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领导干部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的辩证关系
2016-11-02刘伟
【摘 要】高校领导干部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二者之间存在辩证统一关系,具体表现在意识层面的一致性、对象层面的一致性、目的层面的一致性、现实层面的紧迫性、历史层面的长期性等五个方面。
【关键词】高校领导干部 民生意识 廉政意识 廉政 反腐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042-02
“改革”和“反腐”是我国当前社会的热词,“改革”事关民生问题,“反腐”事关廉政建设。作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主阵地——高校,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和廉政意识决定了这两大工作的推进。为此,本文试分析高校领导干部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二者之间的关系,以期对高校领导的管理工作有所启发。
一、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
要了解民生意识,首先得了解什么是民生问题。民生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热点话题。何为民生问题,目前有不少学者从哲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角度对此进行了论述。按照诸多学者的观点,民生问题一般可以从两个视角去理解,即狭义和广义两个视角。狭义的民生问题是指和基本生活、生存相关的问题,简言之就是关于吃、穿、住、医、行等方面的问题。广义的民生问题则把与生存和发展相关的问题均囊括进来。笔者也基本同意这两种视角,不过主观上更加赞同广义的民生问题观。
广义的民生问题观与本文所谈论的民生意识是有联系的。因为要解释民生意识,用广义的民生问题观比狭义的民生问题观更有概括度和说服力。所谓民生意识,其实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早就存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就是民生意识的一种重要体现。不过从文献综述情况来看,有关民生意识的研究相对较少。为此,笔者试对民生意识做个界定。民生意识就是对民生问题的产生、发展和解决所持有的一种理念。也可以说,民生意识就是我们应持有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看待民生问题,持有一种什么样的方法去应对和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意识的主体,小到个人、家庭和单位,大到社会组织、国家和社会。个人、家庭和单位的民生意识分别决定了个人、家人和单位的发展,社会组织、国家和社会分别决定了社会组织、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不仅决定了其个人的发展,更加重要的是决定了高校的发展。按照前述关于民生意识的界定,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就是高校领导干部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持有的一种关注其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理念。因此,在当前改革大环境下,研究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要了解廉政意识,首先要了解什么叫廉政。在古代,“廉”为官德,“政”者“正”也,“廉政”的涵义与“廉正”相同。笔者认为,“廉政”一词从词性来看,可以为名词,也可以为动词。“廉政”若为名词,大家很容易就可以将其与廉政制度、廉政文化、廉政意识、廉政教育、廉政风险等联系起来。“廉政”若为动词,其实就是廉洁从政、廉洁行政的问题。经过对“廉政”一词进行词性分析,关于廉政的界定就比较容易和清晰了。廉政既包括制度、文化、意识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廉洁从政、廉洁行政方面的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廉政建设是我国当前及今后应当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用何种廉政理念去指导廉政建设,这就涉及执政者廉政意识的问题。
基于上述关于“廉政”一词的论述,笔者认为,廉政意识其实就是执政者、施政者在制度安排、行政实践中所具有的一种理念,具体表现在廉洁公正、诚实有效等方面。廉政意识的主体不仅包括执政者,也包括施政者。廉政意识不仅要体现在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当中,更应体现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廉政意识要求执政者和施政者要既要廉洁,又要公正;既要诚实,又要效率。
廉政意识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要求,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种意识则体现为廉洁意识。高校领导干部既承担一定的行政性工作,也承担非行政性的教育工作,这个群体相对于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来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就是指其对学校师生、学术、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管理应坚持廉洁公正和诚实有效的一种施政理念。因此,在当前反腐的大环境下,研究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高校领导干部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就是高校领导干部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持有的一种关注其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理念。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就是指其对学校师生、学术、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管理应坚持廉洁公正和诚实有效的一种施政理念。二者在意识、起点、目的、现实、历史等层面具有一致性。因此,二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意识层面的一致性: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都强调“内修”。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高校领导干部自身层面,即高校领导干部对于自身发展所具有的民生意识。另一个层面是高校领导干部的工作层面,即高校领导干部在管理高校过程中所具有的民生意识。二者相互交融在一起。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也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高校领导干部自身层面,即高校领导干部对于自身发展的要求。另一个层面是高校领导干部的工作层面,即高校领导干部对具体工作的要求。二者同样也是相互交融在一起。从高校领导干部两种意识的两种层面来看,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那就是对高校领导干部本身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通俗表达就是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素养。而这种素养的获得是需要靠高校领导干部自身的“内修”才能获得的。
(二)对象层面的一致性: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都强调“为民”。高校领导干部民生意识的主要对象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学生。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是高校的主体内容。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状况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第二,教师和教辅人员。学校教书育人功能的发挥需要强有力的教师队伍,教师是教学工作的直接实施者,教辅人员协助、保障其教学工作的开展。学校的大政方针最终都需要教师和教辅人员的一线工作才能予以实施。第三,学术。教学和科研好比人的两条腿,二者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学术的深厚直接影响教学水平的高低。第四,学校未来的发展。学校未来的发展目标决定着学校前进的方向以及前进的路线。如何制定符合学校、符合师生等实际情况的发展目标至关重要。同民生意识的对象一样,高校领导干部廉政意识的主要对象同样也包括学生、教师教辅人员、学术和未来发展等几个方面。当然,无论是民生意识,还是廉政意识,高校领导干部本身也是其对象之一。
(三)目的层面的一致性: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都强调“发展”。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首先体现在要关注民生。具体来说,一要关注学生的现实情况。关注学生的培养计划设计情况、学生的毕业及就业情况、学生的日常管理情况、关于学生的后勤保障情况、学生的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二要关注教师的现实情况。关注教师的薪酬待遇情况、职称评审情况、职级晋升情况、住房情况、家庭情况等方面。三要关注学术的现实情况。关注学校的学术创新机制、学术委员会的设置情况、学术奖惩机制、学术日常管理等方面。四要关注学校的整体情况。关注学校未来的发展方向、现实困难等方面。其次体现在要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是第一步,重视民生是最关键的一步。在关注的基础上,切实重视学校各项民生问题。当然,关注民生也好,重视民生也好。最终目的就是要发展民生。也就是说,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其最终目的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民生水平的发展。廉政意识其实也一样,强调廉洁行政、诚实有效,最终目的都是强调“发展”问题。民生意识和廉政意识在目的层面是一致的。
(四)现实层面的紧迫性: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都是当前现实的“呼声”。当前,我国正进入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种转轨的大环境下,各种问题和矛盾都逐步显现出来。高校相比政府部门而言,虽然问题和矛盾相对少一些和缓和一些,但实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是不少。比如科研和教学的矛盾、纵向和横向课题管理上的问题、教师福利待遇问题、师生矛盾问题、招生和就业上的矛盾、专业设置上的问题、腐败问题、官民矛盾等。在这种问题和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需要高校领导干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和发展民生,真正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而且,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和发展民生的过程中,必须廉洁行政,诚实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减少官民矛盾和改革的阻力。因此,民生意识和廉政意识都是当前现实的“呼声”。
(五)历史层面的长期性:民生意识与廉政意识都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本质就决定了我国各项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而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民生意识,以民生为本。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主阵地,为促进其可持续发展,需要高校领导干部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民生意识。并且,高校领导干部要把这种民生意识传导给广大教师,再通过广大教师传递到学生中去。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也告诉我们,腐败是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大毒瘤。为促进学校乃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遏制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为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领导干部必须树立良好的廉政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和廉政意识必须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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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义英,秦馨.廉政、廉政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内涵[J].前沿,2010(9)
[3]刘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民生教育探析[J].广西教育,2015(3)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高校领导干部的民生意识研究”(2012ZZZ047)
【作者简介】刘 伟(1984— ),男,湖南邵阳人,广西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教师。
(责编 黎 原)