我们在贝丽尼斯身上也能看到。贝丽尼斯对弗兰淇说,“因为我是黑人,因为我是有色人中。每个人都这样或那样地被限定,但他们又格外地钳制着一切有色人种。他们将我们区分出来,逼进死角。我们首先被生而为人,收到跟所有人一样的限定,如我刚刚对你说的,然后我们生为有色人种又受到另外的限定。有时候,像哈尼这样的男孩会觉得窒息,想要去破坏些什么,或者将自己打个粉碎。有时候这些让我们无法承受。”[1]122哈尼是小说中的另一个黑人形象,他会吹小号,在黑人高中成绩第一,而且还自学法语,这是一个上进且敏感的青年,但囿于自身无法冲破的种族原因,他在现实的世界中无所适从,最终因为抢劫店铺里的大麻而被送进监狱。

四、同性之恋

受到麦卡勒斯自身双性恋经历的影响,同性之恋一直是其小说的重要主题。毫不例外,这一主题也在《婚礼的成员》中得到隐晦的体现。弗兰淇在回家的路上,在巷子里看到了两个紧贴在一起的黑影,这黑影使她“陡地全身一震,像有一把飞刀颤抖着刺在胸膛上。”而这样的黑影让她迅速联想到哥哥和新娘在一起的画面。“巷子里不过是两个黑人男孩,一个高些,手搭在矮个的肩膀上。如此而已——但角度和他们站立的方式,或者是他们的姿态,突然唤起了她哥哥和新年的形象,让她大受震荡。”[1]76

婚礼受挫后,好友玛丽代替哥哥和新娘成为弗兰淇新的寄托,新的“我的我们”。玛丽成为弗兰淇爱和热情的对象,一如婚礼前对她哥哥和新娘的感情。她的生活开始被玛丽充满,“玛丽五点钟会来吃晚饭,并留下过夜,然后明天坐货车去他们的新家。玛丽收集大师的画片,将它们贴在美术册子里。她们一起读丁尼生等人的诗。玛丽要当一名大画家,而弗兰西丝要当大诗人。等到弗兰西丝十六岁,玛丽十八岁,他们就要结伴周游世界。”[1]161当玛丽到来的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弗兰淇“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这些显示了弗兰淇对玛丽热烈的感情,隐晦地让读者感觉到二者的同性之恋。

《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这部作品里,麦卡勒斯一如既往地给读者展现了一个孤独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每个人物互相隔绝,找不到出路,在寻找认同和归属的道路上艰难前行,并最终遭遇幻灭。这部作品在麦卡勒斯的创作道路上承上启下,体现了麦氏作品一贯的主题。表面上,《婚礼的成员》写的一个少女的成长故事,事实上,它为我们揭露的是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隔绝疏离,婚礼是对残酷现实的逃避,是对理想状态的向往,是对认同和归属的找寻。这种找寻,在现代社会,注定是要以失败告终的。

参考文献

[1] 卡森·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M].周玉军,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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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孙小琴.《婚礼的成员》中成长主人公弗兰淇的形象分析[J].华中人文论丛,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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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cCullers,Carson.The Flowering Dream:Notes on Writing.The Mortgaged Heart.Ed.Margarita G.Smith.New York:Penguin,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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